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主任1596194213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规范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工作,从源头上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园所部分食品原材料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状况
盐城市妇联实验幼儿园属亭湖区公办园,每天就餐幼儿人数约412人。
二、招标项目
(一)水产品(每斤30尾左右的活对虾、3斤以上的活青鱼和活鲢鱼);(二)三黄鸡(生、光);(三)熟牛肉(提供样品);(四)蔬菜;(五)饼干;(六)冷冻品(鸡腿、鸡翅);(七)水果(苹果、桔子、香蕉、西瓜和哈密瓜);(八)糕点(面包、蛋糕)。
三、供货时间:2024年元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合同期间,所供食材如被市场监督管理、卫生检验检疫等职能部门抽检认定为不合格的,随即取消其供货资格,采购方重新组织招标确定服务单位,中标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四、供货商资质要求
1.参加投标人员必须是法人代表或取得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资格的人员;2.必须是具有合法销售经营权的经销商,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具有实际经营场所;3.须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4.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园内职工及家属子女参与投标。5.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书,且能自觉遵守我园食堂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幼儿园管理。
五、原料供应要求
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7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B2763-2019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具体要求为:
1.干杂(副食品)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2.蔬菜等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时令蔬菜。水果为直径不少于7.5厘米的苹果、直径不少于7厘米的桔子、成熟度达八成以上的精品佳农香蕉、每个不少于6斤的西瓜,每个不少于5斤的哈密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3.禽肉制品必须提供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证。
六、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有效期是2024年元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2.结算方式:每月供货结束后,无安全质量问题的,凭收验货小单附件和发票结算。供货方须提供税务发票。具体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3.最高限价:各种食材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盐城市发改委网上主副食品价格采集公示四大菜场平均价的90%。
招标项目:(一)水产品(每斤30尾左右的活对虾、3斤以上的活青鱼和活鲢鱼);(二)三黄鸡(生、光);(三)熟牛肉(提供样品);(四)蔬菜;(五)饼干;(六)冷冻品(鸡腿、鸡翅);(七)水果(苹果、桔子、香蕉、西瓜和哈密瓜);(八)糕点(面包、蛋糕)。以上类别分别招标(视市场和食堂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分小类招投标),投标人可选择单项或多项投标。(如选择多项投标,标书必须分别制作、分别封装在投标档案袋中),投标人必须能对所投标类别内所有品种商品供货,并保证专人按时送货上门。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5.本次公告时间从2023年12月8至12月14日
6.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5日上午10时,地点:盐城市妇联实验幼儿园四楼党建室。
七、其他说明
1.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印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副本;(5)食品经营许可证。
报名时,由投标人现场确认投标项目并签字,不可随意更改。如递交投标材料与报名时投标项目不一致,则视为废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4日17时前带上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及身份证原件到市妇联实验幼儿园总务处报名。
3.开标条件:同一招标项目满足3名及以上投标人开标,以盐城发改委民生价格网最新一期公告的平均价格为基价报折扣率,盐城发改委民生价格网未公告的,以永辉、大润发、雅家乐、麦德隆四所超市官方APP上同类产品平均价格为基价,折扣率低的中标。
4.本次招标公告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和园大门内外张贴告示;结果公告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和校园公众号发布。
5.联系人:陈主任 15961942138 
本公告解释权归幼儿园。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为准,另行通知。
     
 
盐城市妇联实验幼儿园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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