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平卷烟厂工间餐物资采购(2023.4.1-2025.12.31) | ||
品目 |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其他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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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平卷烟厂 | ||
行政区域 | 四平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16日 16:4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2月2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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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4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3月10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鹤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80620102 | ||
采购单位 |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平卷烟厂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省四平市环城路西181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浚铎0434-367628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栋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鹤0431-8062010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JLZB-2023-330
项目名称:四平卷烟厂工间餐物资采购(2023.4.1-2025.12.31)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7日 至 2023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四平卷烟厂工间餐物资采购(2023.4.1-2025.12.31)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HC-JLZB-2023-330
1.2 项目名称:四平卷烟厂工间餐物资采购(2023.4.1-2025.12.31);
1.3服务期限:2023.4.1-2025.12.31;
1.4预算金额:1142.46万元;
1.5招标内容:员工餐厅工间餐所需的预包装食品类、蔬菜杂粮类、水产海鲜类、水果类、家禽家畜类、酒水饮料类等食品原料(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1.6 交货要求:服务期内,每天9:30前将食材送到四平市卷烟厂(环城路西1818号)食堂后门。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准时提供货物,双方在中标人加盖公章的供货清单上签字确认验收;
1.7交货地点:四平市卷烟厂(环城路西1818号)食堂后门;
1.8 质量要求:按国家食品标准执行;
1.9验收方式:招标人(使用部门)按技术要求标准验收;
1.10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中国境内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2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出具)。
2.3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2.4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5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投标单位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6 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2.7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②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8 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制、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2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 “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3.3 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请于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文件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文件须发送与以下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
营业执照副本、“中国裁判文书网” 官网截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截止(开标)时间:2023年3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栋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平卷烟厂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环城路西1818号
联系人:王浚铎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栋
联系人:刘鹤
2023年2月16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平卷烟厂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环城路西1818号
联系方式:王浚铎0434-36762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栋
联系方式:刘鹤0431-80620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鹤
电 话: 0431-806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