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甬新河东侧滨水空间贯通工程(宁波东-鄞县大道)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1]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建单位),招标代理人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
项目规模:贯通工程全长约3700 米,项目内容包括新建滨河步道及原有人行道更新利用,新建人行桥,绿化修复提升及附属配套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000万元,其中工程费1703万元。
服务期限:总周期4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其中: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含扩初)设计及景观设计等: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以施工合同的期限为准。
招标范围:甬新河东侧滨水空间贯通工程(宁波东-鄞县大道)设计,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现场指导配合等服务。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设计质量: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的资格要求:
3.2.1主设计师资格要求: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3.3其他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须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完成录入。
3.6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8000元整
保证金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投资创业支行
银行账号:401358361025
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574-88381846
退还时间:未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开始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退还。
特别提示:(1)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担保提交截止时间前存入上述指定银行(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且汇款时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未按上述要求汇款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3)若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投标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1年11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公共交易站 304 室(宁波市鄞州区诚信路668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
代建单位: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74-89292635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电话:0574-87298497
联系人:王芸、许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