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邵阳市城区交警智慧岗亭建设工程(第二批)(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248.1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邵财采计〔2023〕000061
预算金额250.33万元
招标公司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联系人孙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18890163468
中标公司杭州百兴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星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48.16万元
中标联系人吴东东17758115824
公告正文
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邵阳市城区交警智慧岗亭建设工程(第二批)(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邵阳市城区交警智慧岗亭建设工程(第二批)(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采购活动结束,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邵阳市城区交警智慧岗亭建设工程(第二批)(第二次)
2、政府采购编号: 邵财采计〔2023〕000061
代理机构编号:ZHYB-CG202304
3、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项目预算:¥250.337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信息公告时间:2023年6月2日
6、信息公告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评标及定标时间: 2023年6月27日
二、中标信息情况
三、供应商投标情况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
六、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代理协议约定由采购人支付。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地 址:邵阳市双清区宝庆路与新华路交叉路口
(3)联系人:孙警官
(4)电 话:13973979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邵阳市双清区石桥街道建设南路与邵阳大道交汇处邵阳步步高新天地1#0135008室
(3)联系人:王女士
(4)电 话:18890163468
八、本成交公告的有效期为1个工作日。
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请按照《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湘财购〔2019〕20号)的规定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邵阳市城区交警智慧岗亭建设工程(第二批)(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采购活动结束,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邵阳市城区交警智慧岗亭建设工程(第二批)(第二次)
2、政府采购编号: 邵财采计〔2023〕000061
代理机构编号:ZHYB-CG202304
3、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项目预算:¥250.337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信息公告时间:2023年6月2日
6、信息公告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评标及定标时间: 2023年6月27日
二、中标信息情况
中标供应商 | 星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吴东东 联系电话:17758115824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月乐西街160号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贰佰肆拾捌万壹仟陆佰零伍元伍角叁分(2481605.53元) |
三、供应商投标情况
供应商信息 | 资格性审查结果 | 符合性审查结果 | 报价 | 评分 | 推荐排名 | 是否中标候选人 |
星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2481605.53 | 91.72 | 1 | 是 |
杭州百兴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1996000.00 | 63.85 | 2 | 是 |
武汉优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2496889.45 | 47.48 | 3 | 是 |
湖南蓝盾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2434248.00 | 46.3 | 4 | 否 |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
职务 | 姓名 | 产生方式 | 备注 |
组长 | 匡再国 | 随机抽取 | |
成员 | 郭桂莲 | 随机抽取 | |
成员 | 雷先明 | 随机抽取 | |
成员 | 吴伟 | 随机抽取 | |
成员 | 孙耀强 | 自行选定 | |
六、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代理协议约定由采购人支付。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地 址:邵阳市双清区宝庆路与新华路交叉路口
(3)联系人:孙警官
(4)电 话:13973979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邵阳市双清区石桥街道建设南路与邵阳大道交汇处邵阳步步高新天地1#0135008室
(3)联系人:王女士
(4)电 话:18890163468
八、本成交公告的有效期为1个工作日。
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请按照《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湘财购〔2019〕20号)的规定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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