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104国道杭州至绍兴公路(余杭良渚至崇贤段)两侧绿化综合整治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招标公告
金额
58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1/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04国道杭州至绍兴公路(余杭良渚至崇贤段)两侧绿化综合整治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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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国道杭州至绍兴公路(余杭良渚至崇贤段)两侧绿化综合整治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11.04二次(改).doc104国道杭州至绍兴公路(余杭良渚至崇贤段)两侧绿化综合整治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11.04二次(改).doc
104国道杭州至绍兴公路(余杭良渚至崇贤段)两侧绿化综合整治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选择
招标公告
104国道杭州至绍兴公路(余杭良渚至崇贤段)两侧绿化综合整治项目(下称本项目)建设单位为杭州市临平区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受建设单位委托杭州临平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为本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负责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本项目招标代理招标已具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实行资格
后审。
11.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104国道杭州至绍兴公路(余杭良渚至崇贤段)两侧绿化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平区崇贤街道,起点为现状疏港大道与拱康路交叉
口,终点与秋石快速路疏港互通相接。项目范围由104国道道路两侧征(借)地红线内区域和互通区征(借)地区域组成。项目实施面积
约50万㎡,项目概算5800万元。
本次招标代理招标设1个标段:
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目技术前期咨询服务、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招标工作招标代理服务(具体根据项目实施内容确定)。
2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不存在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
(4)不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承接招标代理业务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5)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3、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免费,网上直接下载。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临平小额交易(http://xegg.linping.risenoa.com:8084/home)
44、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2022年11月10日上午9时30分
杭州市临平区邱山大街479号交通大厦510室
55、开标时间与地点
2022年11月10日上午9时30分
杭州市临平区邱山大街479号交通大厦510室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临平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平区邱山大街479号(交通大厦)612室
邮编:310000
电话:0571-89281303
传真:0571-86165146
联系人:冯凯
杭州临平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4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招标人:杭州临平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选择104国道杭州至绍兴公路(余杭良渚至崇贤段)两侧绿化综合整治项目编号: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投标须知…………………………………………………………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一章招标公告…………………………………………………………目录
1.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服务范围104国道杭州至绍兴公路(余杭良渚至崇贤段)两侧绿化综合整治项目(下称本项目)建设单位为杭州市临平区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受建设单位委托杭州临平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为本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负责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本项目招标代理招标已具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招标公告104国道杭州至绍兴公路(余杭良渚至崇贤段)两侧绿化综合整治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章评标办法…………………………………………………………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资格要求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目技术前期咨询服务、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招标工作招标代理服务(具体根据项目实施内容确定)。本次招标代理招标设1个标段:104国道杭州至绍兴公路(余杭良渚至崇贤段)两侧绿化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平区崇贤街道,起点为现状疏港大道与拱康路交叉口,终点与秋石快速路疏港互通相接。项目范围由104国道道路两侧征(借)地红线内区域和互通区征(借)地区域组成。项目实施面积约50万㎡,项目概算5800万元。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招标文件免费,网上直接下载。3、招标文件的获取(5)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4)不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承接招标代理业务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情况(3)不存在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
2022年11月10日上午9时30分5、开标时间与地点杭州市临平区邱山大街479号交通大厦510室2022年11月10日上午9时30分4、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临平小额交易(http://xegg.linping.risenoa.com:8084/home)
电话:0571-89281303邮编:310000地址:临平区邱山大街479号(交通大厦)612室招标人:杭州临平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联系方式杭州市临平区邱山大街479号交通大厦510室
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2022年11月04日杭州临平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冯凯传真:0571-86165146
序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
1.1 | 工程综合说明 | 项目名称:104国道杭州至绍兴公路(余杭良渚至崇贤段)两侧绿化综合整治项目招 标 人:杭州临平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地址:杭州市临平区 | ||
2.1 | 服务范围 | 本次招标设1个招标代理合同段,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为:本项目技术前期咨询服务、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招标工作招标代理服务(具体根据项目实施内容确定) | ||
3.1 | 资金来源 | 财政出资 | ||
4.1 |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 投标人资质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
4.1 |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 | |
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4.3 | 信誉要求 | 满足投标须知4.3条要求。 | ||
4.4 | 其它 | / | ||
8.1 | 投标答疑时间 | 各投标人于2022年11月07日16:00前以书面的方式送达或传真至招标人。联系人:冯凯 电 话: 0571-89281303 传 真:0571-86165146 | ||
13.1 | 投标有效期 | 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14.1 | 投标保证金 | / | ||
15.1 | 投标文件份数 | 壹式三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二份。 | ||
17.1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邱山大街479号交通大厦510室时 间:2022年11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
19.1 | 开标地点及时间 |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邱山大街479号交通大厦510室时 间:2022年11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4.4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详见第六章 | ||
29.1 |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临平区交通运输局地址:临平区邱山大街479号 邮编:310000 电话:0571-86165029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三天前同时向招标人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 ||||
本招标文件各章节中内容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则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
1.3工程招标计划: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投标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09]22号文件)、《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浙交[2012]32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服务机构。1.1本招标工程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1.工程综合说明一、总则第三章投标须知
招标类型 | 招标内容 | 招标时间计划 |
工程招标 | 1、施工招标 | 项目招标时间由招标人安排,中标人无条件服从。 |
工程招标 | 项目招标时间由招标人安排,中标人无条件服从。 | |
工程招标 | 项目招标时间由招标人安排,中标人无条件服从。 | |
工程招标 | 项目招标时间由招标人安排,中标人无条件服从。 | |
工程招标 | 项目招标时间由招标人安排,中标人无条件服从。 | |
服务招标 | 1、设计招标 | 项目招标时间由招标人安排,中标人无条件服从。 |
服务招标 | 2、技术前期咨询招标 | 项目招标时间由招标人安排,中标人无条件服从。 |
服务招标 | 3.监理招标 | 项目招标时间由招标人安排,中标人无条件服从。 |
服务招标 | 4.试验检测招标 | 项目招标时间由招标人安排,中标人无条件服从。 |
(2)根据工程建设进度需要,每个单项招标启动前负责招标方案的编制,并报招标人审定;(1)负责优化、调整本项目招标规划及招标进度计划,并报招标人审定;2.2服务内容本次招标设1个招标代理合同段,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为:本项目技术前期咨询服务、设计、土建、监理、试验检测等招标工作招标代理服务(具体根据项目实施内容确定)。2.1服务范围:2.招标代理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
(8)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如需)和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报招标人审定及招标监管机构备案;(7)编制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复核、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投标控制价编制,通过市场调研协助招标人确定投标最高限价、指定品牌范围等),并报招标人审定及招标监管机构备案;(6)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如有),负责组织资格预审会议,协助招标人确定入围投标单位名单,并报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公示;(5)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如有),并报招标人审定及招标监管机构备案;(4)起草招标公告,并报招标人审定及招标监管机构备案,负责发布招标公告;(3)办理项目招标申请;
(14)协助招标人谈判、签订合同,并报招标监管机构备案;(13)如有投诉举报,协助招标人配合招标监管机构的调查处理,未能按期决标时负责办理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2)协助招标人决标,报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发放中标通知书;(11)负责评标专家的接待及交通费、住宿费、劳务费的发放;(10)负责准备评标辅助表格和资料,解释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协助评标委员会询标、统计及评标报告的打印录入工作,负责评标报告及相关资料的整理、移交、备案公示;(9)负责组织投标预备会、开标、评标、决标会议的会务安排,协助招标人抽取评标专家;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3.资金来源(18)施工过程中、审计过程中合同条款咨询等后续服务。(17)每项招标代理业务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供该项招标代理完整成果资料。(16)法律、法规或招标代理合同规定的其他招标代理应提供的服务;(15)协助招标人按招标文件和招标代理合同的约定办理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招标代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投标费用4.4其它要求:业绩和人员配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2)投标人被有关部门暂停承接招标代理业务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1)处于被责令停业、招标代理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一、招标公告7.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递交投标文件和招标程序。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7.招标文件的组成二、招标文件6.1参与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项目中的技术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6.保密
七、招标人发出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六、评标办法五、投标文件格式四、合同条款三、投标须知二、投标须知前附表
8.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其在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8.招标文件的澄清7.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递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7.3除上述所列内容外,招标人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2根据本章第8条和第9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统称为“补遗书”,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适当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书面进行,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约束作用。9.l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招标文件的修改
一、投标函;A、商务文件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与格式编制,并按下列顺序及内容装订投标文件及资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1.投标文件的组成10.2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七、技术建议书六、拟派项目组成员简历表;五、拟派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四、投标人自2017年7月1日以来工程招标代理业绩表;三、投标保证金;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招标代理人员工作守则及廉政措施。5、防止串标、抬价、恶性况标应对措施;4、招标代理质量保证措施和手段;3、招标次数及标段划分、工程造价控制等方面的建议;2、招标代理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1、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12.1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报价: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12.投标报价一、报价函B、报价文件十、其他资料。九、资格后审资料;
13.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3.投标有效期12.3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服务范围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其应包括市场调研费、招标公告发布费用、招标文件编印费、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交通会务费、评标会务费(含场地费、专家评审费、专家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工程类项目包含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复核、工程量清单预算及投标控制价编制、审查费、受托人企业成本(包括人员工资、食宿费、差旅费、办公费、保险费、综合管理费等)及利润、税金等各项应有费用。12.2中标后发包人支付的最终合同价格的计算以各个标段实际中标价格为基准价,并采用中标人投标时的对应的浮动费率分别对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复核及投标控制价的编制费进行计算确认。工程量清单编制复核及投标控制价编制费的投标报价:参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的要求,以不低于经营成本的原则确定收费比例。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工程特点确定收费比例。
★15.2投标函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5.1投标人应递交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和装订无投标保证金13.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①招标人名称:16.1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和副本密封在包封内,在封口处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公章,封套上并注明下列标识: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5除投标人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15.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采用胶装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15.3投标文件统一采用A4纸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按顺序装订成一册或二册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⑦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启封。⑥加盖投标人公章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④投标人名称:③投标书名称:②工程名称:
17.4投标人在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7.3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7.2招标人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7.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17.投标文件的递交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五、开标与评标19.2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和投标补充文件后,应填写《投标文件签收单》,注明投标人全称、送达时间等。19.1招标人应委派工作人员或委托公证机构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及投标补充文件的包装、密封、标识、投标合同段(包)、投标人全称、投标担保形式、金额、投标文件送达时间等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后,才能接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应当拒收或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纠正后重新递交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接收18.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注明“补充”、“修改”字样。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1)宣布开标纪律;20.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请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持绿码,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佩戴口罩。拟参会人员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者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情况的,应调整其他人员参会。20.开标
20.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不予开封,并交监标人密封保存。20.2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8)开标会议结束。(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函的相关内容,并记录在案;(5)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当众拆开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的密封袋,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1)宣布开标纪律;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20.4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19.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开标。
20.7至投标截止时间,送达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0.6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20.5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未在报价函上填写投标总价,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经监标人签字确认后提交评标委员会。(7)开标会议结束。(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当众开标,公布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的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并记录在案;
21.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应按招标人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评标专家组的询标。并对评标专家组提出的问题作出澄清和答复,但不得借以修改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其询标记录经双方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21.4评标委员会在审核和审阅投标文件的过程中,对需进一步澄清、明确的问题,将向投标人进行询标。21.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1.2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代表1人,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其余4人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小组成员推举产生,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21.1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1.评标
22.1招标人在决标前,应向检察机关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22.决标21.9其他未尽事宜见第六章“评标办法”相应条款。21.8评标委员会评标后,向招标人提交经评标专家签字的评标报告,并推荐得分最高的前一名作为中标候选人。21.7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使招标人得到未曾要求的效益,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21.6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专家组在审标、询标的基础上,按照客观、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及招标代理人员的投入、招标代理服务方案等进行评价。
2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4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标人将其行为上报省级和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23.授于合同(签约)22.5其他未尽事宜见第六章“评标办法”相应条款。22.4招标人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也不保证最低报价者中标。22.3招标人将招标投标情况和决标报告报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向投标人发出中标或招标结果通知书。22.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当坚持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原则。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重新组织招标。
25.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六、纪律与监督24.2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一律不退还。24.1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后即为招标结束。24.招标结束2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如招标人违约拒签合同的,应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以与投标保证金的相等数额支付给中标人招标违约金。但执行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原因不在此列。
28.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7.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27.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6.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6.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5.1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注:本项目合同采用GF-2005-0215《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合同已明确的条款将在实际签订中引用。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29.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拆。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投诉28.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地点: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受托人:委托人:
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编制复核及投标控制价编制费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比例: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的收费标准的%收取。三、合同价款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项目的全过程招标代理工作。总投资额:工程投资概算建安费约元人民币。招标规模:工程,路线长km。规模:
4、本合同通用条款。3、本合同专用条款;2、本合同协议书;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服务范围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市场调研费、招标公告发布费用、招标文件编印费、评标会务费(含场地费、专家评审费、专家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工程类项目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及投标控制价编制、审查费、受托人企业成本(包括人员工资、食宿费、差旅费、办公费、保险费、综合管理费等)及利润、税金等各项应有费用由受托人承担;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八、合同订立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5、受托人的承诺书。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地点:市
开户银行:电子信箱:传真:传真: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l.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1、词语定义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第一部分通用条款帐号:
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3.1语言文字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4)本合同通用条款。(3)本合同专用条款;(2)本合同协议书:
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4、委托人的义务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5、受托人的义务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6、委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7、受托人的权利(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6)依法选择中标人;(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8、委托代理报酬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0、违约四、违约、索赔和争议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11、索赔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2、争议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13、合同变更或解除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5、合同终止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4、合同生效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放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6、合同的份数六、其他15.4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第二部分专用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17、补充条款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汉语。3.1语言文字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招标代理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函;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投标文件(不含投标函);8、投标人须知;9、可能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根据工程建设进度需要,每个单项招标启动前负责招标方案的编制,并报招标人审定;(1)负责优化、调整本项目招标规划及招标进度计划,并报招标人审定;4.1.2服务内容:4.1.1服务范围:本项目技术前期咨询服务、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招标工作招标代理服务(具体根据项目实施内容确定)。4.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4、委托人的义务
(8)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和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报招标人审定及招标监管机构备案;(7)编制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复核、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投标控制价编制,通过市场调研协助招标人确定投标最高限价、指定品牌范围等),并报招标人审定及招标监管机构备案;(6)发售资格预审文件,负责组织资格预审会议,协助招标人确定入围投标单位名单,并报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公示;(5)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如有),并报招标人审定及招标监管机构备案;(4)起草招标公告,并报招标人审定及招标监管机构备案,负责发布招标公告;(3)办理项目招标申请;
(14)协助招标人谈判、签订合同,并报招标监管机构备案;(13)如有投诉举报,协助招标人配合招标监管机构的调查处理,未能按期决标时负责办理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2)协助招标人决标,报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发放中标通知书;(11)负责评标专家的接待及交通费、住宿费、劳务费的发放;(10)负责准备评标辅助表格和资料,解释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协助评标委员会询标、统计及评标报告的打印录入工作,负责评标报告及相关资料的整理、移交、备案公示;(9)负责组织投标预备会、开标、评标、决标会议的会务安排,协助招标人抽取评标专家;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按受托人编制的招标程序要求同步提交有关资料。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18)施工过程中、审计过程中合同条款咨询等后续服务。(17)每项招标代理业务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供该项招标代理完整成果资料。(16)法律、法规或招标代理合同规定的其他招标代理应提供的服务;(15)协助招标人按招标文件和招标代理合同的约定办理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职称:职务:姓名:(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2)向受托人提供完全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按受托人编制的招标程序要求同步提交有关资料。
5.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全下列工作:5.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5、受托人的义务(7)应尽的其他义务:规范、标准等有更新的,应按新的规范、标准执行。(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电话:
6、委托人的权利(5)应尽的其他义务:每项招标代理业务结束后,向委托人无偿提供该项招标代理完整成果的纸质资料三套。(4)若因受托人原因,导致招标失败,受托人应继续完成招标任务,委托人不另行支付代理费。(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招标公告发布费用、招标文件编印费、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交通会务费、评标会务费(含场地费、专家评审费、交通费、餐饮费)、工程类项目包含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复核、工程量清单预算及投标控制价编制、审查费、受托人企业成本(包括人员工资、食宿费、差旅费、办公费、保险费、综合管理费等)及利润、税金等各项应有费用。(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程序和招标计划确定的时间要求,确保每项招标工作按时顺利实施;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7.2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通用条款7.1(1)~(6)。7、受托人的权利6.2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通用条款6.1(1)~(7)。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外出考察的,其费用受托人自行承担。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按各标段的招标代理子合同相关规定执行。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按各标段的招标代理子合同相关规定执行。代理报酬的币种:人民币,汇率/。8.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比例: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第三条规定。8、委托代理报酬
10、违约四、违约、索赔和争议9.4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9.3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9.1预计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处以10~15%合同价款的违约金。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2、争议(6)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5)受托人编制的清单预算经审价部门审核后核增(或核减)超过5%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课以2000元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20000元)。(4)因受托人原因导致招标公告或开标时间计划时间延后的,每延迟1天课以2000元的违约金。(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委托人由此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委托人由此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
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或物价涨跌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的,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不作调整。13、合同变更或解除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2)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12.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04国道杭州至绍兴公路(余杭良渚至崇贤段)两侧绿化综合整治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16.2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陆份,其中,委托人叁份,受托人叁份。16.1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其中委托人执壹份,受托人执壹份。16、合同份数六、其他
:一、投标函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文件
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4、本投标文件自从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有效,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3、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起十天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你方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并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2、我们已经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确及误解的权力。1、我们将按照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提供优质的服务。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工程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如有),并经过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代理投标的要约内容,以本投标文件向你方发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公司授权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工程的招标代理投标活动。授权代表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年月日开户银行:帐号:联系人:电话:联系地址:邮编: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单位:部门:职务:授权代表(签字):性别:年龄: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公章)注:业绩证明材料需附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书)和中标通知书,以及项目业主对招标代理工作的评价,否则不予认可。四、投标人自2017年7月1日以来工程招标代理业绩表无三、投标保证金
完成时间 | 项目名称 | 业主名称 | 中标金额(万元) | 业主方联系人 | 电话 | 备注 |
…… | …… | …… | …… | …… |
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业主单位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注:1、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人员及造价师等人员配备均需列明。五、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代理人员汇总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姓名 | 本工程拟任岗位 | 年龄 | 性别 | 专业 | 为投标人服务时间工作年限 | 职称 | 备注 |
六、拟派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公章)3、本表中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拟派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并附相关材料,其他人员需填写《拟派项目组成员简历表》并附相关材料。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
社保号码 | 出生年月 | |||||||||
职称证书 | 注册资格证书 | 上岗资格证书 | ||||||||
证书编号 | 证书编号 | 证书编号 | ||||||||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 | 为投标人服务时间工作年限 | 现任职务 | ||||||||
毕业院校 |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系(科) 专业,学制 年 | |||||||||
(年~年) | 参加过招标代理的工程项目名称(类型和金额) | 担任何职 | 备注 | |||||||
其它需补充的情况 |
七、拟派项目组成员简历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公章)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公司自有员工,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以及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注:1.投标人随此表附上本人身份证、职称证及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未载明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服务内容的,须同时提供能反映以上内容的由业主(招标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
社保号码 | 出生年月 | |||||||||
职称证书 | 注册资格证书 | 上岗资格证书 | ||||||||
证书编号 | 证书编号 | 证书编号 | ||||||||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 | 为投标人服务时间工作年限 | 现任职务 | ||||||||
毕业院校 |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系(科),学制 年 | |||||||||
(年~年) | 参加过招标代理的工程项目名称(类型和金额) | 担任何职 | 备注 |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公章)3.拟派项目组成员应为本公司自有员工,投标人应提供成员的劳动合同以及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2.投标人随此表附上本人身份证、职称证及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注:1.每表一人。
3、招标次数、工程造价控制等方面的建议;2、招标代理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1、招标代理服务内容;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进展情况及计划时间安排,有针对性的编制合理的技术建议书,建议书内容包括:九、技术建议书八、造价咨询企业动态信用(信用、能力)等级
(一)、资格后审须知十、资格后审资料6、招标代理人员工作守则及廉政措施。5、防止串标、抬价、恶性围标应对措施;4、招标代理质量保证措施和手段;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资格后审资料格式4、招标文件中已提供格式的内容在投标时须按顺序编排,不得缺页。3、投标时,投标人按本资格后审资料文件格式填写,并按“投标须知”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中。2、资格后审的评审结论分两种:即通过和不通过,招标公告中的资格条件是资格审查通过的强制性资格条件,按“强制性资格条件审查表(表1)”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1、投标人必须按本须知要求认真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资格后审相关表格,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查并要求投标人澄清。
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其他材料复印件(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如有)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和投标人认为参加本次投标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4、对应自查表需要提供的材料复印件(按审查表的顺序编排)3、强制性资格条件自查表2、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注册造价师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造价员 | |||||
基本帐户账号 | 其中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公告,我公司(单位)愿意参加本次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投标,我单位在本资信标中材料(文件、复印件)和说明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弄虚作假情况,我单位情愿接受招标人(招标监督管理机构的)的处罚,自愿放弃中标,同时承诺招标人直接没收本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致(招标人):表2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附:在本表后应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单位名称):表3投标人最低资格条件自查表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
内容 | 资格条件要求 | 投标人填写自查情况及相关说明 |
企业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
项目负责人 | / | |
其他人员要求 | / | |
其他要求 | 不存在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 | |
其他要求 | 不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承接招标代理业务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 |
其他要求 | 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
投标文件104国道杭州至绍兴公路(余杭良渚至崇贤段)两侧绿化综合整治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公章)注:若证明材料已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请注明页码。
1、经研究(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第___号至第___号补遗书)后,我方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代理投标的要约内容,以本投标文件向你方发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招标人全称):一、报价函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报价文件)
电话:网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2、我方根据本项目自身的特点,充分考虑项目风险因素,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本次投标总报价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的收费标准的%收取,计算基数为单个标段的中标价。
1.1为规范本次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14〕3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1.依据第六章评标办法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
4.1评标的一般程序:4.评标程序和内容3.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3.评标委员会2.1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评标原则
4.1.6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4.1.5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评审;4.1.4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评审;4.1.3投标人的资信、业绩评审;4.1.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1.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4.2.3符合性审查细则:4.2.2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4.2.1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应包括三个方面内容: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实质性格式要求响应性审查、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要求响应性审查。4.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1.8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4.1.7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5)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4)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具体条文前用“★”标示)的;(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标段有两个或多个不同的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为最终报价的;(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1)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如不符合下表评审标准要求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认定,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废除,不再进行后续的评审:
(1)投标人业绩(27分):4.3.1.1投标人业绩、人员资格能力、企业动态信用等级:4.3.1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查阅投标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集体讨论后统一评分。资信评分(满分50分)的内容和标准为:4.3投标文件的资信标评审(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的。(6)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上限范围的;
(2)拟投入的主要人员(20分):证明材料需附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书)和施工单位的中标通知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还须同时提供能反映以上内容的由业主(招标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本项合计满分27分。满足上述条件的业绩为PPP、EPC项目的,本项不得分。除上述业绩外,自2017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为准),每增加一个中标金额(施工及监理中标金额合计)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整治工程(含绿化)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加1分,最多加2分。自2017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一个中标金额(施工及监理中标金额合计)在3000万元及以上整治工程(含绿化)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得基本分25分;
本项合计满分20分。项目负责人①职称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加1分;②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每增加完成过一个中标金额(施工及监理中标金额合计)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整治工程(含绿化)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的加2分,最多加2分。(证明材料需附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书)和施工单位的中标通知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任职的,还须同时提供能反映以上内容的由业主(招标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满足上述条件的业绩为PPP、EPC项目的,本项不得分。除满足上述业绩外,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加分:项目组成员:人数不少于2人,且其中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人员证书或注册造价师职业资格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的,得基本分12分(满足上述要求可为同一人)。项目负责人为工程师的,得基本分5分。拟投入人员仅限于招标代理企业的自有人员(含分支机构),须提供至少缴纳6个月(近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证书复印件。
b.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有行贿受贿行为未构成犯罪的,如实填报的扣1分;a.2021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改委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内的,如实填报的扣1分;(4)资质和信誉(-2─0分)本项合计满分3分。a.“动态信用(信用、能力)等级“AAAAA”的得3分,“AAAA”的得2分,等级“AAA”的得1分,其余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需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浙江造价网http://www.zjzj.net/index公布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否则不得分);造价咨询企业动态信用(信用、能力)等级(3分)
4.5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评分4.4.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24~30分):4.4.1评标委员会的技术专家负责对通过符合性审查且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技术部分进行评分。由技术评标专家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如发现某个单项的评分超出了评分细则所规定的分值范围的,则该张评分表无效。各投标人技术部分最终得分为:从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中,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评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4.4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评审有上述a或b项行为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
序号 | 项目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 招标代理服务内容是否符合本项目情况以及对招标人内部管理流程掌握程度。招标代理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是否科学合理、满足工程需要。 | 7~9分 |
2 | 招标次数及标段划分、工程造价控制等方面的建议 | 对本项目招标次数、工程造价控制等方面的建议是否科学、合理。 | 7~9分 |
3 | 招标代理质量保证措施和手段 | 招标代理质量保证措施和手段是否科学可行。招标过程中防止投标人串标、抬价、恶性竞标的应对措施是否科学,可操作性情况。 | 5~6分 |
4 | 招标代理人员工作守则及廉政措施 | 招标代理人员工作守则及廉政措施是否科学、合理。 | 5~6分 |
4.7推荐中标候选人4.6.1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为投标文件的资信、技术、商务评分三部分之和。4.6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4.5.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0~20分):4.5.1商务部分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凡属招标文件的原因造成报价口径范围不一致的,应调整投标人报价,但因投标人自身失误造成多算、少算、漏算的,不得调整。
商务部分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报价评分 | 报价计算得分满分为20分。 |
报价评分 |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60%作为上限; |
报价评分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清单)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后投标报价不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0%(含)的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投标人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招标代理费报价费率等于评标基准费率的,得20分;投标人报价费率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下浮一个百分点扣0.1分;投标人报价费率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上浮一个百分点扣0.2分。本项最低得0分 |
(1)开标记录;4.8.3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4.8.2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会起草,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同意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4.8.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4.8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推荐综合得分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分相同时,投标报价费率低者优先,评分、报价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抽签确定,推荐的人数为1人。
4.8.4中标候选人按照《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投标人如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的规定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6)其他建议。(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4)询标澄清纪要;(3)废标情况详细说明及相关依据;(2)评标的内容、过程和结果;
5.4招标人将招标投标情况和定标结果报杭州市临平区交通运输局备案后,向投标人发出中标或招标结果通知书。5.3当所有中标候选人经查实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将重新依法组织招标。5.2如发生投诉争议等情况时,经查实中标候选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且该行为在评标时是无法发现和确认的,招标人可以在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照推荐的排序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人承担。5.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当坚持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原则。5.决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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