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1、项目名称:习水县大坡镇龙灯村蒿枝龙居民聚集区环境污染整治工程污水工程施工采购
2、项目编号: HZZB[2022]005号
3、项目序列号:005号
4、项目联系人:韩小勤
5、项目联系电话:0851-28266538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管沟土石方工程、污水管网工程、检查井、化粪池、隔油池、沿河管桥、道路修复、沿河管道修复等。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2379877.95元
(4)最高限价:2379877.95元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40日历天。
(6)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习水县大坡镇。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8、磋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时间为:购买标书当日起至开标前一天内任意时间)。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磋商。
(2)特殊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技术负责人:具有 中 级及以上职称,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
注: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养老保险原件扫描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养老保险原件扫描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年限由投标人单位出具证明。主要管理人员应附养老保险原件扫描件,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附岗位证扫描件加盖鲜章,安全员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扫描件加盖鲜章。
如上述注册证、岗位证、考核证等证件上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岗位证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扫描件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原件扫描件。职称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扫描件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
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以验明其合法身份)
9、获取磋商文件信息:
(1)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2 年05月24日至2022年05月30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时持委托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
(2)购买磋商文件地点:贵州宏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遵义市红花岗区外环路摩卡空间28楼)。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电子邮件。
(4)磋商文件售价:800.00元人民币,售后概不退还。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2年06月07日14:30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06月07日14:30时
12、开标地点:贵州宏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遵义市红花岗区外环路摩卡空间28楼)
13、磋商保证金情况
(1)磋商保证金额5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2年05月24日至2022年06月06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时
(3)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或银行转款,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款提交的,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 贵州宏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天宇支行
帐 号: 0223001700000591
14、采购人名称: 习水县供排水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肖主任
联系电话: 0851-23296233
联系地址: 习水县县城
1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根据贵州省财政厅黔财采【2017】6号文的相关规定,监狱企业属于小微企业。 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的相关规定,残疾人福利型单位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微企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省企业产品。
16、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宏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韩小勤
联系电话:0851-28266538
联系地址: 遵义市红花岗区外环路摩卡空间2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