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大龙湾片区源头排水单元雨污排查整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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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070SZ24EP3205 |
任务书编号: |
FS340207202406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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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大龙湾片区源头排水单元雨污排查整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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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070SZ24EP32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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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鸠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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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九华北路7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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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赵敏 0553-5881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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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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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世茂大厦140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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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刘欢 18297507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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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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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11-13 9: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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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水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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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专业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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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6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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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万祥义(设计负责人:黄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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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给排水类正高级职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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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皖1342020202102185(233201002071120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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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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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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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镜湖区保兴垾水环境整治提升及海绵化改造EPCO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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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1、镜湖区金马门排区雨水排水系统升级改造及袁泽桥补水泵站源水水质提升改造EPCO项目;2、主城区水环境提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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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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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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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
投标人:2022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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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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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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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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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67.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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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李楠(设计负责人:陆敏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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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给排水类正高级职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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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皖1342019202003309(22320500223112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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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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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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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高店乡长镇片区老街污水支管网建设项目(EPC)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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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1、安庆市迎江区四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安庆市迎江区城市更新综合提升工程;2、合肥市包河区雨污分流工程一老城区及十五里河片区一期工程总承包-1标段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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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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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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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
投标人:2022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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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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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江苏飞跃道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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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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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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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鲁发红(设计负责人:张志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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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给排水类正高级职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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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苏1322006200701174(CS10420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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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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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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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宝应县城市污水管网达标区建设及改造提升工程(2023年达标区物业小区雨污管道改造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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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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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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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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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
投标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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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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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山东民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资审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济南黄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资审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资审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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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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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项 |
基准价:6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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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的,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