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基于物联网的智能病房监测系统招标公告(2023-JL13(05)-F10023)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l13(05)-f1002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8
公告正文
基于物联网的智能病房监测系统招标公告( 2023-JL13(05)-F10023)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基于物联网的智能病房监测系统
二、项目编号: 2023-JL13(05)-F10023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万元) | 项目预算(万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基于物联网的智能病房监测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 套 | 1 | 100 | 100 | 合同签订365日内 | 重庆市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以上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为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培训、售后服务的价格。 3.本项目确认 1 家中标供应商。 4.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 3 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投标供应商需近三年内(截止开标时间)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全国总代理授予的代理授权书(若为外文授权书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同时需提供报价产品制造商给全国总代理的授权或关系说明(包括各级授权人出具的授权书)。
2、按国家规定生产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相应资质,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3、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3 年 11 月 17 日至 11 月 27 日,每日上午 8:00至 11:30 ,下午3:00至5:00 。
(二)申领地点: 重庆市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潜在投标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1)如为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即可;
(2)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在职员工证明、最近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社保不足3个月的,则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银行打印版工资流水)。
3.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4.相关声明书:
(1)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4)保密承诺书;
(5)供应商廉洁和诚信承诺书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6.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7.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报名时只提供审计报告封面和正文即可,制作投标文件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不足3年以成立日期起算提交上述资料]。
9.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全国总代理授予的代理授权书(若为外文授权书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同时需提供报价产品制造商给全国总代理的授权或关系说明(包括各级授权人出具的授权书)。
10.按国家规定生产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相应资质。
11.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即可。】
(四)申领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医院官网(www.dph-fsi.com/)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无论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知晓全部招标信息。投标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或通过邮件将资料发送至2701669066@qq.com进行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 12 月 8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 12 月 8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地点: 重庆市 。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 2023 年 12 月 8 日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 重庆市 。
八、样品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评审。
九、现场勘察
本项目无现场勘察。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医院官网(www.dph-fsi.com/)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老师
办公电话: 023-68757089(08:00—12:00,15:00—18:00)
报名联系人:徐老师
办公电话: 023-68757083(08:00—12:00,15:00—18:00)
地 址: 重庆市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李助理
监督部门投诉电话: 023-68757082(08:00—12:00,15:00—18:00)
采购机构:物资采购室
基于物联网的智能病房监测系统标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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