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开比选屯昌县委办公大楼空气自动站搬迁工作预算编制单位公告
金额
3000.00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暂停屯昌县委办公大楼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的函》(琼环函〔2022〕177号)文件要求尽快完成新站点建设、仪器设备搬迁及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技术核验等工作。
现需对屯昌县委办公大楼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搬迁工作开展预算编制。根据相关规定,现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符合本工作服务资格条件的优质技术单位承担此项工作,现请各单位给予支持与配合。
一、工作概况
(一)工作服务名称:屯昌县委办公大楼空气自动监测站搬迁工作预算编制
(二)工作内容: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完成屯昌县委办公大楼空气自动监测站搬迁预算编制
二、比选控制价
本次基本服务费控制价3000元。
三、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具有独立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信用中国”网站(www.ccreditina.gov.cn)查询;参选单位未被人民法院你列为失信执行人,提供档案查询记录加盖公章。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参选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或中止合同。
3.提供参选单位无行贿受贿承诺书(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四、工期要求
2024年2月中旬完成预算评审并提交成果。
五、质量要求
在约定期内交付相关评审成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王育望 18289229144
邱仁丽 15120910973
八、比选文件递交时间
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2024年1月31号17:30将工作方案、资质证书、报价书等电子版发送到我局工作邮箱tunchanghuanbao@163.com或到屯昌县屯城镇新华路54号屯昌生态环境局现场提交。比选完成后,我局将对比选结果进行公示。
屯昌县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5日
现需对屯昌县委办公大楼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搬迁工作开展预算编制。根据相关规定,现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符合本工作服务资格条件的优质技术单位承担此项工作,现请各单位给予支持与配合。
一、工作概况
(一)工作服务名称:屯昌县委办公大楼空气自动监测站搬迁工作预算编制
(二)工作内容: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完成屯昌县委办公大楼空气自动监测站搬迁预算编制
二、比选控制价
本次基本服务费控制价3000元。
三、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具有独立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信用中国”网站(www.ccreditina.gov.cn)查询;参选单位未被人民法院你列为失信执行人,提供档案查询记录加盖公章。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参选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或中止合同。
3.提供参选单位无行贿受贿承诺书(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四、工期要求
2024年2月中旬完成预算评审并提交成果。
五、质量要求
在约定期内交付相关评审成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王育望 18289229144
邱仁丽 15120910973
八、比选文件递交时间
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2024年1月31号17:30将工作方案、资质证书、报价书等电子版发送到我局工作邮箱tunchanghuanbao@163.com或到屯昌县屯城镇新华路54号屯昌生态环境局现场提交。比选完成后,我局将对比选结果进行公示。
屯昌县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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