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黑龙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黑龙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黑龙江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黑龙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物资公开招标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编号:SZ-WZ-2024-G01
2.2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清单单独成册。
注:货物清单单独成册,是本公告附件,具体招标货物及其数量以货物清单为准。供应商所报总价不得超过包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代理商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质量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3)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报告中应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若本项目延期无需进行二次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4)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在商务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截图或信用报告,未提供截图或信用报告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5)根据招标文件第1章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投标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6)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商务文件中提供截图,未在商务文件中提供截图的投标被否决。
(17)供应商应通过国网总部或省公司组织的资质能力核实,未经核实的供应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必须参加补充核实且通过后方能签订合同。
(18)本次招标不限中(如后续章节有冲突,以公告为准)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公告末“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允许代理的标包详见“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5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在公告发布十日内将可编辑问题澄清函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不接受其它方式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下载招标文件,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推荐71版本)打开上述网址,电脑配置推荐使用WIN7、WIN8、WIN10系统,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0元。
4.3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投标工具安装”目录下下载“供应商投标工具”。操作手册及演示视频也可下载。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电话:010-63411000转2。
4.4未按本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本批次不进行集中收取投标文件。不接收投标人递交的光盘及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部分请以公告为准!);价格投标文件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相应位置。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分别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5.1.1电子版投标文件请于2024年11月8日09:00:00-2024年11月11日09:00:00(北京时间)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若投标人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发送电子版投标文件至指定邮箱,招标人不予受理。
5.1.2邮件内容为:分别上传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的压缩包,商务、技术文件均按分包制作,压缩包格式均为.zip或.rar格式,压缩包必须设定密码(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分别进行压缩,并分别上传至指定邮箱内,无需回执。切勿将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混装至一个压缩包内)。
5.1.3投标人须将邮件解压密码,在开标截止时间半小时内(2024年11月11日09:00-09:30)以word形式发送至相应电子邮箱。
5.1.4为避免集中上传造成服务器拥堵,建议电子版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尽早上传。
5.1.5若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邮箱发送投标文件,视为串通投标。
5.1.6同一投标人如因修改内容造成多次发送,应使用同一邮箱发送,评审时将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最后一次发送的投标文件为准。
5.1.7投标文件电子版提交前,投标人须确认该电子版内容解密后可读。对于不可读取的电子版内容将不作评审。(若电子版内容在随机选取的不少于三台电脑上均无法打开,则视为其电子版文件不可读取)。
5.1.8开标时,在监督人员监督下检查投标文件加密情况,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或者已加密但提前发送正确密码、或投标人发送错误密码或者未按照要求发送密码,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1.9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通过邮件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1.10投标人放弃本次投标的,请不要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上传报价文件即可。
6.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9:00。
(不公开举行开标,截止之间之后,平台将自动解密。请各投标人登录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查看开标价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以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8.投标保证金(不收取保证金)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黑龙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景街85号
邮编: 150040
电子邮件:hljlnzb@163.com
附件1:关于文档命名、压缩及发送电子邮件等操作步骤
附件2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将资质业绩一览表应答材料放到技术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