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文庙镇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西关仓储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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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8176001G01 | ||||||||||||||||||||||||||||||||||||||||
招标内容: | |||||||||||||||||||||||||||||||||||||||||
文庙镇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西关仓储项目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庙镇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西关仓储项目已由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泊发改审批〔2023〕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泊头市文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泊头市文庙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钢框架结构仓库729.6平方米,门式钢架结构车间1103平方米。
2.建设地点:泊头市泊镇西关村
3.计划工期:92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证为准)
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质量缺陷责任期:一年
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6 09:00至2023-12-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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