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运河湾新城城市有机更新一期项目-京杭大运河(秀洲段)综合保护示范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4-330411-04-01-37509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运河湾新城城市有机更新一期项目-京杭大运河(秀洲段)综合保护示范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运河湾新城城市有机更新一期项目-京杭大运河(秀洲段)综合保护示范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已由嘉兴市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2024]9号(赋码:2304-330411-04-01-37509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兴运河湾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嘉兴运河湾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升西路钢材市场区域向北延升至王江泾精英学校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南北长约2000米,红线面积525454平方米,分为启动段、工业记忆段、田间乐园段三个区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市政及附属工程、建筑工程、绿化工程其中本次招标不包含电力迁改工程及热力管道迁改和钢材市场—弱电进线、变配电设备及高压进线

项目总投资17097.76万元,本项目建安投资约14817.06万元。

2.3招标范围:运河湾新城城市有机更新一期项目-京杭大运河(秀洲段)综合保护示范段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施工图设计、BIM服务及技术应用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设计范围内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相关的协调配合工作。

2.4计划工期:

设计施工总工期:总工期控制在720日历天内(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45日历天,房建部分施工工期365日历天),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以监理批准的开工令为准。

其他要求:(1)与工期有关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并作出风险分析,属于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2)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的建设周期的具体时间计划安排应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

2.5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①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苗木成活率100%。

②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及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行业类(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行业类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专业类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和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

3.1.3投标人具有市政类或房建类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证书不予认可】。

3.1.4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及未被“信用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黑名单。

3.1.5外省施工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或外省设计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

3.2项目总负责人要求:

3.2.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市政相关专业),且具有房建类或市政类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监理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证书不予认可】。

注: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人单位拟派

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市政相关专业);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 房建部分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B类证书;市政部分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B类证书房建部分施工负责人和市政部分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需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如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如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的规定。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3家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并提供科学合理的专业分工计划。

3.3.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人拟派。

3.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3.3.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

3.4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816日至202491909时00分止。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投标人的账号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并将所有疑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9417时。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条”约定的时间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http://jxszwsjb.jiaxing.gov.c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91909时00分整。

5.1.1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投标代表身份核验、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等活动

5.1.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市政府西侧,嘉兴市广场路 350 号蒋水港桥西侧)规定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万元整。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帐,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咨询电话(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窗口):0573-83682253。

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                                      

   号:以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为准 

注: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2、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3、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4、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5、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效力。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嘉兴运河湾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东升西路 1581号秀宏大楼

地址:

嘉兴市秀洲区洪兴路2399号宝地大厦1205室

邮编:

314000

邮编:

314021

联系人:

先生 

联系人:

施伟昊

电话:

0573-83635659

电话:

0573-82062291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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