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档案用房、莲前交警中队及车驾管岛内办证公共服务窗口业务用房项目(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发布时间:2024-03-27 15:3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中 标 结 果 公 布
招标编号为E3502030201114460001的 市公安局档案用房、莲前交警中队及车驾管岛内办证公共服务窗口业务用房项目(勘察设计“评定分离”)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规则和定标方案在进入票决范围的定标候选人中进行定标,确定了中标人,现将中标人的中标情况公布如下:
中标人 |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吕成 | 注册证书编号 | 20036100459 |
投资额 (万元) | 15560.43 | 中标价(元) | 设计费:3053500元人民币; 勘察费:(1)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要求下浮40%计取岩土工程勘察费。(2)岩土工程设计费(含施工降水设计):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要求下浮40%计取岩土工程设计费。(3)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费(含基坑监测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要求下浮40%计取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费。 |
设计(勘察)服务期限 | (1) 设计服务期限: 方案设计优化:10日历日;初步设计:30日历日; 施工图设计:50日历日; (2)工程勘察服务期限: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 30日历日内完成并提交完整经送审合格的详细勘察报告,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15日历日内完成基坑支护设计并提交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成果文件。 | 质量 标准 |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2)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让招标人满意,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勘察成果。 |
招标人名称:厦门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南海三路1188号城建大厦;
招标人联系方式:苏建盛、15980820170。
招标人: (电子签名专用章);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签名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