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医疗信息化建设安全基础设施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W21-W1016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物资 名称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01 |
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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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互联网出口防火墙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
南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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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Web应用防护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
南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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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专网防火墙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2 |
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
南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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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数据中心防火墙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2 |
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
南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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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内网出口边界防火墙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2 |
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
南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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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运维区防火墙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
南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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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防火墙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
南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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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隔离网闸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2 |
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
南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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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漏洞扫描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
南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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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日志审计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
南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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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堡垒机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
南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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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数据库审计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
南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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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终端准入安全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
南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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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态势感知平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
南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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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威胁分析流量探针(内网)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
南宁市 |
|
01 |
威胁分析流量探针(外网)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
南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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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安全管理中心及外网数据区接入交换机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2 |
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
南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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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接入交换机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
南宁市 |
|
01 |
备份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
南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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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数据库 |
详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
南宁市 |
|
01 |
UPS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
南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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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蓄电池 |
详见招标文件 |
节 |
40 |
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
南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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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电池架 |
详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
南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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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辅材 |
详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
南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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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设备机柜 |
详见招标文件 |
套 |
2 |
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
南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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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集成实施及等保整改专业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
南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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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安全运营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
南宁市 |
|
01 |
终端杀毒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
南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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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 投标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 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包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02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广西南宁市 |
按照等保三级要求,进行一次等保测评。合同生效后,成交供应商在前期硬件和软件建设部分终验完成后正式开始提供服务,为期一年。开始服务后90日内交付《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等合同约定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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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237.1589万元(其中01包:227.1589万元,02包:10万元) ;
3.最高限价: 237.1589万元(其中01包:227.1589万元,02包:10万元) ;
4.本项目第 0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综合评分法 执行。
5.本项目第 02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综合评分法 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01包: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02包:具备由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9 月 9 日至 9 月 13 日,每日上午 8 : 30 至 12 : 00 ,下午 15 : 00 至 18 : 00 (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网上申领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六)、(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01包: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02包:具备由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gxguoli@126.com 。
(五)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4 年 9 月 29日 9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9 月 29日9 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南宁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授权代表现场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 年 9 月 29日 9 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 南宁市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xguoli.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徐康、李立妹
办公电话: 0771-4915558
移动电话: 15007817815
传 真: 0771-4915100
地 址: 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朱先生
办公电话: 0771-2873312
移动电话: \
采购机构: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