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宝应县曹甸镇洼地治理工程征迁结余资金增做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省宝应县曹甸镇洼地治理工程征迁结余资金增做工程已由宝应县水务局宝水发[2023]11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洼地征迁结余资金及镇自筹 ,项目法人为曹甸镇里下河洼地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省宝应县曹甸镇洼地治理工程征迁结余资金增做工程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陆庄北闸站位于白马湖下引河与曹甸镇陆庄排河交界处,为增强圩内外水网调蓄能力,提高地区水资源保障供给水平,充分发挥洼地征迁资金利用效能,故对江苏省宝应县曹甸镇洼地治理工程征迁结余资金增做工程进行增补完善。
本增做工程按防洪20年一遇、排涝10年一遇标准建设。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及《防洪标准》(GB50201-2014)、《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16)、《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22),确定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采用4级。
2.2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2.1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图纸范围内的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
新建陆庄北灌溉闸站,站址位于白马湖下游引河与陆庄排河交界处。泵站设计流量3.0立方米每秒,选用800ZLB-125型立式轴流泵,配套单机功率90kw。闸孔净宽2.0m,采用镶铜铸铁闸门,配暗杆式手电两用螺杆启闭机。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招标图纸和第三卷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卷第5章工程量清单。
施工质量目标等级要求为优良。
2.2.2本次招标对应的初步设计批复概算: 538.21万元,其中建安投资概算488.1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4年3月6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4年9月1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 。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
(7)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9)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0)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9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成员)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主要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社会保险 | 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月本企业为本单位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未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尚未退休人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派遣工作的,提供来本单位工作的派遣/任命文件和派出单位与本单位的关系说明)。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拟投入工地现场管理或作业的还应当增加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
13.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4.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a1+a2+…+an)/nx (1-A)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 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65、0.70、0.75。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
1、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482.41万元(含暂列金额)。
7.4分值构成: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一、 | 施工组织设计(24分) | 1.1施工总体布置(2分) | 1、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1分。 2、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2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和材料组织(3分) |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且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且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1分。 2、主要原材料及半成品材料的采购、保管、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 3、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安排详尽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需求,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3施工临时措施方案与保证(3分) | 1、施工降(排)水方案措施可行;施工围堰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1分。 2、季节性施工技术方案全面合理,人员、机械、设备、物资、经费、组织等保障措施可行,得1分。 3、现场矛盾协调处理方(预)案合理可行,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4主要施工方案及质量(8分) | (1)土方开挖回填、弃运施工方案可行,调配平衡方案合理、工艺程序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2.0分)。 (2)涵闸、泵站等主体工程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确保关键技术方案和相应措施针对性强(3.0分)。 (3)机电、电气及金属结构等设备采购保管、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3.0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5房建施工配套方案(3分)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3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6质量保证体系、水保、环保、安全、文明、档案资料(5分) | 1、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1分。 2、环保、水保管理体系健全,施工区域(含弃土区)内扬尘、噪音、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水保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1分。 3、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合理详尽、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可行,措施有保证,得1分。 4、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1分。 5、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施工组织设计 | 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 ||
二、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0分) | 2.1投标报价(70分)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个百分点扣1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
三、 | 项目管理机构(4分) | 3.1项目经理素质(1分) | 拟任项目经理近五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揽过合同价240万元或以上的单体水工建筑物(闸、站)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有1项得1分,最高得1分。 注: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的,还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或发包人的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予以明确,否则该人员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要求。 |
3.2项目部成员(3分) | 1、项目经理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扫描件为准)。 2、项目部组织机构完整及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施工员(提供相应施工员合格证书)、质检员(提供相应质检员合格证书)、安全员(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材料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资料员(提供相应资料员合格证书),岗位证书每人只认一证。以上人员具备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人得0.5分,最多得2分。 注: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的社会保险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款要求。 | ||
四、 | 其他评分因素(2分) | 4.1企业业绩(2分) | 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价240万元或以上的单体水工建筑物(闸、站)工程施工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
其他 要求 | 1、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2、注: ①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②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重复计分。 ③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项目法人:曹甸镇里下河洼地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宝应县曹甸镇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13852187315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宝应县苏中贸易城通易路10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901440770、0514-88988119
邮箱:1320328747@qq.com
11.签名盖章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