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运动场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6/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运动场建设项目补充通知 |
【信息时间:2023/06/21】 |
各位投标人: 6月28日08:30分开标的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运动场建设项目,因为系统原因造成许多投标人无法登录、上传标书等问题,目前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将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6月28日11:00,未进行投标文件上传的人员进行投标文件上传的操作,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时间,未知晓的请互相告知,谢谢理解!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运动场建设项目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运动场建设项目(招标编号:E3507020701100240001),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项目的电气设备安装部分。”现修改为:“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2、原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中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需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需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现变更为:“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采用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等。” 3、原招标文件中删除专用合同条款“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4)”、“21.16”条款内容。 4、原招标文件中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新增“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
5、原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变更为:“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投标单位缴交的年度保证金不足时,无须补足,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补齐。” 6、原招标文件“第5章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 第1节招标工程量清单 第2节招标控制价 ”编制说明中“七、本项目补充的工程量清单
”修改为:“
”。 7、中标人中标后须执行《南平市延平区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建筑渣土砂石料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的规定,执行《南平市延平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建筑垃圾及渣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本补充通知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补充通知文件为准,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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