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张家港清研废水预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张家港清研废水预处理项目(项目名称)张家港清研废水预处理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港清研废水预处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港经开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包人为__张家港经开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__,招标代理机构为__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__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张家港清研废水预处理项目 (标段)的施工进行竞争性发包。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杨舍镇福新路1209号,晨丰污水厂内。
2.2建设规模:对清研原零排放蒸发工艺废水站进行改造,改造后废水经收集后泵至清研污水站,利用原有调节池储存废水,池内设曝气搅拌,让各废水充分混合,经泵提升进入原有混凝沉淀进行预处理去除SS、氟离子、总磷及部分有机物;后直流入进入A/0接触氧化池,通过生化方法去除部分COD,确保出水COD达标,接触氧化利用原有检修改造。接触氧化出水经泵提升进入混凝沉淀池,根据水质情况适量投加混凝药剂,上清液进入排放池,最终达标排入晨丰污处理厂,项目预计处理规模350吨/天。
2.3标段划分
2.4其他:本项目设计单位为南通大恒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R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____年__月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 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
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上传到企业信息库(绿化工程不需提供)。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R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发包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5月09日08时30分至2023年05月19日13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获取招标文件注意事项详见《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注册公告》(http://www.zjg.gov.cn/zjgszwz/zbgskeknmtddqvegrm/202203/514794ad51f14451b5d914b8b7d8c7a4.shtml)。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05月19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221.224.155.71:280/TPBidder/)。
6.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 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发包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6.3□本项目采用信用评价分筛选模式,满足条件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具体筛选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R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R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幸福杨舍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发 包 人:张家港经开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南路9号
联 系 人:刘德刚、唐玮
电 话:0512- 58177560
发包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联 系 人:朱小燕
电 话:0512-58358805
2023年05月09日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港清研废水预处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港经开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包人为__张家港经开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__,招标代理机构为__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__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张家港清研废水预处理项目 (标段)的施工进行竞争性发包。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杨舍镇福新路1209号,晨丰污水厂内。
2.2建设规模:对清研原零排放蒸发工艺废水站进行改造,改造后废水经收集后泵至清研污水站,利用原有调节池储存废水,池内设曝气搅拌,让各废水充分混合,经泵提升进入原有混凝沉淀进行预处理去除SS、氟离子、总磷及部分有机物;后直流入进入A/0接触氧化池,通过生化方法去除部分COD,确保出水COD达标,接触氧化利用原有检修改造。接触氧化出水经泵提升进入混凝沉淀池,根据水质情况适量投加混凝药剂,上清液进入排放池,最终达标排入晨丰污处理厂,项目预计处理规模350吨/天。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JSGC-2023-053-GKJZ-001 | 张家港清研废水预处理项目 | 对清研原零排放蒸发工艺废水站进行改造,水质指标达到排入晨丰污水处理厂的纳管标准,包括外部总进出水管道敷设、废水处理站内部处理池、设备、管网、电气、自控、给排水等改造,以及原污废物清理、管线、设备拆除并按规定合法处理。 | 180 | 70 |
2.4其他:本项目设计单位为南通大恒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R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____年__月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 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
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上传到企业信息库(绿化工程不需提供)。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R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发包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5月09日08时30分至2023年05月19日13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获取招标文件注意事项详见《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注册公告》(http://www.zjg.gov.cn/zjgszwz/zbgskeknmtddqvegrm/202203/514794ad51f14451b5d914b8b7d8c7a4.shtml)。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05月19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221.224.155.71:280/TPBidder/)。
6.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 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发包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6.3□本项目采用信用评价分筛选模式,满足条件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具体筛选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R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R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幸福杨舍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发 包 人:张家港经开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南路9号
联 系 人:刘德刚、唐玮
电 话:0512- 58177560
发包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联 系 人:朱小燕
电 话:0512-58358805
2023年05月0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