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2-18141]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方案修改招标答疑新建一栋7层教学楼综合楼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物探管线探测方案设计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绿色建筑设计装修住房钢结构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室内及室外给排水电气设计采暖通风消防系统智能化系统设计周边道路室外广场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园林绿化与市政供电供水衔接的设计工作管线综合规划图海绵城市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BIM技术应用服务勘测成果资料备案监督补充设计图纸现场设计问题设计费园林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新建教学楼询程咨房工程建设计算书配套说明相关的技术资料技术经济资料招标策划风险评估分析政策研究政策咨询合理的标段评标办法承包管理模式招标文件组织踏勘现场组织标前会方案修改及完善组织答疑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境内外旅游保密信封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技术文件U盘勘察设计说明书试验检测议器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水工环地质物探遥感测绘超前钻配套设计服务施工图审查专业勘察进度竣工质量验收安全防范监视系统工程投资控制接口衔接专项工程勘察工程造价文件设计变更的相关设计文件室内外透视效果图三维数据模型工程估算概算复核预算设计现场服务技术咨询管理咨询主要材料样板技术验收看样定板专项工程验收配合施工施工方案生产工艺工法供电系统计算方法与结果技术参数表完整版施工图可行性研究报告数据图表计算原理优化设计工程实施隐蔽工程配合协调服务界面各专项设计施工图结构设计附属结构的设计装修工程验算室外工程建构筑物附属建筑的设计室外市政园林景观绿化停车场管理系统照明系统广播音响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VI标识系统室外给排水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室外各种管线综合平衡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设计总平面规划图竖向规划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建筑立面环境节能保护地上管线建筑物内部通风系统初测定测实施勘探测量技术文件土洞溶洞探测相关总图安全防范系统集成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智能卡系统安保设计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电子会议系统通信网络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公共广播及消防广播系统信息发布引导系统手机信号覆盖系统室内手机信号屏蔽系统无线上网系统建筑内部高低压变配电系统动力照明配电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防雷及接地室外配套工程配电照明工程红线内电力等管线平衡路由设计空调通风设计给排水设计给水管网终端用水设备单体排市政排水管网监控中心机房弱电防雷系统专用机电设备专用电子设备各种专业设备路由平衡设计市政管线市政道路专业设计电梯工程相关配合消防设计审查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地震评估环境评估防雷评估风洞试验振动台试验点试验消防性能化分析专项试验专项分包勘察建筑节能新技术应用的研究和设计幕墙工程资料管理技术管理现场配合管线排布基础形式超大超长结构处理建筑防水设计重要设备选型泛光照明透视图用地竖向规划图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图绿地规划图公示展板实体模型总平面图规划方案说明书设计方案图群体建筑沙盘规划俯瞰图鸟瞰图各单体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剖面图主要空间效果图建筑效果图其他相关图纸工程设计概算各主要设备饰面材料送板室内外管线综合平衡图场外管线综合总图相关专业图纸室内装饰工程室内装饰设计机电管线的综合平衡建筑声学扩声声学系统弱电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建筑综合管线建筑构造主要建筑材料说明苗木迁移管线综合图室外管线迁移设备材料表隧道设计联络设计成果文件的接口总体设计协调电子文档光盘设备订货非标准设备弱电智能化系统人防工程景观雕塑深化室内二次精装修设计解决其中矛盾并提供相关的成果文件土建技术要求结构安全性稳定性协调性进行审核建筑构配件安全防护技术接口材料采购清单必要的附图驻场设计驻场服务驻场人员报批报建统筹协调资料整理设计院对接招标配合服务报审报建技术协调送审技术性文件整套系统工程施工招标材料设备材料说明书设备技术说明书电子光盘技术规格书设计巡场各专业工程师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总结设备系统系统调试试车设计文件施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现场问题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技术处理方案工程结算配合服务卫生防预环保煤气分部子分部工程特殊工程基坑支护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竣工图纸设计变更预估算书工程的保修技术支持技术建议保修阶段的服务分段结算配合服务各专业设计技术上门沟通解释文件编制管理服务设计驻场设计变更通知单协助编制竣工图协助编制竣工通方案比选造价分析结论造价增减评审对数方案估算相关专项设计设计变更文件技术交底设计技术问题联合调试建筑总平面布置图现状地形图场地标高地下管线图电讯电缆自来水污水人防设施洞室室内试验技术问题汇总与回复勘察服务设计方案的修改意见用地红线会议纪要一般勘察项目勘察驻场勘察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建筑勘察工程服务宣传学术研究介绍设计模型外观图片装饰效果图工程分包劳务学习培训图片展览法制讲座监狱校核审定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特殊结构建筑工程设计城乡规划多媒体录播室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出具设计变更修详通报建通质量保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2-18141
预算金额7200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招标联系人彭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工020-87932215
中标公司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勘察设计 | 房屋建筑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 | JG2022-18141 |
招标单位 | 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 ||
招标代理 | 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事务中心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房屋建筑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
招标公告发布 | 2022-12-17 0:00:00 | 2023-01-06 10:00:00 | |
投标登记 | 2022-12-17 0:00:00 | 2023-01-06 10:0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12-17 0:00:00 | 2023-01-06 10: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12-17 0:00:00 | 2023-01-06 10:0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12-17 0:00:00 | 2022-12-19 10:00:00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3-01-06 9:45:00 | 2023-01-06 10:00:00 | 第2开标室(从化交易部) |
一阶段开标 | 2023-01-06 10:00:00 | 2023-01-06 11:00:00 | 第2开标室(从化交易部)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3-01-06 10:00:00 | 2023-01-06 10:3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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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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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2-1814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7日 0时0分~2023年1月6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26.31
- 投标人资格条件: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资质。 ①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②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释]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2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各方均按要求独自填妥并签字盖章提供)。 ②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提供网上截图打印页)(联合体投标的,需含联合体各方)。 ③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需含联合体各方)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月6日 10时0分 - 2023年1月6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从化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2月17日 0时0分 - 2023年1月6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月6日 9时45分 - 2023年1月6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从化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 招标代理: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彭工
- 代理联系人:胡工
- 联系方式:020-87932215
- 代理联系方式:020-32235866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事务中心
- 监督电话:020-37908635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招标公告.pdf招标公告.pdf
-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pdf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pdf
- 委托函.pdf委托函.pdf
- 招标代理委托合同.pdf招标代理委托合同.pdf
- 招标人声明.pdf招标人声明.pdf
- 2022.12.15招标文件(流溪中学).doc2022.12.15招标文件(流溪中学).doc
- 流溪中学勘察设计合同条款.doc流溪中学勘察设计合同条款.doc
- 2022.12.08流溪中学设计任务书(1).docx2022.12.08流溪中学设计任务书(1).docx
- 流溪中学地形图.zip流溪中学地形图.zip
- 招标人授权委托书.pdf招标人授权委托书.pdf
- 2022.12.16招标文件(流溪中学).pdf2022.12.16招标文件(流溪中学).pdf
- 2022.12.15招标公告(流溪中学).doc2022.12.15招标公告(流溪中学).doc
- SL202212150021-20221216163134.GZZB
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丛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以穗教发【202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从化区流溪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
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勘察设计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栋7层教学楼综合楼,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配
套地下人防、消防、供电、市政设施等。建成后增加课室6间,功能场室20间,大型学术报告厅1
间,多媒体录播室2间。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最高建筑高
度24m,最大建筑层数地上6层、地下1层,最大单跨跨度28米。地形图测量面积0.114km,综
合地下管线测量10000米。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沿江南路300号。
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估算总投资72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5391.87万元。
2.2招标范围
设计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勘察设计范围: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计划投资及红线范围内所涉
及的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包括
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作: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深化设计)、初步设计
及概算(概算不超过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工程投资估算总额)、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
装修、结构、钢结构、基坑支护、室内及室外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周边道路及广
场、绿色建筑、节能设计、园林绿化、与市政供电供水衔接的设计工作等、管线综合规划等)、初
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绿色建筑设计(不低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
二星级绿色居住建筑标准)审查备案、节能设计审查备案、海绵城市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按照
1
政策文件要求)、设计阶段的BIM技术应用服务、勘测成果资料备案、以及专业工程编制设计概算
(概算不超过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工程投资估算总额)、现场指导与监督、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出县
设计变更,补充设计图纸等、及时处理现场设计问题、协助和配合施工单位完成工程竣工图(汇总
所有设计变更)及相关配套设计服务(包括不限于修详通、报建通、竣工通)质量保修等项目全过
程的设计服务;编制设计部分的竣工资料并负责竣工资料的审核盖章确认工作:配合各设计阶段审
查和协助报批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建设方案编制及报审工作;项目的规划报建、建筑方案
报建、消防报建、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项报批报建工作):修
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注释]招标人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勘察设计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
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2.3工期:
勘察工期: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文件时间为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30日历天
内;相关勘察成果文件的质量须一次性通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根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的审核。
如果延误工期,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1%;误
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承包方如有恶意拖延工期的情况,甲方有权
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项目方案设计确认后7日历天
内完成深化方案设计成果文件(修改后),深化方案确定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及各
专业报建图(含工程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送施工图
审查单位审查)。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
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2.4最高投标限价为226.31万元(包含勘察、设计费),其中: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1.22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75.0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资质。
①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
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②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
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
2
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释]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178号)和《工
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
组成联合体投标。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
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
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2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
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
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
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
确定。
3.4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各方均按要求独自填
妥并签字盖章提供)
②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
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提供网上截图打印页)(联合体投标的,需含联合体各方)。
③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需含联合体各方)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
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
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
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
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
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投标人拟
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
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
3
拒绝。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3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
4.2.1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3年月日时分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本公
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投标登记及发布招标文件,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4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月日_时_分,投标人应
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U盘的规定:
时间为:2023年月日时分至2023年_月_日_时_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从化交易部(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城大道南海望横街53号5幢9楼(欣荣宏国际商贸城
五号楼9楼))第开标室。投标文件U盘(备用)应包含商务文件U盘、技术文件U盘各1个。
递交投标文件U盘(备用)时应同时递交保密信封(备用)1份,递交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U盘
(备用)递交时间、地点。(电子光盘及保密信封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U盘之后,
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3年月日时分至2023年月_日_时_分,投标人应在截止
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月日时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开标室。地址:
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望横街53号5栋9层(欣荣宏大厦9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
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8.其它事项
8.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
8.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baidu.com选择
satellite(卫星图象)等地图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8.3有关投标登记相关事宜,可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彭工
电话:020-87932215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七星路81号。
8.5《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
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8.6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
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
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8.7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中恒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
在投标人购买(或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
效。
8.8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为:二星级绿色居住建筑标准
5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七星路81号。
联系人:彭工
电话:020-8793221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1218号201房。
联系人:胡工
电话
话:020-32235866
交易服务机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望横街53号。
电话:020-87970090
网址:www.gzggzy.cn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事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碧溪一巷三幢2层。
电话:020-37908632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丛化区纪委监委
投诉电话:020-87933260发项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99号
招标单位: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16日
6
电子签名委托书
委托人(招标人):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06668114569J,电话:020-32235866。
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
学楼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
如下:
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委托人确
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
归委托人承担。
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其代理签
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
特此委托。
公
区
委托人(公章):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2022年12月15日
2022/9/2011:43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209-440117-04-01-841414项目名称: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审核备类型:审批广东项目类型:基本建设项目行业类型:普通高中教育【P8334】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道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沿江南路300号项目单位:广州市从化区流溪中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117708225555Q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门自资项目在守信承诺本人受项目申请单位委托,办理投资项目登记(申请项目代码)手续,本人及项目申请单位已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确认拟建项目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要求,不属于禁止建设范围。本人及项目申请单位承诺: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保证所填报的投资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对填报的项目信息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项目单位应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年度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广东说明:1.通过平台首页“赋码进度查询"功能,输入回执号和验证码,可查询项目赋码进度,也可以通过扫描以上二维码查询赋码进度2.赋码机关将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赋码,赋码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3.赋码通过后可通过工作台打印项目代码回执。4.附页为参建单位列表。 |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209-440117-04-01-841414项目名称: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审核备类型:审批广东项目类型:基本建设项目行业类型:普通高中教育【P8334】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道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沿江南路300号项目单位:广州市从化区流溪中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117708225555Q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门自资项目在守信承诺本人受项目申请单位委托,办理投资项目登记(申请项目代码)手续,本人及项目申请单位已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确认拟建项目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要求,不属于禁止建设范围。本人及项目申请单位承诺: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保证所填报的投资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对填报的项目信息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项目单位应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年度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广东说明:1.通过平台首页“赋码进度查询"功能,输入回执号和验证码,可查询项目赋码进度,也可以通过扫描以上二维码查询赋码进度2.赋码机关将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赋码,赋码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3.赋码通过后可通过工作台打印项目代码回执。4.附页为参建单位列表。 |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209-440117-04-01-841414项目名称: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审核备类型:审批广东项目类型:基本建设项目行业类型:普通高中教育【P8334】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道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沿江南路300号项目单位:广州市从化区流溪中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117708225555Q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门自资项目在守信承诺本人受项目申请单位委托,办理投资项目登记(申请项目代码)手续,本人及项目申请单位已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确认拟建项目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要求,不属于禁止建设范围。本人及项目申请单位承诺: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保证所填报的投资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对填报的项目信息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项目单位应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年度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广东说明:1.通过平台首页“赋码进度查询"功能,输入回执号和验证码,可查询项目赋码进度,也可以通过扫描以上二维码查询赋码进度2.赋码机关将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赋码,赋码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3.赋码通过后可通过工作台打印项目代码回执。4.附页为参建单位列表。 |
https://gd.tzxm.gov.cn/projectinfo/registerinfo.html1/1
委托函
兹委托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本单位建设的从化区流溪中
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机构。请按照建设工程招标的有
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做好该工程的施工招标代理工作。
特此委托。
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2022年12月15日
A
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勘察设
计
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LXZX/HT2209-12
ZB-JG-A2-2022-25-89
甲方(委托人):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乙方(受托人):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单位:广州市从化区流溪中学
日期:2022年9月26日
目录
第一篇合同协议书
第二篇合同通用条款
第三篇合同专用条款
2
第一篇合同协议书
鉴于:
1.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的业主单位广州市从
化区流溪中学(以下称项目业主单位)委托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以下称委托人)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2.委托人委托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受托人)负责本项目勘
察设计招标代理工作。
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委托人、受托人双方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广州市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等,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
地点:从化区江埔街沿江南路300号
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栋7层教学楼综合
楼,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配套地下人防、消防、供电、市政设施等。本项
目建成后可增加课室6间,功能场室20间,大型学术报告厅1间,多媒体录播
室2间。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估算7200万元。
二、委托招标代理范围
委托招标代理项目工作内容:
1.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2.发布招标公告;
3.接受投标单位投标登记;
4.网上答疑,解答有关疑难问题;
5.组织开标、评标工作,发布中标选人公示:
6.办理招标情况备案,办理“中标通知书”;
3
7.招标总结及资料汇编。
三、委托代理报酬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委托代理报酬以人民币为计算及支付货币,具体计
算方法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8款的约定执行。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关于本项目的有关文件;
2.委托人针对本项目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4.本合同协议书;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附件;
7.本合同通用条款;
8.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
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代
理业务。
七、合同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
效。
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全部招标代理业务且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委托代
理报酬本合同即终止。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方(委托人)、乙方(受托人)各执壹份;副
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当合
同正本与副本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本为准。
有有限
询
程咨
房(受托人)
甲方(委托人):
7
泰城华
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小中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签定日期:2022年9月26日签定日期:2022年S月26日
办公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七星路83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1218号
号体育馆201房
联系人:彭炫联系人:胡子豪
电话:020-87932215电话:020-32235866
传真:020-87906831
传真:/
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金碧世纪花园支行
银行帐号:44063001040007546
合同订立地点:广州市从化区
第二篇合同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
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
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
体化、补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
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
表。
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
程。
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
容。
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
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
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
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
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6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
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
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
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
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
(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
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
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
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
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
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
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
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
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
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
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
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
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
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
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
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
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
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
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
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
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
费用。
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
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
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
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
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
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9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
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
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
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
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
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
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
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
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
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
10
5.1乙方是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甲方和有关管理机构的监督。
5.2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有关主
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标代理活动,并以专业技术与技能为甲方提供相关的咨
询服务以顺利完成招标工作。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对招标方案可能违反有关政策、
法律法规之处向甲方提出意见,作出书面详细解释。如乙方没有尽到责任应承担
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
5.3对招标过程中应由甲方做出的决定,乙方可提供建议。
5.4当甲方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方应当明确提示甲方补足资料或
做出明确的答复。
5.5根据甲方需要参加甲方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会议和活动。
5.6乙方根据甲方授予的范围按时完成以下工作:
5.6.1根据甲方要求在项目前期协助甲方做好招标策划、风险评估分析、政
策研究等工作。
5.6.2向甲方提供有关招投标的政策咨询,根据甲方项目进度的要求,提供
合理的标段及批次划分、评标办法、承包管理模式等建议。
5.6.3自接受甲方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编写完成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并提交甲方审核。为编写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乙方应当主动向甲方了解项目情
况。
5.6.4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审核后,乙方在【2】个
工作日内按要求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5.6.5自收齐招投标情况备案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文件备案
登记。
5.6.6补充公告、答疑纪要、补充澄清、更正通知、资格审查报告、招标情
况报告、中标确认函及招标过程中需递交的公函中任一项须在【3】个工作日
内完成。
5.6.7资格审查报告、评标报告完成后在【2】个日历天内按甲方要求提
供招标投标文件和评标资料纸质、电子文件。
5.6.8负责本招标项目相关的各项事务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5.6.9按甲方要求在法定的媒体以及乙方招标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发布招标
15
文件、接受投标单位投标登记、负责收取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及原件核对与登记签
收、组织资格审查、组织踏勘现场、组织标前会、协助甲方进行招标文件的澄清
和修改、组织答疑、组织收标开标评标、协助选定评标专家。自发布招标公告到
中标公示完毕要求在【40】个日历天内完成。
5.6.10中标公示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中标通知书的办理和发放。非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误,经甲方确认,时间可相应顺延。
5.6.11发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招标资料汇总移交甲方。
5.6.12配合甲方向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办理招标报批、登记、备案等有关
手续。如甲方日后需要,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招标的一切相关资料。
5.6.13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招标计划需延期的,由乙方书面提出延期申请,
项目单位(甲方)视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书面回复是否延期或延长时间。
5.6.14负责保管甲方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及图纸,并在招标工作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如数归还。
5.6.15招标后,应甲方要求提交招标工作合理化建议报告。
5.6.16根据甲方需要组织合同谈判工作。
5.7负责处理招标过程发生的质疑解释及争议,如法律规定由甲方处理的,
乙方协助甲方进行处理。
5.8乙方要保证其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保密性和有效性。
5.9乙方将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以其专业知识和商务经验做好技术及商务工
作,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保证甲方的利益不会因乙方的工作而受到损害。
5.10乙方对外发出的所有文件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对外发出。
5.11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
将委托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5.12在受托代理甲方招标项目期间,不得接受与本合同项目中委托招标范
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不得参与该招标项目有关的投标事宜。
5.13乙方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所涉及知识产权,乙方应有合法使用权。
任何第三方如就此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
法律责任和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14乙方保证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具有从事本合同项目的资质、许可等(以
16
下统称资质,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资质及本合同项目要求资质),且资质在签约时
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持续有效。乙方资质一旦出现失效、未通过年审(年检)或被
注销的,应立即通知甲方。
5.15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
具有相应资质和丰富类似项目招标代理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办人员,本项目负责人姓名:【朱德平】,身份证号:
【432425197410084618】,联系方式【18620898595】;本项目主办人员姓名:
【胡子豪】,身份证号:【430624199607116718】,联系方式【18102733015】。
5.16不得接受任何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他好处,不得泄露招标、
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
泄露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17乙方应当遵守廉洁协议(合同附件)。
5.18乙方就本代理项目应当执行甲方及其上级单位有关招标代理管理的规
定和制度。
6.甲方(委托人)权利
6.1甲方是招标项目主体,有权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按约定接收合法有
效的招标代理成果。
6.2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招标代理工作,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影响
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追索经济赔偿。
7.乙方(受托人)权利
7.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7.2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7.3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甲方人员。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本合同约定项目为勘察设计招标,合同暂定价为:大写人民币贰万肆仟
伍佰肆拾壹元整(小写:¥24541.00元)
最终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17
[2002]1980号)计价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
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计费标准,以中
标金额为计价基数,以“服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算出基准价再下
浮3%(中选下浮率)后确定,中选下浮率=(最高限价-中选价)/最高限价,但
最终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得超过合同价(即中选价)。
8.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已包含:招标及合同谈判过程中招标机构、评委(谈
判代表)及工作人员所发生的食宿、交通、文件印刷装订、专家费、补贴(劳务
费)等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费用。该收费标准不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
因素进行调整。若本项目流标的,乙方须负责重新组织招标且不另外收取费用,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增加。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合同价款的币种:人民币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支票或转账。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项目业主单位会同甲方(委托人)向从化区财政部
门申请支付给受托人;乙方(受托人)提供正规发票。
支付时间:在乙方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工作并出具中标通知书后,由
甲方会同项目业主单位申请支付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
具体付款时间最终以从化区财政部门资金拨付时间为准。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与赔偿
10.1乙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专用条款第5.1—5.18规定的义务(因甲方原
因和不可抗力造成乙方无法履行责任除外),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应对甲
方做出赔偿,而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0.2乙方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5.6规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任务,由于乙
方的原因未能按期完成,每超过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招标代理服务
费总金额1%的违约金
10.3乙方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5.1—5.18的要求完成代理任务,若发现
乙方及(或)其人员与投标人串通、泄露招标的有关秘密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
18
10.4乙方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响应文件中或受委托后确定拟派的
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和丰富的类似项目招标代理经验,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否则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视情节要求乙方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为每次按本合同项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金额的5%计收。
10.5乙方的招标活动超出了甲方委托的范围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
责;由于乙方的原因,违反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泄露应当保密的招投标活
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或者与客户串通损害甲方合法权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并赔偿甲方损失。
10.6招标过程中每个需提交给甲方审批和盖章的,均应以获得甲方审批、
盖章后方可对外发布,如发现乙方违反该规定,则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视情节
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为每次按不少于代理费的5%。
10.7合同履行期内,如因国家有权机关要求项目停止,甲方有权提前终止
合同,双方已完成的招标事项按合同约定结算,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0.8乙方资质出现失效、未通过年审(年检)或被主管部门注销的,甲方
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完成的事项按实结算。如因上述情形导致甲方损失的,
乙方应予赔偿。
10.9如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0.10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及赔偿费用,甲方可在任何应支付予乙方
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索。
12.本合同项下的一切争议和纠纷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
决的,双方选择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生效:
14.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
效。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
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其他:
16合同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贰份,甲方(委托人)、乙方(受托人)各执壹份;副本
伍份,委托人执叁份,受托人执贰份。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当合同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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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与副木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木为准。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7.补充条款:
本项目招标工作完成后,若有关部门对招标工作有异议,受托人应负责协调
处理。若因受托人原因造成项目需要重新招标,受托人应无偿代理招标工作,直
至整个招标工作最后完成。若因非委托人原因造成项目需要重新招标,受托人应
无偿代理招标工作,直至整个招标工作最后完成。
附件:廉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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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廉洁协议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意识,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机制,
营造守法诚信、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
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央、省和广州市、从化区有关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
工作的各项规定,特订立本廉洁协议:
第一条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关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项目建设管理等市场经济活动的
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自觉承担合同义务。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除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四)建立健全自我监督机制,开展廉洁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
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
情节严重的,应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贯彻落实广州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及廉洁从业的规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为乙方
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与平台;
(三)不准向乙方泄漏涉及有关业务活动的内部决策机密;
(四)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
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五)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
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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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准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与甲方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
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第三方单位;
(八)不准参与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和公正开展的其他活动;
(九)不准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
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内容。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相关工作人员,在与甲方业务活动的交往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
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提供高消费宴请及
娱乐活动;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
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五)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
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六)不准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
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七)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洁协议规定的,应向甲方单位举报。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书有关责任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
的,在乙方提交足够证据并经查证属实的情况下,应依法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书有关责任义务,经查证属实,甲方
根据广州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实施一定期
限的市场禁入;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移
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协议生效及法律效力
(一)本廉洁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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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后立即生效。
(二)除非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新的廉洁协议,否则本廉洁协议在甲方与乙方
存在业务关系期间均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三)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廉洁协议前已仔细阅读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对
本廉洁协议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已清楚知悉并承诺遵守。
5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20中刘伟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2022年9月2日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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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通知书
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询价比选结果,现确定你公司为从化区流溪中学新
建教学楼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合同价暂定
¥24541.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肆仟伍佰肆拾壹元整),
最终结算价以财政支付为准。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15日内备齐相关资料,依法
和我单位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
发包人: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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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招标人声明
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事务中心: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就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勘察设计进
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作出的声明如下:
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
二、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相符。
三、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其
中企业资信评分项总得分具有同等竞争力的潜在投标人不
少于3名]。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
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
和公开通报。
X
招标人(盖章):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2022年12月15日
目录日期:2022年12月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招标文件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勘察设计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0第五章委托人要求3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6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一章招标公告3
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另册)第一章招标公告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1】 | 名 称: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地 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七星路81号。联系人:彭工电 话:020-87932215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2】 | 名称: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1218号201房。联系人:胡工电 话:020-32235866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3】 | 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勘察设计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4】 | 详见招标公告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5】 | 详见招标公告 |
1.1.7 | 项目投资估算【6】 | 详见招标公告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7】 | 详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8】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9】 | 资金已落实 |
1.3.1 | 设计招标范围【10】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设计服务期限【11】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标准【12】 | 设计质量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和合同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3】 | 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4】 | ¨不接受R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5】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1.9.1 | 踏勘现场【16】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17】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18】 | 时间:/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18】 | 形式:/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19】 | / |
1.11 | 分包 |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0】 | / |
1.12.3 | 偏差【21】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23】 | 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23】 | 形式: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最高投标限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新交易平台,通过“招标答疑提问”功能模块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录新交易平台→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进行“答疑提问”→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文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发布。3、招标答疑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4、招标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文件,也可以在登录新交易平台后下载。5、澄清或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若招标答疑纪要或澄清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新交易平台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或澄清为准。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24】 | 发出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形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25】 | 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25】 | 形式: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也可以在登录新交易平台后下载。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26】 | 发出形式: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27】 | 时间:从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27】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 | 投标文件组成【28】 |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文件(含勘察设计方案部分)两个部分组成。各部分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 |
3.1.1 | 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的组成【29】 | 1、商务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商务文件、投标人单位及年月日;加盖投标人公章。(2)目录。(3)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格式见格式一)。(4)填妥并签字盖章的《勘察设计费报价表》(格式见格式二)。(5)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法人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格式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6)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格式四)(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各方均按要求独自填妥并签字盖章提供)。(7)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库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含联合体各方)。(8)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库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含联合体各方)。(9)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取自库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10)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格式见格式六)及获奖证明材料扫描件。(11)为本项目拟投入的技术力量。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的资格、业绩、参加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等,对资格和业绩内容必须附上有关的证明材料,并能保证材料的真实性。(格式见格式五)。(1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格式见格式七);(1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注:商务文件中的(7)、(8)、(9) 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企业信用档案,投标人企业信用档案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企业信用档案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
3.1.1 | 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的组成【29】 | 2、技术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年月日;(2)目录;(3)勘察设计说明书;(4)设计图纸;(5)《工期计划表》(含勘察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总工时和工期);(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注:技术文件(含勘察设计方案部分)为暗标。技术标中不能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不在设计方案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0】 | (1)按本招标文件规定需提交的其它所有资料;(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注:①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缩小,内容项目不能变化)。②投标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文本、图纸文件大小应满足新交易平台的要求。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宜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尺寸齐全、准确,所有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以中文为准,报价均为人民币,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
3.1.4(新增) | 保密信封(备用)的组成【31】 | 保密信封(此部分为纸质资料,与投标文件U盘(备用)一起提交,投标文件U盘(备用)及保密信封在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时启用,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递交或不递交)(1)勘察设计投标保密信封,内附A3规格制作的表现图1张,加盖投标人公章。表现图内容应与设计方案一致(并注明表现图在勘察设计方案中的页码或图号),用于分辨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身份。(2)保密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 |
3.1.5(新增) | 保密要求【32】 | 投标人不得在技术文件(含勘察设计方案部分)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33】 | 一般计税方法 |
3.2.3 | 报价方式【34】 | 本招标项目设计费采用总价报价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报价(以万元为单位),下浮率=1-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以%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35】 | ¨无■有,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226.31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1.22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75.09万元);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6】 | 1、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 |
3.3.1 | 投标有效期【37】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38】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1、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2、鼓励招标人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1)如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2)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3)如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电子保函服务功能的通知》(http://ggzy.gz.gov.cn/zxgg/822128.jhtml)。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人民币□不要求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9】 |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40】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有,具体要求:/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41】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42】 |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43】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44】 | ■不允许¨允许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45】 | /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46】 | /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47】 | 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48】 | 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填妥并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需联合体各方均按要求独自填妥并签字盖章提供;投标文件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需要盖章或签字的部分可仅由联合体主办方(即牵头人)盖章或签字,视作符合要求。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49】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新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50】 | 对递交的备用投标文件电子U盘及保密信封要求封装。(投标文件U盘(备用)及保密信封在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时启用,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递交或不递交)(1)商务文件封套上应载明: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商务文件(2)技术文件封套上应载明: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技术文件(3)保密信封封套上应载明: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保密信封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51】 | 时间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 | 本电子招投标项目在本须知前附表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可不参加开标会议。 |
4.2.2(B) | 递交投标文件【53】 | 1、投标人登录新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新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3、提交投标文件U盘(备用)及保密信封,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可自行选择递交或不递交)。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新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54】 | ■否¨是,退还时间: |
4.2.4(A) | / | 删除。 |
4.2.5(A) | / | 删除。 |
4.2.6(增加) | 投标时间【55】 | 1、投标截止时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2、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最新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留意新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
4.3 |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6】 | 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新交易平台发出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新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布确认回执通知。3、修改后再次递交的,按4.2.2(B)的规定执行。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更换投标文件。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57】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采用电子开标,在新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
5.2(B)(新增) | 开标程序【58】 |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招标代理(招标人)登录新交易平台数字开标系统,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2)投标人登录新交易平台数字开标系统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所有投标人需要在招标时设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所有投标人都已解密完成,或到了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招标人)可进行招标人解密;(3)投标人、招标代理(招标人)完成解密后,招标代理开启电子唱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唱标结束后,招标代理须开启“开始异议”,开启后,投标人若需要提问的可在15分钟内进行提问,招标代理(招标人)需要回答所有的投标人提问或等待15分钟才能结束异议,若所有投标人都回复了“无异议”,招标代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异议;(5)唱标环节结束后,招标代理、投标人都可以同时查看到“开标报表”;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 |
5.2.4(增加) | 开标及投标文件编号【59】 | 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新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相关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2、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3、投标文件U盘(备用)的读取按第9项第3点补救方案的规定执行。4、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文件解密的,均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5、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登录新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新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6、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7、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新交易平台后通过新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新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8、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9、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10、技术文件开标时不得开启,在评标时由新交易平台随机编号后开启,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在投票结束前不得告知评标委员会、新交易平台工作人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60】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由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共5名(其中招标人代表1名,其余4名专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随机抽取)。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61】 | 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62】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期限:3日(最后一日为工作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63】 | □是■否:(1)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7.6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64】 | ■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 |
7.7.1 | 履约保证金【65】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7.7.1条□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66】 | □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2、提交投标文件U盘(备用)及保密信封(投标文件U盘(备用)及保密信封是为防止系统出现故障时启用,可自行选择递交或不递交):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商务文件U盘、技术文件U盘各1个及制作保密信封(1个),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U盘及保密信封密封在密封袋中。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投标文件U盘(备用)不得加密。备用U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U盘(备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新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U盘及开启保密信封。3、补救方案(系统出现故障时启用)(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U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U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U盘或递交的电子U盘不能读取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U盘,并按U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新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67】 | / |
10.1 | 送达【68】 |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
10.2 | 招标失败的情形【6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
10.3 | 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情况【70】 | 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
10.4 | 投标文件公开【71】 |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招标人在公示前应对中标候选人提交的电子文件内容进行核对,确定电子文件内容是否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若电子文件内容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不完整的,中标候选人应补充或修改电子文件后公开。 |
10.5 | 其他【72】 |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招标资料全部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具体在网站主页“服务指南”中“交易活动安排”栏目上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进行查询)。3、中标后,中标单位须提交与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加盖公章)给招标单位。 |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进行招标。1.1招标项目概况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招标公告要求;(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要求: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8)其他要求:符合招标公告要求。(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8)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17)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响应和偏差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分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勘察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6)投标文件格式;(5)委托人要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招标文件的异议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
(3)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格式见格式一);(2)目录;(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商务文件、投标人单位及年月日;加盖投标人公章;1、商务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3.1.1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文件(含勘察设计方案部分)两个部分组成。各部分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3.1投标文件的组成
(9)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取自库信息)(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主办方);(8)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库信息)(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7)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库信息)(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6)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格式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按要求独自填妥并签字盖章提供);(5)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法人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格式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4)填妥并签字盖章的《勘察设计费报价表》(格式见格式二);
2、技术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注:商务文件中的(7)、(8)、(9)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信息,投标人平台信息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信息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1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格式见格式七);(11)为本项目拟投入的技术力量。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的资格、业绩、参加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等,对资格和业绩内容必须附上有关的证明材料,并能保证材料的真实性。(格式见格式五);(10)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格式见格式六)及获奖证明材料扫描件;
(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5)《工期计划表》(含勘察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总工时和工期);(4)设计图纸;(3)勘察设计说明书;(2)目录;(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年月日;
(1)勘察设计投标保密信封,内附A3规格制作的表现图1张,加盖投标人公章。表现图内容应与勘察设计方案一致(并注明表现图在勘察设计方案中的页码或图号),用于分辨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身份。3.1.4保密信封(与递交投标文件U盘(备用)时一并递交,投标文件U盘(备用)及保密信封是为防止系统出现故障时启用,可自行选择递交或不递交):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注:技术文件(含勘察设计方案部分)为暗标。技术标中不能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不在勘察设计方案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勘察设计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勘察设计费报价表。3.2投标报价3.1.5投标人不得在技术文件(含勘察设计方案部分)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2)保密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投标有效期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4.5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符合免予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3.4.4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电子递交途径。3.4.3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存在3.4.7条款所列情形的,应将纸质原件提交给招标人。3.4.2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3.4.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
3.4.7.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3.4.7.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4.7.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3.4.7.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3.4.7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3.4.6投标保证金应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均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信息,平台信息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要求详见本章第3.1.1项)。3.5.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议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3.5.6“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及招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证明材料。“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及招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证明材料。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书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勘察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备选投标方案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7.4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填妥并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需联合体各方均按要求独自填妥并签字盖章提供;投标文件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需要盖章或签字的部分可仅由联合体主办方(即牵头人)盖章或签字,视作符合要求。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2、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最新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留意新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1、投标截止时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4.2.6投标时间: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开标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招标代理(招标人)登录新交易平台数字开标系统,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
(6)开标结束。(5)唱标环节结束后,招标代理、投标人都可以同时查看到“开标报表”;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4)唱标结束后,招标代理须开启“开始异议”,开启后,投标人若需要提问的可在15分钟内进行提问,招标代理(招标人)需要回答所有的投标人提问或等待15分钟才能结束异议,若所有投标人都回复了“无异议”,招标代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异议;(3)投标人、招标代理(招标人)完成解密后,招标代理开启电子唱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所有投标人都已解密完成,或到了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招标人)可进行招标人解密;(2)投标人登录新交易平台数字开标系统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所有投标人需要在招标时设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
3、投标文件U盘(备用)的读取按第9项第3点补救方案的规定执行。2、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新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相关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5.2.4开标及投标文件编号: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U盘或递交的电子U盘不能读取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9、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8、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7、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新交易平台后通过新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新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6、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登录新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新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4、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文件解密的,均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6.评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10、技术文件开标时不得开启,在评标时由新交易平台随机编号后开启,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在投票结束前不得告知评标委员会、新交易平台工作人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评标结果异议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最后一日为工作日)。7.1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
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5中标通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4定标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单位的排序另行确定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的形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7履约保证金不作补偿。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评标方法以上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扫描件。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1个月(2022年11月)的有效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不符合以上条件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说明: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勘察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勘察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最终名次的排序。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并全体签字确认,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排序的名次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排序的名次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排序第三高者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
【2】2.1.1 | 形式评审标准【3】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2】2.1.1 | 形式评审标准【3】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2】2.1.1 | 形式评审标准【3】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2】2.1.1 | 形式评审标准【3】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将被否决。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4】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投标人,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4】 | 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4】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4】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已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4)投标人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4】 | 失信联合惩戒 |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4】 | 联合体形式投标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已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5】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进行投标报价的;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5】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5】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5】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6】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55分设计方案部分:35分投标报价:10分其他评分因素:/ | |
2.2.2【7】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当投标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内且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5名时,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2.当投标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内且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小于5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 | |
2.2.3【8】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 |
2.2.4(1)【9】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55分) | 企业信誉(18分) | 1、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证书须在有效期内)。2、获奖情况(最高得15分)(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获得省级(或以上)建筑设计类奖项,每项得6分,最高得6分;获得市级建筑设计类奖项,每项得3分,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勘察的单位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获得省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设计类奖项,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获得市级工程勘察设计类奖项,每项得0.5分,最高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单位或负责勘察的单位提供均认可):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企业获得国家级设计奖项(含勘察设计奖)的,每项得3分,最高得6分; 不满足不得分。注: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 |
2.2.4(1)【9】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55分) | 类似项目业绩(10分) | 投标牵头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过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1)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八千平米的建筑工程的设计工作5项或以上,得10分。 (2)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八千平米的建筑工程的设计工作3-4项的,得5分。 (3)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八千平米的建筑工程的设计工作1-2项的,得1分。 注:需同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和竣工验收报告(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2.2.4(1)【9】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55分) |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15分) | 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得4分;2、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工环地质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注:(需提供各专业负责人的相关职称证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3、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完成过建筑设计类业绩5项或以上,得5分;完成过建筑设计类业绩4项或以下,得2分;本项目最高得5分;5、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地勘类项目达5项或以上,得2分;主持过地勘类项目达4项或以下,得0.5分;本项目最高得2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工程勘察负责人业绩提供主持项目的成果报告封面及含有其签字的扉页复印件。 |
2.2.4(1)【9】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55分) | 其他专业负责人的资历(12分) | 1.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的,得3分;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的,得2分;3.暖通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证的,得2分;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的,得2分;5.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证的,得2分;6.工程勘察单位配备本项目人员具有以下其中一种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①水工环地质;②物探遥感;③测绘;④岩土;每提供一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注: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 |
2.2.4(2)【10】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35分) | 设计说明和设计理念(5分) | 设计理念符合适用、经济、绿色和美观原则,反映时代精神、具有创新的风格和意识。设计说明和设计意向合理清晰优得[4-5]分,良得[2-3]分,中得[1-2]分,无此部分内容得0分。 |
2.2.4(2)【10】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35分) | 总体方案(15分) | 总体方案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和住建部《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建筑环境与空间造型和谐统一,整体平面布局合理,内部空间布局科学,面积恰当、尺度适宜,朝向和开窗合理,自然采光条件良好,校园交通人车分流、流线清晰,消防车道设计合理,师生室外活动场所布局合理,充分反映了招标人的设计要求、符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充分体现区域特色,总体合理可行。优得[10-15]分,良得[5-9]分,中得[1-4]分,无此部分内容得0分。 |
2.2.4(2)【10】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35分) | 建筑外观及相应配套工程(10分) | 建筑形式清晰、细腻、简洁,视觉效果良好,建筑外立面造型丰富多彩,具有个性特点,反映时代精神,建筑外观与学校环境整体和谐。优得[8-10]分,良得[5-7]分,中得[1-4]分,无此部分内容得0分。 |
2.2.4(2)【10】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35分) | 质量、进度保证措施(5分) | 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满足反复修改论证、有协助业主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规模、降低工程造价、减少设计变更等措施。优得[4-5]分,良得[2-3]分,中得[1-2]分,无此部分内容得0分。 |
2.2.4(3)【1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分) | 投标报价(10分) | 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偏 1 %扣1.5分,每下偏1%扣1分,最多扣10分。 |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勘察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勘察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最终名次的排序。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详细评审(3)勘察设计费报价与勘察设计费下浮率所算出的价格不一致的,以勘察设计费报价为准,修正勘察设计费下浮率=1-勘察设计费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以%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2.3投标人得分=A+B+C。3.2.2商务部分得分和勘察设计方案部分得分为各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算术平均分,得出每个投标人商务部分和勘察设计方案部分的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评标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书格式一: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详见设计任务书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另册)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提供规定的履约担保,将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开工,并在竣工时间内,按照上述文件完成项目。我方认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规则,遵守评标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并且不会采取妨碍项目进展的行为。我方理解你方没有必须接受你方可能收到的最低标或任何投标的义务。我方遵守本投标书直至投标有效期满,在该日期前,本投标书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随时可接受中标。我方承认所附投标文件资料为本投标书的一部分。如果我方投标书含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修正。我方接受你方关于任命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建议。我方(投标人的简称)已收到并研究了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招标人要求、资料表、附件、补充文件和技术规范等文件。我方已检查和核对了这些文件,未发现他们有错误或其他缺陷。据此,我方愿按这些文件的规定,按照本投标书,包括一并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所附建议书,承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我方愿以《勘察设计费报价表》的投标总报价,承包本次招标所包含的工作,并承担质量缺陷责任。我方项目负责人为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的项目负责人。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公开。致:(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本投标书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除非制订正式合同协议书并生效,本投标书以及你方中标通知书,应构成你我双方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开户行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名称、帐号:电子邮箱:电话/传真:/FAX邮政编码: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书附录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一栏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X公司】,可仅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或签字,视作符合要求。日期:年月日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2 | 投标内容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3 |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4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5 | 投标有效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注释:1.投标人根据《勘察设计费报价表》的要求进行报价。勘察设计费报价表格式二: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一栏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X公司】,可仅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或签字,视作符合要求。年月日
序号 | 投标报价 | 万元 | 下浮率 | 备注 |
1 | 勘察费报价 | % | ||
2 | 设计费报价 | % | ||
勘察设计费总报价 | % |
()第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格式三:3、勘察设计费报价与勘察设计费下浮率所算出的价格不一致的,以勘察设计费报价为准,修正勘察设计费下浮率=1-勘察设计费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以%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投标文件的勘察设计费下浮率,调整后的勘察设计费下浮率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勘察设计费下浮率,则取消其中标资格。2、若勘察设计费报价超过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或单项报价超过单项最高投标限价均作无效标书处理。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
格式四: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第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
兹授权 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 有效期限: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名或盖章)授权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我单位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我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放弃中标资格,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若我单位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将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邀请函后7个工作日内,参加双方法定代表人见面会。我单位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及相关风险,如中标,我单位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资控制要求、质量要求、工期要求完成设计项目。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我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不存在第二章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投标人声明
格式五: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一栏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X公司】,由联合体各方签署递交。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特此声明。
主要人员简历表③以上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注册证、职称证扫描件。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1个月(即2022年11月)的有效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②投标人应按本表所列的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填写资历表。备注:①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列出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表
人员安排 | 姓 名 | 年龄 | 职称专业 | 已完成类似勘察设计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姓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 证书)名称 | ||||||
职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勘察/设计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格式七: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已完成项目情况格式六: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6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合同签订时间 | 项目概况 | 业主单位 | 完成情况 | 备注 |
本投标协议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本协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投标项目名称:。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分工内容: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牵头人:(盖章)
分工内容: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盖章)
分工内容: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勘察-设计合同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
乙方二:乙方一:甲方: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第二篇合同条款…………………………………………………………………11第一篇合同协议书………………………………………………………………5目录2022年月日业主单位:广州市从化区流溪中学
第二章勘察-设计总承包…………………………………………………153、本合同签订依据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1、词语定义第一章一般规定…………………………………………………………11总则…………………………………………………………………………11
8、设计人员7、设计服务6、设计范围第三章设计工作内容………………………………………………………185、勘察、设计分包4、勘察-设计总承包管理
第六章设计变更……………………………………………………………4011、设计事故第五章设计事故……………………………………………………………3810、设计的质量要求第四章设计质量……………………………………………………………389、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
第九章设计收费的计取及支付……………………………………………4214、设计评审第八章设计评审……………………………………………………………4113、工程投资控制第七章工程投资控制………………………………………………………4112、设计变更
19、勘察人员18、勘察服务17、勘察范围第十章勘察……………………………………………………………4616、设计收费的支付15、设计收费的计取
第十二章信息化管理………………………………………………………5123、综合考评第十一章综合考评…………………………………………………………5122、勘察费的计取及支付21、勘察的质量要求20、勘察成果文件的提交
27、甲方的违约责任第十四章违约责任………………………………………………………542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章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5124、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章税费……………………………………………………………6130、保险与担保第十六章保险与担保………………………………………………………6029、索赔第十五章索赔……………………………………………………………6028、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6333、保密、知识产权与专利技术第十九章保密、知识产权与专利技术……………………………………6232、法律适用及仲裁第十八章法律适用及仲裁………………………………………………6231、税费
附件2:勘察费、设计费计算表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廉洁协议书第三篇合同附件……………………………………………………………6535、合同生效、解除及其他第二十一章合同生效、解除与其他……………………………………6334、不可抗力
表一、主要勘察设计人员表附件3:拟投入主要勘察设计人员一览表表四、工程勘察设计费汇总表表三、工程勘察费计取表表二、设计收费分摊计算表表一、设计收费计算依据表
附件8:本项目招标澄清、答疑文件附件7:本项目设计任务书附件6: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汇编(另册)附件5:单项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单及相应条款(另册)附件4:乙方履约保函(格式)及承诺书表二、现场指导与监督人员表
附件12:中标通知书附件11: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附件10: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承诺书及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更换保证书附件9:乙方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联系方式
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甲方、乙方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本项目的有关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勘察-设计总承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3、根据本项目资金管理要求,业主单位应取得乙方开具的发票并据以记账。2、甲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以下称乙方)为本项目勘察设计的中标单位。1、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的业主单位广州市从化区流溪中学(以下称业主单位)委托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以下称甲方)负责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鉴于:第一篇合同协议书
(5)本合同工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主体结构)。(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工程项目批准文号:/。(2)工程地点: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沿江南路300号。(1)工程名称: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勘察设计。1、工程概况
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计划投资及红线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超前钻(如有)工作;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概算不超过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工程投资估算总额)、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修、结构、钢结构、基坑支护、室内及室外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周边道路及广场、绿色建筑、节能设计、园林绿化、与市政供电供水衔接的设计工作等、管线综合规划等)、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绿色建筑设计(不低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二星级绿色居住建筑标准)审查备案、节能设计审查备案、海绵城市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按照政策文件要求)、勘测成果资料备案、以及专业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概算不超过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工程投资估算总额)、现场指导与监督、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出具设计变更,补充设计图纸等、及时处理现场设计问题、协助和配合施工单位完成工程竣工图(汇总所有设计变更)及相关配套设计服务(包括不限于修详通、报建通、竣工通)质量保修等项目全过程的设计服务;编制设计部分的竣工资料并负责竣工资料的审核盖章确认工作;配合各设计阶段审查和协助报批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建设方案编制及报审工作;项目的规划报建、建筑方案报建、消防报建、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项报批报建工作);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2.1.2工作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栋7层教学楼综合楼,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配套地下人防、消防、供电、市政设施等。建成后增加课室6间,功能场室20间,大型学术报告厅1间,多媒体录播室2间。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最高建筑高度24m,最大建筑层数6层,最大单跨跨度28米。2.1.1工程范围:2.1勘察-设计总承包范围和内容:2、勘察-设计总承包范围、内容和方式
乙方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的时间按本合同条款第三章第9条的约定执行。2.3勘察设计开始实施时间:合同生效之日。由乙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第2.1款约定的范围和内容实行勘察-设计总承包的方式,并对勘察-设计的进度、质量、安全、工程投资控制、勘察-设计总承包管理及设计协调服务(包括设计协调服务、驻场服务等)等全面负责。合同价款计取及支付按本合同协议书第3条、合同条款第九章第15条、16条及第十章第22条的相关约定执行。2.2承包方式[注释]工作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及本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
其中:3.2中标价暂定为合同价,则人民币:大写:(¥_万元,含税)。3.1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计价和结算货币,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3、合同价款2.4甲方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乙方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经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后,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乙方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的时间按本合同条款第十章第20条的约定执行。
①设计协调费:包含在工程设计费中,不再另行计取;(3)其它设计收费:工程设计费包含:基本设计费,投标方案完善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直至竣工后缺陷责任期内设计工作及设计服务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完善阶段工程设计费、初步设计阶段工程设计费、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设计费、完整版施工图设计费、工程投资估算编制费(如有)、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费、报审报建配合服务费、招标配合服务费、现场服务费、工程结算配合服务费、工程保修阶段服务费等;勘察设计费结算时,按本合同条款第九章第15条约定的设计收费计取方式及第十章第22条约定的勘察费计取方式计算的工程勘察设计费计算,最终结算价参考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审定金额,且不超过该项目各方成员投标报价金额。(2)工程设计费¥万元。(1)工程勘察费¥万元;
4、组成合同的文件3.3合同签订后,勘察人和设计人分别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并依据工作进度,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甲方审批同意后,由甲方申请分别支付费用。注:本项目为配合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等)所需辅助测量等辅助性工作费用,已包含在勘察设计费中,不单独计费。(4)修建性规划编制费:包含在工程设计费中,不再另行计取。③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设计费用中,不再另行计取(包括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造价变化分析、设计文件修改完善等费用)。②驻场设计费:包含在工程设计费中,不再另行计取;
(5)本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1)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关于本项目的有关文件;4.1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
(11)组成本合同的其他文件。(10)国家及广东省、广州市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乙方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投标文件澄清等,属本条第(7)项内容的除外];(8)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招标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属本条第(7)项内容的除外];(7)本合同附件[属本条第(1)项和第(6)项内容的除外];(6)甲方针对本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8、本合同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除按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在更换后7日内将新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提交给甲方。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单位名称变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附上变更登记资料;乙方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向甲方提交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5、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手机、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等信息作为合同附件,10日内与甲方签订合同。4.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认可的来往电报、信函、传真、会议纪要、有关对本合同补充的书面协议以及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文件等,均视同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通过上述顺序解释仍无法明确的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按照公平合理和有利于本合同工程建设的原则作出决定。如乙方对此决定不服的,应在接到甲方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如期满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甲方的决定。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异议后应作出进一步的决定,如乙方仍有异议的,可按本合同条款第32条的约定处理,但在有关部门没有作出正式裁决之前,乙方必须无条件先行执行甲方的决定。
(本页以下无正文)13、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副本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当合同正本与副本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本为准。1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成合同约定义务及责任后,本合同自行终止。11、业主单位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合同费用的支付。10、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9、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盖章)(盖章)甲方:乙方一:
(盖章)乙方二: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银行账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电话:邮政编码:地址: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第二篇合同条款合同签订地点:广州市从化区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银行账号:开户银行:传真:
(3)为确保勘察、设计质量、进度、效果所必须;(2)符合对本合同工程进行有效管理的基本精神和要求;(1)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二、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所制订的针对本合同工程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这些管理制度、规定必须符合下列原则:一、根据项目勘察、设计管理相关规定和本项目管理实际,本合同工程将实行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的管理模式。甲方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图审查单位,负责本合同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总则
1.2甲方:指具有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在本合同中特指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及其合法继承人。1.1本合同工程:指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项目勘察设计。1、词语定义第一章一般规定(4)不是针对某一特定的勘察、设计人。
1.8施工图审查单位:指受甲方委托负责本合同工程施工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审查并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1.7勘察设计总承包管理: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及项目建设管理需要对其总承包管理范围内的专业勘察、设计单位在勘察、设计的进度、质量、安全、工程投资控制和勘察、设计配合协调、接口衔接等方面的管理。1.6勘察设计总承包单位:在本合同中特指乙方。1.5工程负责人:指乙方委派的负责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管理)和履行合同的代表。1.4专业勘察、设计单位:指与甲方直接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且具有专项工程勘察、设计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即甲方另行发包单位;或者按照本合同约定与乙方签订勘察、设计分包合同且具有专项工程勘察、设计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即乙方分包单位。1.3乙方:指在本合同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3工程设计概算:指以初步设计为基础编制而成,且编制深度达到国家有关的编制规定,并经甲方委托的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核及有权审核部门批准的工程造价文件。1.12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指由乙方及专业勘察、设计单位提交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且经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能满足投资与质量控制要求和作为下阶段勘察、设计依据或能指导施工实施的各阶段勘察、设计图纸、文件、计算书及说明书(含设计变更)、效果图、政府报批所需的模型及存有AutoCADR14或AutoCAD2000软件生成的电子格式文件的光盘、工程估算、概算、预算、配合甲方招标工作而提供的技术规格书等技术资料。1.11勘察、设计:指乙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运作和勘察、设计服务。1.10勘察、设计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机构。1.9甲方驻场代表:指甲方委派的履行本合同的驻场代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单位由甲方另行通知。
1.19完整性:指乙方每批次交付的文件是合同及附件中规定的全部文件,并保证与提交人自己保留的该部分文件完全一致。1.18勘察、设计服务:指乙方在实施本合同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勘察、设计现场服务各阶段工作的同时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与管理咨询服务以及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工程勘察、设计问题,协助甲方实施工程、设备与材料的采购招标工作、隐蔽工程的验收、设备与材料的看样定板、技术验收及工程验收等活动(包括乙方派出足够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设计服务)。1.17勘察、设计周期: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提交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天数。1.16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根据合同约定书面确认增加的合同价款。1.15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勘察、设计总承包范围内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及服务的款项。1.14施工图预算:指以通过甲方及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的施工图为基础编制而成,且编制深度达到国家有关的编制规定,并经有关方面审查通过的工程造价文件。包括概算复核及配合施工招标工作。
1.25清晰:是指每次交付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中的图样、线条、术语、符号、尺寸标准、文字说明等清楚准确。1.24先进性:指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采用国际上先进和适用的施工方案、技术、工艺、工法、设备,或所采用的施工方案、技术、工艺、工法、设备为国内最优(国内同行业中技术排名前五名以内)。1.23可靠性:指根据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明示的条件情况投入的设备,所采用的工艺、工法满足技术控制指标要求,之后所形成的已完工程及投入使用的系统、生产工艺满足合同约定且能够在设计年限内充分、正常地实现其设计功能。1.22经济合理性:指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是在符合有效性要求的基础上,采用方案经济比选、价值工程等评价手段,经过甲方组织的评审产生确定的。1.21正确性:指乙方每批次交付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均符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同时保证勘察、设计输入的基础资料完整、正确,勘察、设计方法、计算方法与结果、技术参数的选用正确、合理,构造合理,图面表达清楚、文字叙述准确,各专业勘察、设计协调统一。1.20有效性:指乙方每批次交付的文件均符合合同约定并符合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规定的要求。
1.29通知、同意、指令、证明和决定:指经甲方认可或按公开、规范的程序授权的驻场代表、勘察、设计负责人分别签字或盖章的书面通知、同意、指令、证明和决定。1.28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由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根据合同的约定,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它形式的补偿要求。1.27设计事故:指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的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对本合同项目造成极其严重恶劣影响的行为。(2)严重违约责任。指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其违约行为足以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严重或实质性的影响而应承担的责任。(1)一般违约责任:指虽然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但其违约行为不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严重影响而应承担的责任。1.26违约责任:指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35完整版施工图:指乙方按甲方要求,在项目全部设计变更设计完成后,汇总全部设计变更内容并将其反映在设计图纸上形成的施工图纸(即完整版施工图=原版施工图+设计变更)。1.34元:指人民币元。1.33国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1.32中国或国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1.31天或月: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均指日历天,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结束后的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月指日历月。1.30书面材料: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文件。
3、本合同签订依据2.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乙方交付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应符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相关的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的要求。勘察、设计中如遇国家和地方无相应规范、标准、依据的,由乙方提出建议,由甲方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所采用的标准、规定、依据或其解释。2.1语言文字: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双方来往文件、本合同工程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和资料等均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使用其他文字书写的对双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如翻译成中文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则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1.37双方:本合同特指甲方和乙方。1.36业主单位:在本合同中特指广州市从化区流溪中学。
(6)《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2)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的政府审批意见,政府或甲方委托或组织的评审机构(会议)提出的或甲方发出的阶段性书面意见,双方来往的与双方权利义务有关的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等;(11)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基础资料,包括用地红线坐标(表)、场地标高、现有市政设施图的资料(绿化、道路、管线、建构筑物等)、地质勘察资料等;(10)设计任务书;(9)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立项批复文件、规划部门认可的用地红线和地形图、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合同约定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8)本合同协议书第4.1款第(1)项、第(4)项、第(6)项、第(7)项、第(8)项、第(9)项、第(10)项所约定的有关文件;(7)《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
4.1如乙方为联合体(由1设计单位与1勘察单位联合组成),则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乙方承担责任和接受甲方指令、指示和通知,并根据本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勘察-设计总承包及配合协调服务工作。4、勘察-设计总承包管理第二章勘察-设计总承包上述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应是现行有效的,如国家或有关部门对上述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并提出新的要求,双方均应按新的要求执行,必要时另行签订补充合同。(13)乙方参加投标的方案、评标委员会的意见、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和版权属于甲方的其他投标方案。
(5)乙方应编制勘察设计总进度计划,年度(季度)计划,并负责审核专业勘察、设计单位的实施性计划、月度(旬度)计划,定期对专业勘察、设计单位进行月度(旬度)计划检查,并将相关的计划信息上报到甲方。(4)乙方应积极主动进行与项目有关的内、外协调工作,积极配合与规划、市政、交通、水利、电力、环保、消防、卫生、煤气、人防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并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勘察、设计文件报建和审批工作,保证勘察、设计文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3)对于在乙方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基础上由甲方另行发包的设计单位进行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乙方除须对于其提交给甲方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预审把关外,还须积极配合相关的设计工作,提供相关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数据、图表、设计图纸、设计说明、相关的计算原理和方法等),不得以专利和知识产权为借口拒绝配合。(2)乙方应在实施本合同工程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勘察、设计现场服务各阶段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与管理咨询,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工程勘察、设计问题,并协助甲方的工程实施、设备与材料的采购招标工作、隐蔽工程的验收、设备与材料的看样定板、技术验收及工程验收等活动。(1)对其总承包管理范围内的专业勘察、设计单位在勘察、设计的进度、质量、安全、工程投资控制和勘察、设计配合协调、接口衔接等方面进行管理,确保各勘察、设计单位之间的勘察、设计界面和工作内容清晰,不出现勘察、设计重复或交叉的现象,并保证本合同工程各专业接口及与周边工程接口(包括与市政工程接口)的良好衔接。4.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项目建设管理需要做好下列勘察-设计总承包管理及配合协调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5.3.2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分包:5.3.1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勘察、设计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勘察、设计项目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将勘察、设计项目分包后,未在勘察、设计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且未对该勘察、设计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5.3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及项目建设管理需要做好分包管理工作,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禁止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勘察、设计业务。5.2乙方所承接的专项设计内容,由于乙方自身的资质及所属设计人员的限制,或者乙方指定的专项设计分包单位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乙方可进行分包或由甲方将该项专业设计内容另行发包给专业设计单位;乙方因自行分包进行勘察、设计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分包合同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报送甲方和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5.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及关键性工作必须由乙方自行完成,不得分包。乙方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的分包,经过甲方认可后,应在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并在分包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分包合同报送甲方和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5、勘察、设计分包
(2)按本合同及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分包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交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对分包勘察、设计的进度、质量、安全、工程投资控制等负责。(1)接受甲方及勘察-设计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无条件执行甲方及勘察-设计总承包单位的指令。当甲方的指令与勘察-设计总承包单位的指令相冲突时,以甲方的指令为准;其他指令之间发生冲突时,应立即提请甲方协调处理。5.3.4分包单位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勘察、设计,严禁再分包,并承担下列责任(包括但不限于):5.3.3乙方虽然没有将其承包的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分包,但在勘察、设计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勘察、设计总负责人、勘察、设计总承包管理负责人、各专业勘察、设计负责人、勘察、设计驻场总负责人和驻场勘察、设计代表不是乙方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勘察、设计业务。(2)本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甲方认可,乙方将承包的部分勘察、设计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乙方将勘察、设计项目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的;
在乙方分包的专项设计阶段,实行乙方分包的专项设计分包方自身管理;乙方总协调管理;甲方管理的分级管理模式。在此管理阶段,乙方分包的专项分包方为主设计方,承担主要的设计责任;乙方为协作设计方,承担次要的连带责任;乙方就该部分对总体方案设计思想及技术路线贯彻与总体设计的协调负责出具施工图的审核意见,并报甲方备案,承担相应责任。5.5专业勘察、设计分包单位的管理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的要求加强对分包单位履行义务的管理,保证分包单位全面正确履行合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条款第8.1款的有关约定,在甲方批准分包后5天内将分包单位勘察、设计技术管理人员名单及设备仪器投入计划报送甲方且负责落实到位,并接受施工图审查单位和甲方代表的查验。5.4乙方的勘察-设计总承包管理部是乙方的分包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所承包勘察、设计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勘察、设计总负责人、勘察、设计总承包管理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3)本合同及分包合同中与分包勘察、设计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内容。
5.8分包勘察、设计项目的价款由乙方与甲方结算。乙方应按本合同及分包合同的有关约定及时审核、申请支付各种勘察、设计款项。5.7各专业勘察、设计单位的权利和义务详见各专项勘察、设计的分包合同。无论是乙方分包的专业勘察、设计分包单位还是甲方另外发包的专业勘察、设计承包单位,都要接受施工图审查单位对其成果文件的审查。5.6专业勘察、设计分包单位与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关系乙方负责其勘察、设计总承包范围内的各项专业勘察、设计的相关专业和接口、界面的协调工作。(含甲方另行发包的专项设计(如有))在甲方另行发包的专项设计阶段,实行甲方另行发包的专项设计单位自身管理;乙方总协调管理;甲方管理的分级管理模式。在此管理阶段,甲方另行发包包的专项设计单位为主设计方,承担主要的设计责任;乙方为协作设计方,承担次要的设计责任;乙方就该部分对总体方案设计思想及技术路线贯彻与总体设计的协调负责出具设计审核意见,并报甲方备案,承担相应责任。
6.1工程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6、设计范围第三章设计工作内容5.10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协调所有专业勘察、设计单位(含甲方另行发包的专项设计单位(如有))的工作,确保由不同专业单位所完成的勘察、设计之间的配合和接口顺利、有效和可靠。乙方应负责保证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的完整性和整体性。相关费用已经含于合同总价中。专业勘察、设计单位就其所在的勘察、设计现场安全向乙方负责,服从乙方对勘察、设计现场的安全管理。5.9乙方对勘察、设计现场安全负责,并对专业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作出处理。
(7)结构设计:本合同工程总平面范围内主体、附属结构的设计、基坑支护设计、装修工程的结构设计与验算、室外工程及构筑物的结构设计。(6)建筑设计:本合同工程总平面范围内主体建筑和附属建筑的设计。(4)室外市政、园林工程设计: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项目勘察设计范围内的道路、园林景观绿化、室外广场、停车场、供电系统、照明系统、广播音响系统、安全防范监视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标识系统、室外给排水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防系统等的设计,以及室外各种管线综合平衡设计。(3)建设区域内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设计:本合同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总平面及竖向规划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景观绿化、建筑立面、环境节能保护等。(2)方案修改及完善: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中关于方案设计应达到的设计深度要求,同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对甲方选定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1)规划用地红线内(含代征用地)及红线外(管线)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根据地下、地上物探成果报告,收集周边地下、地上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初测、定测实施工作,编制勘探、测量技术文件,编制勘探、土洞溶洞探测等相关总图;负责协调和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审批,直至获得批复。
4)安全防范系统:包括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智能卡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集成(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公众区域、停车场、出入口通道等区域的安保设计);3)建筑设备监控系统;2)电子会议系统(如有);1)通信网络系统:包括计算机网络系统、电话(语音)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公共广播及消防广播系统、信息发布(含大屏幕电子公告)、引导系统、手机信号覆盖系统(如有)、室内手机信号屏蔽系统(如有)、无线上网系统(如有);(9)弱电与智能化系统设计(如有):(8)电气设计:建筑内部高低压变配电系统、动力、照明配电、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采用智能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逃生系统、防雷及接地等,室外配套工程配电和照明工程(含泛光照明),红线内电力等管线平衡、红线外与用电开关房接驳的设计和路由设计等。
(10)空调通风设计:包括不限于建筑物内部通风系统、建筑物内部空气调节系统等的设计。(9)给排水设计(含外水接入、接出部分,需设计接至主管部门指定接口):建筑给水、排水系统设计等设计。给水系统设计:从场地附近现有市政给水管网接入,至终端用水设备;排水系统设计:单体及单体排至场地附近现有市政排水管网。8)监控中心。7)机房工程;6)弱电防雷系统;5)智能化系统集成;
(16)设备选型意见:就拟采用的专用机电设备、专用电子设备(如大屏幕显示系统、广播音响系统等)的选型于施工图设计开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相关设备的技术参数规格书,但不设计专用设备。(15)管线综合平衡设计:各种专业设备、系统的管线在建筑物内、外的路由平衡设计。建筑物内、外的管线综合平衡设计以专篇形式提交。(14)市政管线专业设计。(13)市政道路专业设计。(12)电梯工程设计与相关配合。(11)消防设计: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地震评估、环境评估、防雷评估、风洞试验、振动台试验、点试验、消防性能化分析及有关专项试验、研究与论证不在乙方设计范畴内,但乙方应配合甲方工作。(21)提供主要设备材料表及技术要求书,配合甲方的招标工作。(20)对于专项分包勘察、设计文件,须由乙方及专项分包单位人员校核并会签盖章确认。(19)在规划红线范围内,乙方应保证按规划及建筑功能要求、配套设施要求完成本合同工程造价中包含的全部项目的专业专项勘察、设计。(18)编制初步设计概算。(17)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和申报、验收,以及新技术应用的研究和设计。
(1)乙方交付的设计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遵守设计工作程序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的规定,控制好设计的每一环节。应满足广州市各专业部门的要求,如消防、人防、环保、卫生、交委、交警等部门的报建报审报批要求。6.3工程设计的总体要求6.2设计界面的划分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项目计划投资及红线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建设内容的所有设计专业均由乙方承担。(24)其他。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中规定的其他设计内容。(23)项目红线内外的永久用电、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的设计工作,以及项目红线内的永久用水、燃气的设计工作,并符合广州市和从化区相关审批部门的报装及报审要求。(22)幕墙工程(如有)。
(7)乙方应积极配合政府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各项审批、施工图审查单位、甲方的审核、施工图强制审查及图纸会审,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质量问题,应及时解决并按规定出具修改图纸。(6)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进行设计、资料管理、技术管理、现场配合等工作时,必须同时遵守相关设计、技术、图文、图档、工程的各项管理办法、规定和细则。(5)如在项目运作中遇国家或地区颁布新的标准、规定和依据,按新标准、规定和依据执行。设计中如遇国家和地区无相应规范、标准和依据的,由乙方提出建议,由甲方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或解释所采用的标准、规定和依据。(4)乙方应在确定为中标单位后立即进行本合同工程设计策划,建立质量目标,规定质量要求,根据甲方总体实施计划和本合同工程特点编制详细的设计计划,合理安排各项活动的实施时间,并保证设计的进度、质量,保证乙方设计范围内工程的施工进度不受影响。(3)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设计质量。乙方对其承担的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的设计成果文件的正确性、完整性、有效性、经济合理性、可靠性、清晰性负责,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对其的审查及审核并不减轻乙方的相关责任。(2)乙方应在设计成果文件中明确列出本合同工程设计涉及到的详细的设计规范、规定及标准(名称、编号与版本)。
6.4.1方案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6.4方案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及要求(11)在交付项目的部分或全部勘察、设计文件后,如获悉有更好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适用于本合同工程,乙方应向甲方推荐并提供科学的评估。(10)乙方应确保其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通过甲方、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甲方认可的本合同工程施工投标人或其委托的具有施工图审查能力的单位的审查,如审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乙方应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及时解决并根据相关规定修改图纸,确保满足工程投资控制要求。乙方应及时提供修改图纸,确保甲方相关招标工作的有效推进。(9)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应尽可能减少施工难度,为施工创造方便合理的施工条件;应尽量减少施工对城市交通、市民生活以及水利的干扰,并尽可能减少对施工期的影响。(8)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认真研究,对本合同工程的特点和不确定因素进行认真考虑,并提出合理建议和评价,每个阶段各专业的主要技术方案、主要系统、重要设备材料选用、管线排布,均要提供至少两个的比选方案,比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基础形式、超大超长结构处理、建筑方案存在不同意见时、建筑防水设计、重要设备选型、泛光照明等,比选方案须在技术、经济投资、实施性、运营管理、工期上作比较分析,并应提供方案设计图及效果图、计算书、造价文件进行研究。
4)方案设计说明书;3)方案设计文件目录;2)扉页(方案编制单位行政及技术负责人、具体编制总负责人签名);1)封面(写明方案的名称、方案编制单位、编制时间);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应为甲方最终确定方案的设计文件,文件的内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有权审核部门的审批意见、设计方案招标(竞赛)的技术文件和投标(参赛)文件、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方案设计阶段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设计文件:(1)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文件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图纸及文本文件2份、电子文档光盘9)多媒体文件:设计稳定后,提供一份修改稳定版的多媒体演示文件,限时10分钟。8)三维数据模型:按照甲方要求提交三维数据模型(通用3dsmax格式)。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将其他设计单位提供的三维数据模型进行整合工作;7)效果图;6)透视图;5)方案设计图纸(A3图)(具体图纸要求按设计任务书);
4)用地竖向规划图;3)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图;2)绿地规划图;1)总平面规划图(包括各项技术经济指标);(2)按照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规划报建要求,提供规划报建所需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份,公示展板(A0)或公示图纸(A0)5套,实体模型(群体建筑沙盘)1个。具体数量根据实际需要提供)
1)总平面图(比例按报建要求,包括各项技术经济指标);(3)按照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报建要求,提供方案设计报建所需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并根据相关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相应修改。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乙方应按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规划报建要求提交规划报建所需的设计成果文件图纸及文本文件、电子文档光盘、工作模型(文件需加盖规划报建章、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章);根据相关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并向甲方提交6份最终的设计成果文件及电子文档光盘。(具体份数根据实际需要提供)7)模型(依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报建要求提交)6)规划方案说明书;5)管线综合规划图;
(2)方案设计应对本合同条款第6.3(8)条所述比选项目,提供至少两个比选方案,实施性方案应达到和满足进行初步设计的要求。(1)乙方应在甲方选定方案的基础上,按专家意见和甲方要求进行完善,达到报建送审方案要求,并根据规划部门提出的设计条件进行调整。6.4.2方案设计阶段的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方案设计报建所需要的设计成果文件图纸及文本文件、电子文档光盘(具体数量以报建要求为准);文件均须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章。3)设计说明;2)设计方案图;
(8)在深化方案设计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明确设计中确有需要进行试验的项目,并在初步设计之前提交给甲方审查确认;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及时提供试验方案及相关技术要求。(7)若方案需向安置户及公众进行公示,乙方则按要求绘制公示图并提供公示图纸或公示展板。(6)乙方对各专业采用的新技术应作详细的介绍,以便进行评审和据以进行下一步的设计。(5)结构体系应进行初步的计算,保证结构方案是可行的。(4)乙方应根据实施方案提交工程投资估算编制说明及投资估算表。(3)乙方设计方案中应包含节能环保篇,采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工艺。方案设计应对设计中采用的新技术及节能技术的应用进行三个以上方案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比较分析报告和推荐方案。
(2)设计说明书(含设计总说明、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结构计算书);(1)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应按建设部批准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版)初步设计阶段的要求进行编制,由总章和各专业设计文件分章编制而成,应包括如下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6.5.1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6.5初步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及要求(9)方案设计成果确定后,设计单位应根据甲方的需求时间制作并提供项目的实体模型(群体建筑沙盘)。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初步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图纸及文本文件10套、概算份、效果图各一式10套、电子文档光盘1套、专业报建(交通、市政、人防、消防、环保、卫生、绿化)所需设计成果文件数量按报建要求提供;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章、注册结构工程师章,各专业负责人、乙方签署。(7)方案设计成果完成后及时提供工程设计成果的动画视频(6主要材料样板;(5)效果图及透视图,设计成果另外仍需提供规划俯瞰图、总平面图、鸟瞰图、室内外透视效果图、各单体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剖面图、主要空间效果图、建筑效果图以及其他相关图纸等。;(4)设计概算(甲方另行发包的专项设计由专项设计单位提供相应的概算文件,由乙方负责汇总);(3)设计图纸(由各专业设计图纸组成);
3)能据以编制、审核工程设计概算;2)能据以准备各主要设备、材料及饰面材料(送板);1)应符合甲方批准的设计方案和实施性方案;(2)初步设计阶段须对本合同第6.3(8)条所述比选项目,至少提供两个比选方案,使设计具备先进性、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并满足以下要求:(1)初步设计文件均以各工程子项为编制单位。6.5.2初步设计阶段的工作要求
(5)乙方应重点对设计范围内的给水、排水、电气、采暖通风、空调、动力等管线进行各专业综合分析,协调并解决其中矛盾,成果包括室内外管线综合平衡图、场外管线综合总图和相关专业图纸及说明书。如果乙方的概算编制质量和进度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则甲方可从甲方公开征集的造价咨询单位库中另行委托专业造价咨询单位实施设计概算编制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根据《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规定并结合专业造价咨询单位实际工作比例计取,由乙方负责支付。(4)乙方须根据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概算文件中的开项必须齐全完整,造价指标必须准确,须满足工程投资控制的要求。(3)初步设计中的结构设计文件,应对结构的选型、布置、截面尺寸、材料用量等予以明确。5)能作为各专业施工图设计的依据。4)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
b、补充钢结构设计总说明:详细材料要求、加工要求、连接要求、焊接质量要求、防腐、防火要求,并对安装条件做出说明。a、设计成果文件中应提供杆件的控制内力,设计计算应考虑施工工序及稳定应力。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应满足建设部初步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相关规定,结构形式、布置、受力杆件、构件型号、材料种类、节点类型等设计内容须成熟稳定,具体要求如下:①钢结构工程:(7)乙方应确保相关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深度能够有效满足专项施工图设计工程投资控制的要求。乙方提供的相关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应满足以下要求:(6)乙方必须准确计算建筑面积,完善建设规模及经济指标说明。
③室内装饰工程(如有):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中幕墙外观、用材料品种档次、幕墙主要受力体系、预埋件设计、细部节点和幕墙与其他专业的界面处理等设计内容须成熟稳定。②幕墙工程(如有):乙方须保证,在其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的基础上进行的达至施工图设计程度的专项设计,其总用钢量增加在5%以内。d、优化结构体系,取消或减少部分主、次桁架,完善支撑系统,支撑的布置应考虑结构的整体稳定。c、主桁架未有桁架剪力墙的连接大样的,典型节点应作有限之分析,关键节点应作有关试验。
e、室内装饰设计部分中,所有的主要装饰材料的技术要求。d、室内装饰设计部分中,主要机电管线的综合平衡;c、室内装饰设计部分中,所有相关专业要求室内装饰专业须满足的技术条件;b、室内装饰设计部分中,所有与其他专业关联的技术界面(特别是给排水、消防、建筑声学、机电、智能化、扩声等专业的技术界面);a、所有室内可视范围内的装饰风格、空间效果、构件尺寸等主要设计要素;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中,以下内容须成熟稳定:
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中,系统的构成、强制性的系统功能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中的强制性条目要求等设计内容须成熟稳定。⑥声学系统(如有):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中,系统的构成、强制性的系统功能要求(系统图及功能要求点表)、主要设备材料技术参数中的强制性条目要求等设计内容须成熟稳定。⑤弱电智能化工程: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中,系统的构成、强制性的系统功能要求(功能要求点表)、设备技术参数中的强制性条目要求等设计内容须成熟稳定。④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2)按照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报建要求,提供建筑施工报建所需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并根据相关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相应修改。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将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成果文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及甲方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修改相关设计成果文件。6.6.1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6.6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及要求(8)对于各类专项技术的设计,乙方须按照甲方建设需求和专项单位最终确定的研究成果、相关技术指标和标准,开展设计工作。其他: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乙方应按报建要求向甲方提交建筑施工报建所需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含文件、图纸、电子文档光盘(具体数量以报建要求为准);文本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章。5)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的其他报建设计文件。4)建筑综合管线图;3)建筑平、立、剖面图;2)建筑构造和主要建筑材料说明;1)总平面图(比例按报建要求,包括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5)苗木迁移方案(图);4)管线综合图(室外管线迁移图);3)设备材料表以及满足招投标要求的技术规格书;2)合同要求所涉及的所有专业(包括道路、隧道、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空调、园林景观等专业及各专项设计)的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计算书;1)总平面图;(3)对各专项设计施工图的技术接口进行审核并进行设计联络及完善;对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包括甲方另行发包的专项设计的成果及乙方自行分包的设计成果文件)进行总体设计协调,提交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设计成果文件:
(2)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深度要满足以下要求:(1)施工图设计文件均以各工程子项为编制单位。6.6.2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作要求文本文件20套、电子文档光盘20套;文本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章。(4)在项目全部设计变更完成后,核实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设计变更,并将全部设计变更内容综合汇总并将其反映在设计图纸上而形成完整版施工图,并按如下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向甲方提供完整版施工图: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文件及图纸)文本文件20套、电子文档光盘_2_套;文本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章。
6)能据以进行施工和安装;5)能据以安排材料、设备订货和非标准设备的制作;4)能据以编制招标文件;3)能据以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控制价;2)满足建设部批准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版)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要求;1)应根据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编制;
1)审核深化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原设计文件的要求;(6)对于需要进一步深化设计的专业工程(如钢结构、弱电智能化系统、幕墙(如有)、人防工程、VI标识系统、景观雕塑深化、室内二次精装修设计(如有)等),乙方应在施工图初稿审核阶段,列出清单和深化设计具体要求,报甲方审核确认。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乙方须提供施工图及用于指导深化设计的设计文件和资料(明确系统、设备、材料的技术指标及深化设计范围),并对深化设计成果文件进行完整性、有效性、正确性、可靠性及经济合理性审核。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如下:(5)乙方应确保设计成果的完整性、有效性、正确性、可靠性及经济合理性。(4)乙方应重点对设计范围内的给水、排水、电气、采暖通风、空调、动力等管线进行个专业综合分析,协调并解决其中矛盾,并提供相关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管线综合平衡图、场外管线综合总图,和相关专业图纸及说明书),同时完成土建、机电设备选型意见、技术要求文件,并为设备材料推荐品牌。(3)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应不存在错、漏、碰等问题。7)能据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7)结合施工图审查单位及甲方的审核意见督促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单位修改完善相关的深化设计文件;6)复核及审查深化后的结构安全性及稳定性;5)对相关各专业的协调性进行审核;4)审核技术经济性;3)审核是否满足功能要求、使用要求及实施的可行性;2)审核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国家规范规程、行业标准、地区标准;
6.7.1设计成果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其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6.7材料、设备选型的设计配合(7)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工程设计的特点,提供施工安装操作、安全防护的有关要求。10)对通过审核的各专项施工工程深化设计图纸进行签章确认。9)对各专项设计施工图的技术接口进行审核并进行设计联络及完善,并结合二次装修施工图提供各相关设备专业末端设计施工图;8)乙方须根据最终完善的深化设计文件对其设计范围内的相关专业的设计成果文件的接口、界面进行修改完善,并确保最终通过甲方及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核;
6.7.7对于由甲方拟定的候选建筑材料和设备,在厂商提供符合设计要求的技术资料后,乙方须协助甲方鉴别其优劣并提供相关咨询意见。同时,乙方应派本项目专业负责人参与甲方组织的相关看样定板工作,出具材料核设备选型的相关技术意见。6.7.6乙方的设计文件在对本合同工程设备材料的技术要求进行描述时不得带有倾向性、排它性、指向某一特定厂商品牌或指向某一具有独一性的材料设备。如根据项目的定位、功能等的要求必须选用某种品牌或某一具有独一性的材料、设备时,乙方应事前书面详细报告甲方并获得甲方批准。6.7.5乙方应及时提供工程的各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的生产厂商及价格等资料,供甲方选择时参考。6.7.4设计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及设备(包括各专业采用的材料、设备),应提交进行性能价格的分析比较报告,不应选用不节能或已淘汰的产品;设备的选用必须考虑相关的系统配套,原则上应优先采用国内产品。国内没有的建筑材料和设备或国内材料和设备性能无法达到设计要求或其价格高于进口价格时,才采用进口材料和设备。设计中采用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按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提供明确的技术资料(包括性能指标、规格、型号等方面的资料)。6.7.3设计文件对于工艺、技术、材料、设备的选用应该满足施工工期的要求,充分考虑设计的可实施性,重视和吸收施工单位对施工安装提出的意见,并充分考虑国内承建商的施工能力。6.7.2乙方应负责编制设备、材料采购的技术文件,内容包括设备、材料采购清单、技术规格书、必要的附图、技术参数表、推荐档次及品牌建议、采购说明和采购时间表等,并包含施工要求、安装说明,同时并对国内规范以外设计文件所涉及的内容提出验收标准。
7.1驻场设计及服务乙方的服务应符合国际通用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对于工程设计所规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乙方应及时地提供服务,满足甲方在时间上的要求。7、设计服务6.7.10乙方应详细了解市场上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生产商的供货能力和供货周期(包括生产时间和运输时间),并据此向甲方提出各种主要材料和设备(包括国产和国外进口的)的提前订货时间的建议。6.7.9乙方应对本合同工程中可能采用的特殊设备和材料进行分析,若在设计过程中需要预先选定相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商,以便为设计过程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选定材料设备供应商的建议(包括国产和国外进口的)。6.7.8由于本合同工程中采用新工艺而导致需要采用的新材料、新设备的,乙方原则上须在项目档次定位的基础上向甲方推荐三家以上可供货的国内或国外厂商名称、以往业绩、产品质量标准、价格资料及样板等,所推荐的三家单位的材料、设备应该在价格水平上处于同一档次。
(2)乙方驻场服务人员应满足合同条款或甲方指令的相关要求,并全部统一纳入甲方的统一管理,其出勤、休假等考勤由甲方负责,休假需经甲方负责人同意,具体工作由甲方统一安排。乙方未按要求指派驻场人员的,甲方有权按照勘察设计服务质量不满足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2万元/人。(1)为便于甲方与乙方及时沟通及协调,保证报批报建及乙方统筹协调管理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本项目要求乙方派驻驻场服务人员提供驻场服务。服务时间从签订设计合同开始到项目验收为止。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统筹协调、报批报建、资料整理、与设计院对接、配合施工等工作。7.1.2驻场服务实施驻场设计所需的场地、办公、交通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若设计工作不满足工程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部设计人员(包括各专业设计人和项目负责人员)在甲方指定地点驻场设计,时间可从签订设计合同开始到施工图完成为止。7.1.1驻场设计
7.3招标配合服务7.2.2对乙方提交报审报建资料的要求:提交的文件、图纸及其相应的电子文件按照相关报审报建职能部门或主管部门的提交要求和份数要求。7.2.1乙方应在设计过程各阶段按照本项目报审报建的要求,提交所有必需的文件、图纸及其相应的电子文件(刻制成光盘),并配合报审报建过程中必要的技术协调、送审技术性文件等工作,直至完成所有审批手续。7.2报审报建配合服务(4)乙方应保证驻场人员的稳定性,原则在驻场期间上不得更换,确须更换的应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且征得同意后方可更换。(3)乙方驻场服务人员的名单须在进场前提交甲方审核,具体要求按设计任务书,所有人员必须通过甲方现场面试确认。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驻场服务过程中对乙方的驻场人员进行适当调整。
7.3.6对于需要进行整套系统采购的设备,乙方应在施工图或设备、材料采购的技术文件中予以明确。7.3.5在甲方组织采购招标或项目施工阶段,如需由投标单位或实施单位制作实体模型的,乙方须提供需制作模型的具体要求和必要的模型图纸。7.3.4乙方应负责协调各专业设计单位编写工程施工、材料设备等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和质量标准。7.3.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包括时间要求、深度要求等)提供本合同工程进行招标所需的设计成果文件,包括必要的施工图、材料说明书、设备技术说明书等文本文件10套、电子光盘2张。如甲方需乙方晒制超出合同约定数量的设计成果文件,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清单收取相应图纸晒制费用。7.3.2对于甲方召开的相关招标会议(如招投标答疑会、预算会议等),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派出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投标答疑文件、招标澄清文件等的编制工作。7.3.1乙方应在甲方进行的工程施工招标、设备材料采购招标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编制用户需求书,制定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材料采购清单、技术规格书、性能要求、必要的附图、技术参数表、推荐档次及品牌建议、采购说明和采购时间表等),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交底、设备、材料采购的技术文件交底)、参加招投标答疑会、及时答复招投标答疑文件,审核及签署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技术附件,并根据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合同技术条款的谈判工作。
(4)乙方派出的常驻本合同工程工地的勘察设计人员,应做好本合同工程全部勘察设计项目的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配合甲方进行现场巡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当建设过程中对勘察设计文件有疑问时,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出专业工程师解决。属于一般勘察设计问题,若无特殊情况,应在1天内解决;属于重大勘察设计问题,可在5天内书面提出解决意见;对勘察设计图纸与现场不符之处,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3)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设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可按照专业施工进度分专业参加)需参加由甲方每周在施工现场组织召开的设计交底会、图纸会审会、设计例会和工程例会、技术问题协调会、看样定板会、设计巡场,及时解决现场技术问题,并按照甲方相应管理制度和办法开展相应工作。(2)各施工阶段开始前,按乙方的勘察、设计分工,参与图纸会审,解答有关勘察、设计问题,并按规定及时出具相应的修改图纸、补充图纸及技术文件。(1)参与勘察、设计的技术协调会,做好勘察、设计交底工作。在工程施工招标、设备材料采购完成评标工作的前一周内,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对应采购招标范围的施工图、材料说明书及设备技术说明书等设计成果文件共10套、电子光盘2张。7.4.1乙方承诺将根据本合同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和甲方的要求提供现场服务,及时派出各专业工程师解决工程中涉及到的勘察、设计问题。主要工作如下(包括但不限于):7.4施工阶段的现场服务
(10)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参加甲方召开的协调会、调度会。(9)乙方应参与工程的报建与竣工验收,参与编写工程总结。(8)乙方应协助制订设备系统的调试计划和参与设备试车调试。(7)乙方应在设备、材料采购订货前对有关性能、参数、规格及主要设备数量进行确认;按甲方要求对己订购的主要设备、材料的进行到货验收。(6)乙方应指导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参加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含主要隐蔽工程)和竣工质量验收;及时派出能独立解决现场问题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服务,处理现场问题;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并提出技术处理方案。(5)乙方应参加本合同工程的每周监理例会,并及时解决会议提出的应由乙方解决的技术问题。
7.5工程结算配合服务(2)对因专项工程验收、备案需增加晒制的图纸,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提交,相关费用按合同条款第16.8条的相关约定执行。(1)于各专项验收申请表送达后3天内,出具设计单位意见;7.4.4对项目各专项工程(包括规划、防雷、卫生防预、环保、煤气、给水、消防、电梯、人防、节能、园林绿化等)的验收、备案工作予以配合,具体验收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7.4.3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子分部及工程竣工验收,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出具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按时提交《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各一式六份。7.4.2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需要,对一些特殊工程(如基坑支护方案),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的书面建议,配合编写工程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作业指导书),对设计各部分所应满足的规范、标准进行总说明,对各条文进行摘录汇编;对超规范(标准)之处,应初拟技术标准,供专家论证后执行。
7.5.4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在工程结算过程中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2)复核施工单位编制的规划验收竣工图纸及规划验收电子报批文件(即“验收通”)。(1)复核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并进行签章确认;7.5.3乙方应积极配合其设计范围内的竣工图的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相关费用已含于设计费用中):7.5.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结算工作所涉及的设计变更的相关设计文件(如设计变更预估算书等)。7.5.1乙方应根据甲方指令提交本合同工程的结算配合服务工作计划,根据经批准的工作计划积极参与并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组织的本合同工程乙方设计范围内的工程结算工作,及时提交设计变更确认资料并确保其有效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以保证工程结算工作的顺利推进。
乙方应根据甲方或本合同工程使用单位的要求积极配合并参与工程的保修工作,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对期间发生的工程问题提交书面的技术建议及相关的工程设计资料。7.6保修阶段的服务7.5.7乙方应将结算配合服务工作计划(包括分段结算配合服务工作计划)录入甲方的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并根据实际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乙方应根据经过甲方批准的分段结算配合服务工作计划积极配合相关的分段结算工作。7.5.6为确保本合同工程结算的顺利进行,甲方可能对本合同工程按分部分项或单位工程进行分段结算,乙方在接到甲方关于分段结算配合工作的指令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相关的分段结算配合服务工作计划。7.5.5本合同设计范围内存在甲方另行发包的专项工程设计服务内容的,乙方负责整理汇总其合同设计范围内所有设计单位的结算工作。
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须参加与本项目相关的勘察设计的工作联席会议、各阶段设计成果汇报会议、重大技术问题协调会议、方案比选研究会议、专家评审会议等,并做好汇报工作。8.1为确保本合同工程的设计质量,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的基础上,乙方(包括乙方分包单位)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为本合同工程派出的设计总负责人、设计驻场总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设计驻场代表的职务、资历、资格须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非经过甲方同意,不得更换或再参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其他工作。设计总负责人必须履行负责人职责,不得缺席要求由总负责人参加的会议。8、设计人员7.7.2乙方应无条件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复意见,修改好设计和相关文件,并提交修改后的终稿5份。7.7.1乙方应安排专人(1名)全面配合跟进所有报审报建工作(包括提供交通便利条件,相关费用已包含在设计收费中),并按照批复文件完成修订版设计文件编制。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和规划设计人参加技术上门沟通解释工作。7.7规划设计、文件编制、报审服务
8.7在设计高峰或项目建设单位认为有必要时,乙方必须集中力量确保设计进度。8.6当甲方认为乙方及其分包单位的设计人员、驻场人员及管理服务人员的数量、专业水平、专业配套等达不到设计所需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及补充相关人员,直至满足设计工作要求为止,否则甲方有权扣减设计费直至解除合同等。8.5甲方认为设计总负责人、设计驻场总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设计驻场代表不称职时,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更换人员通知,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5天内更换,更换人员的职务、资历、资格不得低于本合同相应条款的要求,且更换人员须先经过甲方确认。若乙方对甲方要求更换人员有异议时,可申请复议一次,若经复议后甲方仍然要求更换,则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换,否则视乙方该人员从甲方发出更换通知的时间开始擅自离岗。8.4专业设计单位必须成立设计项目组按照甲方的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场所,在勘察、设计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和协调下开展各项设计工作,确保设计进度和质量。设计项目组人员组成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要求。8.3乙方如为境外机构,必须自行配备专业翻译一名。8.2设计单位应根据设计任务建立项目组,项目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其中1人为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乙方须从组织上保证投入的人力、物力能满足设计开展的需要,保证不同设计时段设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外部条件接口衔接的连贯性。
1.上述各阶段成果提交时间由甲方控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配合阶段<如招标阶段、施工阶段>及设计变更等所需文件份数及时间按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执行。如果延误工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1%;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备注:9.1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应满足合同约定的时间要求;相关设计成果文件的质量须一次性通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根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的审核。乙方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时间以符合合同约定质量的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时间为准。乙方除应按以下要求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引用图集的复印件、专业工程施工大样图、材料设备技术需求书等。设计成果文件提交的时间及套数如下:9、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8.8为保证项目组人员的稳定性,对设计人员实施拍照式管理,要求乙方提供项目全部设计人员及驻场服务人员的照片和签字证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随意撤换,且短时离开本地须向甲方请假并指定离开后的协调人,否则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提交日期 | 份数 | 备注 |
1 | 方案设计 | 签订本合同后10 日历天 | 各1,或按招标人要求提供 | 电子文档2份 |
2 | 深化方案设计成果文件(修改后) | 项目方案设计并确认后7 日历天内 | 2,或按招标人要求提供 | 电子文档2份 |
3 | 公示展板(A0)、公示图纸(A0) 5 套,实体模型(群体建筑沙盘) | 根据甲方的需要时间 | 根据甲方实际需求 | |
4 | 方案设计、规划报建相关设计成果文件 | 深化方案确定后10日历天内 | 按报建要求或招标人要求提供 | 电子文档1份 |
5 | 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及各专业报建图(含工程概算) | 深化方案确定后15日历天内 | 2,或按招标人要求提供 | 电子文档1份(含符合评审要求的软件版) |
6 | 初步设计阶段相关报建、报批成果文件 | 按工作计划 | 按报建要求或招标人要求提供 | 电子文档1份 |
7 | 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 | 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日历天内 | 按招标人要求提供 | 电子文档2份 |
8 | 按施工图审查单位意见修改并审批通过的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主要材料清单、技术规范要求等文件 | 施工图审查结束后5日历天内 | 按招标人要求提供 | 刻录光盘2张 |
9 | 消防设计审查 | 根据实际情况,按工作计划 | 按招标人要求提供 | 电子文档1份 |
10 | 设计变更通知单 | 发生变更时3个日历天内发出 | 10,或按招标人要求提供 | |
11 | 协助编制竣工图 | 按工作计划 | ||
12 | 协助编制竣工通 | 按工作计划 | ||
13 | 其他设计文件 | 按工作计划 |
9.5在报建过程中需要提供设计成果文件或设计中间资料的电子文档的,乙方应无偿提供。9.4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将设计成果文件或资料交付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相关费用(包括运输、邮寄、电传、关税等费用)已经含于设计费中。9.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版次设计成果文件应满足勘察设计文件审批的要求及本合同工程各阶段建设的需要。由于项目工期紧迫,乙方必须按照经过甲方审批确定的设计进度计划采用适当穿插推进的方式开展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提供设计服务(包括报审报建配合服务、招标配合服务和现场服务工作等)。在方案设计获得确定后开展初步设计,在初步设计获得甲方确认后同时开展初步设计报建及启动施工图设计工作;在各专业施工图经过甲方确认后,同步配合甲方进行施工招标工作,并按甲方要求提交施工图、设备、材料采购的技术文件等相关设计成果文件供招标使用。9.2乙方必须按照经过甲方审批确定的设计进度计划及时提交设计中间资料,以满足甲方开展有关工作的需要,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费用之内。2.设计期间,设计方如有恶意拖延工期的情况,甲方有权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9.7造价文件的提交。乙方提交的各阶段造价文件的数量及格式(含电子文件份数与格式)需同时满足合同及有权审核部门的要求。须报政府主管部门审定的各阶段造价文件,待审定后,乙方须按照批复意见编制相应阶段造价文件的终稿并提交5份(含电子光盘两份)给甲方;其他造价文件,均要求提供5份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两份。c、各设计阶段进行各类方案比选时编制造价分析材料,给出造价分析结论;施工阶段,编制设计变更预算及相应造价增减说明。b、负责配合初步设计概算送报审、评审、对数工作;a、编制合同设计范围内方案估算、初步设计概算;9.6造价文件编制及报审工作
10.4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10.3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应考虑工程实施的可操作性,对工序方案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应明确提出关键工序的工艺要求、质量控制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10.2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其他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中的相关要求,并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甲方要求对设计进行深化、优化。乙方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达到合同约定的相应设计深度负总体责任。10.1设计应体现甲方的建设意图,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尤其是强制性规范),达到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满足本合同工程的功能需求。在控制投资的同时,做到美观、适用、安全、经济,并具备良好的节能环保特性,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10、设计的质量要求第四章设计质量
11.1按乙方违约行为的严重,设计事故分为一类设计事故及二类设计事故,具体如下:11、设计事故第五章设计事故10.7乙方应提供国际权威机构或国内有关部门对新材料及特殊结构的试验报告,并提供相应新材料及特殊结构在工程中应用的经验供甲方参考。10.6乙方应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审核意见对勘察、设计进行必要的修改。当乙方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不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质量要求时,乙方应在收到政府主管部门、甲方、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的通知后5天内将经过修改的符合规定的勘察、设计文件交付甲方。10.5设计图纸必须按照国家对工程图纸规格的规定绘制,保持同类图纸规格统一。
乙方设计成果文件出现错、漏、碰,直接导致甲方招标工作进度、项目施工进度逾期累计7天以上(含7天),或累计达10天(含10天)以上的。如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中含有明显倾向于某一专门厂商生产的设备、材料的描述,或在其设计成果文件中选用了具有专一性、排他性的材料、设备而又未事先向甲方书面报告并详细说明理由的,累计出现4次以上(含4次);如经过甲方或施工图审查单位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对设计变更的审核,发现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对设计变更随意进行合并、分拆的累计出现4次以上(含4次);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累计发生5例(含5例,设计成果文件中每1处违反1条强制性规定的为1例);乙方逾期提交设计成果文件10天以上(含10天),或累计达15天以上(含15天);(1)一类设计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但未达到二类设计事故标准的):
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无法实施的(包括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中明示的施工方案、工艺及措施难度极大或现有的施工条件无法实现的;设计成果文件中拟采用的材料设备无法采购的);如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中含有明显倾向于某一专门厂商生产的设备、材料的描述,或在其设计成果文件中选用了具有专一性、排他性的材料、设备而又未事先向甲方书面报告并详细说明理由的,累计出现7次(含7次)以上的;如经过甲方或施工图审查单位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对设计变更的审核,发现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对设计变更随意进行合并、分拆的,累计出现7次(含7次)以上的;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累计发生7例(含7例,设计成果文件中每1处违反1条强制性规定的为1例);乙方逾期提交设计成果文件15天(含15天),或累计达20天(含20天)的;(2)二类设计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设计变更第六章设计变更11.3设计事故的认定方式及送达程序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10款执行。11.2如发生设计事故,经过甲方审定,甲方有权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乙方设计成果文件出现错、漏、碰,直接导致甲方招标工作进度、项目施工进度逾期累计10天(含10天),或累计达15天(含15天)以上的。
12.6乙方应对本合同范围内的由其他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包括由甲方另行发包的专项工程设计的设计变更和乙方分包的设计项目的设计变更)进行预审把关、审核及确认,确保本合同工程设计的总体性、完整性及相关专项设计满足工程投资控制的要求。12.5乙方应在设计变更正式发出前对可能的方案进行比选,综合考虑工期、质量、造价等方面的因素,确保设计变更的经济性及有效性。12.4乙方负责根据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范、规定对本合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图纸会审记录进行审核;图纸会审记录中的内容须乙方核准并转化为设计变更后方可作为正式的设计文件执行。12.3乙方应充分考虑中国的施工安装条件和水平、材料供应的条件(即充分考虑设计与施工的衔接),若由于设计错误导致无法施工或采购材料,乙方应无条件修改或重新设计,并按本合同第28条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2.2由于乙方的成果文件的完整性及有效性问题、设计错误、对设计基础资料选用不当、专业间接口出现矛盾等造成的设计更改(包括因此而发生的甲方另外发包的专项工程设计变更),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变更,并按本合同第28条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2.1乙方应本着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等三大控制相结合的原则相关规定对设计变更进行管理。
13、工程投资控制第七章工程投资控制12.9乙方有关设计的任何修改、变动或由于修改设计所引起的工艺、技术、材料、设备的变更均须经过甲方的同意。12.8乙方应准确判定设计变更的类别,对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造价变化须提出预算造价分析,提交设计变更对工期影响评估的书面意见。12.7乙方应对本合同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包括由甲方另行发包的专项工程设计的设计变更和乙方分包的设计部分的设计变更)的完整性、有效性、正确性、可靠性、可操作性、经济性负总体责任,对设计变更进行管理,不得随意分拆、合并设计变更。
14、设计评审第八章设计评审13.4如果因乙方的过错造成施工图预算超出经核准的工程设计概算,乙方必须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对施工图进行修改,并保证设计质量标准和施工进度。13.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中的工程设计概算的准确性。工程设计概算应是依据初步设计中主要材料及设备的量、价清单编制的,是客观、准确、可行的,并已包括依据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性造价管理文件所规定的所有计费内容。甲方及时提供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资料和协助。13.2乙方编制的方案估算需达到工程设计概算总表深度,编制的工程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需满足有权审核部门评审的要求,编制的设计变更预算达到施工图预算深度要求,其他各阶段的造价文件编制需满足对应阶段造价文件深度要求。13.1乙方承诺在不降低设计任务书中的主要设计指标(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等)的前提下,确保工程设计概算不超过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工程投资估算总额,且不低于投资估算总额90%,施工图预算不超过有权审核部门审定工程设计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总额。
(4)本合同中与设计工作的内容、范围、管理、服务相关的约定;(3)本合同工程的相关政府批文(包括但不限于立项许可文件、用地规划文件等);(2)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1)国家、省、市的施工图设计审查的相关规定;14.2设计评审的依据包括:14.1对乙方设计成果文件的设计评审包括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甲方的设计管理部门及技术评审部门评审、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
14.4乙方对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意见存在异议的,在不违反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前提下,以甲方最终认定的意见为准。乙方应在设计评审的最终意见发出之后5天内完成其设计范围内设计成果文件的修改完善工作并提交甲方。甲方将组织专家对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进行质量审核,如审核发现相关设计成果文件不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设计深度要求,存在错漏碰、不完整、不合理、不统一等情况,乙方应及时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并承担相关审核费用(含场地费、专家劳务费等)。14.3乙方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乙方应根据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甲方的设计评审、甲方组织的专业人士评审的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7)甲方在设计过程中提出的明确书面意见。(6)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乙方设计成果文件的审批意见;(5)甲方关于设计、图档、图文、工程等的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
15.1基本原则15、设计收费的计取第九章设计收费的计取及支付14.6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的设计评审意见、乙方在履行合同各阶段提供的设计服务(包括报审报建服务、招标配合服务、施工阶段的现场服务、结算配合服务的评价、保修阶段的服务)的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本合同条款的相关约定通知业主单位申请支付设计收费。14.5如乙方未能在设计评审的最终意见发出之日起3日内积极响应或逾期未能完成相关设计成果文件的修改完善工作,乙方应按本合同条款第28条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直接按设计评审的最终评审意见实施(但不因此免除乙方的相关设计责任)或直接委托其他设计单位进行相关的设计修改和完善,另行委托设计的相关费用(按需要进行修改完善部分的建安工程费占审定概算建安工程费之和的比例乘以本合同设计费计取)从本合同设计收费中扣取。
1)分项工程设计费:指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工作内容及要求完成各分项工程的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初步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配合有关部门对设计成果文件的审查的费用。分项工程设计费根据审定工程概算中各分项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占乙方实际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建安工程费总额的百分比计算。(1)基本设计费:基本设计费包含分项工程设计费、工程投资估算编制费、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费、报审报建配合服务费、招标配合服务费、现场服务费、工程结算配合服务费、工程保修阶段服务费。具体如下:15.2本合同设计收费为完成本合同条款中所描述的设计及服务工作内容及要求的全部费用,分为基本设计费、其它设计收费两部分:15.1.3本合同设计费已包括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设计工作所需的费用,计取时已综合考虑各种费率变化、物价变动。15.1.2由于设计工作范围的调整,若某专业工程仅完成了某阶段设计工作,其基本设计费以本合同条款第15.3条第(5)款计算的工程设计费总额中的基本设计费乘以相应比例计算,相应比例按合同附件-2的表二“设计收费分摊计算表”中约定的比例执行,基本设计费以外的费用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15.1.1本项目工程设计费中标价即为设计费合同签约价(暂定价)。
7)工程保修阶段服务费:指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第7.6款的约定,在工程保修阶段(竣工证书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缺陷责任期满为止)提供相关服务的费用。6)工程结算配合服务费:指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第7.5款的约定,配合甲方进行本合同设计范围的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包括完善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文件、对结算审核部门提出的有关设计问题进行澄清、其他有关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配合工作等)所发生的费用。5)现场服务费:按本合同条款第7.4款的约定,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参加施工图纸会审、按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提供设计成果文件的修改及变更、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系统调试和联合调试、参加竣工验收等所发生的费用。4)招标配合服务费:指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第7.3款的约定,配合甲方各项招标工作的费用,服务内容包括:配合甲方核对招标工程量清单,配合招标图纸答疑,配合甲方进行施工招标、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工作,提供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具体要求,并根据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合同技术条款的谈判工作,其他有关工程招标阶段的配合工作等。3)报审报建配合服务费:指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第7.2款的约定,配合本合同工程报审报建过程中进行必要的技术协调、送审技术性文件等工作的费用。2)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费:指乙方根据相关规定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的费用。
15.3设计收费的计取及结算方式按下列约定执行:3)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设计费用中,不再另行计取(包括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造价变化分析、设计文件修改完善等费用)。2)驻场设计费:指乙方按本合同条款第7.1款的约定,提供驻场设计和驻场服务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已经含于工程设计费中。1)设计协调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工程设计费中,不再另行计取_。(2)其它设计收费包括:8)完整版施工图设计费:指乙方按本合同第6.6.1(4)款规定及要求完成最终版的施工图并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文件的费用。
设计费结算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5%)×(1-中标下浮率)计算,最终以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建安工程费为计算基价,结合合同附件2“勘察费、设计费计算表”的计算方法,最终结算价参考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审定金额且不超过该项目设计方投标报价金额。15.3.2结算方式,双方一致同意按如下约定结算:其他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中,不再另行计取(包括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造价变化分析、设计文件修改完善等费用)。驻场设计费:已包含在设计费中,不再另行计取;设计协调费:已包含在设计费中,不再另行计取;15.3.1本合同暂定工程费限额为万元,基本设计费(含投标经济补偿)暂定为________万元(中标价),其中:
备注:16.2.1付款进度16.2款项支付16.1乙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函,且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按甲方财务制度要求提交申请支付文件资料。16、设计收费的支付
付费次序 | 付款比例(%) | 付费额(元) | 申请付费时间 |
第一次付费 | 按合同设计费暂定价的10%支付 | 设计方案最终确定后向财局申请支付 | |
第二次付费 | 累计支付至合同设计费暂定价的25% | 获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向财局申请支付 | |
第三次付费 | 累计支付至按审定概算调整后设计费总额的55% | 经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审定并取得评审报告后申请支付 | |
第四次付费 | 累计支付至按审定概算调整后设计费总额的80% | 工程正式通过项目竣工验收且甲方确认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完成后向财局申请支付 | |
第五次付费 | 累计支付至按结算终审部门审定的设计费的97% | 工程结算完且设计费结算金额经结算终审部门审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未发生因设计原因引起的超概算及重大设计变更等向财局申请支付 | |
第六次付费 | 按结算终审部门审定的设计费结清余款 | 缺陷责任期限届满后(缺陷通知期限以施工合同为准) |
(1)在对已付进度款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重复的,甲方和乙方均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甲方和乙方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16.2.2进度付款的修正(4)最终设计费结算价的计算按15.3条约定执行。(3)由于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须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程序,甲方和业主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即为履行支付义务,实际付款到账时间及金额以财政部门拨付的时间及金额为准;(2)甲方和业主单位负责向资金支付单位递交资金申请表及相关票据和资料,资金支付单位为广州市从化区财政局。如果从化区财政局付款程序有其它的规定和要求,则以从化区财政局的付款程序规定和要求为准调整付款程序和付款时间。(1)乙方申请款项前须按甲方和业主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办理有关手续并向甲方和业主单位出具合法有效的可报销凭证。
乙方承诺:保证按照本合同及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分包单位支付设计费,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付款情况予以监督。16.4乙方分包项目的设计费已全部包含在本合同设计收费总额之内,并纳入本合同一并结算。乙方在申请支付各次设计费时应连同其分包单位的设计费一并申报。乙方配合甲方完成本合同全部设计项目的实施工作,并按规定提交全部技术档案资料,本合同设计收费结算金额已经获得有权结算终审部门审定,且工程缺陷责任期已经结束(以施工合同为准),乙方可向甲方申请结清本合同设计收费尾款。本合同工程竣工后6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本合同的结算书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否则,甲方将自行进行本合同结算并上报,有权结算终审部门据此审定的金额即为本合同设计收费的结算金额。16.3设计收费的结算(2)每次付款前,双方必须明确乙方有无违约行为。若有,乙方必须支付违约金之后甲方才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否则甲方有权从应付的设计费中自行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相关的工程勘察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和广东省、广州市现行有关的地方性法规、相关的工程勘察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17.1勘察依据:17、勘察范围:第十章勘察16.5乙方领取款项前须按甲方的财务管理制度办理有关手续并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可报销凭证。
(7)甲方关于设计、图档、图文、工程等相关管理办法,具体见本合同附件;(6)勘察范围的建筑总平面布置图、勘察技术要求、技术资料;(5)本合同工程的基础资料,包括用地红线坐标(表)、现状地形图、场地标高、市政设施图的资料(绿化、道路、管线、建构筑物等)、勘察工作范围内地下管线图(包括电力、电讯电缆、煤气、自来水、污水等各种管道)以及人防设施、洞室等具体位置分布图;(4)甲方提供由规划部门认可的用地红线和地形图;(3)本项目工程勘察许可等批文(复印件);(2)甲方提供的勘察任务书;
17.4工程测量的任务与技术要求:甲方提供的勘察任务书17.3室内试验的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甲方提供的勘察任务书17.2岩土工程勘察的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甲方提供的勘察任务书(10)中标通知书或甲方的勘察任务委托书。(9)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的政府审批意见,政府或甲方委托或组织的评审机构(会议)提出的或甲方发出的阶段性书面意见,双方来往的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等。(8)双方签署的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文件;
18.4乙方应参加基础工程验收。18.3乙方应参加施工图图纸会审、技术问题汇总与回复、各种技术协调会。18.2乙方应到基础验槽、桩基础持力层岩性鉴定等施工现场进行配合服务。18.1乙方应参加有关基础选型、施工方案等各种技术协调会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配合,对地基基础方案做出论证及分析;天然地基方案应明确给出持力层和基础埋深的建议,并进行承载力、沉降分析和演算;桩基础方案应提出桩型、桩端持力层、桩端土承力和桩周摩阻力、入岩桩的桩端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并对单桩承载力及沉桩可能性进行分析和提出建议。相关方案、分析及建议应符合国家现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相关规定。当遇到软弱下卧层等不良地质条件时应相应增加钻孔数量。18、勘察服务17.5其他:甲方提供的勘察任务书
19.5甲方认为乙方派出的勘察专业负责人、驻场勘察代表不称职时,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更换人员通知,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5天内更换,更换人员的职务、资历、资格不得低于本合同相应条款的要求,且更换人员须先经过甲方确认。若乙方对甲方要求更换人员有异议时,可申请复议一次,若经复议后甲方仍然要求更换,则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换,否则视乙方该人员从甲方发出更换通知的时间开始擅自离岗。19.4乙方承诺投入负责具体勘察工作的人员(合同附件-3),在履行本合同履行期间,非经过甲方同意,不得更换或再参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其他工作。19.3乙方如为境外机构,应自行配备提供专业翻译一名。19.2勘察单位应根据勘察任务建立项目组,从组织上保证投入的人力、物力能满足勘察开展的需要,保证不同勘察时段勘察工作的连续性和外部条件接口衔接的连贯性。19.1为确保本合同工程的勘察设计质量,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的基础上,乙方为本合同工程派出的勘察专业负责人、勘察驻场服务人员的职务、资历、资格须满足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19、勘察人员
20.4乙方勘察成果文件的提交时间以符合合同约定质量的勘察成果文件的提交时间为准。20.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交勘察中间资料,以满足甲方开展有关工作的需要,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勘察费中。20.2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文件时间为承包人收到甲方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30日历天内;相关勘察成果文件的质量须一次性通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根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的审核。如果延误工期,甲方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1%;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承包方如有恶意拖延工期的情况,甲方有权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20.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初步勘察成果文件10套、详细勘察成果文件20套及电子文档各2份(具体根据实际需求数量提供)。20、勘察成果文件的提交19.6当甲方认为乙方及其分包单位的勘察人员数量、专业水平、专业配套等达不到勘察及勘察服务所需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及补充勘察人员,直至满足勘察及勘察服务工作要求为止;否则,甲方有权扣减勘察费直至解除合同等。
21.4乙方编制的勘察方案及勘察成果文件(含实际完成的勘察工程量)须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旁站监督单位审核确认后,再交由施工图审查单位负责审核,并以经审核后的文件作为结算依据,对于超过设计要求的勘察深度的工作量不计算;乙方应确保其提交的勘察成果文件是完整、准确及有效的,且能通过施工图审查单位依据相关规范、规定进行的审核。21.3乙方应在勘察成果文件中明确列出本合同工程勘察涉及到的详细的勘察规范、规定及标准(名称、编号与版本)。21.2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本合同约定的勘察范围及技术要求实施勘察工作,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文件并对其负责。乙方应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节能等提出检测方法要求和根据检测成果提出复核和验收意见。21.1乙方在开展勘察工作前,应向甲方提交勘察工作纲要,并按经过甲方审核批准的工作纲要实施开展勘察工作。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21、勘察的质量要求20.5乙方应在项目竣工阶段提交《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一式十份。(具体根据实际需求数量提供)
22.1.1本项目工程勘察费中标价即为勘察费合同签约价(暂定价)。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勘察费计取时已综合考虑各种费率变化、物价变动以及完成勘察工作所需的各项费用。22.1基本原则22、勘察费的计取及支付21.7乙方实施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时,应按工程建设各勘察阶段的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提交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21.6乙方必须遵行甲方的相关勘察设计、图文、图档工程的管理办法和规定。乙方自行承担运输、邮寄或电传勘察文件资料(包括中间成果资料)的费用,提交资料、文件等应交至甲方日常办公所在地或甲方临时指定的地点。勘察文件的收发、传送管理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21.5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必须经过实地勘察获得,不得采用推断或借鉴,禁止虚假;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确认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时,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合同要求;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含勘察费用)。
22.3.1付款进度22.3勘察费的支付:工程勘察费根据合同附件2“勘察费、设计费计算表”的计算方法计算。勘察费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勘察工作量,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计费标准×(1-5%)×(1-中标下浮率)计算,最终结算价参考区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审定金额且不超过该项目勘察方投标报价金额。22.2.1工程勘察费按如下方法计取:22.2勘察费的计取及结算方式按下列约定执行:22.1.2本合同勘察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勘察工作内容及要求的全部费用,包括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就岩土工程向施工单位作出技术说明、解决设计或施工中的工程勘察技术问题,参加工程测量交桩、水文地质交底、岩土工程验槽、购买有关资料、勘察文件的修改、实施勘察过程中发生的相关工作(包括障碍物拆除、开挖、地下管线的修复等)、勘察过程中发生的用材以及加工、勘察作业机具的进退场及现场搬运等服务,以及综合考虑不同自然条件下、不同作业内容、不同复杂程度及高温勘察等一切因素下的勘探作业的费用。本合同条款第22.2款约定综合单价也已包含实施上述所有勘察工作内容的费用。
付费次序 | 付款比例(%) | 付费额(元) | 申请付费时间 |
第一次付费 | 支付合同勘察费的30% | 提交全部勘察成果资料并经审图通过后向财局申请支付 | |
第二次付费 | 累计支付至审定概算调整后勘察费的80% | 设计概算通过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审定后申请支付 | |
第三次付费 | 累计支付至结算终审部门审定的勘察费的97% | 在工程基础验收后可办理勘察费的结算手续,经结算终审部门审定后向财局申请支付 | |
第四次付费 | 按结算终审部门审定的勘察费结清余款 | 缺陷责任期限届满后(缺陷通知期限以施工合同为准) |
22.3.2进度付款的修正(4)最终工程勘察费结算价按22.2条约定执行。(3)由于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须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程序,甲方和业主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即为履行支付义务,实际付款到账时间及金额以财政部门拨付的时间及金额为准;(2)甲方和业主单位负责向资金支付单位递交资金申请表及相关票据和资料,资金支付单位为广州市从化区财政局。如果从化区财政局付款程序有其它的规定和要求,则以从化区财政局的付款程序规定和要求为准调整付款程序和付款时间。(1)乙方申请款项前须按甲方和业主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办理有关手续并向甲方和业主单位出具合法有效的可报销凭证。备注:
鉴于本合同工程的重要性,为确保本合同工程质量,甲方将对参与本合同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并根据综合考评的结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23、综合考评第十一章综合考评(2)每次付款前,双方必须明确乙方有无违约行为。若有,乙方必须支付违约金之后甲方才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否则甲方有权从应付的设计费中自行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1)在对已付进度款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重复的,甲方和乙方均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甲方和乙方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第十三章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略)第十二章信息化管理
(4)勘察、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勘察、设计进度的监督权。(3)甲方有权聘请施工图审查单位作为本合同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单位,乙方应接受该施工图审查单位按照相关勘察、设计咨询法规和甲方赋予的权利所进行的咨询工作。(2)乙方在勘察-设计进度、勘察-设计质量、指派人员、提供服务、协作等方面义务的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甲方有追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直至解除合同等权利;同时,甲方还有权将乙方存在的上述违约事实公诸于众和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1)享有乙方勘察、设计文件的版权和全部使用权。25.1甲方的权利:25、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②立项批复文件;①设计任务书;1)方案阶段提供的资料(1)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及文件,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文件具体如下:25.2甲方的义务:(5)其他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属于甲方的权利。
①甲方对于设计方案的修改意见;2)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提供的资料⑥评标委员会的意见、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和版权属于甲方的其他投标方案。⑤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基础资料,包括用地红线坐标(表)、场地标高等);④由规划部门认可的用地红线和地形图;③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合同约定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
②本项目工程勘察许可等批文(复印件);①甲方提供的勘察任务书;3)提供勘察相关的文件、资料④双方来往的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等。③政府或甲方委托,或组织的评审机构(会议)提出的阶段性书面意见;②政府部门、职能部门审批意见;
在整个设计过程中,因在招标阶段及合同签订时适用的设计规范及标准发生变化,造成乙方对已经被甲方确认的设计返工时,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相关风险,双方须共同按照新规范、新标准推进设计工作,同时给予乙方合理设计时间和成果资料重复制作的费用,在规模投资不变的情况下,不再另行支付乙方设计修改的设计费用。设计中如遇国家和地区无相应规范、标准和依据的,由乙方提出建议,由甲方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或解释所采用的标准、规定和依据。(3)甲方单方面原因变更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勘察、设计返工时,双方应酌情签订补充协议。(2)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会同业主单位申请支付勘察、设计费。⑤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的政府审批意见,政府或甲方委托或组织的评审机构(会议)提出的或甲方发出的阶段性书面意见,双方来往的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等。④勘察范围的建筑总平面布置图(如有),勘察技术要求、技术资料;③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基础资料,包括用地红线坐标(表)、现状地形图、场地标高、市政设施图的资料(绿化、道路、管线、建构筑物等),勘察工作范围内地下管线图(包括电力、电讯电缆、煤气、自来水、污水等各种管道)以及人防设施、洞室等具体位置分布图;
(1)根据合同约定收取勘察费、设计费。26.1乙方的权利:26、乙方的权利与义务(6)甲方及施工图审查单位在收到乙方有关勘察、设计问题及确认问题的函件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5)按本合同约定的勘察、设计进度和阶段及时将乙方提交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转送相关部门审批,并根据时间表的规定将必要的审批件交付乙方。(4)工程实施前,若甲方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乙方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派人与乙方的人员一起验收。
(2)在勘察、设计及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充分尊重和理解甲方、代表甲方的施工图审查单位对勘察、设计提出的书面意见与要求,如无充分的否定理由应尽快予以处理和实施。对合同没有约定的部分和没有描述的部分,双方应另行协商。(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30日内,应按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函,招标人有权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中标人未按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有权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6.2除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外,乙方义务还包括但不限于:(4)有权依据甲方的意图和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进展情况指令各专业勘察、设计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合同专项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3)设计方案、图纸未审批之前,在不影响工期及合同约定的提交成果文件的时间的情况下,有权提出修改方案、图纸的建议。(2)拥有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署名权。
3)禁止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串通,设计中选用价高质次的材料、设备;2)禁止向甲方及施工单位推销材料、设备,或以倾向性、排他性设计变相推销;1)严防重产值、轻质量倾向,确保公众人身及财产安全;(5)乙方应加强对勘察、设计和管理服务人员职业操守的教育,恪守职业道德守则,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4)乙方不享有对勘察、设计文件的留置权,由乙方或其分包单位完成的勘察、设计文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给甲方的,不论乙方与其分包单位有何种约定或分工,均不得拒绝或拖延向甲方提交。(3)在勘察、设计各阶段,乙方应根据甲方或有权审核部门的意见,及时修改、完善勘察、设计,负责完成由于勘察、设计失误未获有权审核部门批准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
(7)其他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履行的义务。(6)乙方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乙方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向甲方提交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乙方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给甲方。7)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不合理提高施工难度及增加材料用量,以增大施工费用,获取不正当收益。6)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对材料用量、工程量进行虚假签认;5)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对不合格材料、设备、产品、工程进行包庇及验收;4)禁止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串通,在材料、设备的监造或调试过程中对不合格材料、设备产品进行包庇或以次充好,提高产品验收级别;
备注:各阶段的设计费比例详见附件2表二《设计收费分摊计算表》。(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直接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27.1甲方支付乙方的违约金:27、甲方的违约责任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2)严重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必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30000元/次)。(1)一般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必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10000元/次)。28.1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28、乙方的违约责任(2)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按27.1中(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28.4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已经完成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与其他勘察、设计人签订勘察、设计协议,其他勘察、设计人有权在乙方已经完成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勘察、设计,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不得向甲方或者其他勘察、设计人索取任何报酬。28.3乙方违约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按本合同条款第29条约定的索赔方式执行。必要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交纳。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主动交纳;逾期交纳的,甲方有权按逾期天数每天加收逾期交纳金额2‰的逾期违约金。28.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承担一般违约责任累计达3次的,另行追加严重违约责任1次;累计承担严重违约责任达3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6)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应缴纳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应分别计算。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本合同结算价款的25%,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向甲方支付赔偿金。(5)解除合同。当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在送达乙方时即生效。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通知生效之日起三天内停止全部工作,通知生效之日起五天内配合甲方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的交接,并于完成交接工作当天内离场。乙方应保证所移交的资料齐全完整且满足甲方要求,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接和离场或所移交的资料不完整的,引致甲方工期延误和其它方面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4)部分解除合同。当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达到部分解除合同的条件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部分解除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在送达乙方时即生效。乙方应在该通知生效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同时,乙方必须在通知生效之日起三天内停止被解除部分的工作,通知生效之日起五天内配合甲方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的交接,所交接资料必须完整且满足甲方要求。乙方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接和离场,或交接资料不完整或不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若因乙方拒交或延误交接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而引致甲方工期延误及其它方面的损失,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赔偿。
(5)按合同约定投入的专为本合同工程服务的乙方驻场设计人员参与其他工程工作的,每发现一人次,视为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投入人员,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5款第(3)项的约定执行。(4)乙方纳入甲方统一管理的勘察、设计服务人员(含现场服务人员)不遵守甲方管理制度或者工作不称职的,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到期不更换的,视为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投入人员,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5款第(3)项的约定执行。(3)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投入人员或投入人员没有按时到位的人员为一般勘察、设计人员的,每出现1人次,乙方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如该没有投入或者没有按时到位的人员为勘察、设计专业负责人的,每出现1人次,乙方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乙方要求更换人员的,按本合同条款第28.5款第(6)项的约定执行。乙方在甲方规定的宽限期内仍未将人员投入到位的,甲方有权另请他人接替其工作,另请他人的费用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勘察、设计费中扣减,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2)乙方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双倍的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同时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1款第(5)项所约定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1)乙方在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或履行合同过程中贿赂甲方人员或本建设项目有关主管人员的,视为不正当竞争并承担严重违约1次。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28.5勘察、设计管理、服务方面的违约责任
(8)乙方未遵守甲方依据合同条款总则第二条约定所制订的各项制度、规定的,由乙方按所触犯制度、规定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所触犯制度、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视作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工作,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5款第(7)项的约定处理。(7)乙方应支持、服从甲方的管理工作,对甲方的指令和书面通知,若无正当理由又未提前报告、得到认可,而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的,第一次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第二次及以后,每发生一次承担严重违约1次,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3)甲方要求乙方以实际工作能力较高的人员调换实际工作能力较低的现场人员,或者乙方主动要求以实际工作能力较高的人员调换实际工作能力较低的现场人员并经甲方批准且经实践证实的,乙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事件(如重病、重伤、失踪、死亡等)造成勘察-设计人员岗位空缺的,乙方必须在出现空缺之日起五日内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标准予以补充,但无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未予补充或补充人员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标准的,视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投入勘察-设计人员,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5款第(3)项的约定执行。1)未经甲方同意的,更换一般勘察、设计人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次;更换专业勘察、设计负责人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5万元/人次;更换项目勘察、设计总负责人、勘察、设计总承包管理负责人或者驻场勘察、设计代表总负责人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5万元/人次。(6)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要求更换人员的,按以下约定处理:
其中:A-实际增加的建安工程费;违约金=A×(B/C)×2(12)因乙方未按时按质地提供本合同条款第7条、第18条约定的各项勘察、设计服务,导致本合同工程建安费用增加的,乙方按以下公式计算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11)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招标配合服务,或其招标配合服务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或其提供的服务不能达到令甲方满意的程度的,导致甲方的招标工作不能按时顺利进行的,每确认1次,乙方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10)对于甲方通知乙方(包括乙方分包单位)参加的会议(包括但不限于进场会、现场问题处理会议、工程验收会议、结算问题处理会议、质保期工作的相关会议等),被通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法定代表人、经报甲方批准同意的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项目负责人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自行缺席的,每缺席一人次乙方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9)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做好勘察、设计总承包管理或配合协调工作,经施工图审查单位或甲方发出限期改正通知后3天内,乙方仍未能整改至令施工图审查单位或甲方满意的,视作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工作,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5款第(7)项的约定处理。
(2)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勘察、设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出现遗漏、错误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限期内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及时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因此造成勘察、设计成果文件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条款第28.6款第(1)项的约定处理。(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或甲方审核同意的勘察、设计进度各类计划要求各阶段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逾期3天以内(或累计达5天以上10天以内)的,乙方按1万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逾期3天以上(或累计达10天以上)的,乙方按3万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须同时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28.6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方面的违约责任:(13)如乙方违反合同协议书第6条、第7条的约定,未在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将变更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的,经甲方每确认1次,乙方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C-本合同工程审定工程设计概算建安工程费总额。B-本合同设计收费(包括工程设计费及其它设计收费)总额;
28.7投资控制方面的违约责任:(7)经甲方认可的本合同工程施工投标人或其委托的具有施工图审查能力的单位审查并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确认,乙方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中存在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的,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6款第(3)项的相关约定执行。(6)非甲方原因造成设计变更并引起工程费用增加的,乙方应负责修改设计,保证工程总投资在投资控制指标内;造成实际发生的建安工程费增加的,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5款第(12)项约定的计算方法确定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及因本合同所述的因新规范、新标准及新规定所引起的设计变更除外。(5)如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中含有明显倾向于某一专门厂商生产的设备、材料的描述,或在其设计成果文件中选用了具有专一性、排他性的材料、设备而又未事先向甲方书面报告并详细说明理由的,每违反一次,乙方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4)如经过甲方或施工图审查单位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对设计变更的审核,发现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对设计变更随意进行合并、分拆的,第一次时,乙方承担一般违约1次;第二次及以后,每违反一次,乙方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3)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如有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的,经政府有关部门确认,每发生1例,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
28.8勘察、设计分包、转包、违法分包方面的违约责任(5)在本项目施工招标阶段或施工阶段,因乙方编制的工程概算和(或)施工图预算编制不准确而需要调整概算和(或)施工图预算的,乙方除应在甲方限定期限内完成修改外,每出现1次,乙方还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4)因乙方对设计变更随意进行合并、分拆导致本合同工程投资失控,造成实际发生的建安工程费增加的,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5款第(12)项约定的计算方法确定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3)如因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文件的缺陷及不完整、初步设计成果文件深度不够等原因导致甲方另外发包的专项施工图设计无法满足投资控制的要求,乙方应及时完善、修改相关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造成实际发生的建安工程费增加的,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5款第(12)项约定的计算方法确定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2)乙方对乙方分包单位的投资控制方面的违约相应承担连带责任,相关违约责任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7款第(1)项的相关约定执行。(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突破合同约定的投资控制要求的,乙方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1次;乙方应负责修改设计,保证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合同约定的投资控制要求内;如最终因此造成实际发生的建安工程费增加的,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5款第(12)项约定的计算方法确定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2)送达程序:甲方以下列方式之一将书面违约处理决定送达乙方:(1)认定方式:以甲方发出的通知、通报、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确定的内容为准。28.10乙方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及送达程序:28.9除上述约定之外,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其他义务的,均构成违约,应当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情节较重的,应当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违约情节以甲方的认定为准。(2)乙方转包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分包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1)乙方不按合同约定进行勘察、设计分包管理的,视同不服从甲方管理,应按本合同条款第28.5款第(7)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通知业主单位暂停申请支付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进度款,直到乙方完成相关工作为止。
29、索赔第十五章索赔(3)甲方以书面形式作出的违约处理决定一经送达乙方立即生效。乙方如有足够证据证明不应由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应在收到违约处理决定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并附上有关证据;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后15天内审核完毕且作出书面决定并通知乙方。3)甲方邮寄送达。2)乙方其他工作人员签收。1)乙方现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
(5)如果通过向履约保函担保人索赔以及直接扣取勘察、设计费等方式依然不能完全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以现金形式支付剩余索赔额。否则,甲方将按本合同条款第32条的约定处理。(4)如果通过向履约保函担保人索赔的方式依然不能完全弥补甲方的损失,则甲方有权通知业主单位在应支付给乙方的勘察、设计费中直接扣取。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本合同条款第30.3款的约定向甲方补充提交履约保函。(3)甲方向履约保函担保人发出书面索赔意向七天内,乙方依然没有用实际行动纠正自己的违约行为或者纠正行为不能使甲方满意或者纠正行为无法弥补甲方的损失,则甲方直接向履约保函担保人发出正式书面索赔通知。(2)限期届满,乙方没有采取纠正行为或者纠正行为不能使甲方满意的,甲方将索赔意向书面通知履约保函担保人。(1)甲方将自己的索赔意向书面通知乙方,并要求乙方在限期内纠正自己的违约行为,否则,甲方将考虑启用履约保函。29.1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甲方按如下约定向乙方索赔:
(1)乙方应当在施工图审查通过后30天内,购买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应承担由于乙方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所造成的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以及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费用的赔偿责任。30.1双方约定,乙方按照如下约定向甲方提供设计责任保险文件:保险与担保第十六章保险与担保29.2在任何索赔期间,不论索赔是否有据,均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约定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不得以此为借口,拒不履行或拖延合同的履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0.4如果乙方不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补充提交履约保函,则甲方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或解除本合同,并按合同条款第28.1款第(4)、(5)的有关约定执行。30.3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导致甲方依据履约保函索赔履约保函金额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补充提交履约保函,使得本合同履行期间有效的履约保函金额等于乙方第一次提交的履约保函金额。30.2乙方提交的履约保函是对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违约后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担保,乙方的任何一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甲方均有权向出函单位提出索赔。注:履约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4)建设工程发生损失后,应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做出鉴定结论。(3)乙方不按上述约定购买保险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交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经营的保险公司(如为分支机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经营保险业务的资格)开出的单项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单正本及相应条款一份。
31.3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中国以外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31.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依据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必须缴纳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31.1乙方及其雇员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一切收入,必须依照中国税法纳税,税金全部由乙方及其雇员承担。31、税费第十七章税费30.5合同结算最终定审后,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退还履约保函。
32.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等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32、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第十八章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31.4合同能清晰界定建筑勘察工程服务的,应按相关税收政策缴纳增值税费。
33、保密、知识产权与专利技术第十九章保密、知识产权与专利技术对于甲方依据本合同条款第28条的有关约定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及时移交资料和退场,同时不得妨碍甲方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实施本合同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32.3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32.2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3.6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由责任方依法承担有关责任。33.5如工程需要使用专利技术,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认可。甲方负责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因此而涉及的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4甲方拥有乙方为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且按本合同要求所提交的全部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等的所有权及完全使用权,并在本合同执行完毕后继续拥有合法使用以上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用作本项目宣传及工程建设学术研究交流之用等)。33.3乙方保证本合同工程的设计文件、资料等均未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否则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33.2本合同项下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署名权除外。乙方享有本合同项下工程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设计署名权,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在展览或书刊中进行展示、介绍及讨论其设计模型、外观图片、装饰效果图。乙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本合同工程所做的全部工作的成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他勘察、设计文件、资料不再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勘察、设计,不得许可他人使用或作其他商业用途,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关责任。33.1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其因履行本合同而获得对方的相关信息。否则,泄密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34.2自然灾害的范围及其认定方式,按如下约定执行:34.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对本合同的勘察、设计或服务工作造成实质性影响的自然灾害和战争、动乱(不包括乙方内部的任何纠纷和纷争)等社会事件。34、不可抗力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一章合同生效、解除与其他34.4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对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乙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的延误,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提交勘察、设计成果的提交时间。34.3政府关于本项目政策的重大调整或本项目建设规划方案重大功能性调整,也属不可抗力。(2)里氏5级(含5级)以上的地震。(1)异常天气:仅指50年(含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或10级(含10级)以上的台风。因异常天气袭击工地为确保安全而停工的,乙方应于台风、洪水天气结束之日起七日内,向当地气象部门索取工程所在地台风、暴雨天气资料或报告(含气象实况及对此分析的内容),连同工作日志、现场照片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方可认定为是不可抗力。
35.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时合同即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32条的约定处理。35.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35.2本合同第三篇所列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35.1本合同的生效及终止按本合同协议书第12条的约定执行。35、合同生效、解除及其他
第三篇合同附件35.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页以下无正文)35.6乙方承诺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甲方将其执行国家强制性规范、标准和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由甲方组织的考核、考评通报、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甲方网站和广州市建设项目甲方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35.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项目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同时,有过错方应当向无过错方赔偿因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工程项目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沿江南路300号工程项目名称: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项目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廉洁协议书附件1: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约定。第一条甲乙双方责任为切实加强廉洁工程建设,规范双方的各项建筑活动,预防本工程违法违纪等腐败现象的发生,保障工程建设优质、安全和廉洁,根据《广州市建筑市场廉洁准入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协议书。承包人(乙方):委托人(甲方):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一)甲方领导干部和从事该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在建筑活动中须严格遵守以下廉洁从业规定:第二条甲方责任(五)应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积极互动形成纵向监督合力,依照本协议书规定,对本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履行情况实施监督,及时制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四)发现一方在建筑活动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有权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检察等有关机关举报。(三)建筑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国家、省、市和甲方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6.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或暗示乙方购买项目工程合同规定外的材料、设备等。5.不准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4.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或个人为自己、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的装修住房、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学习培训、经商办企业以及出国(境)、旅游、度假等支付费用。3.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负担的费用。2.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或个人的礼物馈赠、宴请、各种形式俱乐部会员资格、高消费娱乐活动。1.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或个人索取钱物或接受回扣、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和好处费、感谢费以及其它支付凭证等。
(一)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遵守以下规定:第三条乙方责任(五)成立监督工作机构,不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协调给予解决。(四)组织开展图片展览、法制讲座、参观监狱等活动,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法规、廉洁和职业道德教育。(三)加强对合同支付、合同结算等建设管理环节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审批效能方面的监察检查,提高建设管理服务水平。(二)合同签订后组织与乙方相关廉洁责任人见面会,进行廉洁工程建设交底,明确廉洁工程建设责任和目标任务、举报方式。
(二)组织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廉洁从业责任状,明确廉洁责任,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5.不准介绍和安排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4.不准暗示或要求为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的装修住房、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学习培训、经商办企业以及出国(境)、旅游、度假提供方便和支付费用。3.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或其个人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各种形式俱乐部及高消费娱乐等活动。1.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员行贿或赠送回扣、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和好处费、感谢费及其它支付凭证等。
1.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书有关责任义务的,按本工程合同规定须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情节较轻的,可给予书面警告;情节较重的,须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二)乙方违约责任1.甲方人员出现受贿等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第四条违约责任(三)按甲方要求参加廉政座谈、法制讲座、参观监狱等活动,加强对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廉洁和职业道德教育,共同筑牢防腐防线。
(本页为盖章页)(本页以下无正文)第七条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第六条本协议书壹式份,各方各执份,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所属工程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时止。第五条本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乙方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甲方将上报市检察院或监察机关依法查处,并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广州市建筑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进行处理。
2022年月日2022年月日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盖章)(盖章)甲方:乙方一:
2022年月日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盖章)乙方二:
勘察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5%)×(1-中标下浮率)计算。设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5%)×(1-中标下浮率)计算。勘察设计费收费依据:本项目总投资额暂按万元、建安工程费暂按万元计。注:1.表中的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附件2:勘察费、设计费计算表
工程勘察设计费报价汇总表 | ||||
序号 | 计费项目 | 报价(合同暂定价)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1 | 工程设计费报价 | |||
2 | 工程勘察费 | |||
3 | 工程勘察设计费 |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工程勘察收费=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1-5%)×(1-中标下浮率)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5%)×(1-中标下浮率)计算方式如下:
主要勘察设计人员表附件3:拟投入主要勘察设计人员一览表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比例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
在本项目拟担任 | 姓名 | 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 | 备注 |
鉴于(下称“委托人”)在你方的(工程名称)项目中标,我行同意为委托人出具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作为委托人履行(合同编号,以下简称“合同”)责任的担保,以使你方得到履约保函的保障。致: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保函编号:履约保函(格式)附件4:
(2)在保函保证期间内送达我行;(1)你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你方的索赔文件应符合下述条件: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我行保证在收到你方送达的依本保函约定的书面索赔通知原件及加盖贵单位公章的本保函复印件后,在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和不可改变地向贵单位支付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的款项,并放弃向你方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2.保函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且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之日止。但最迟不超过年月日(当保函有效期满,工程仍未竣工验收备案完成的,委托人向我行申请延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之日)。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担保人:(盖单位章)未经我行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可转让。6.本保函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我行在保函项下作出的付款承诺绝不反悔。5.我行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是延续的、独立的和无条件的,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解释或不可执行都不能影响我行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委托人在合同项下对你方的任何抗辩也不能影响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付款责任。若你方与委托人协商变更合同,应督促委托人书面告知我行并将变更后的合同送一份给我行备案。(4)你方出具的委托人违约事项说明。(3)明确的索赔金额(不得超过本保函第一条所列之限额);
2022年月日传真:电话: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如在保函最长有效期届满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未满六个月,我院将在保函最长有效期届满十个工作前按原保函格式提交新的保函,否则,贵中心有权暂停支付余下的合同价款,直至我院提交新的保函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我院已于年月日向贵中心提交了项目的履约保函,保函最长有效期至年月日。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承诺书(格式)
附件8:本项目招标澄清、答疑文件(详见招标文件)附件7:本项目设计任务书(详见招标文件)2022年月日设计单位:(盖单位章)特此承诺。
附件10: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承诺书及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更换保证书附件9:乙方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联系方式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兹授权我单位_____担任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项目勘察设计工程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勘察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被授权人基本情况 |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被授权人签字: |
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勘察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承诺书授权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
五、对勘察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保证勘察文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在勘察文件上签字盖章。四、保证对原始取样、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组织人员及时整理、核对原始记录,核验有关现场和试验人员在记录上的签字,对原始记录、测试报告、土工试验成果等各项作业资料验收签字。三、保证勘察现场作业安全,要求勘察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场地情况,采取措施保证各类人员,场地内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各类管线设施的安全。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勘察合同(包括勘察任务委托书),组织编写勘察纲要,就相关要求向勘察人员交底,组织开展工程勘察工作。一、保证确认承担项目的勘察人员符合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观测员、记录员、机长等现场作业人员符合专业培训要求。不允许他人以本人的名义承担工程勘察项目。我单位与贵中心就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项目勘察设计事宜签订了《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合同编号:)。现我单位授权(职务:,执业资格,身份证号码:)担任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项目勘察设计建设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代表我单位对该工程项目勘察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我单位承诺且保证项目负责人将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承担相应终身责任。现郑重承诺如下:
年月日项目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及本单位授权的项目负责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依据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的规定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及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七、对勘察资料的归档工作负责,组织相关勘察人员将全部资料分类编目,装订成册,归档保存。六、对勘察后期服务工作负责,组织相关勘察人员及时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的问题;组织参与施工验槽;组织勘察人员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在相关验收文件上签字,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还应参加单位工程、项目工程验收并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组织勘察人员参与相关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分析,并对因勘察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提出与勘察工作有关的技术处理措施。
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
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兹授权我单位担任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项目勘察设计工程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被授权人基本情况 |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注册执业资格 | 注册执业证号 | ||
被授权人签字: |
授权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单位(盖章):
我单位与贵中心就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项目勘察设计事宜签订了《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合同编号:)。现我单位授权____(职务:____,执业资格:_,身份证号码:_)担任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项目勘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代表我单位对该工程项目设计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我单位承诺且保证项目负责人将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承担相应终身责任。现郑重承诺如下: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承诺书
六、在施工前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设计人员向施工及监理单位做出详细说明;组织设计人员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不在违反强制性标准或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变更文件上签字。根据设计合同中约定的责任、权利、费用和时限,组织开展后期服务工作。五、严格核验各专业设计、校核、审核、审定等技术人员在相关设计文件上的签字,核验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在设计文件上的签章,并对各专业设计文件验收签字。四、要求设计人员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并对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提出指导意见;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的,应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三、要求设计人员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建筑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标明采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及建筑工程的功能需求。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深度要求、设计合同(包括设计任务书)和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就相关要求向设计人员交底,组织开展建筑工程设计工作,协调各专业之间及与外部各单位之间的技术接口工作。一、保证确认承担项目的设计人员符合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不允许他人以本人的名义承担工程设计项目。
年月日承诺人(签名):(单位盖章)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及本单位授权的项目负责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依据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的规定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及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七、组织设计人员参加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在相关验收文件上签字;组织设计人员参与相关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提出与设计工作相关的技术处理措施;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将设计资料归档保存。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 |
一、我单位保证非经过贵中心同意,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或再参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其他工作。我单位承担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并分别授权担任本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代表我单位对该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我单位将严格监督所指派的项目负责人遵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承诺书》,如该项目负责人需更换,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更换保证书
(单位盖章)六、我单位经过贵中心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未经贵中心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愿意参照勘察设计合同关于“更换项目勘察、设计总负责人”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五、更换项目负责人后,对于质量安全责任,能够区分具体人的,由具体项目负责人承担,不能区分的,由更换之后的项目负责人承担。四、保证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办理变更程序,重新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三、保证上述两种情况下更换项目负责人,更换人员的职务、资历、资格不低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本合同及相应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的要求。二、贵中心认为勘察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不称职时,有权向我单位发出书面更换人员通知,我单位在收到书面通知后5天内更换,更换人员须先经过贵中心确认。若我单位对贵中心要求更换人员有异议时,可申请复议一次,若经复议后贵中心仍然要求更换,则我单位将无条件进行更换,否则视该项目负责人从贵中心发出更换通知的时间开始擅自离岗。
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兹授权我单位担任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项目工程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勘察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1: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单位(盖章):
被授权人基本情况 |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注册执业资格 | 注册执业证号 | ||
被授权人签字: |
本人受(法定代表人)授权,担任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项目勘察设计工程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勘察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本人承诺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签字日期:年月日注册执业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执业资格: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人签字:
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兹授权我单位担任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项目勘察设计工程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被授权人基本情况 |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注册执业资格 | 注册执业证号 | ||
被授权人签字: |
授权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本人受_____(法定代表人____)授权,担任_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项目勘察设计_工程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本人承诺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签字日期:年月日注册执业证号:__注册执业资格:__身份证号:__承诺人签字:
附件12:中标通知书
本项目位于从化区江埔街沿江南路300号,基地现状已平整,建设场地条件良好。地块西北侧为沿江南路,东北侧为江湾路。本项目是完善流溪中学设施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栋7层教学楼综合楼。建筑面积约为12000平方米,配套地下人防、消防、供电、市政设施等。本项目建成后增加课室6间,功能场室20间,大型学术报告厅1间,多媒体录播室2间。项目概况: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属于《从化区中小学校基础设施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工作方案》,拟在扩大优质公办中小学学位供给,改善办学条件,夯实办学基础,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建设背景项目名称: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设计任务书
建设目标2.5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720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2.4建筑面积:共约12000平方米。2.3建设用地面积:约5600平方米。2.2规划及用地情况:有不动产权登记证、国土证。2.1土地性质:科教用地。
设计文件须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建设单位及广州市相关审批部门的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深度需要满足下一阶段设计工作开展的要求,初步设计深度须满足广州市相关部门概算审批的要求。4.2深度要求包含建筑单体设计(含地下室);项目场地道路、园林景观设计;风雨连廊配套设施设计;项目设计统筹及协调;后期配合等工作。以上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4.1设计范围设计工作及要求优化现有办学条件,扩大学校教学规模,完善教学和活动配套设施,也为实施学校扩招提供了硬件上的保证,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和学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1)建设单位提交的基础资料等;4.4设计依据(3)项目应参考相关规范的要求,并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设计的规范标准的要求及设计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条文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项目应按照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执行《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做好限额设计。(1)项目建筑单体需设计风雨连廊连通相邻建筑;4.3设计要求
《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JGJ/T280-2012)《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2011)《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2015年广州市人民政府第133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版)(2)包括但不限于现行的有关建筑工程、规划、环保、地下人防、消防、供电、市政设施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S50352-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16)《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10-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实验室规程》的通知《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15-83-2017)《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与本项目相关的审批和工作,提供相关的设计配合资料,并配合完成相关的现场作业、报告编制、审批等工作。设计配合工作上述规范、标准如有更新,请按照最新的版本进行设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广东省标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T15-150-2018)《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
设计单位需要根据业主需求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求,进行多方案比选,提供多方案的效果图、分析图等。设计过程中业主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设计方案,设计单位需无条件全力配合。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
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事务中心: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兹授权招标人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的彭炫同志为
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勘察设计整个招标过程中相关工作的
授权代理人,负责本项目招标工作的相关事宜,负责安排、确认、联
系招标事宜。
兹授权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胡子豪同志为
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勘察设计整个招标过程中相关工作的
授权代理人,负责本项目招标工作的相关事宜,负责安排、确认、联
系招标事宜。
请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招标单位:(公章)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公章)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15日
2.1招标项目概况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教发【202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从化区流溪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招标公告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勘察设计
设计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2.2招标范围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估算总投资72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5391.87万元。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沿江南路300号。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栋7层教学楼综合楼,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配套地下人防、消防、供电、市政设施等。建成后增加课室6间,功能场室20间,大型学术报告厅1间,多媒体录播室2间。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最高建筑高度24m,最大建筑层数地上6层、地下1层,最大单跨跨度28米。地形图测量面积0.114k㎡,综合地下管线测量10000米。招标项目名称: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勘察设计
2.4最高投标限价为226.31万元(包含勘察、设计费),其中: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项目方案设计确认后7日历天内完成深化方案设计成果文件(修改后),深化方案确定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及各专业报建图(含工程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勘察工期: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文件时间为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30日历天内;相关勘察成果文件的质量须一次性通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根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的审核。如果延误工期,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1%;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承包方如有恶意拖延工期的情况,甲方有权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2.3工期:[注释]招标人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勘察设计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勘察设计范围: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计划投资及红线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作;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概算不超过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工程投资估算总额)、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修、结构、钢结构、基坑支护、室内及室外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周边道路及广场、绿色建筑、节能设计、园林绿化、与市政供电供水衔接的设计工作等、管线综合规划等)、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绿色建筑设计(不低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二星级绿色居住建筑标准)审查备案、节能设计审查备案、海绵城市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按照政策文件要求)、设计阶段的BIM技术应用服务、勘测成果资料备案、以及专业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概算不超过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工程投资估算总额)、现场指导与监督、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出具设计变更,补充设计图纸等、及时处理现场设计问题、协助和配合施工单位完成工程竣工图(汇总所有设计变更)及相关配套设计服务(包括不限于修详通、报建通、竣工通)质量保修等项目全过程的设计服务;编制设计部分的竣工资料并负责竣工资料的审核盖章确认工作;配合各设计阶段审查和协助报批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建设方案编制及报审工作;项目的规划报建、建筑方案报建、消防报建、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项报批报建工作);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②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①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资质。3.投标人资格要求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75.09万元。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1.22万元。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3.2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注释]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③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需含联合体各方)②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提供网上截图打印页)(联合体投标的,需含联合体各方)。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各方均按要求独自填妥并签字盖章提供)。3.4其它要求:
4.2.1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7日00时00分至2023年1月6日10时00分4.2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7日00时00分至2023年1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2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U盘的规定: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递交4.4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投标登记及发布招标文件,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开标时间:2023年1月6日10时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2开标室。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层(欣荣宏大厦9层)。6.开标时间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3年1月6日10时00分至2023年1月6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时间为:2023年1月6日9时45分至2023年1月6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城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幢9楼(欣荣宏国际商贸城五号楼9楼))第2开标室。投标文件U盘(备用)应包含商务文件U盘、技术文件U盘各1个。递交投标文件U盘(备用)时应同时递交保密信封(备用)1份,递交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U盘(备用)递交时间、地点。(电子光盘及保密信封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8.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8.3有关投标登记相关事宜,可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8.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baidu.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等地图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8.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8.其它事项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8.6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8.5《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七星路81号。电话:020-87932215联系人:彭工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或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8.7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中恒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电话:020-87932215联系人:彭工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七星路81号。招标人: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9.联系方式8.8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为:二星级绿色居住建筑标准
交易服务机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电话:020-32235866联系人:胡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1218号201房。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20-37908632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碧溪一巷三幢2层。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事务中心网址:www.gzggzy.cn电话:020-87970090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
日期:2022年12月17日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99号。投诉电话:020-87933260招标投标监察部门:从化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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