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沣东新城法庭新址办公点(临时过渡点)改造装修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11.7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zc2022-zb-2643-001
预算金额31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峻豪029-85257505
中标公司陕西利宝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11.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SCZC2022-ZB-2643-001
二、项目名称:沣东新城法庭新址办公点(临时过渡点)改造装修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沣东新城法庭新址办公点(临时过渡点)改造装修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陕西利宝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居尚社区 15栋一单元302室 | 3,117,061.32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沣东新城法庭新址办公点(临时过渡点)改造装修项目):
工程类(陕西利宝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1 | 其他建筑工程 | 313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30日历天 | 胡海峰 | 陕261151679452 | 3,117,061.32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詹惠群、刘碧君、潘玉成、陈艳艳、叶科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按标准收取。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沣东新城法庭新址办公点(临时过渡点)改造装修项目 | 2.48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党群工作中心
地址:沣东新城王寺街道沣东城市广场
联系方式:891154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招标三部
联系方式:029-85257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峻豪、王莉
电话:029-85257505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2月07日
相关附件:
党政办公室沣东新城法庭新址办公点(临时过渡点)改造装修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党政办公室沣东新城法庭新址办公点(临时过渡点)改造装修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招标文件.doc
招标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党政办公室沣东新城法庭新址办公点(临时过渡点)改造装修项目中标(成交),党政办公室沣东新城法庭新址办公点(临时过渡点)改造装修项目中标(成交)
明细明细
受受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委托,采用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进行采购沣东新城法庭新址办公点(临时过渡点)改造装修项目,沣东新城法庭新址办公点(临时过渡点)改造装修项目(项目编码:(项目编码:SCZC2022-ZB-2643-
001)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
一、合同包1(沣东新城法庭新址办公点(临时过渡点)改造装修项目)
、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利宝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总价:总价:3117061.32元元
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利宝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
工程类工程类
序号序号 | 品目名称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执业证书信息 | 数量数量 | 计量单位计量单位 | 单价单价(元元) | 总价总价(元元) |
1 | 其他建筑工程 | 313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30日历天 | 胡海峰 | 陕261151679452 | 1.00 | 项 | 3,117,061.32 | 3,117,061.32 |
-第1页-
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CZC2022-ZB-2643-001
沣东新城法庭新址办公点(临时过渡点)改造装修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人: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党群工作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
(二)投标人须知11
一、总则11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
2.资金来源12
3.投标费用12
4.适用法律12
二、招标文件12
5.招标文件构成12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3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13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
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13
9.投标文件组成14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
11.投标报价14
12.投标保证金14
13.投标有效期15
14.投标文件的制作15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
15.投标文件的加密15
16.投标截止16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6
五、开标及评标16
18.开标16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6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7
21.投标偏离18
22.投标无效18
23.比较与评价19
24.废标19
25.保密要求19
六、确定中标20
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0
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20
28.发出中标通知书20
29.告知招标结果20
30.签订合同20
31.履约保证金21
32.预付款21
33.招标代理服务费21
3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融资21
35.廉洁自律规定27
36.人员回避27
37.质疑的提出与接收27
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9
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5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40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2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沣东新城法庭新址办公点(临时过渡点)改造装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http://ggzyjy.xixianxinq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C2022-ZB-2643-001
项目名称:沣东新城法庭新址办公点(临时过渡点)改造装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沣东新城法庭新址办公点(临时过渡点)改造装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1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3130000 | 1(PI) | 详见采购文件 | 3,13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沣东新城法庭新址办公点(临时过渡点)改造装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沣东新城法庭新址办公点(临时过渡点)改造装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供应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3.5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2日至2023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http://ggzyjy.xixianxinqu.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2月0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http://ggzyjy.xixianxinqu.gov.cn/)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电子交易平台-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2、注意事项
(1)供应商须于文件发售时间内在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xxxq.sxggzyjy.cn/)确认。在主页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确认。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限内,下载获取电子采购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将会导致后期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供应商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http://www.sxggzyjy.cn/fwzn/004003/20220701/6972fe02-f996-4928-951e-545dab02e53c.html(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电子交易平台→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5)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对平台技术问题有任何疑问,请拨打4009980000咨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党群工作中心
地址:沣东新城王寺街道沣东城市广场
联系方式:891154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招标三部
联系方式:029-85257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峻豪、王莉
电话:029-85257505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1月12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 内 容 |
1.1 | 采购人: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党群工作中心 地 址: 沣东新城王寺街道沣东城市广场 电 话: 89115425 |
1.2 |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招标三部 联系人: 李峻豪、王莉 电话: 029-85257505 |
1.3.3 | 合格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B 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5、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相应声明函。 |
1.3.4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
1.3.5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否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是、否) |
1.4.7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
1.7 | 项目所属行业: 建筑业 |
2.2 | 项目预算金额: 3,130,000.00 元 |
5.4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否 |
8.1 | 如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可以中标 / 包 |
12.1 | 投标人无须递交投标保证金 |
14.1 | 投标人需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于开标时间前1小时进行电子签到,开标时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加密锁(CA锁),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间1小时内),因供应商原因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无法打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结束后,中标人须无偿为采购人提供盖章齐全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二套(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商务及技术投标文件:正本:1 份、副本:2份;),纸质版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
16.1 | 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02月03日09:30 |
18.1 | 开标时间: 2023年02月03日09:30 开标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电子交易平台-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
19.2 | 信用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至资格审查工作结束 |
20.5 | 核心产品: 不涉及 |
23.2 | 评标方法:适用 综合评分法 |
27.1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3 |
27.2 |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否 |
31.1 |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 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 个工作日内 |
32.1 | 预付款比例为:40% |
32.3 | 采购人不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情形如下:□采购资金在履约完成之后才能到位□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期限小于20日□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小于50万元□其他情形 |
33 |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约定: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按标准收取。中标单位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信息银行户名: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友谊路支行账 号:78560188000095264联 系 人:张婕 联系电话:029-85263975 |
37.2 |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一次性提出,再次质疑不再接收。 |
37.4 | 联系单位: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 系 人:李萍、王亚宁联系电话: 029-85235014 |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电子交易平台→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下载“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签到、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2、根据《西咸新区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陕西咸财函〔2021〕359号),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若不参与投标,请将弃标函加盖公章发送至490786920@qq.com邮箱) |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和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2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3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3.4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未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5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规定。
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的内容提交。
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7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本项目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的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具有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2.2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如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预算额度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招标文件共六章,构成如下: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5.2招标文件中如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5.4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通知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8.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或者中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
8.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标段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该标段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3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标内容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组成
9.1投标文件由“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组成。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投标文件第一部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0.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1.4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12.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财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纪录名单予以通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投标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
14.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3投标文件应按照“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分别制作。
14.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加密
15.1加密要求:投标人需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进行加密后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于开标时间前进行电子签到,开标时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加密锁(CA锁),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无法打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6.投标截止
1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
1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将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
17.3上传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
17.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5除投标人不足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
18.2开标时,由投标人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加密锁(CA锁),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
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及其投标标的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证明文件未装在“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将被认定为未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19.2.1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4投标人为提供服务所伴随的货物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如投标人为提供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如投标人为提供服务所伴随的货物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为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0.5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投标偏离
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负偏离,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2.投标无效
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
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比较与评价
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3.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按规定扣除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3.4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4.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保密要求
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5.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中标
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27.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7.2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8.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告知招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30.签订合同
30.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如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履约保证金
31.1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可以自愿采用其他履约保证金的提供方式。
31.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1.1规定的情形外,中标人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
31.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预付款
32.1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中标人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2.2如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在收到预付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是指中标人向银行或者有资质的专业的担保机构申请,由其向采购人出具的确保预付款直接或者间接用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或者保障政府采购履约质量的银行保函或者担保保函等。
32.3本项目采购人不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融资
34.1投标人递交的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34.2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陕西省财政厅出台了《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了解详情。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政府采购供应商申请信用融资时,如融资金额未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银行原则上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或附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条件,切实做到以政府采购信用为基础,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降低供应商融资成本。
银行为参与政府采购融资的中小企业提供的产品,应以信用贷款为主,贷款利率应当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水平,并将产品信息(包括贷款发放条件、利率优惠、贷款金额)等在陕西政府采购网予以展示。
中小企业可根据各银行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金融产品,并根据方案中列明的联系方式和要求向相关银行提出信用融资申请。银行根据中小企业的申请开展尽职调查,合理确定融资授信额度。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后,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融资申请。
对拟用于信用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在签署合同时应当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申明或提示该合同将用于申请信用融资,并在合同中注明融资银行名称及在该银行开设的收款账号信息。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应当将上述信息在政府采购合同中予以特别标记。
业务流程简图如下:
合同融资服务模块银行供应商选择项目并申请预授信审批审批确认信息开户信息供应商线下开立专户 | 合同融资服务模块银行供应商选择项目并申请预授信审批审批确认信息开户信息供应商线下开立专户 | 合同融资服务模块银行供应商选择项目并申请预授信审批审批确认信息开户信息供应商线下开立专户 | 合同融资服务模块银行供应商选择项目并申请预授信审批审批确认信息开户信息供应商线下开立专户 | 合同融资服务模块银行供应商选择项目并申请预授信审批审批确认信息开户信息供应商线下开立专户 |
通知供应商签约采购合同信息额度生效贷款结清信息 | 采购台同验证贷款合同签约放款 | 采购台同验证贷款合同签约放款 | ||
项目专户扣款 | ||||
K贷款结清 |
采购系统
项目中标信息
签订政府采购电子合同
采购台同锁定
采购合同解锁
未签订采购合同申请流程
采购系统合同融资服务模块银行
项目台同信息供应商选择合同申请预授信审批
审批确认信息
开户信息供应商线下开立专户
变更政府采购电子合同通知供应商变更合同
采购合同信息采购合同验证
采购合同锁定额度生效
贷款合同签约放款
项目专户扣款
采购台同解锁贷款结清信息贷款结清
已签订采购合同申请流程
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贷款银行信息:
一、陕西建行(E政通)
陕西省分行营业部西安市南广济街38号白玉皓13201603166
西安莲湖路支行西安市莲湖路35号刘冲17702902131
西安曲江支行西安市雁塔南路2216号樊理君18691568151
西安高新区支行西安市高新路42号卞斯超15191075651
西安经开区支行西安市未央路125号惠媛17792256100
西安南大街支行西安市南大街15号乔鉴18089136919
西安和平路支行西安市和平路101号陈歆18691816821
西安兴庆路支行西安市兴庆路61号李妍13892880386
西安新城支行西安市南新街29号朱子君18629286269
西安长安区支行西安市长安区青年街2号王淑芸13572289603
咸阳分行咸阳市西兰路4号邰洋13299079906
宝鸡分行宝鸡市红旗路36号李倩18629019817
铜川分行铜川市新区正阳路与长虹路十字张小波18691932636
榆林分行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业大厦张君君15991929275
延安分行延安市宝塔区中心街陈进佃15609110557
汉中分行汉中市石灰巷21号王晨旭15319375850
安康分行安康市育才路102号张少帅13165762680
商洛分行商洛市名人街广电大楼下郭杨17809267188
二、北京银行(政府订单贷)
西安分行营业部刘晓伟总经理助理029-6182876318066630518
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梁凡行长助理029-6182853118681945597
西安曲江文创支行蒋超室经理029-6566736615891737329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孟庆龙行长助理029-6182827213991990373
西安长缨路支行范凯副行长029-6871776013991315609
长安区西长安街支行陈明行长助理029-8572430118149209660
泾渭工业园支行杨奕室经理029-6821377315934802021
北客站科技支行周洁副行长029-6182812918629518636
解放路支行王莉行长助理029-6182818515802966196
延安分行奥宝森室经理0911-807603815592925222
三、工商银行(政采贷)
榆林分行张岭客户经理0912-618382715353386777
宝鸡分行郭进客户经理0917-323828218991749262
安康分行郑婕客户经理0915-323627515667856663
铜川分行彭东东客户经理0919-215187817392898832
延安分行党莹经理助理0911-238082615291142933
汉中分行杨薇薇部门副经理0916-260677318591607453
渭南分行张欢客户经理0913209506615229730006
咸阳分行袁霖客户经理029-3325937018591006506
商洛分行张铮经理助理0914-231090818691410305
商洛分行余勇博客户经理0914-231090818092802280
西安分行巩越客户经理029-8760941918629450680
四、中信银行(政采e贷)
西安分行西安市朱雀大街中段1号曹晓聪13759957407
咸阳分行秦皇中路绿苑大厦杭群13992016859
宝鸡分行宝鸡市高新大道50号财富大厦B座王尧13636762976
渭南分行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信达广场世纪明珠大厦杨阳18191815559
榆林分行榆林市高新区长兴路248号中信银行刘洪巍13636885556
汉中分行汉中市汉台区西二环路与劳动西路东南汉中滨江•公园壹号(产业孵化区)3B号楼陈真18509165068
五、中国光大银行(阳光政采贷)
宝鸡分行杨欢0917-345105518329677163
榆林分行尚云鹏0912-354801918690473126
延安分行汪昊田0911-801183113509115500
咸阳分行侯佳3210002115229500088
营销一部李敏8723631113772031109
营销二部朱翰辰8723620117791788078
营业部张翔琮8723630618829235568
电子城支行张曼玉8824707118009298787
明德门支行王晨8535077013991249430
东大街支行刘林8743891415029673754
经济开发区支行陆家俊8652517618629303397
凤城九路支行宋宜8915502218966911622
兴庆路支行司洋8329003318629251819
长乐西路支行张超8256620815877390201
友谊路支行贠程敏8842206718792795210
边家村支行王鹏8525167315309223048
北关支行菅新培8624820318092169361
南郊支行程拓8526523413772491661
西关正街马瑜8954810913772337373
丈八东路支行杨筱凡8102691015129044185
雁塔路支行闫梓闶8222250118691561524
唐延路支行尉二宝8832947813991930150
枫林绿洲支行杨嘉8730212013609199490
南关正街支行郭敏8523072218066610983
南二环支行刘超8836286118192080396
曲江支行田鹏8120589013991937977
太白路支行马振林6891288015353736656
明光路支行刘二渭8162350613201793405
凤城二路支行张洋8668026713720423343
昆明路支行张洁8459250613991821278
丈八北路支行郭浩8187519215667087662
新城支行余振东8725168018066617238
六、浦发银行(政采e贷)
西安分行吴晨雨客户经理029-6360380315991724645
西安分行陈福全客户经理029-6360344117782511994
西安分行韩瑾客户经理029-6360344318202909790
西安分行李瑞雪客户经理029-6360344518220862398
榆林分行陈晓晓公司业务部0912-221606815691269965
榆林分行郭小东公司业务部0912-221600815291820586
宝鸡分行张一岚公司业务部0917-866291918690008816
宝鸡分行朱强公司业务部0917-866292613909176381
渭南分行王晓峰公司业务部0913-335708013992363166
咸阳分行薛晗公司业务部029-3208378815109226216
七、兴业银行(政采贷)
西安分行朱靖总监029-8748299813363979983
八、中国民生银行(政采贷)
民生银行西安分行联系人:陈经理联系电话:61815275/18821669199
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61815280/18591953690
九、浙商银行(政采贷)
西安分行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259号曹金辉18710993980
十、招商银行(政采贷)
招商银行西安分行联系人:任瑾;85438988
十一、长安银行(小微贷)
长安银行西安曲江新区支行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一路3号
联系人:陈瑶13629266833
十二、网商银行(合同贷)
十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分行(政采贷)
渭南市政府采购贷款银行信息:
序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建设银行 | 郭煜庆 田宇 | 1389253558017797059890 |
1 | 建设银行 | 郭煜庆 田宇 | 1389253558017797059890 |
2 | 浦发银行 | 孙哲龙 蒙波 | 1389238391115249035320 |
2 | 浦发银行 | 孙哲龙 蒙波 | 1389238391115249035320 |
3 | 中信银行 | 杨洋 耿浩 | 1819181555913193388328 |
3 | 中信银行 | 杨洋 耿浩 | 1819181555913193388328 |
4 | 兴业银行 | 权奥星 | 15706090239 |
4 | 兴业银行 | 权奥星 | 15706090239 |
5 | 工商银行 | 张剑 张欢 | 1819135630015229730006 |
5 | 工商银行 | 张剑 张欢 | 1819135630015229730006 |
6 | 长安银行 | 李华 | 13335331958 |
6 | 长安银行 | 李华 | 13335331958 |
7 | 邮储银行 | 张萱 | 1302843155518091365182 |
延安市政府采购贷款银行信息:
序号 | 银行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1 | 中国建设银行延安分行 | 延安市宝塔区中心街 | 惠玉 | 13892179302 |
2 | 中国工商银行延安分行 | 延安市宝塔区师范路 | 姬悦 | 18391156580 |
3 | 北京银行延安分行 | 延安市宝塔区双拥大道 | 奥宝森 | 15592925222 |
4 | 邮储银行延安分行 | 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志丹大厦 | 杨慧花 | 13909113843 |
5 | 光大银行延安分行 | 延安市宝塔区卷烟厂东信时代一、二层 | 汪昊田 | 13509115500 |
35.廉洁自律规定
35.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5.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6.人员回避
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均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7.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7.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7.3供应商提交质疑函的要求
37.3.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7.3.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7.3.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37.3.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37.3.5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
37.3.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的需提供相应的授权书。
37.4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标工作。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工作程序如下:
一、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下列情况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或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完整性、有效性、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
3、信用查询不符合要求的。
二、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的审查评审工作。
1、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出现下列情况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投标处理。
1.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1.2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1.3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4投标内容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或投标内容的技术指标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造成采购档次降低或影响采购性能、功能。
2、如有必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书面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3.1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3.2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
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三、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已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投标报价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2、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投标人为提供服务所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且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见评审因素和指标内容。
3、如投标人为提供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4、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在全部满足以上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
如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评审因素和指标
1、资格审查:
序号 | 审查项目 | 资格条件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投标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本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原件;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B 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5、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相应声明函。 |
2、符合性审查:
序号 | 审查项目 | 投标无效条件 |
1 | 签署、盖章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2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
3 | 报价合理性 |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4 | 投标内容 | 投标内容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或投标内容的技术指标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造成采购档次降低或影响采购性能、功能 |
5 | 其它情形 | 存在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无效条款 |
3、综合评分
评标因素 | 分值 | 评价要素 |
价格 | 30 | 1、计算评标基准价将有效的投标总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值计算,以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总报价得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投标报价每增加1%扣0.2分,每减少1%扣0.1分,增减不足1%时,按插值法计算,扣完为止。本项目已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投标报价的价格扣除 |
施工组织设计 | 50 | 1、项目部组成,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2、施工方案,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3、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5、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6、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7、施工机械配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8、进度计划和工期目标,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9、治污减霾专项方案,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 |
承诺及合理化建议 | 10 | 1.投标人对本项目承诺(包括响应国家政策、管理质量、服务质量、项目实施中的各项承诺等方面),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2.合理化建议,从积极意义、可行性、合理性等方面综合考虑计 0-5 分,没有合理化建议的,本项不计分。 |
企业业绩 | 10 | 提供投标人2019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每份计2分,满分10分。 |
总分 | 100分 |
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沣东新城法庭新址办公点(临时过渡点)改造装修项目
2.工程地点:斗门街道洋镐七里镇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期:30日历天,20年月日—20年月日
6.工程质量:合格
7.合同价款:元
8.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合同价包括供货、施工、检验、运输、保险、装卸、技术服务、协调、提交图纸和技术资料、应交纳税费、伴随服务费、售后服务等因开展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在内。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和作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有偿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
2.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依据设计部门提供的图纸或方案。
三、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于前交甲方审定,通过后方可实施。
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乙方应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
5.施工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工程竣工移交前,应彻底完成现场的清理工作。
7.施工过程中不得违反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
8.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毁损等安全事故的,乙方负责解决并独自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赔偿款由甲方直接从应付合同价款中扣除。
9.施工单位在进场施工前应挂接水、电表,完工验收后根据水表、电表显示的用水、用电量按照甲方收费标准向甲方缴纳水、电费。
10.乙方自行解决关系协调问题。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与任何人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与甲方一概无关,因协调周边关系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甲方在招标时认定的本工程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施工队伍,若出现此类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2.乙方未能按响应文件中所列的施工方式、项目经理人选及其他承诺执行时,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指正更正,直至终止合同。
13.施工中或竣工后,如发生因乙方在本项目施工中拖欠工人工资、劳务分包商款项,而向甲方追讨欠款的情况时,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采取终止合同,向乙方索赔的措施。
关于工期的约定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且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由乙方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4.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至少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按乙方的实际支出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费用。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因自身原因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的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工程施工或交付甲方使用过程中,因工程材料质量或施工质量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损伤、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15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验收不通过的,由乙方负责整改,工期不顺延。如甲方因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六、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的40%作为工程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报送结算资料,结算资料经审定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7%,剩余3%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返还。
七、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的材料由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品牌规格负责采购供应。
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由乙方负责更换,由此造成的返工,工期不予顺延,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有关安全生产及防火事宜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行业施工规范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在路面洗刨、摊铺、碾压等施工过程中注意机械和施工人员安全,施工车辆应服从安全管理员和甲方管理人员的协调和指挥,在道沿石装卸、运输及安装过程中,严防人员磕碰、砸伤等事故的发生。
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保修
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起始日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起算。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的2日内派人无偿维修。如乙方不在约定时间内派人维修或无法修理的,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工程质量风险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由甲方从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十、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天,乙方除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外,甲方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且合同解除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交付的等设施,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因自身原因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除本合同约定外,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责任一方按合同总价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施工中或竣工后,如因乙方拖欠工人工资、劳务分包商款项等致第三人向甲方追讨欠款的,均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合同款中代乙方向第三方支付,且甲方有权采取终止合同,向乙方索赔的措施。
十一、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一)向甲方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其它约定
1.乙方在投标中关于投标报价、投标质量等级、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及补充意见等内容,将作为中标条件列入合同,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正本份,双方各执份,副本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盖章):地址:代表人(签字):电话:开户银行:账号: | 乙方名称(盖章):地址:代表人(签字):电话:开户银行:账号: |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另附
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及编制范围
本工程位于西安市长安区斗门街道(复兴大道东200m),一层437.46平方米,二层1368.98平方米,共计面积为1806.44平方米。原有单层高度4米,用途为办公。
本次工程编制范围为该项目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土建工程包括室内拆除工程、地面、墙面、天棚装饰装修、门窗工程、砌体工程和室外的围墙新建、苗木移栽等。安装工程包括电气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
二、编制依据
1、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以下简称计价规则)。
2、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及其补充定额、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价目表(2009)、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2009)、陕西省市政工程价目表(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09)及其他相关文件。
3、施工图纸(东辰国际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院2022年10月设计)。
4、正常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法。
5、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招标文件及答疑。
7、关于调整陕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陕建发[2019]45号)文件。
8、关于增加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措施费的通知(陕建发〔2017〕270号)文件。
9、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人工单价计价的通知陕建发[2021]1097号文件。
10、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计价依据的通知(陕建发[2019]1246号)文件。
11、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计价的通知(陕建发〔2020〕1097号)文件。
12、关于全省统一停止收缴建筑业劳保费用的通知(陕建发[2021]1021号)文件。
13、材料价参照2021年第11期《陕西工程造价信息价》执行。
三、编制说明
1、人工费调整执行陕建发[2021]1097号文,建筑、市政、安装工程综合人工单价为136元/工日,装饰工程综合人工单价为146元/工日。
2、税金依据陕建发[2019]45号文件规定的增值税税率9%执行。
3、土方按余土外运,回填土现场堆放考虑,拆除建筑垃圾按外运考虑,单价执行开挖外运按《沣东新城建筑垃圾清运及工程建设项目土方外运价格指导意见》(2020年)文件规定计价,运距暂按10Km计取。
4、清单土方量为考虑了工作面、放坡因素后的实际开挖量。
5、砂浆按预拌砂浆,混凝土按商品混凝土考虑。
6、养老保险计入工程造价中。
7、其他项目清单说明
1)列入暂列金额:200,000.00万元。
8、本工程主要材料价格参照2022年第11期陕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材料信息价),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以市场价计入。
9、本工程量清单采用广联达计价软件GCCP6.0(版本:6.4000.23.112)编制。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证明文件
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
时间:
第一部分身份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单位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和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提示:此日期应不晚于投标函签署日期)
附: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公章):(签字或盖章):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注:自然人投标的仅需提供身份证
第二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格式要求见附件6-1);
(2)供应商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本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格式要求见附件6-2);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见附件6-3、6-4)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原件(格式见附件6-5)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6-6)
(6)供应商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格式见附件6-7)
(7)供应商是否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6-8)
(8)证明供应商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6-9)
1、供应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相应声明函。
6-1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内容可能要求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6-2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提供供应商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或6-2本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说明:
1、供应商应提供自开标之日起,前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说明:
1、供应商应提供自开标之日起,前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6-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6-7供应商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与我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如下:
我方的控股股东如下:
我方直接控股的企业如下:
与我方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如下: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6-8供应商是否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声明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6-9证明供应商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附:承诺书
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承诺:拟指派担任(项目名称)项目的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码,执业资格注册证号,目前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任何职务。
我单位承诺上述信息是真实的、准确的,并自愿承担因我单位不实承诺所造成的包括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在内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相应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人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本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1)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如果是,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不符合的不提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不符合的不提交。
二、商务及技术文件
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标人:
时间:
目录
1、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一)
2、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二)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见投标文件格式三)
4、投标方案(见投标文件格式四)
5、业绩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五)
6、其他文件
(投标文件格式一)
投标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的招标文件,(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电子版1份。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公司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若我方中标,投标文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4)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中标后向贵方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
(5)按照贵方可能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我们完全理解最低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且尊重评标结论和定标结果。
(6)完全理解并无条件承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
投标人全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投标函附录
序号 | 项目内容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姓名: 身份证号: 资格: 注册证号: | |
2 | 工期 | ||
3 | 工程质量 | ||
4 | 保修期 | ||
5 | 措施项目费 | ||
6 | 投标内容(包含合同条款及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 (此处填写“完全响应”或“不完全响应”,不完全响应的应作出详细说明)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总价(单位:元) | 工期 | 工程质量 | 项目经理 | 备注 |
大写:小写: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格式三)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投标报价说明
1、本报价依据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文件、设备材料采购供应约定及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答疑纪要及其它有关文件进行编制。
2、本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工程量是按发包人所发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计取的。若中标,施工中出现的工程量差异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办法进行结算。
3、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所填入的单价和合价,为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项目的价格,是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和招标文件要求及市场价格计算确定的直接费、管理费、风险、利润和招标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和投标策略计算并列报的。
4、本报价中没有填写的项目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他项目之中。
5、本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
6、投标报价应与工程量清单的报价汇总表数字一致。精确到元.角.分。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计价软件所生成的格式为准)
要求必须具有如下内容:
投标报价汇总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措施项目费(综合计价)分析表
主要材料价格表
(投标文件格式四)
投标方案
(除给定格式外,其余格式自拟,内容应包含评标办法中要求的所有内容)
一、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注册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后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
二、拟派施工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 名 | 年 龄 | 学 历 | ||||||
执业资格 | 执业证书注册号 | 职 称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获奖情况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注:
此表后须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
投标人(单位章):
日期:
附:承诺书
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承诺:拟指派担任(项目名称)项目的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码,执业资格注册证号,目前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任何职务。
我单位承诺上述信息是真实的、准确的,并自愿承担因我单位不实承诺所造成的包括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在内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投标文件格式五)
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签订日期 | 业主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注:
1、供应商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2、每个项目合同须单独具表,提供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无相关证明的项目在评审时将不予确认。
其它文件
(格式自拟,内容包含招标文件的其它要求或投标人的其它资料)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相应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陕西省西咸新区洋东新城党群
工作中心(单位名称)的洋东新城法庭新址办公点(临时过渡点)改造装修项
且(项目名称)_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
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
下:
1.洋东新城法庭新址办公点(临时过渡点)改造装修项目(标的名称),
属于_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陕西利宝华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5人,营业收入为480.17万元,资
产总额为_469.80万元,属于_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
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牵假,将依繁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您密利鑫莲筑有限公司
日期9023年02月3日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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