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北疆公众移动通信系统无线电频率使用率评价研究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29.7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34-244xz2zf0240
预算金额29.7万元
招标联系人-0991-468038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29.7万元
中标联系人-13436867960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11N01018329320248601 
二、合同名称:南、北疆公众移动通信系统无线电频率使用率评价研究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0634-244XZ2ZF0240 
四、项目名称:南、北疆公众移动通信系统无线电频率使用率评价研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联系方式:0991-4680381 
   供应商(乙方):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 
   联系方式:1343686796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南、北疆公众移动通信系统无线电频率使用率评价研究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97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根据《国家无线电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公众移动通信系统无线电频率使用率评价和频谱地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无办函〔2023〕3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公众移动通信系统无线电频率使用率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无〔2022〕150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有关要求,结合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相关数据开展南、北疆区域
服务要求:1.处理评价所需数据。按照《评价办法》相关要求,对自治区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报送的基站、用户等评价所需数据进行处理,一是进行数据规范性校验,二是结合固定监测站监测数据和移动路测采集基站信息进行数据准确性验证。形成数据处理结果的书面反馈材料,沟通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进行整改,协助数据清洗。
2.计算评价指标结果。利用符合《评价办法》中评价指标计算规则的专用软件(供应商自研),完成数据分析工作,正确计算公
服务时间: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项目全部研究内容并提交项目成果
服务标准:3.编制评价报告。编制《2023年度南、北疆公众移动通信系统无线电频率使用率评价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众移动通信系统无线电频率使用率评价区域地图;(2)公众移动通信系统无线电频率使用率评价数据表;(3)评价指标计算结果及相关分析;(4)图表、GIS图等各类分析结果的显性化展示。  
    2.合同金额(元):297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8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合同-南、北疆公众移动通信系统无线电频率使用率评价研究项目-终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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