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绵复线高速公路石亭江大桥7-10号桥墩基础进行预防性处置工程施工监理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仁恒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女士028-63922793
标书截止时间2020/11/23
投标截止时间2020/12/09
公告正文
成绵复线高速公路石亭江大桥7-10号桥墩基础进行预防性处置工程施工监理比选公告

成绵复线高速公路石亭江大桥7-10号桥墩基础

进行预防性处置工程施工监理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成绵复线高速公路石亭江大桥7-10号桥墩基础进行预防性处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成绵复线高速公路石亭江大桥7-10号桥墩基础进行预防性处置的批复》 以川路桥股函【2020】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成德绵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营运收入(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四川成德绵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点:彭州市。

  2.2建设规模:成绵复线石亭江大桥为跨越石亭江、串联地方公路而设。全桥采用 29~30m 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 梁,全桥长 878.1m,河堤内共 12 跨(3#~14#墩)。桥梁下部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双柱式桥墩,钻孔摩擦桩基础,按左、右幅分幅设计。桥位地层为第四系全新统冲洪积卵石层,以中密~密实为主,地勘成果表明该处卵石层厚度大于 40m。

  2.3比选范围:成绵复线高速公路石亭江大桥7-10号桥墩基础进行预防性处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2.4监理服务期:预计服务期限6个月。

  2.5标段划分:本次比选施工监理划分为1标段,标段号为JL。

  2.6机构设置:按一级监理机构设置。

  3.比选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单位资格条件

  (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具有交通运输部(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1座及以上国内新建高速公路大桥监理工作(可为路基土建工程中包含的项目或者单独桥梁合同的项目)。

  (3)比选申请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比选申请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比选申请单位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比选申请单位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本比选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本次比选不接受信用等级为D级的比选申请单位投标。本比选文件中的比选申请单位信用等级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信用等级。以比选人核查为准)。

  (5)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单位,本次比选不接受其投标。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7)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和监理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比选同一比选申请单位可申请1个标段的投标,允许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比选申请单位与本项目的施工的承包人存在第3.3款(1)款规定的关系,将不能参与投标。若存在上述情况,评标时比选申请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比选文件的获取

  [锚点] [锚点] [锚点] 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1 月 17 日至2020年 11 月 23 日,每日上午 9 时 3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5号1栋1单元3层10号持比选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和经办人介绍信原件购买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5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在本次比选过程中的任何时候,比选人可以对比选申请单位报名时及比选申请文件文件中所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核实查证,验证其真实性及投标资格,若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有违法情况的则取消比选申请资格;已参加比选申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选资格。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送交的时间为 2020年 12 月 9 日上午9:30~10:00时(北京时间)。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2月 9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九兴大道12号9-3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四川成德绵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dmgs.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成德绵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彭州市天彭镇星光村4组

  邮 编:610000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15982376845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仁恒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5号1栋1单元3层10号

  邮 编:610000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28-63922793

  传 真:028-63922793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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