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工程空气源热泵系统(二次)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7/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理部
发布时间:2022-07-11 12:29
报价截止时间:2022-07-20 09:30
编号:ZTDJW2022-89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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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工程空气源热泵系统采购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工程空气源热泵系统采购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DJ招标编号:ZTDJWW202022-89二次22-89二次
1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
1.1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
《关于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工程空气源热泵、雨水斗、铸铁
篦子申请计划的批复》(电建物计划2022-159),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招标人资金为获得的工程款。工程所需空气源热泵系统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依据《关于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工程空气源热泵、雨水斗、铸铁篦子申请计划的批复》(电建物计划,2022-159)意见实施公开采购。
1.2招标方式
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http://www.crecgec.com)www.crecgec.com)组织实施公开招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一期工程位于江西省新建经济开发区望城新区,项目占地北至宁远大街,西至梦庐大道,东至乾照光电项目,南至工业九路。一期工程规划建筑
面积317804平米,占地412亩,建设轨道交通相关产业生产生活房屋,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及相关道路、绿化、围墙等。项目建设单位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为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工程项目经理部承建施工。项目合同计划工期自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招标物资为空气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具体包件物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状态、收货单位等情况,详见《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件一)。
3.3.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三年以上投标产品生产、供应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
生产商或经销商。本次采购空气源热泵系统限定机组品牌为:海尔、美的、格力、中广欧特斯、生能、芬尼、Ao史密斯等国内一线品牌。
3.2许可和认证:投标物资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通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有效,投标
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商认证证书。
3.3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采购产品生产线,能确保按需要组织生产、供应、交货。投标单位具有空气源热泵系统二次深化设计
及施工的能力。
3.4财务能力:近二年(2020、2021)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年均主营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
民币2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提供近二年(2020、2021)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质量保证能力:组织机构健全,生产设备优良,生产工艺先进,重视工序管控;质检设施齐全,标定合格;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
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提供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投标物资主要原材料(热泵机组、水箱、电加热、循环泵、PSP管、阀门、保温等材料)型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可追溯性。
3.6供货业绩:近二年(2020、2021)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业绩良好,提供投标产品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不低于50万元三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
料(供货合同或结算证明资料等)。
3.7履约信用:近二年(2020、2021)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履约良好,提供投标产品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不低于50万元三个项目由买方出具的履
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二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8其他要求:能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具备良好的供应服务能力,供应及时,服务周到;提供产品修复服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
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9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限制投标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条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http://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2022年7月15日16:00时前(北
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包件的投标;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人采用线上方式发售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招标采购的投标人应于2022年7月15日16:0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人指定
邮箱,并根据拟参于包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形式足额支付标书费,购买标书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招标文件费用请汇至:
账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谷滩支行
帐号:36050152017200002022
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汇款完成后,投标人应告知招标单位,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单
位指定邮箱。
4.3招标人收到汇款信息赋予潜在投标人下载采购文件权限。
4.4招标文件补遗和答遗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各投标人在2022年7月20日上午9:3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http://www.crecgec.comwww.crecgec.com)上传有效的报价、电子版投标文件。
5.2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有意参加开标会议的招标人请于在2022年7月20日9:30分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甲121号),如变更开标会议地点以招标单位通知地点为准。
5.3各投标人应准时上传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报价、投标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
5.4推荐各投标人选择“开标后自动解锁”。
6.发布公告的媒介6.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发布公告。
7.7.招标人及招标组织单位招标人及招标组织单位
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宁远大街与梦庐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周为兴
电话:15519305522
电子邮箱:784725626@qq.com
组织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170748K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甲121号
联系人:张波
电话:88246684
8.公告附件8.公告附件
8.1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
8.2附件二:投标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二〇二二二年年七七月月九九日日,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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