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芙蓉春晓一期4#-11#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54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5/0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kgsf(zb)-20222054
预算金额540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丽英0731-55566080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易波0731-5218099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09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ZKGSF(ZB)-20222054 1.项目概况 1.1 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工程建设项目名称芙蓉春晓一期东区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芙 蓉春晓一期东区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潭发改备〔2021〕21号,项目业主为湘潭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芙蓉春晓一 期4#-11#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总投资为 540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名称:芙蓉春晓一期4#-11#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1.2.2 招标人:湘潭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3 招标货物基本情况:本项目为芙蓉春晓一期4#-11#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4#-11#栋拟采购及安装18台电梯(详细参数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1.2.4 招标货物金额:最高投标限价¥(小写)5400000.00元; 1.2.5 交货期及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接到甲方排产通知函60天内电梯设备运至项目工地,开工后90天内完成项目安装、调试、验 收合格(含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验收合格,取得使用合格证)并交付使用; 1.2.6 招标货物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指定的地点交货; 建设地点:湘潭市九华经开区船形山路以南、规划道路一以东; 1.2.7 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1.2.8招标范围:芙蓉春晓一期4#-11#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共18台电梯采购与安装。 2.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竞争的R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或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合法授权电梯代理商; 2.2.1投标人如为电梯制造商,要求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同时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其类别中应包含乘客电梯(型式: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投 标人具备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其类别中应包含B级及以上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 消防员电梯);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2.2.2投标人如为电梯代理商,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①授权委托书(电梯代理商获得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和电梯制造商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处于有效 期内; ②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 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其类别中应包含B级及以上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③授权的电梯制造商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其类别中应包含乘客电梯(型式:曳引式 客梯B级及以上)或具备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其类别中应包含B级及以上曳引驱动 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类似业绩:£不要求,R要求,类似业绩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其他要求: 2.5.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5.2其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5.6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5.6.1 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的。 2.5.6.2根据潭公管办〔2018〕1 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 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 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21〕100号文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2年11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 (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 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纸质招标投标方式,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2年12月9日9时00分前在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222.243.150.80:8090/zlxz/4018.jhtml)。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 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在2022年12月9日9时00分前按照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 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5.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 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 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担保电子保函形式、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纸质保函。 6.3采用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信息”板块,“缴纳工程项目保证金” 栏目内(网 址:http://218.75.241.163:8089/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信息,获取相应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时足额缴 纳投标保证金至该账户。(线下项目获取保证金账号及查询操作手册详见:http:\\222.243.150.80:8090\zlxz\14129.jhtml);各投标人需在递 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6.4采用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信息”板块,“缴纳工程项目保证金”栏目内(网 址:http://218.75.241.163:8089/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信息,点击“获取保证保险验证码”后“申请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 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各投标人需保存订单号以便于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 6.5采用电子保函(担保电子保函形式、银行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xiangtan.gov.cn/)“交易服务”板块,“缴纳工程项目保证金”栏目内(网址:http://218.75.241.163:8089/hqbzj/index.jhtml)找到本 项目及标段(包)信息,点击“获取担保保函验证码或获取银行保函验证码”后对应点击“申请担保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 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6.6采用纸质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6.6.1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具有办理相关业务资格的银行业 法人及分支机构。 6.6.2纸质保函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商务文件格式“五投标保证”规定。 6.6.3纸质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6.6.4纸质保函原件一份,不作密封要求,随投标文件单独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纸质保函的复印件。 6.7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9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湘潭市岳塘区 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二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 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必须派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法 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 文件格式“三、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 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1-58262625。 10.其它 9.1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承诺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问题。 9.2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 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九华经开区盘龙山酒店五楼; 联系人:徐丽英; 电话:0731-55566080;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高新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4楼1401009号(湘潭分公司); 项目负责人:易波; 联系人:谭梦婷袁玮唯; 电话:0731-52180998。 ★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 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 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 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 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 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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