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康纳学校(广州儿童孤独症康复研究中心)审计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4.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4-1299105
预算金额4.8万元
招标联系人唐老师020-3731249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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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康纳学校(广州儿童孤独症康复研究中心)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康纳学校(广州儿童孤独症康复研究中心)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99105

(三)预算金额:48,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人员要求:2
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11月4日
服务结束时间:2025年2月14日
审计对象数量:1
审计范围:固定资产盘点清查
审计年限:以2024年10月31日为盘点清查基准日
1、数据整理 开展工作前期,供应商对采购人所提供的固定资产账进行检查分析,查看固定资产系统信息是否齐全,有无批量录入的模糊固定资产,对于固定资产信息不全的,反馈给采购人并补充及完善相关信息。固定资产账数据明细确认及通过后整理形成最终资产账明细表,后续核对资产实物数据信息将以此为基准。 2、驻场盘点 供应商安排项目服务专员到采购人各部门各房间进行实物数据信息登记,如实记录及补充完善资产数据,如使用人、存放地点、所属部门等空缺或变更的信息。在各部门各房间登记好实物数据信息,都需要相关负责人或者经办人在数据表格核实签名确认。 注:盘点范围只限于“广州市康纳学校(广州儿童孤独症康复研究中心)”此账号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系统账下所有固定资产,其中土地、房屋、车辆(包括电动车)、低值易耗品、无形资产、图书和陈列品资产是不进行实物盘点登记,默认实盘存在。 3、信息汇总 由于现场是采用纸质版的数据表格进行登记,现场登记实物数据信息后,供应商安排专人将纸质材料整理录入形成电子材料,整理规范资产名称、使用部门、存放地点等信息,便于后续最终数据台账核对分析工作。 4、盘点数据结果分析 4.1)首次数据结果分析 通过现场登记数据所收集到的信息,供应商将实物数据与资产系统账进行分析比对,将根据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入日期等字段信息进行第一轮精确匹配的提供能够反映首次实盘、盘盈、盘亏三类初步数据结果给采购人。 4.2)二次核实 对于首次数据结果中,供应商对盘盈、盘亏资产进行再次分析对比,必要时结合采购人决策和意见对于部分盘盈、盘亏资产进行冲减调整,供应商提供相关的处理意见,由采购人确认后进行调整,同时也建立了一套新的固定资产明细台账。 5、系统数据更新 采购人确认比对的数据结果后,供应商将最终的数据结果更新到资产系统,对已变更状态的固定资产信息进行更新。最终实现固定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管理目标。 6、条形码粘贴 供应商根据已录入系统的数据,通过系统打印条形码,并对固定资产进行条形码粘贴,采购人对已贴标签核实表,核实无误后进行确认签字。如已粘贴到固定资产的条形码遭到人为故意毁损,供应商不进行重新粘贴。服务期间打印耗材由供应商负责提供。 7、出具固定资产专项审计报告 供应商根据本次实物清查的结果,将采购人已调整确认的数据验收函(原件)、数据明细、数据汇总、数据台账及审计报告提交给采购人。 1 48,000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本项目签订合同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合法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于收到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70%的服务款;在供应商完成所有工作并采购人确认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合法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于收到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30%的服务款。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10月12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审计服务

合同份数:4

是否需要验收: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唐老师 020-37312495

采购单位:广州市康纳学校(广州儿童孤独症康复研究中心)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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