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河北金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由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在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在的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转让煤炭消费指标,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欢迎有意者前来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报名并了解具体情况。
报名时间:2020年 6月5日至2020年6月11日17:00
地 点: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25室)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33195980
一、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指标转让主体为河北金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标的为河北金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煤炭消费指标,共计23.34万吨,本次交易指标不予拆分。
二、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河北金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煤炭消费指标公开转让交易,煤炭消费指标出售证明由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批准并提交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复核,指标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出售。
三、转让形式
煤炭消费指标转让通过河北省环境能源交易所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
1.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符合受让条件,该意向受让方为受让方,以底价每万吨20万元人民币成交;
2.若有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符合受让条件,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在竞价开始前到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索取竞价须知。
四、转让底价
煤炭消费指标转让底价为每万吨20万元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
受让方应当在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合同金额将交易全款及应承担的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可冲抵)。
六、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需为合法有效经营的境内法人企业。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七、交易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向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交纳保证金9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不计利息),同时按规定提交报名登记资料。已缴纳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所涉及情况已全面调查和了解,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2.开户名称: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新华路支行
帐号:5720 3010 0100 1742 68
八、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受让意向登记表》;
2.《意向受让方承诺函》;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未到现场);
5. 公司章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 依章程规定的企业同意购买煤炭消费指标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加盖公章);
7. 市发改部门出具的《煤炭消费指标购买证明》;
8.省发改部门认定《煤炭消费指标购买证明》有效的文件;
9.交易保证金(90万元人民币)转账证明。
九、交易服务费
本次转让的交易服务费收取总交易金额的2%作为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二分之一(即:甲方(乙方)应承担的交易服务费=交易总价款×2%×50%)。
十、意向受让方须知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作为相关方的补偿:一是意向受让方已有效办理受让手续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二是进入网络竞价环节后,意向受让方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三是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四是未按时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五是在成功摘牌后违反摘牌前承诺的。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