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已由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批复》清发改(2023)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E3504230401100170001。
2.招标内容详细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等,详见“附件1-1”。
3.招标文件获取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2日每日00:00:00至23:59:59,登录三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smggzy.sm.gov.cn/smwz/,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凡具备本招标文件所述项目实施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5.2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当被拒绝参加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5.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5.4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投标:?不接受□接受。
5.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不要求。
5.6其他资格条件:合同包1:无;合同包2:无;合同包3:投标人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8日 09: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合同包1 投标保证金金额:310000元人民币;
合同包2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元人民币;
合同包3 投标保证金金额:9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8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smggzy.sm.gov.cn/smwz/)(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2024年4月8日 09:00。
8.2开标地点: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smggzy.sm.gov.cn/smwz/)上发布。
10.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子邮箱:/
传 真:/
电 话:15392307011
地 址:清流县城南工业园集美(清流)共建产业园研发楼
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59 号世界金龙大厦 14 层 A 区
电子邮箱:zxzb06@126.com
电 话:张小青、郑雪妹、郑美 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824
传 真:0591-87568219
12.电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 址:https://smggzy.sm.gov.cn/smwz/
联系电话:0598-8953870
13.招标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监督部门: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凤翔街 66 号
联系电话:0598-5324738
附件1-1:招标项目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招标项目名称 |
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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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招标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元) |
合同包预算(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1-1 |
软件平台及前端部分建设 |
1 |
28346900 |
31505700 |
310000 |
1-2 |
指挥中心建设 |
1 |
3158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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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1 |
信息工程监理服务 |
1 |
302900 |
302900 |
3000 |
3 |
3-1 |
系统测试、安全测评与密码评估服务 |
1 |
908800 |
908800 |
9000 |
项目完成时间:合同包1:分为两个阶段建设,品目1-1为一阶段建设,合同签订后收到招标人通知项目一阶段启动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交付,直至项目验收合格;品目1-2为二阶段建设,合同签订后收到招标人通知项目二阶段启动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交付,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合同包2:合同签订后即为开始实施项目监理服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合同包3:合同签订后即为开始实施项目测评服务(含功能性能测试、3年的安全和密码测评),直至项目验收合格后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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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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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和保修服务要求:详见第4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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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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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合同包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2% 履约担保形式:转账、电汇、支票、保函等 履约担保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完整的请款材料,招标人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合同包2、3: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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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其他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4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