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师巷许宅和同乐里及周边房屋协议搬迁项目劳务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高师巷许宅和同乐里及周边房屋协议搬迁项目劳务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经批准,需对高师巷许宅和同乐里及周边房屋协议搬迁项目内地面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协议搬迁,现对本项目劳务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备注:项目范围以规划红线确定的范围为准,最终面积和户数结算以审计报告为准。
二、项目劳务费标准
本项目劳务费按“推进费”、“完成费”分别计算。
1、推进费:以平均130元/平方米的标准向劳务单位拨付,详见下表:
劳务单位劳务费结算标准
2、完成费:以奖励形式发放,标准另行确定。
3、按“三个百分百”模式实施的项目,如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全部签约或全部交房的,劳务费结算比例参照姑苏办﹝2020﹞39号文件相关条款执行。
三、劳务单位的报名条件
(一)持有苏州市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投标单位须在2020年至今,从事过苏州城区范围内的房屋征收(协议搬迁)项目,且累计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三)投标单位持有《姑苏区房屋征收培训考核合格证》人数不低于10人。
(四)投标人配备参加此次项目的劳务服务工作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本项目配备劳务服务工作人员数量应达3人以上(含3人),其中有2人连续从事房屋征收(协议搬迁)工作2年及以上。
2.劳务服务工作人员需持有姑苏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核发的《姑苏区房屋征收培训考核合格证》,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退休返聘人员应当提供劳务合同)
(五)2020年度至今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四、劳务单位的报名要求
报名单位需提交二部分材料:
(一)报名时提交资格材料(需二份)
1.劳务服务单位报名申请书(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有授权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3.近三年承接过苏州城区范围内的房屋征收(协议搬迁)项目的有效证明材料(委托合同或建设单位盖章证明);
4.劳务服务单位总持证人数情况表(附件2),并附近半年以来的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劳务合同。(单位总持证人数的核定以劳务合作单位自行申报和区征收部门审核方式相结合);
5.劳务服务单位配备工作人员情况表(附件3),并附相应人员的社保证明。同时按本公告要求提供参与项目工作人员的《姑苏区房屋征收培训考核合格证》主卡及对应副卡(主卡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副卡留原件。待项目招标完成后,未中标的副卡统一返还,中标的副卡报区征办备案)。
缺少上述材料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二)报名后提交评审材料
投标单位报名后向金阊街道办事处取得该项目评标文件,根据评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金阊街道办事处提供评审材料。超过规定时间未提交评审材料,视为放弃投标。
五、劳务服务单位选定程序
劳务服务单位选定参照《姑苏区房屋征收(协议搬迁)项目劳务合作单位(拆迁公司)采购和管理办法》(姑苏办〔2018〕8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投标方式、发布公告和报名
1.本项目拟选定1家劳务服务单位。投标人根据项目报名条件,可以对项目进行投标。本公告和《曹家巷王宅及周边房屋协议搬迁项目》、《谦益堂潘宅和石宅及周边房屋协议搬迁项目》、《三茅观巷沈宅和诵芬堂雷宅及周边房屋协议搬迁项目》、《长鎏村、崇安里曹宅和福济观及周边房屋协议搬迁项目》、《志仁里民国建筑、盛宣怀故居和积善堂陆宅及周边房屋协议搬迁项目》公告同时发布,投标单位只能就《曹家巷王宅及周边房屋协议搬迁项目》、《三茅观巷沈宅和诵芬堂雷宅及周边房屋协议搬迁项目》、《高师巷许宅和同乐里及周边房屋协议搬迁项目》、《长鎏村、崇安里曹宅和福济观及周边房屋协议搬迁项目》、《志仁里民国建筑、盛宣怀故居和积善堂陆宅及周边房屋协议搬迁项目》、《谦益堂潘宅和石宅及周边房屋协议搬迁项目》6个项目中1个项目中标。
2.招标单位发布项目信息公告日内,同时接受劳务服务单位报名。报名截止时间按公告要求。报名单位根据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携带全面、正确、符合要求的所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小组选定实施单位
由金阊街道办事处负责向评审小组递交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实施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开标经评审小组按评分细则评议后按得分高低确定中标单位。
评审结果将通过姑苏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2天)。中选单位如放弃中选资格,空余名额由未中选单位依次向上递补。选定程序结束后,由金阊街道办事处向中选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报姑苏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备案。
(三)签订合同。
时间:按中标通知书通知时间为准
程序:中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与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金阊街道办事处签订合同。
六、报名截止日: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15:00整
七、报名地点:姑苏区彩香一村二区2号312办公室
八、联系人:孙伟雄联系电话:67721311
九、其他事项
(一)报名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继取消本项目参与资格,并根据事态严重程度取消今后1—3年承接姑苏区范围内房屋征收搬迁项目资格。
(二)报名单位必须接受本项目房屋征收(搬迁)劳务服务合同的相关约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转包项目,一经举报和查实,即终止合同,并取消今后承接姑苏区范围内房屋征收搬迁项目资格。
(三)选定结果将在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请报名单位及时查询。
(四)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于金阊街道办事处。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金阊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8日
经批准,需对高师巷许宅和同乐里及周边房屋协议搬迁项目内地面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协议搬迁,现对本项目劳务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标段)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范围 | 备注 | |||
类型 | 户数(约) | 面积约 (㎡) | ||||
高师巷许宅和同乐里及周边房屋协议搬迁项目 | 住宅 | 约47户 | 约2306㎡ | 高师巷许宅东至王天井巷,南至高师巷,西至界墙,北至曹家巷 同乐里东至同乐里4号楼,南至马大箓巷26号,西至高师巷23号,北至高师巷 | ||
非住宅 | 商业 | |||||
综合 | ||||||
工业 |
备注:项目范围以规划红线确定的范围为准,最终面积和户数结算以审计报告为准。
二、项目劳务费标准
本项目劳务费按“推进费”、“完成费”分别计算。
1、推进费:以平均130元/平方米的标准向劳务单位拨付,详见下表:
劳务单位劳务费结算标准
拆除房屋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百分比 | 工作经费标准 (总平均130元/平方米) |
0-50%(含) | 100元/平方米 |
50%(不含)-70%(含) | 130元/平方米 |
70%(不含)-80%(含) | 160元/平方米 |
80%(不含)-90%(含) | 180元/平方米 |
90%(不含)-100% | 200元/平方米 |
2、完成费:以奖励形式发放,标准另行确定。
3、按“三个百分百”模式实施的项目,如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全部签约或全部交房的,劳务费结算比例参照姑苏办﹝2020﹞39号文件相关条款执行。
三、劳务单位的报名条件
(一)持有苏州市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投标单位须在2020年至今,从事过苏州城区范围内的房屋征收(协议搬迁)项目,且累计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三)投标单位持有《姑苏区房屋征收培训考核合格证》人数不低于10人。
(四)投标人配备参加此次项目的劳务服务工作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本项目配备劳务服务工作人员数量应达3人以上(含3人),其中有2人连续从事房屋征收(协议搬迁)工作2年及以上。
2.劳务服务工作人员需持有姑苏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核发的《姑苏区房屋征收培训考核合格证》,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退休返聘人员应当提供劳务合同)
(五)2020年度至今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四、劳务单位的报名要求
报名单位需提交二部分材料:
(一)报名时提交资格材料(需二份)
1.劳务服务单位报名申请书(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有授权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3.近三年承接过苏州城区范围内的房屋征收(协议搬迁)项目的有效证明材料(委托合同或建设单位盖章证明);
4.劳务服务单位总持证人数情况表(附件2),并附近半年以来的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劳务合同。(单位总持证人数的核定以劳务合作单位自行申报和区征收部门审核方式相结合);
5.劳务服务单位配备工作人员情况表(附件3),并附相应人员的社保证明。同时按本公告要求提供参与项目工作人员的《姑苏区房屋征收培训考核合格证》主卡及对应副卡(主卡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副卡留原件。待项目招标完成后,未中标的副卡统一返还,中标的副卡报区征办备案)。
缺少上述材料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二)报名后提交评审材料
投标单位报名后向金阊街道办事处取得该项目评标文件,根据评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金阊街道办事处提供评审材料。超过规定时间未提交评审材料,视为放弃投标。
五、劳务服务单位选定程序
劳务服务单位选定参照《姑苏区房屋征收(协议搬迁)项目劳务合作单位(拆迁公司)采购和管理办法》(姑苏办〔2018〕8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投标方式、发布公告和报名
1.本项目拟选定1家劳务服务单位。投标人根据项目报名条件,可以对项目进行投标。本公告和《曹家巷王宅及周边房屋协议搬迁项目》、《谦益堂潘宅和石宅及周边房屋协议搬迁项目》、《三茅观巷沈宅和诵芬堂雷宅及周边房屋协议搬迁项目》、《长鎏村、崇安里曹宅和福济观及周边房屋协议搬迁项目》、《志仁里民国建筑、盛宣怀故居和积善堂陆宅及周边房屋协议搬迁项目》公告同时发布,投标单位只能就《曹家巷王宅及周边房屋协议搬迁项目》、《三茅观巷沈宅和诵芬堂雷宅及周边房屋协议搬迁项目》、《高师巷许宅和同乐里及周边房屋协议搬迁项目》、《长鎏村、崇安里曹宅和福济观及周边房屋协议搬迁项目》、《志仁里民国建筑、盛宣怀故居和积善堂陆宅及周边房屋协议搬迁项目》、《谦益堂潘宅和石宅及周边房屋协议搬迁项目》6个项目中1个项目中标。
2.招标单位发布项目信息公告日内,同时接受劳务服务单位报名。报名截止时间按公告要求。报名单位根据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携带全面、正确、符合要求的所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小组选定实施单位
由金阊街道办事处负责向评审小组递交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实施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开标经评审小组按评分细则评议后按得分高低确定中标单位。
评审结果将通过姑苏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2天)。中选单位如放弃中选资格,空余名额由未中选单位依次向上递补。选定程序结束后,由金阊街道办事处向中选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报姑苏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备案。
(三)签订合同。
时间:按中标通知书通知时间为准
程序:中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与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金阊街道办事处签订合同。
六、报名截止日: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15:00整
七、报名地点:姑苏区彩香一村二区2号312办公室
八、联系人:孙伟雄联系电话:67721311
九、其他事项
(一)报名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继取消本项目参与资格,并根据事态严重程度取消今后1—3年承接姑苏区范围内房屋征收搬迁项目资格。
(二)报名单位必须接受本项目房屋征收(搬迁)劳务服务合同的相关约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转包项目,一经举报和查实,即终止合同,并取消今后承接姑苏区范围内房屋征收搬迁项目资格。
(三)选定结果将在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请报名单位及时查询。
(四)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于金阊街道办事处。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金阊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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