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采购水平衡测试询价通知书公告
金额
1.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万元
招标公司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小沈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洪0595-281618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6
公告正文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受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采购水平衡测试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采购水平衡测试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洪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1618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小沈 0595-221322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洪 0595-2816188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采购水平衡测试
二、采购项目内容、数量:
三、采购项目测试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栋负一层至四层、B栋一层至十一层、食堂。
四、采购项目要求
1、管网勘查,主要包括:勘查用水户管网分布及走向、 管道材质、管径,查清用水户用水设备、设施、器具、用水计量仪表等的型号、规格、数量、具体位置等参数;
2、检测中心计量仪表配备齐全程度与完好程度,标明应补装计量仪表的位置,协助中心物业完善计量装置;
3、绘制"给排水管网平面图”、"给水系统图”、"水表计量网络图”、"水平衡图";
4、划分不同层次的用水单元,确定测试时段,选择水量测试点位置,制定《水量平衡测试方案》;
5、按《水量平衡测试方案》进行现场测试,采集水量数据,填写水量明细表绘制"水量平衡图";
6、汇总计算各水量参数并进行用水合理化分析,提出用水、节水的管理措施及整改建议;
7、根据有关标准撰写《水量平衡测试报告书》提交中心。
8、根据专家审查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在限定的时间(正常不超过5个工作日)提交符合要求的报告书。
五、供应商的资格性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具有水平衡测试的CMA资质认定证书扫描件。
六、询价项目符合性要求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2、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3、响应文件中价格错误的(如:计算错误、金额大小写不一致、单项累计与最终价格不一致等)。
七、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一次性支付款项。
八、报价方式:以人民币报价,填报“报价单”(见附件1),供应商根据服务要求需要提供的服务总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规定的用工人员的开支和成本、人员工资、社会保障金、节假日补贴、高温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员培训、消耗品、补贴、加班费、住宿费、交通费、保险费、企业利润、企业管理费、风险费、一切税费(即总包价,含不可预见的其他所有费用)。
九、询价文件发售方式和领取时间地点:
1、发售方式:在线下载;
2、售价:0元;
3、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方式:2023年07月06日15:00(北京时间)前,通过邮件提交;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完报价单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qz22132218@163.com);
十、响应文件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具有水平衡测试的CMA资质认定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附件1(并加盖公章)。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注:所有材料需由一个PDF格式按照顺序涵盖,扫描件未加盖公章、字迹模糊、内容填写不完整均视为无效)
十一、询价方式:报价单填写的总价为最终报价,技术指标及相关服务满足询价要求且报价低于预算前提下,按单价最低价成交。报价超过预算为无效投标。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
联 系 人:小沈
联系方法:0595-22132271
代理机构: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东海大厦B栋23层
联 系 人:小洪
联系方法:0595-28161888
二、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6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采购水平衡测试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洪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1618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小沈 0595-221322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洪 0595-2816188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采购水平衡测试
二、采购项目内容、数量:
序号 | 采购标的 |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单价 (元/次)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总价 (元) |
1 | 其他服务 | 采购水平衡测试 | 16000 | 1 | 次 | 16000 |
注:2022年全年用水量约31081吨。 |
三、采购项目测试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栋负一层至四层、B栋一层至十一层、食堂。
四、采购项目要求
1、管网勘查,主要包括:勘查用水户管网分布及走向、 管道材质、管径,查清用水户用水设备、设施、器具、用水计量仪表等的型号、规格、数量、具体位置等参数;
2、检测中心计量仪表配备齐全程度与完好程度,标明应补装计量仪表的位置,协助中心物业完善计量装置;
3、绘制"给排水管网平面图”、"给水系统图”、"水表计量网络图”、"水平衡图";
4、划分不同层次的用水单元,确定测试时段,选择水量测试点位置,制定《水量平衡测试方案》;
5、按《水量平衡测试方案》进行现场测试,采集水量数据,填写水量明细表绘制"水量平衡图";
6、汇总计算各水量参数并进行用水合理化分析,提出用水、节水的管理措施及整改建议;
7、根据有关标准撰写《水量平衡测试报告书》提交中心。
8、根据专家审查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在限定的时间(正常不超过5个工作日)提交符合要求的报告书。
五、供应商的资格性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具有水平衡测试的CMA资质认定证书扫描件。
六、询价项目符合性要求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2、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3、响应文件中价格错误的(如:计算错误、金额大小写不一致、单项累计与最终价格不一致等)。
七、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一次性支付款项。
八、报价方式:以人民币报价,填报“报价单”(见附件1),供应商根据服务要求需要提供的服务总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规定的用工人员的开支和成本、人员工资、社会保障金、节假日补贴、高温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员培训、消耗品、补贴、加班费、住宿费、交通费、保险费、企业利润、企业管理费、风险费、一切税费(即总包价,含不可预见的其他所有费用)。
九、询价文件发售方式和领取时间地点:
1、发售方式:在线下载;
2、售价:0元;
3、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方式:2023年07月06日15:00(北京时间)前,通过邮件提交;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完报价单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qz22132218@163.com);
十、响应文件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具有水平衡测试的CMA资质认定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附件1(并加盖公章)。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注:所有材料需由一个PDF格式按照顺序涵盖,扫描件未加盖公章、字迹模糊、内容填写不完整均视为无效)
十一、询价方式:报价单填写的总价为最终报价,技术指标及相关服务满足询价要求且报价低于预算前提下,按单价最低价成交。报价超过预算为无效投标。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
联 系 人:小沈
联系方法:0595-22132271
代理机构: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东海大厦B栋23层
联 系 人:小洪
联系方法:0595-28161888
二、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6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序号 | 采购标的 |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单价 (元/次)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总价 (元) |
1 | 其他服务 | 采购水平衡测试 | 16000 | 1 | 次 | 16000 |
注:2022年全年用水量约31081吨。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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