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S53A00922001388:云南省政协机关2022-2024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安全保障支撑及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三年服3年服务务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服务安全整改指导服务安全基线核查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网络边界设备配置核查安全应急响应服务重保服务信息安全值守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应用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门户网站数字政协系统OA系统加固单元测评安全物理环境测评安全通信网络测评边界测评安全计算环境测评安全管理中心测评安全管理制度测评安全管理机构测评安全管理人员测评安全建设管理测评安全运维管理测评整体测评点间测评层面间测评区域间测评安全测评人工检查专业工具检测物理位置选择物理访问控制防破坏防雷击防火防潮防静电温湿度控制电力供应电磁防护网络结构通信传输可信验证安全区域边界边界防护边界完整性检查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垃圾邮件防范身份鉴别安全审计剩余信息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完整性数据保密性数据备份恢复系统管理审计管理集中管控管理安全备案服务信息安全等级测评测评报备应急预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金额
29.2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8/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53a00922001388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荣钢0871-65381676
中标公司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29.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云南省政协机关2022-2024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2-08-25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云南省政协机关2022-2024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办公厅 | ||
行政区域 | 省级 | 公告时间 | 2022-08-25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2-08-10 | 成交日期 | 2022-08-24 |
成交供应商 |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 ||
总成交金额 | ¥29.2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荣钢、杨佳、谢林瀚、李倩茹、刘阳、邓昭帅、王丹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1-65381676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办公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昆明市广福路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1-63997321、63997318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1-65381676 |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53A00922001388
二、项目名称:云南省政协机关2022-2024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云南省政协机关2022-2024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35号
成交金额(万元):29.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标段名称:云南省政协机关2022-2024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
名称:云南省政协机关2022-2024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
服务范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办公厅需对政协机关安全保障支撑及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进行采购 |
服务要求: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服务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服务时间:3年(2022-2024),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及第三年签订合同前,采购人需要对供应商上一年度提供服务的质量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彭采莲、周宇波、孙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金额:0.43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中标单位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416室办理领取成交通知书等有关事宜,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感谢。 2、代理服务收费方式:网银、电汇。开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账号:250201600902454351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办公厅
地址:昆明市广福路2号
联系方式:0871-63997321、63997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0871-65381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荣钢、杨佳、谢林瀚、李倩茹、刘阳、邓昭帅、王丹
电 话:0871-65381676
文件类别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操作 | |
---|---|---|---|---|
采购文件 | 云南省政协机关2022-2024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终稿).pdf | 2022-08-24 | 下载下载 |
云南省政协机关2022-2024网络安全等级保
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53A00922001388
采购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办公厅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项目需求
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综合评分法)
磋商方法前附表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政协机关2022-2024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昆明市人民西路
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4楼4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3日09点30分(北京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53A00922001388
项目名称:云南省政协机关2022-2024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万元/年;
最高限价:¥30.00万元/年;
采购需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办公厅需对政协机关安全保障支撑及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进
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合同约定的所有事项完成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
活动;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1日至2022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4楼416室;
方式: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评标四厅。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评标四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不提供邮购磋商文件服务。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本次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5.服务期限:3年(2022-2024),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及第三年签订合同前,采购人需要对供应商上一
年度提供服务的质量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6.本次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为1年的预算及最高限价。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办公厅;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2号;
联系方式:0871-63997321、63997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0871-65381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荣钢、杨佳、谢林瀚、李倩茹、刘阳、邓昭帅、王丹;
电话:0871-65381676;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采购代理机构 |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1.2 | 采购人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办公厅 |
项目名称 | 云南省政协机关2022-2024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S53A00922001388 | |
3.1 | 项目范围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办公厅需对安全保障支撑及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
3.2 | 服务期限、项目地点及质量要求 | 服务期限:3年(2022-2024),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及第三年签订合同前,采购人需要对供应商上一年度提供服务的质量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项目地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办公厅指定地点。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4.1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或2019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政府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证明,提供担保证明的同时还须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01月(含0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成立不足3个月的视实际情况自行提供;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01月(含01月)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成立不足3个月的视实际情况自行提供;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6.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
4.2 | 供应商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 供应商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7.1 | 磋商文件澄清截止时间 | 磋商文件澄清截止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 |
7.5 | 本项目评审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变动的内容 | 本项目评审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变动的内容 | 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
9.1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其他材料 | 1、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2、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3、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10.1 | 采购预算 | 采购预算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11.1 | 有效期 | 有效期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 |
12.4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U盘) |
13.2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 | 缴纳方式:通过网银、电汇、汇票、本票、保函等形式打款至项目专项账户,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保证金金额:¥5,00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缴纳时间:到账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项目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开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科技支行;开户账号:021000101074;注:1、保证金缴纳至上述银行账户中。2、每项目、每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均不相同,请缴纳保证金时注意。3、投标保证金退还: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室将投标保证金全额退回原缴纳账户,供应商无需上门办理。4、请在汇款时按完整的银行账号进行汇款。 |
15.1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15.2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15.3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16.1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6.4 | 磋商程序和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25.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 | 中标服务费发票开具说明: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除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外,还须带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信息(在税务机关登记的单位名称,税务登记号,地址和电话,开户银行和账号)并加盖该公司财务专用章,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现场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 中标服务费发票开具说明: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除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外,还须带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信息(在税务机关登记的单位名称,税务登记号,地址和电话,开户银行和账号)并加盖该公司财务专用章,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现场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
(2) |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要递交的证照材料:无 |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要递交的证照材料:无 |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获主管部门批准,
现对本次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1.2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资金来源
2.1财政资金,用于采购“项目需求”所列服务。
3.项目范围
3.1本项目项目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本项目服务期限、项目地点及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
★4.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
4.2供应商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特定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
府采购活动。
4.4采购代理机构将于磋商开始前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并作为存档资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磋商费用
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组成
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项目需求
第六章磋商程序及方法
7.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7.1参加供应商应认真审核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
间前以澄清函形式(加盖单位章)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
7.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
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
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
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
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7.4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
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5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
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本项
目评审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响应文件
8.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项目需求”)和
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
8.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
求和条件做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9.响应文件构成
9.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
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
10.报价和报价货币
10.1本项目采购预算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将按未实质性响应
磋商文件处理。
10.2供应商须就第五章要求的货物及服务要求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10.3供应商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
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工程的竞争性报价。报价包括服务费、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及安全防护措施配
备、设备使用、其他必要支出、税金、利润等所有相关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
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对在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并认为此项目的所有
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合同一旦签订,此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
10.4通过实质性要求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10.5最终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统一密封递交。若已递交的最终
报价文件若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
磋商文件
格式10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声明及文件
,7
第五章项目需求
一、项目需求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 | |||
安全保障支撑及等级保护测评 | 每年30万元,本次采购三年服 | |||||
3 | 年 | |||||
服务 | 务(2022—2024年度) |
二、项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28449-2018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通用技术要求》GB/T202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20269—2006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0—2006
《信息安全技术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2—2006
《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3—2006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服务
根据相关政策、标准要求,指导协助从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等方面完善制度体系。
(二)安全整改指导服务
针对测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供整改加固建议,指导完成整改工作。
(三)安全基线核查服务
按季度对业务系统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网络边界
设备进行配置核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四)安全应急响应服务
当发生安全事件时,提供应急响应服务,将事件爆发后的风险降到最低。
(五)重保服务
在服务期间内,重大节假日、国家举办重要活动期间,提供全天候的信息安全值守服务,
安排至少1名信息安全专家保障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
(六)应用系统等级保护测评
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提供方(以下简称:测评方)应依据国家有关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的政策
磋商文件
与技术标准,在2022-2024年度,每年对“门户网站”“云南政协新闻网”“数字政协系统”
“A省政协政务外网门户网站”“A省政协政务外网OA系统”等5个应用系统进行一次测评。
提供全面的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并编制测评报告,为信息系统安全整改和加固提供参考依据。
服务要求如下:
1、测评人员需持证上岗。
2、单元测评:安全物理环境测评、安全通信网络测评、安全区域边界测评、安全计算环
境测评、安全管理中心测评、安全管理制度测评、安全管理机构测评、安全管理人员测评、
安全建设管理测评、安全运维管理测评。
3、整体测评:安全控制点间测评、层面间测评、区域间测评、系统结构安全测评。
4、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中,须积极参与指导配合采购方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并在服务期
间配合采购方完成相关材料编写工作。
5、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中,测评方须确保相关操作不对采购方信息系统造成任何损害。
测评过程中造成的对采购方信息系统的损害,采购方有权保留追究测评方责任的权利,包括
终止合同及测评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损失。终止合同不免除测评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6、测评过程中需采用人工检查以及专业工具检测的方式进行,测评内容包括:
(1)安全物理环境:物理位置选择、物理访问控制、防盗窃和防破坏、防雷击、防火、
防水和防潮、防静电、温湿度控制、电力供应、电磁防护。
(2)安全通信网络:网络结构、通信传输、可信验证。
(3)安全区域边界:边界防护、访问控制、边界完整性检查、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
和垃圾邮件防范、可信验证。
(4)安全计算环境: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剩余信息保护、个人信息保护、
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可信验证、数据完整性、数据保密性、数据备份恢复。
(5)安全管理中心:系统管理、审计管理、安全管理、集中管控。
(6)管理安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
维管理。
(7)备案服务
按时完成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工作,协助完成测评报备工作。
四、标的验收标准;
1.按照招标要求提供对应的服务内容。
2.提交测评报告以及其他服务对应的服务报告文档。
五、售后服务
中标方需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必须要有专门队伍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7*24
,1
磋商文件
小时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必须对所反映的问题在60分钟之内给予及时响应。
,2
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综合评分法)
磋商方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内容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格条件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项规定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项规定 |
报价 | 报价 | 报价 | 报价未超过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并盖单位章;响应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为原件。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磋商申请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章;符合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章;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响应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1.1项规定 | ||
其它实质性条件 | 其它实质性条件 | 其它实质性条件 |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其他实质性条款内容 |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1 | 总得分 | 100 | 供应商的总得分满分100分,供应商的总得分=F1+F2+F31、F1、F2、F3分别为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2、权重:报价F1:10分技术部分F2:56分商务部分F3:34分。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2 | 报价评分F1 | 10 | 报价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实质性评审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即:F1=C/(B1,B2,…,Bn)×10注:1)C为基准价,即通过实质性评审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2)B1,B2,…,Bn为第n个经实质性审查合格的最后报价。3)在计算报价得分时,对小型和微型、监狱企业产品(“产品”指货物及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3 | 技术部分评分F2 | 56 | 评审内容包括: |
磋商文件
条款号 | 条款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内容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2) | 应急预案及保密措施 | 10分 | 依据本项目特点,每提供1项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及保障措施的加1分,加至5分为止;依据本项目特点,每提供1项保密措施的加1分,加至5分为止;无应急预案及保密措施的该项得0分。 | ||
3) | 拟投入人员评审 | 10分 | 1.拟派本项目人员中,每有1人CISP(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或者测评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满分5分;2.根据服务团队人员数量及配置,人员数量在6人及以上,且团队成员职责分工明确的得5分,职责分工不明确扣3分。注:团队人员少于6人的上述两项评审不得分; | ||
1) | 服务方案评审 | 36分 | 服务方案包括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服务措施、安全整改指导服务措施、安全基线核查服务措施、安全应急响应服务措施、重保服务措施、应用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措施,且方案符合采购人需求及措施合理可行的得36分,每出现上述1项措施措施缺失或可行性差的扣6分,扣完为止;无服务方案的该项得0分。 | ||
4 | 商务部分评分F3 | 34 | 评审内容包括: | ||
1) | 服务质量承诺评审 | 10分 | 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编制了服务承诺,承诺内容满足磋商文件服务要求的得5分;提出针对各项承诺要求的违约惩罚措施的加5分。无服务质量承诺的不得分。 | ||
2) | 售后服务评审 | 14分 | 售后服务内容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3.5分;针对售后服务内容提出违约惩处措施的加3.5分。验收方案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验收标准要求的得3.5分,针对验收方案内容提出违约惩处措施的加3.5分。无售后服务方案及验收方案的不得分。 | ||
3) | 类似业绩评审 | 10分 | 根据供应商2019至今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进行评审,每提供一项业绩证明材料得2分,加至满分为止。(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
1
磋商文件
1.磋商方法
1.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审小组将根据评审办法计算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得分
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所有上
述条件均相等的,按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新兴业态企业的产品和
服务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最终评审小组将根据评审后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3个成交候选人。
1.2中小企业
1.2.12.1.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
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
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
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3监狱企业
1.3.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
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
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
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4.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
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
(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
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
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2
磋商文件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
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
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1.4.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
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5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1.5.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在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货物,
需对应到“节能清单”中所列的型号/系列。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清单”(非公示版)中以“★”
标注类别的产品。
1.5.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原环保总局公布的、在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非
公示版)中的货物。
★1.5.3本项目采购清单中如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
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1.5.4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标注出所投产
品型号。
2.评审标准
2.1实质性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保证金等进行审
查,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
行审查,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报价: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3)商务部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2.2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2.3评分标准
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
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磋商报价评分标准:见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前附表;
(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前附表。
3
磋商文件
3.磋商程序
3.1实质性评审
3.1.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实质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磋
商标准的,不通过实质性要求审查,不再参与磋商。当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将
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3.1.2评审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审查,并对审查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
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
3.2磋商及最后报价
3.2.1评审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实质性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
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
3.2.2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评审小组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
商。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
3.2.3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审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
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
3.2.4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小组要求供应
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
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2.5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评审小组要求
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2.6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
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3.3评分
3.3.1评审小组按本章第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供应商的磋商总得分。对其他需
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
(1)按本章前附表的规定对磋商报价计算出得分F1;
(2)按本章前附表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评分,得分F2;
(3)按本章前附表的规定对商务部分评分,得分F3;
(4)按本章前附表的规定计算总得分。
3.3.2技术部分(F2)和商务部分(F3)得分由评审小组成员独立评分,供应商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
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3评审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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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
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
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4磋商结果
3.4.1评审小组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3.4.2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成交人。
3.4.3评审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
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
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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