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集成电路学院半导体微纳加工研发及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外电增容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集成电路学院半导体微纳加工研发及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外电增容(项目编号:JG2024-4632)
补充公告
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集成电路学院半导体微纳加工研发及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外电增容(项目编号:JG2024-4632),于2024年9月13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招标文件部分 |
|||
1 |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 质量标准 |
一次竣工验收合格,且达到供电部门送电的要求。 |
合格。 |
2 |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 履约担保 |
本项目不适用。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担保。 |
3 |
招标文件P57《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补充公告附件附表:《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详见后附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
二、本项目日程安排调整如下
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投标人密切关注本项目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日程安排,如有变动,以最新安排为准。
招 标 单 位:广东工业大学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9月25日
原文: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项目名称: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集成电路学院半导体微纳加工研发及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外电增容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一 |
企业资信(24分) |
企业业绩 |
6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且电压等级为10kV或以上的单项合同金额57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每具有一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6分,无类似业绩不得分。 |
|
业绩奖项 |
8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获得过工程质量奖项情况: (1)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具有一项的3分; (2)省级及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每具有一项得2分; (3)市级(含副省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具有一项得1分。 本项最多得8分,没有不得分。 |
|||
工程研发 能力 |
5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法证书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本项最多得5分,无上述奖项的不得分。 |
|||
第三方评价 |
5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服务评价认证证书的,每具有一项得1分。 本项最高得5分。 |
|||
二 |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46分) |
项目负责人 |
14 |
1、从业能力: (1)项目负责人取得机电或电气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不含)以上的,或取得机电或电气类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8分; (2)项目负责人取得机电或电气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6-10年的,得4分; (3)项目负责人取得机电或电气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5年的,得2分; (4)项目负责人取得机电或电气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年内(不含一年)的,得1分。 2、从业经验: 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月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且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或以上电力施工工程业绩,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 本小项累计最高得14分。 |
|
技术负责人 |
8 |
1、具有机电或电气类相关专业高级 (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5分; 2、取得上述职称证书的年限10年或以上的,得3分,取得上述职称证书的年限10年以下的,得1分; 本小项最高得8分。 |
|||
质量负责人 |
8 |
1、具有机电或电气类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机电或电气类相关专业高级 (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5分;(该项最高得5分) 2、 得上述职称证书的年限10年或以上的,得3分,取得上述职称证书的年限10年以下的,得1分; 本小项最高得8分。 |
|||
安全负责人 |
8 |
1、具备机电或电气类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3分;具有机电或电气类相关专业高级 (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5分;(该项最高得5分) 2、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10年或以上的,得3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10年以下的,得1分; 本小项最高得8分。 |
|||
造价负责人 |
8 |
1、具有机电或电气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3分,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5分;(该项最高得5分) 2、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10年或以上的,得3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10年以下的,得1分; 本小项最高得8分。 |
|||
三 |
施工组织设计 (30分) |
施工组织方案与技术措施 |
30 |
针对项目特点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方法和关键部位工艺和技术措施,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方法,工程重点难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及应用,保障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措施等, 措施为优的得30分;措施为良的得20分;措施为一般的得10分;措施为差的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30分。 |
|
合计 |
100 |
|
|||
备注:
1、1.类似业绩: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质量合格的电压等级为10kV或以上的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 570万元的电力施工工程。
(1)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电压等级、金额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完成时间:①适用于施工总承包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②适用于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
(2)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电压等级、金额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将不予以计分。投标单位可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但应至少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指标金额规模页、合同盖章页)。
(4)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2、业绩奖项:
①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获奖时间以发证日期为准;②国家级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电力工程优质奖;省级奖项是指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的质量奖项;市级奖项是指由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的质量奖项;③只计算建筑工程(须建设内容包含电力工程)及电力工程获奖得分,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化工、冶金等获奖不参与计分;④按项目最高获奖只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算,参建项目获奖不计分。不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⑤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否则将不予以计分。
3、工程研发能力: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获奖证书原件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相同工法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获奖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如颁奖单位为协会的,还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证明其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
4、第三方评价:需同时提供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及体系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上的查询信息网页截图,体系认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分。
5、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仅指本公司人员,含分公司,不含子母公司人员;如投标申请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集团下属子公司,专指集团本部人员,同样下属子公司也不得使用集团公司的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能兼任,不重复计算得分。取得职称证的年限以发证时间开始计算。执业资格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的批准日期为准。
(2)以上人员须同时提供拟投入人员的相关职称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2024年6月有效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或退休反聘证明;未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该人员不予计算得分。
(3)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6、以上所附证书证明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且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网页截图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上述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7、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7、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姓名: 日期:
现文: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项目名称: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集成电路学院半导体微纳加工研发及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外电增容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 |
企业资信(30分) |
企业业绩 |
9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单项合同金额57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每具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9分,无类似业绩不得分。 |
业绩奖项 |
10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获得过工程质量奖项情况: (1)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具有一项的3分; (2)省级及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每具有一项得2分; (3)市级(含副省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具有一项得1分。 本项最多得10分,没有不得分。 |
||
工程研发 能力 |
6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的,每项得0.5分,本项最多得6分,无上述证书的不得分。 |
||
第三方评价 |
5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服务评价认证证书的,每具有一项得1分。 本项最高得5分。 |
||
二 |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70分) |
项目负责人 |
14 |
1、从业能力: (1)项目负责人取得机电、电气、送变电或输变电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不含)以上的,或取得机电或电气类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8分; (2)项目负责人取得机电、电气、送变电或输变电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6-10年的,得4分; (3)项目负责人取得机电、电气、送变电或输变电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5年的,得2分; (4)项目负责人取得机电、电气、送变电或输变电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年内(不含一年)的,得1分。 (5)项目负责人取得取得机电、电气、送变电或输变电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2、从业经验: 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月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且单项合同金额570万元或以上电力、送变电、输变电工程施工工程业绩,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 本小项累计最高得14分。 |
技术负责人 |
8 |
1、具有机电、电气、送变电或输变电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 (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5分; 2、取得上述职称证书的年限10年(不含)以上的,得3分,取得上述职称证书的年限6至10年的,得2分;取得上述职称证书的年限1至5年的,得1分。 本小项最高得8分。 |
||
质量负责人 |
8 |
1、具有机电、电气、送变电或输变电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机电、电气、送变电或输变电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 (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5分;(该项最高得5分) 3、 得上述职称证书的年限10年(不含)以上的,得3分,取得上述职称证书的年限6至10年的,得2分;取得上述职称证书的年限1至5年的,得1分。 本小项最高得8分。 |
||
安全负责人 |
8 |
1、具有机电、电气、送变电或输变电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3分;具有取得机电、电气、送变电或输变电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 (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5分;(该项最高得5分) 2、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10年(不含)以上的,得3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6至10年的,得2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1至5年的,得1分。 本小项最高得8分。 |
||
造价负责人 |
8 |
1、具有工程造价或工程预(结)算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3分,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5分;(该项最高得5分) 2、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10年(不含)以上的,得3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6至10年的,得2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1至5年的,得1分; 本小项最高得8分。 |
||
其他专业 人员 |
24 |
拟投入本项目的各专业人员配置(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外): 1、机电或电气类或电力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6人、注册电气工程师1人、施工员3人、质检员3人、安全员(含专职安全员)3人、材料员3人、资料员3人、测量员3人、劳务员3人、供电部门系统颁发的工作票专业人员(即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3人或以上,达到以上标准的,得24分; 2、机电或电气类或电力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4人、注册电气工程师1人、施工员2人、质检员2人、安全员(含专职安全员)2人、材料员2人、资料员2人、测量员2人、劳务员2人、供电部门系统颁发的工作票专业人员(即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2人或以上,达到以上标准的,得18分; 3、机电或电气类或电力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2人、注册电气工程师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含专职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测量员1人、劳务员1人、供电部门系统颁发的工作票专业人员(即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1人或以上,达到以上标准的,得12分; 4、不满足上述情况的,得0分。 本项最高得分24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注册证书、岗位证(培训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 工作票专业人员须提供供电部门系统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 |
||
合计 |
100 |
|
备注:
1、类似业绩: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 570万元的电力施工工程。
(1)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电压等级、金额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完成时间:①适用于施工总承包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②适用于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
(2)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电压等级、金额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将不予以计分。投标单位可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但应至少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指标金额规模页、合同盖章页)。
(4)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2、业绩奖项:
①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获奖时间以发证日期为准;②国家级奖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电力工程优质奖;省级奖项是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且提供备案截图)的质量奖项;市级奖项由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且提供备案截图)的质量奖项;③只计算建筑工程(须建设内容包含电力工程)及电力工程获奖得分,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化工、冶金等获奖不参与计分;④按项目最高获奖只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算,参建项目获奖不计分。不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⑤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否则将不予以计分。
3、工程研发能力: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获奖证书原件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相同工法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获奖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如颁奖单位为协会的,还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证明其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
4、第三方评价:需同时提供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及体系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上的查询信息网页截图,体系认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分。
5、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仅指本公司人员,含分公司,不含子母公司人员;如投标申请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集团下属子公司,专指集团本部人员,同样下属子公司也不得使用集团公司的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能兼任,不重复计算得分。取得职称证的年限以发证时间开始计算。执业资格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的批准日期为准。
(2)以上人员须同时提供拟投入人员的相关职称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2024年8月有效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或退休反聘证明;未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该人员不予计算得分。
(3)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6、以上所附证书证明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且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网页截图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上述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7、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姓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