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盖上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已由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304-440105-04-01-267627、2205-440105-04-01-76160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品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品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盖上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范围总用地面积为105491㎡,总建筑面积约272032㎡(含地下室),包含高层住宅楼栋7栋、多层幼儿园1栋、高层办公5栋、多层办公及商服配套裙房若干。项目位于广州地铁11号线赤沙车辆段南部盖上(用地编号AH031422)。本项目绿建等级为住宅功能二星,商办功能三星,建筑最高高度约为盖上100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44976㎡(12#办公楼及其裙房),建筑最高层数为31层(12#办公楼)。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车辆段内
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投资总额约80亿元,其中建安费暂定260000万元。
2.2招标范围
质量检测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检测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具体以委托人要求及招标过程中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质量检测服务期限:中标人的服务时间自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开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归档资料移交完毕且缺陷责任期满后服务期结束。招标人对工期进行调整或工期拖延,检测服务期也作相应调整或顺延。
质量检测服务阶段要求:(1)编制检测方案。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招标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在本合同签订后15天内将检测方案上报招标人审核批准,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检测专项方案如需组织专家论证的,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开展相关专家论证工作,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由中标人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以上工作内容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2)在进行检测服务过程中,由中标人负责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协调,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3)中标人提交的检测报告在招标人项目实施期间或竣工验收备案时发现有遗漏或错误或需补充提供的,中标人应无条件进行补充或修订直至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相应工作,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4)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应按政府有关规定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5)中标人依据工程进展情况,动态和定期监控、统计现场送检的情况、数量、检测费用使用情况等内容,并定期与检测方案比对,每季度将比对结果书面报告中标人。
(6)中标人须配合本项目BIM管理系统相关工作,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质量检测服务最高投标限价:9,804,546.93元,其中,各分项招标控制价如下:土壤氡浓度检测112651.71元、桩基础及基坑支护检测138397.51元、主体结构检测4086034.78元、第三方材料检测1224037.44元、防雷检测 1065651.15元、消防检测127878.14元、智能化检测253786.07元、节能检测2459358.48元、环境检测284293.61元、道路工程检测31242.10元、园林环境检测21215.9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资质范围须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相应检测任务的检测单位分别提供;同一专业的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1.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1.3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相应检测任务的检测单位分别提供);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1.4近二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投标申请人声明》中承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方数量不应超过3家,联合体应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书(详见附件三)。联合体工作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工作协议书需由双方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盖单位章并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2.2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3.2.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注: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工作协议书由各方均签字或签章、盖单位章外,登记资料和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需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 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主办方按格式规定签字或签章、盖单位章即可。
3.3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信用档案在册人员。(需提供网页截图)(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检测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190.html)。
③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④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被授权有效。
⑤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名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须提供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⑦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punishList?sid=1000201910100000001412公布的“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为准。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为评审依据。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均为2023年10月9日00时00分至2023年10月29日12时00分,投标人需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成。
4.2本项目在城轨采购网进行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参加网上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须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注册并加盟会员(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注册及加盟会员相关指引)。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城轨采购网 (https://www.mtrmart.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5招标失败的情况
满足初步评审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66号荔胜广场北塔22楼城轨采购交易中心开标 02 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城轨采购网 (https://www.mtrmart.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mtr.com/)和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bjztc.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城轨采购网发布。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10月9日00时00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10月30日09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不得少于5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品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1801室
联系人:尉工
电话:020-8315883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联系人:何工、罗工
电话:020-87575800-857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品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17楼
电话:020-8315883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品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17楼
电话:020-83158838
附件:
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二、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三、联合体工作协议书
2023年10月09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盖上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含投标保证金保函)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
三、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本公司近二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名称;如无,则填写 “无”。)
八、本公司承诺遵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生不诚信行为,导致被广州地铁集团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九、本公司承诺,若我司以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我司确保投标保函真实、有效。
十、在近三年内我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十一、我公司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
4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
5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
6 | 成都鼎祥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
7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
8 | 广州市睿辰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9 | 广州市恒力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
10 | 深圳市禹宸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
11 | 广州龙悦轨道设备有限公司 | |
12 | 广州诗润顺贸易有限公司 | |
13 | 深圳市天空领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14 | 广州天勤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
15 | 中山大智无疆科技有限公司 | |
16 | 广东华盛颂典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 |
17 | 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18 | 广东鸿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19 | 广州市固意隆五金材料有限公司 | |
20 | 广东和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21 | 广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22 | 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 |
23 | 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
24 | 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
25 |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
26 | 北京源鸿博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27 | 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
28 | 中电建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
29 | 深圳市利源水务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
30 | 深圳汇成岩土技术有限公司 | |
31 |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32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
33 | 中铁路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
34 | 四川锦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35 | 华夏银行广州分行 | |
36 | 建设银行广州越秀支行及其下属支行 | |
37 | 广州市金洋广告有限公司 | |
38 | 广州市沣华喷画广告有限公司 | |
39 | 广州市海珠区大自然摄影冲印部 | |
40 | 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41 | 广州六威五金机电有限公司 | |
42 | 广州榕冠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
43 | 曾振文(一级建造师注册号:贵152060801025) | |
44 | 陈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4218) | |
45 | 肖国仕(监理工程师注册号:00178519) | |
46 | 陆耀井(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京1112019202006847) | |
47 | 李涛(监理工程师注册号:12001809) | |
48 | 侯东利(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081100662) | |
49 | 李建敏 项目总监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00480469) | |
50 | 李海平(身份证:130421********3015) | |
51 | 刘增祥(身份证:632521********0655) | |
52 | 刘军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156100561) | |
53 | 郑身周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00628981) | |
54 | 赵子晨(身份证:130427********0936) |
附件三(参考格式):
联合体工作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盖上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联合体主办方。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联合体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主办方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