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湖市行知小学南侧围墙拆除重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金额
22.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2万元
招标公司平湖市曹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邵先生0573-89178657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女士1836760885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2
公告正文
平湖市行知小学南侧围墙拆除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行知小学南侧围墙拆除重建工程,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曹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位于平湖市行知小学南侧。
2.2工程规模:平湖市行知小学南侧围墙破损严重,拟对其进行拆除重建,全长约250米。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平湖市行知小学南侧围墙拆除重建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施工工期:45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22.2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及以上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且每个月人数在30人及以上,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社保证明的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效,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认可。省内投标人的社保证明格式仅限于“浙江政务服务网”等网络端下载打印的加盖电子印章纸质证明,扫描二维码与纸质内容一致。省外投标人必须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如省外社保管理机构实行社保网上办理的,可以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的有效纸质证明)。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 5 月 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1589186620@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 5 月 9 日 ,招标人将于2023年 5 月 10 日17: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平湖市公共资源智慧服务系统。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发布。
7. 特别说明
7.1 未在平湖市公共资源智慧服务平台注册的投标人办理请参照平湖市公共资源智慧服务系统登录界面《用户注册操作指南》办理(网址:https://phxptztb.pinghu.gov.cn:8110/jsgc
/login),如有疑问可与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咨询电话:18367608850。
7.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3500人民币,采用系统在线支付或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系统在线支付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虚拟账号)。未按《平湖市小型工程相关操作手册》中方式交纳及其它原因导致缴纳保证金无效的后果自负。(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前三个工作日前提交,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到账)。
7.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曹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曹桥街道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广场1幢2单元1401-1室
邮 编: 314214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 邵先生 联 系 人: 沈女士
电 话: 0573-89178657 电 话: 0573-85155719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589186620@qq.com
2023 年 5 月 6 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行知小学南侧围墙拆除重建工程,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曹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位于平湖市行知小学南侧。
2.2工程规模:平湖市行知小学南侧围墙破损严重,拟对其进行拆除重建,全长约250米。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平湖市行知小学南侧围墙拆除重建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施工工期:45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22.2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及以上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且每个月人数在30人及以上,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社保证明的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效,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认可。省内投标人的社保证明格式仅限于“浙江政务服务网”等网络端下载打印的加盖电子印章纸质证明,扫描二维码与纸质内容一致。省外投标人必须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如省外社保管理机构实行社保网上办理的,可以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的有效纸质证明)。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 5 月 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1589186620@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 5 月 9 日 ,招标人将于2023年 5 月 10 日17: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平湖市公共资源智慧服务系统。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发布。
7. 特别说明
7.1 未在平湖市公共资源智慧服务平台注册的投标人办理请参照平湖市公共资源智慧服务系统登录界面《用户注册操作指南》办理(网址:https://phxptztb.pinghu.gov.cn:8110/jsgc
/login),如有疑问可与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咨询电话:18367608850。
7.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3500人民币,采用系统在线支付或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系统在线支付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虚拟账号)。未按《平湖市小型工程相关操作手册》中方式交纳及其它原因导致缴纳保证金无效的后果自负。(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前三个工作日前提交,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到账)。
7.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曹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曹桥街道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广场1幢2单元1401-1室
邮 编: 314214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 邵先生 联 系 人: 沈女士
电 话: 0573-89178657 电 话: 0573-85155719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589186620@qq.com
2023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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