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2060201114220002001z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琼霞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倩倩1835083955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2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通金谷交通综合体(勘察“评定分离”)

递交时间:2024-01-24 21:02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E3502060201114220002001Z01
投标资格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工程勘察行业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土工试验室要求: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按照《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实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执行) 资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2-22 10:15:00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在线递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4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定性评审法
开标时间 2024-02-22 10:15:00
开标地点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方式 在线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0001-01-01 00:00: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350200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X1{text-align:justified;}span.X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p.X4{margin-top:17.0pt;margin-bottom:16.5pt;}span.X4{font-size:22.0pt;font-weight:bold;}p.X5{text-indent:31.2pt;margin-top:13.0pt;margin-bottom:13.0pt;}span.X5{font-family:'Arial';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p.X6{text-align:left;margin-top:10.0pt;margin-bottom:10.0pt;}span.X6{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color:#000000;}p.X2{text-indent:21.0pt;}p.X3{margin-left:21.0pt;margin-bottom:6.0pt;}p.X7{text-indent:21.0pt;}span.X7{font-size:10.0pt;}p.X8{margin-bottom:6.0pt;}span.X8{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p.X9{text-align:left;}span.X9{font-size:9.0pt;}p.X10{text-align:center;}span.X10{font-size:9.0pt;}p.X11{text-align:left;}span.X1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9.0pt;}p.X12{text-indent:21.0pt;}span.X12{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span.X16{font-family:'Arial';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span.X17{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9.0pt;}span.X18{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9.0pt;}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五通金谷交通综合体(勘察“评定分离”) 已由 厦门市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 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内资),厦湖发改备[2023]52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政空间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其他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勘察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湖里区五通高端商务区,金宝路西侧、金玉路南侧、金元路东侧、金钻路北侧。

2.1.2工程建设规 本项目位于湖里区,拟建设成一处交通综合体,总用地面积46621.6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17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317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2000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30700平方米。规划建设3条道路,路线全长约 0.7千米,雨水管径DN400,道路等级分别为城市次干路及城市支路。本次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建筑工程、道路工程、公交场站、地下停车库等。

2.1.3投资总额:人民币 52938.2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42170.56 万元。

2.1.4.最高投标报价限价: 岩土勘察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要求下浮40%计取工程勘察费。岩土工程设计费(基坑支护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要求下浮40%计取岩土工程设计费。测量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要求下浮40%计取测量费。工程物探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要求下浮40%计取工程物探费。最终岩土工程勘察费、岩土工程设计费(基坑支护设计费)、测量费和工程物探费最终结算金额以发包人审核结论数为准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2.2招标范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岩土工程设计、工程物探】、工程测量及后续服务相关配合工作。

2.2.3招标内容: 岩土工程勘察: 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地质勘察,并提交完整的地质勘察成果资料,以及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服务配合工作。
岩土工程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包括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核、需要的方案论证及后续服务工作)。
工程测量:满足本工程的地形、土方方格网、综合管线工程测量,后续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文件编制、协调、汇报;
工程物探:查明工程范围内现状地下管线及埋藏的沟浜、孤石、溶洞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后续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文件编制、协调、汇报。

2.2.4标段划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工程勘察行业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土工试验室要求: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按照《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实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执行) 资质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资质等级高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同等级时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0 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仅适用于甲级、乙级工程勘察项目)。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投标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

3.5.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所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 个标段。

3.6.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7.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25 2024-02-22 每天上午 09时00分00秒 12时00分00秒 ,下午 14时00分00秒 18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采用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打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定性评审法

6. 定标票决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票决办 票决定标法的直接票决定标法

7.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4万元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02-22 10: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联合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开标时由上传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字证书解密。

8.2.逾期递交至指定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ggzyfw.fujian.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mzyjy.cn) 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云顶中路2777-2779号市政大厦

邮编: 361000

电话: 0592-5574708

传真:

联系人: 吴琼霞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云顶中路2777-2779号市政大厦

邮编: 361000

电话: 18350839552

传真:

联系人: 林倩倩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20.41.36.88:9101/xmjy/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建设大厦5楼

联系电话: 0592-812352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2677186、 0592-2677200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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