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石高速公路天津西段PPP项目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石高速公路天津西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津发改许可【2018】17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天津至石家庄国家高速公路天津西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8】90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天津中交津石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政府补贴,出资比例为自筹68%,政府补贴32%,招标人为天津中交津石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风险管控审计咨询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津石高速公路天津西段工程全线位于天津市静海区,工程所在地区为贾口洼分洪区。本工程起于京沪高速胡辛庄互通立交,与现状津石高速公路相接,经静海区王匡村、大黄洼村、郎洼村等,止于天津与河北省界,在东辛庄北与津石高速公路河北省段相接。
本项目路线全长约12.508公里,均为新建道路。分别与京沪高速公路设置枢纽型互通式立交,与津涞公路设置单喇叭形一般互通式立交,共计2处互通式立交。全线分别与运西排干渠、小河引渠、黑龙港河、王口排干渠、子牙耳河、子牙河共6条主要河道相交。全线共设置特大桥1座,大桥2座;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2处,其中枢纽立交和单喇叭形立交各1处;全线共设置分离式立交1处,全为主线上跨;全线共设置通道5处;主线桥梁长4.2km,占路线总长的33.6%;主线路基长度8.3km,占全线的66.4%;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1处;服务区1处;涵洞11道。全线土方312万立方米,路面面积29万平方米,全线占地1445亩。
本工程高速公路主线采用平原微丘区高速公路标准,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车速为120公里/小时。
2.2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内容为津石高速公路天津西段PPP项目全过程风险管控、审计咨询。包括津石高速公路PPP项目全过程风险管控跟踪审计服务(项目前期审计、实施过程执行审计、竣工结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包括但不限于定期过程跟踪,审核项目出具的鉴证性资料(每月到场不得少于7天,或根据需要集中天数);过程中计量资料的审查;各种会议纪要、红头文件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审查;施工合同、变更、签证、索赔审核;风险点分析与控制;项目竣工结算的审核、资料的规范性审核 (合法、合规、合理性);项目建设待摊费用的审核,资料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审查;项目投资完成的风险分析与管理。
2.3 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决算经财政审计完成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和省级或以上级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近五年(2014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工程(包括路基、路面、桥梁等其中一项工程)造价咨询或财务审计,且项目投资额大于20亿元的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和财务审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
(2)具备招标要求的资质等级。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
(4)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5)联合体各方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金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南侧青林大厦3/4-1506)持法人营业执照[若为企业法人应提供以下方式之一:(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网页截图;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营业执照信息网页截图;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会计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www.mohurd.gov.cn/wbdt/dwzzcx/index.html)-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查询的投标人信息并网页截屏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还须携带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三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
8、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中交津石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金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广海道9号华夏科技园孵化器1排3号 |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南侧青林大厦3/4-1506 |
邮编:300000 |
邮编:300202 |
电话:022-68235505 |
电话:022-88303053 |
传真:022-68235505 |
传真:022-88303053 |
联系人:胡建桃 |
联系人:樊华春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jinzhengzixun888@163.com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静海支行 |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 |
账号:0207 0001 0400 75940 |
账号:9550880214696000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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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3日 |
- 津石审计招标文件7[365.2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