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1202破111号缴纳出资义务提供证据材料通知书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缴纳出资义务提供证据材料通知书
公开时间:1小时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通 知 书
(2024)苏1202金牛破管字第010号
杨金成、储爱梅: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12日作出(2024)苏1202破申106号民事裁定,受理泰州金牛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24年11月12日作出(2024)苏1202破111-1号决定书,指定江苏运泰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现未能接管到泰州金牛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印章、营业执照、财务账册、合同等任何资料。
管理人经查询,泰州金牛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成立时股东为杨金成、储爱梅,分别认缴出资270万元、30万元,请你方提交缴足出资的材料。
现限你方于2024年11月28日前向管理人提供出资的相关证据材料,逾期视为你方没有出资或没有足额出资,则应当向管理人交纳全部认缴出资,你方应于2024年11月28日前向管理人联系补足全部出资(或差额)事宜。
如你方在上述期限前仍拒不向管理人提交材料,自行承担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
泰州金牛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0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抄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附相关文书于后)
管理人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鼓楼南路99号华润国际置地星座2701室
联系人:周网龙 邮编:225300
联系电话:13815938968(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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