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学院)产教协同发展创新大楼装修工程,项目业主为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学院产教大楼10层 。装修面积约780平方米。总投资约228万元。工期:45日历天,质量:合格。招标控制价2277360元。
2.2 招标范围:包括产教协同发展创新大楼十层、公共部位装修及一层、二层、四层至十层的顶棚等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告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进浙企业备案列表(含投标人)网页截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在2022年12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到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交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17时00分前,地点: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
5.2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3开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14时00分,开标地址: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516会议室(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采用钉钉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现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和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校官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
代理机构: |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 |
地址: |
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 |
联系人: |
孔老师 |
联系人: |
项女士 |
电话: |
13566235559 |
电话: |
0577-86530609/13758708067 |
监督部门: |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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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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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577-86538533 |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