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司简介 :
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992年建厂,隶属北京金隅集团(股份)公司管理,是北京地区具备水泥生产与协同处置工业废弃物的环保型企业。在年产200万吨水泥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每年为北京处置20多万吨工业废弃物。在全国同行业中率先实现了传统水泥企业向环保产业的成功转型,引领水泥行业走上发展低碳经济、实现循环经济之路。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视环境保护为企业生命线,利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环保设备和科学管理,在全国水泥企业中率先使用粉煤灰双掺工艺,率先使用高温布袋式除尘设备,率先实现了水泥企业的清洁化生产。产品广泛应用于北京奥运主会场——鸟巢、国家大剧院等国家及北京市重点工程。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坚持自主创新,率先利用水泥回转窑处置工业有毒有害废弃物,拥有全国首条利用水泥回转窑每年可处置和综合利用北京地区工业废弃物10万吨的环保示范线,实现了水泥窑协同处废技术的国产化和自有知识产权。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坚持持续创新,建成我国首条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污水厂污泥示范线,每年可消纳处理10万吨以上城市污水厂污泥。在水泥生产过程中增添了“城市净化器”的功能,不仅为水泥行业节能、降耗、减排做出了示范,也为首都环境治理做出了重要贡献。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勇担社会责任,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一。先后荣获中华环境奖,全国循环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北北京市先进党组织、北京市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北京市环境教育基地等荣誉称号。敢为人先,勇于创新,是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现转型发展的核心要素,未来,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坚持“巩固稳定主业、促进环保产业、实践循环经济”的发展战略,为首都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 招标范围:负责混配、掏桶、上料、运送、处置及现场清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如: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国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备完成本次招标实质性要求所需的资质和能力。
2、投标单位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
3、投标单位必须有一定垫压资金能力、开具完整金额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
4、必须注明付款方式和施工周期。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没有偷税漏税及欺诈行为,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等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质文件。
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没有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等认定的失信名单。
7、不接受联合投标。
8、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对公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保证金电汇信息:【客户全称: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关支行; 账号:0200011519200053815】。汇款需备注:循环经济部处置业务投标保证金,并上传汇款凭证。
四、此次招标为一次报价,不再进行二次报价。
五、 联系单位: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流路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