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隆林各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隆林各族自治县海长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程项目勘测、设计及预算)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49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9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贵护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桂财采〔2019〕72号)要求,现将《隆林各族自治县海长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程项目勘测、设计及预算)服务采购公告事项如下:

一、采购人

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站

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民权社区兴民路028号

联系人及电话:杨贵护 0776-8210476

二、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及概算:隆林各族自治县海长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勘测、设计及预算编制服务,工程概算490万元。

(二)隆林各族自治县海长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勘测、设计及预算编制服务。

(三)采购预算金额:经咨询多家勘测设计公司以后以最低服务设计费进行计费。

(四)要求工期:满足项目要求

(五)项目实施地点:隆林各族自治县境内

(六)质量要求:按质按量,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

(七)资质要求:符合水利行业要求的相关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单位中标后严禁转包。甲方一旦发现转包的,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五、招标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设计机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报名方式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营业资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竞标单位公章)。投标时将报价函密封盖章寄送到采购单位。

报名结束后由隆林各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站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桂财采〔2019〕72号)未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以投标单位的数量、资质、业绩及项目方案等研究确定工程编制单位。

八、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九、公告媒体: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隆林各族自治县水利局






隆林各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3年10月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