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2024年11月5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21国测量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只芯片原子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新区环建〔2024〕21号
2024年11月5日
21国测量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只芯片原子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2

22湖州浙江核力欣健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瓶口服液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新区环建〔2024〕22号
2024年11月5日
22湖州浙江核力欣健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瓶口服液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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