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715、718及723等子项建筑安装工程及室外工程沥青道路工程施工专业分包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715、718及723等子项建筑安装工程及室外工程沥青道路工程施工专业分包采购
- 项目编号:24EC-GC-GKJT-24-1389
- 交货/服务时间:90日历天
- 交货/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
- 供货范围:属于采购人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约定采购人对该工程承包(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规范、技术说明)范围内的所有沥青道路、路缘石、人行道等新建道路工程及所遇障碍物的拆除等沥青道路工程(含第三方检测与费用)及施工过程中业主或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图纸会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本采购文件(含补遗、答疑、采购控制价)等相关资料中涉及上述(分包类型)工程范围的全部内容。
包人工费(含进出场费)、材料费(含场内全部倒运费)、卸车及保管等费用、机具费(含进出场费)、合同工期内的措施费(包括冬、雨季等特殊气候施工降效措施费、赶工费等)、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费、包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及其它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及所有税金、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期、包质量、包检测、包环境保护、包竣工验收、包合同中未明确但地方性政策强制性规定的各项费用和采购文件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以及包含的施工期间的施工风险、市场价格风险等风险费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乙方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不可预见费、包施工过程中全部工程资料收集、整理、移交等合同约定范围内等一切费用,并保证验收一次性合格通过的。即:甲方提供图纸及后期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资料所示的工程全部工作内容。
备注:清单数量及技术参数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版施工图为准,无法线上提供电子版图纸,报价人结合自身报价需要,可联系采购人来项目查看施工图。如报价人未进行现场图纸查看,清单与实际图纸中的数量、技术标准存在偏差的,视为报价单位已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中,后序不得以此要求调整价格。
-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及工程所在地的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标准不一致的按最高标准执行。
(2)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3)工程采购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工程所在地及行业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图纸、标准图集的规定。
(4)配合做好采购人的考核检查工作,并按要求完善上报相关技术资料,大面积施工前,报价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编制样板工序施工计划,报采购人及监理公司审核确认后实施。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资金能力满足本次采购任务;
(3)业绩要求:2021至今有从事沥青道路工程业绩或类似业绩;
(4)信誉要求:凡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行政部门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应答。应答人应当无不良施工记录等违法行为,且无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或项目经理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4)在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与采购人有法律诉讼(包括曾经发生及正在进行的诉讼纠纷)、被采购人纳入不良供方名册或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5)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核建下属成员单位的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人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组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3个月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拟派安全员安全专业证书。
(7)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6)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建股份有限公司及成员单位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
4.应答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收款单位: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游仙支行
账 号:5100 1658 9910 5900 0263
应答保证金一般应从应答单位开立的对公账户转出,并注明“715项目沥青道路工程应答保证金”。
2、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09月12日 15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715、718及723等子项建筑安装工程及室外工程沥青道路工程施工专业分包采购》,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在线评议,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4年09月15日 15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游仙路11号
邮编:
联系人:谢工/程工
电话:19991253288/18966727397
传真:
电子邮件:
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