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津区乡村振兴暨劳动教育基地培训学员生活用品网上竞采公告
金额
11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万元
招标联系人闫承友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同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蒲阳152233966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3
公告正文
翼翱(重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采购人)委托对江津区乡村振兴暨劳动教育基地培训学员生活用品(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110,000.00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110,00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床上装具
需求描述:
江津区乡村振兴暨劳动教育基地培训学员生活用品
¥110,000.00 1(件)
¥110,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3-11-23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3-11-23 11: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应当按照网上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网上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将响应文件完整扫描为PDF版并按要求上传至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HYPERLINK "http://www.ccgp.gov.cn/" (HYPERLINK "http://www.ccgp.gov.cn/"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HYPERLINK "http://www.ccgp.gov.cn/")。
五、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一)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交货。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成本、税费、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等的总和。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注: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以采购方要求进行数量测算。货物数量以采购方实际数量按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三)付款方式:
项目服务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一个月内向成交供应商付清货款。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40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翼翱(重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蒲阳
联系电话:
15223396696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
联系人:
闫承友
联系电话:
13527569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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