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中心舆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1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dl-2024-c-0155
预算金额21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振青1560208716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8
公告正文
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中心舆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BDL-2024-C-015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中心舆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1万,招标人为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名称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中心舆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BDL-2024-C- 0155项目内容:为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供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 商文件。项目预算:21万元(磋商响应报价不应超过预算,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服务期:1 年。项目实施地点: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中心舆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中心舆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 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或者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响应文 件递交截止前六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 金保障记录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 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 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 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为被 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若无法定代表人,需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 5.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 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加盖供应 商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 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07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1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4日,每日9:00-12:00 时,14:00-17:00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项目采用现场领取和邮箱发送两种方 式获取文件。采用现场领取需要携带以下资料供应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授权书(如 法人领取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附身份证),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的纸质文件以及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文件领取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76号君临大厦海河一侧裙楼 二层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用邮箱获取方式,提供以下资料:1、供应商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项目授权书(如法人领取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附身份证),以上资料加盖公 章和法人章后扫描PDF电子版文件;2、邮件内容写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以上 内容发送至电子邮箱:Jbdaili0011@163.com。 未获取文件的供应商不具有参加本项目的资 格。文件费用缴纳方式由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资料后具体通知领取文件。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售价:文件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76号君临大厦海河一 侧裙楼二层201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76号君临大厦海河一 侧裙楼二层201开标室) 七、其他 一、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 目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 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 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竞争性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 之日或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 供应商需以书面形式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 序环节的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 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中心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苏州道35号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22-275638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76号君临大厦海河一侧裙楼二层 联系人: 许振青 刘工 电 话: 15602087168 电子邮件: Jbdaili001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仪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Y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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