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石桥市装配式污水处理设施(永安)运营技术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882-0073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大石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辽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庭阔0417-384300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大石桥市装配式污水处理设施(永安)运营技术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882-007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石桥市装配式污水处理设施(永安)运营技术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商务部分-人员配备第2条:“项目负责除外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技术人员具有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每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4分。”
现更正为:“项目负责人除外,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技术人员中,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每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4分。”
二、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商务部分-经营业绩:“投标人 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出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项目业绩,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需提供任意一个月由第三方出具的合格的水质检测报告才可得分)。”
现更正为:“投标人 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或省市地方行业标准项目业绩(省市地方行业标准不低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标准要求),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需提供任意一个月由第三方出具的合格的水质检测报告才可得分)。”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4日 15时3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邮寄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2.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数字认证证书进行解密电子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届时请投标供应商参加腾讯会议,会议号详见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石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 大石桥市哈大南路26号
联系方式: 0417-5901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正信(辽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西12-374(万达营销中心A座15楼)
联系方式: 0417-3843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庭阔
电 话: 0417-38430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882-007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石桥市装配式污水处理设施(永安)运营技术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商务部分-人员配备第2条:“项目负责除外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技术人员具有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每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4分。”
现更正为:“项目负责人除外,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技术人员中,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每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4分。”
二、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商务部分-经营业绩:“投标人 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出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项目业绩,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需提供任意一个月由第三方出具的合格的水质检测报告才可得分)。”
现更正为:“投标人 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或省市地方行业标准项目业绩(省市地方行业标准不低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标准要求),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需提供任意一个月由第三方出具的合格的水质检测报告才可得分)。”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4日 15时3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邮寄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2.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数字认证证书进行解密电子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届时请投标供应商参加腾讯会议,会议号详见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石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 大石桥市哈大南路26号
联系方式: 0417-5901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正信(辽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西12-374(万达营销中心A座15楼)
联系方式: 0417-3843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庭阔
电 话: 0417-384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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