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平湖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年摄像表周期换表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3/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平湖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平湖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年摄像表周期换表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平湖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年摄像表周期换表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2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采购服务内容包括:普通水表换表拆装,山科摄像式直读表摄像传感器的拆装、检测、组装、系统重新调试,部分直读表主采集机更换、路线维修等,具体按现场测试情况并经自来水公司确认后按实际发生数结算。本批次到期水表共7660只,预算费用为32万元。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论证意见:
(一)由于原有摄像表数据上传接口、山科摄像式直读表摄像传感器的拆装、检测、组装、系统重新调试等均需与原项目具有一致性及服务配套要求。
(二)本次拆装的主采集机、传感器等设备维保服务已到期,需原服务供应商继续提供维保服务。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4]28号)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项目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及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本项目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有利于加快建设进度和日常维护,有利于早日建成提供政府部门管理使用,有利于资源共享、节省投资。
据此,建议推荐此次远传摄像表周期换表服务仍由该批到期远传摄像表原有供应商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拟定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启智街89号山科智能大厦1602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3月28 日至04 月03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至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湖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3-85576703
传真:/
地址:平湖市解放中路48号
采购人:平湖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平湖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年摄像表周期换表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平湖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年摄像表周期换表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2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采购服务内容包括:普通水表换表拆装,山科摄像式直读表摄像传感器的拆装、检测、组装、系统重新调试,部分直读表主采集机更换、路线维修等,具体按现场测试情况并经自来水公司确认后按实际发生数结算。本批次到期水表共7660只,预算费用为32万元。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论证意见:
(一)由于原有摄像表数据上传接口、山科摄像式直读表摄像传感器的拆装、检测、组装、系统重新调试等均需与原项目具有一致性及服务配套要求。
(二)本次拆装的主采集机、传感器等设备维保服务已到期,需原服务供应商继续提供维保服务。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4]28号)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项目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及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本项目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有利于加快建设进度和日常维护,有利于早日建成提供政府部门管理使用,有利于资源共享、节省投资。
据此,建议推荐此次远传摄像表周期换表服务仍由该批到期远传摄像表原有供应商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拟定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启智街89号山科智能大厦1602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3月28 日至04 月03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至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湖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3-85576703
传真:/
地址:平湖市解放中路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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