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区高坝镇蔡家村集体经济日光温室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LZQGBZ-2022- 006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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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凉州区高坝镇蔡家村集体经济日光温室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次)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张志辉 | 联系电话 | 18294118876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2-12-28 0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2-12-29 17:00:00 |
采购单位 | 凉州区高坝镇人民政府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是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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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凉州区高坝镇蔡家村集体经济日光温室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次)001 | 001 | 工程-施工 | 3900000.0(元) |
公告内容
凉州区高坝镇蔡家村集体经济日光温室产业园
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现对凉州区高坝镇蔡家村集体经济日光温室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次)实施自主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凉州区高坝镇人民政府
2、招标项目编号:LZQGBZ-2022-006
3、项目名称:凉州区高坝镇蔡家村集体经济日光温室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次)
4、工程地点:凉州区高坝镇蔡家村
5、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6、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一)日光温室建设内容
2022年在蔡家村三组流转土地110亩,修建日光温室30座,主要建设以双面全钢架日光温室为标准,即骨架建设,宽20米,长65米,采用主架、钢丝涨拉及地锚、辅助骨架、覆膜(指的是棚膜);电动通风口;保温设施,即卷帘机、保温被。
(二)双面全钢架日光温室建设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主要数据标准:1、主架采用(30*80*1.8)镀锌管,每米1个主架;2、保温被四毡三棉七层; 3、卷帘杆:φ75钢管;4、棚膜,采用PO膜标准;5、日光温室扣棚建设严格按照武威市优化型二代日光温室标准执行;6、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标标准。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施工标段
8、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三、预算控制价:390.00万元
四、资金来源:申请财政补助及自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没有被投诉,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资格文件上传要求:
1.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有法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非联合体声明或承诺。
4.竞价前三天内“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截图或信用报告,“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须显示电脑右下角时间,和信用报告显示日期不一致时以信用报告时间为准。截图未显示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范围均视为无效投标。
5.企业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原件。
以上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本次招标所要求提供的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均以上传的资料文件为准,版面须清晰完整。若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不清楚、不清晰导致无法辨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确定中标结果后,所有投标单位须向凉州区高坝镇人民政府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一副(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格证明文件等)。
六、投标报名、资质审核及竞价时间:
2022年12月28日8:00—2022年12月29日17:00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志辉
联系电话:18294118876
凉州区高坝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