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等县驮堪乡道念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559.12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14002886002710001
预算金额559.1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崇善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西旺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59.12万元
中标联系人徐勇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天等县驮堪乡道念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

E4514002886002710001

招标人

天等县驮堪乡人民政府企业及法人签字

建设单位

天等县驮堪乡人民政府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崇善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及法人签字

结构类型及规模

天等县驮堪乡道念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位于天等县驮堪乡道念村乡立屯,主要内容为新建研学配套设施1464.15㎡,石头学院改造提升162㎡,豆腐加工坊改造工程108㎡,牛干巴加工坊改造工程108㎡,并对景区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配套工程等进行改造提升,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开标时间

2024923930

开标地点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4923

公示截止时间

2024926

预中标人

广西旺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旺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投标总价

人民币伍佰伍拾玖万壹仟贰佰玖拾陆元叁角叁分(?5591296.33

 

 

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等级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徐勇(注册编号:245080912193;身份证号:422127********0036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赵崇霞桂建安C320240006599身份证号:452131********0320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业绩:1.天等县驮堪乡南岭村南岭屯山羊养殖基地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57.54(按100分计)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汇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人民币伍佰伍拾捌万肆仟陆佰玖拾叁元贰角伍分(?5584693.25

 

 

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等级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罗帅(注册编号:245152000254;身份证号:360121********7517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叶曌坤桂建安C320230009414身份证号:450722********002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业绩: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51.54 (按100分计)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贵州中资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人民币伍佰伍拾玖万叁仟叁佰伍拾元陆角玖分(?5593350.69

 

 

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等级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杨梅伦(注册编号:1512019202004867;身份证号:513022********749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祝鑫昶黔建安C320240002903身份证号:362331********0512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业绩:1.新东·温泉小镇商住建设项目五期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55.54 (按100分计)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公示媒介

本公告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pub.ccgp.gov.cn/loginx/(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1-352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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