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500]FJGC[GK]2017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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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03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无线电监测站
乙方:福建省瑞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GC[GK]2017057的数字信号监测保障系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
2 | 2-1 | 考试保障智能监测系统 | 考试保障智能监测系统 | 1 | 262210 | RK3000-TST303 | 2017年9月 | 详见投标文件第52页 | 福建省无线电监测站 | 林耿勇/13600819686 | 福建省瑞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8850769727 | ||||
合计: | 26221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贰仟贰佰壹拾元整(¥26221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无线电监测站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到货并安装、验收完毕付合同款。。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根据甲方委托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对数字信号监测保障系统采购项目之包二(考场保障智能监测系统)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3500]FJGC[GK]2017057)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考试保障智能监测系统(含附属设备及配件) 1套2.软件控制器 1台3.干扰源取证便携式频率计 3台4.干扰源搜寻设备 2台合同总金额(大写)(合同总金额包含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验收、技术资料及运输保险等费用):人民币 贰拾陆万贰仟贰佰壹拾元整(¥:262210.00)。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完成交货。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厂家产品验收标准、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以及合同中约定的相关验收条款,均为验收标准。如有矛盾,则以其中最高要求为准。验收步骤:第一步:出厂检验。乙方需提供设备、安装材料、工具和文件的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应经甲方认可后实施。乙方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原产原包装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负责将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并向甲方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第二步:到货验收。所有新购仪器设备必须是全新。仪器到货后,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对货物的数量、基本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的有关条款逐项清点、核对和检验。验收包括招标文件所列出的所有硬件(包括附件)、软件和技术资料(包括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操作维护手册及相关电子文档等)。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另行提供符合约定的货物及单证和工具,并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如果因包装或运输不当引起的仪器外观或内部的损坏,乙方应负责更换;若发现错发/漏发情况,乙方应负责补/换。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到货验收报告。第三步:安装调试。到货验收合格后,进入系统安装调试阶段。乙方按甲方通知时间派有经验的专家到甲方所在地进行系统的免费安装、调试并进行系统测试,要求对各个单项功能进行测试和系统总体测试,均达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系统性能和设备技术参数要求,并实现系统正常运行。系统安装、调试的原始记录需经各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安装调试所需专用的特殊工具由乙方自备。第四步:初验收。系统安装调试完成,系统各个单项功能和系统总体运行符合要求后,初验收才能进行。在确保系统能够安全、可靠、准确地正常运行后,由双方按测试项目,就功能的完善性、易操作性、灵活性、可扩展性对每个项目的各测试小项进行逐一操作验收。乙方应给出具体测试计划、内容和方法,与甲方讨论并通过后,按计划进行验收。乙方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验收报告、竣工文档、配置文档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甲方。第五步:试运行。初验收完成后,进入为期2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应由乙方及时处理。在主要指标(如可靠性、稳定性等)经试运行验收测试符合要求后,最终验收才能进行。试运行设备验收测试不合格,乙方需进行维修和更换部分设备,并重新调试运行直至达到验收合格。第六步:最终验收。试运行测试合格后安排最终验收,由甲方和乙方以及有关管理部门按公开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系统和货物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用户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若系统运行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乙方在用户安装现场进行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最终验收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已含在总价中。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甲方将按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日内全部货物经出厂检验后到达甲方所在地且经甲乙双方清点无误后,凭双方到货验收单(货物验收应按本合同第5和第7条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及乙方开具的本合同总金额100%的正式发票,由政府采购专户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的款项;若乙方存在违反服务质量要求的违约事项,甲方将按照合同规定扣除相应款项后支付当期需支付的剩余款项。到货验收1个月内,经安装调试后双方根据合同对全部货物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由政府采购专户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的款项;若乙方存在违反服务质量要求的违约事项,甲方将按照合同规定扣除相应款项后支付当期需支付的剩余款项。初验合格后,经2个月试运行,进行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规定的验收报告上签名并盖章。最终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由政府采购专户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合同尾款;若乙方存在违反服务质量要求的违约事项,甲方将按照合同规定扣除相应款项后支付当期需支付的剩余款项。。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足额交货和提供服务(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7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5%,不满7天按7天计算,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5%。如果乙方在达到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乙方所提交设备品种、型号、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在约定期限内拒收;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重新提交设备,同时乙方应每日按照甲方已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重新提交的设备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在7日内返还已经支付的设备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10%的违约金。乙方不能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按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相关政府机构处罚用户,并按有关规定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且上述货物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若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愿将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争议事项,提请福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份,送备案贰份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鉴于该系统应用场景的特殊性,双方应严格遵循考试组织单位的保密管理规范,并参照国家相关保密要求执行。。
甲方: | 福建省无线电监测站 | 乙方: | 福建省瑞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环西路384号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创意园1号楼4层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林卫平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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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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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3600819686 |
联系方法: | 1865037651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华夏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 |
账号: | 账号: | 12250000000296104 |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