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巡(特)警支队亚运安保特种车辆采购(通信指挥车)的公开招标公告[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高正代咨[2023]第1089号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公司宁波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
招标联系人鲁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宇超1325096012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巡(特)警支队亚运安保特种车辆采购(通信指挥车)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嘉恒广场写字楼B座10楼),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供应商可在线参加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高正代咨[2023]第1089号
项目名称:巡(特)警支队亚运安保特种车辆采购(通信指挥车)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1703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巡(特)警支队亚运安保特种车辆采购(通信指挥车)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巡(特)警支队亚运安保特种车辆采购(通信指挥车),具体内容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9日至2023年09月0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嘉恒广场写字楼B座10楼),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供应商可在线参加
方式:(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3)采购公告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程序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嘉恒广场写字楼B座10楼)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9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嘉恒广场写字楼B座10楼开标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供应商可在线参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落实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2.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2.4特别提醒事项(供应商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方式):
2.4.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须在2023年09月18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嘉恒广场写字楼B座10楼
收件人:朱宇超 联系方式:13250960121
2.4.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可安排一名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至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嘉恒广场写字楼B座10楼),投标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作实质性要求,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兴东路1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鲁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1982909
质疑联系人:贺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1982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嘉恒广场写字楼B座1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宇超、陈懿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250960121
质疑联系人:黄琪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72735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 系 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巡(特)警支队亚运安保特种车辆采购(通信指挥车)招标文件(发布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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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特)警支队亚运安保特种车辆采购(通信指挥车)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嘉恒广场写字楼B座10楼),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供应商可在线参加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高正代咨[2023]第1089号
项目名称:巡(特)警支队亚运安保特种车辆采购(通信指挥车)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1703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巡(特)警支队亚运安保特种车辆采购(通信指挥车)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巡(特)警支队亚运安保特种车辆采购(通信指挥车),具体内容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9日至2023年09月0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嘉恒广场写字楼B座10楼),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供应商可在线参加
方式:(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3)采购公告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程序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嘉恒广场写字楼B座10楼)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9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嘉恒广场写字楼B座10楼开标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供应商可在线参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落实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2.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2.4特别提醒事项(供应商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方式):
2.4.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须在2023年09月18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嘉恒广场写字楼B座10楼
收件人:朱宇超 联系方式:13250960121
2.4.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可安排一名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至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嘉恒广场写字楼B座10楼),投标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作实质性要求,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兴东路1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鲁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1982909
质疑联系人:贺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1982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嘉恒广场写字楼B座1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宇超、陈懿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250960121
质疑联系人:黄琪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72735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 系 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巡(特)警支队亚运安保特种车辆采购(通信指挥车)招标文件(发布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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