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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50.00元
招标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国坤进出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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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青岛市青岛正天宇食品有限公司等31户债权处置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06

债务企业名称:青岛正天宇食品有限公司等31户债权

所在地:青岛

债权总额:人民币本金25,185.59万元及相应利息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持有的青岛市青岛正天宇食品有限公司等31户债权本金25,185.59万元及相应利息进行处置,同时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以及对案件受理费、诉前财产保全费等垫付费用的追偿权,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逐户资产情况如下:

第一户:青岛正天宇食品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青岛正天宇食品有限公司贷款900万元及利息,抵押贷款,分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本金余额

欠息(截至2018421日)

代垫诉讼费用

保证人

诉讼状态

青岛正天宇食品有限公司

650.00

207.68

3.71

抵押-青岛正天宇食品有限公司房产、土地(最高额650万元);保证-赵振文、李金霞

执行中

250.00

79.88

1.99

抵押-抵押-青岛正天宇食品有限公司房产、土地(二顺位普通抵押);保证-青岛盛基食品有限公司、赵振文、李金霞、林兆东

执行中

合计

900.00

287.55

5.70

(二)主债务人情况

青岛正天宇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8月,经营场所位于胶州市马店镇赵家营村75号,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赵振文。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自然人赵振文出资980万元,占比98%;自然人李金霞出资20万元,占比2%。公司主要经营辣椒、土豆、元葱、大蒜、花生、芝麻及农副产品筛选;货物进出口。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目前经营状态为在营。

(三)保证人情况

赵振文,系青岛正天宇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男,汉族,身份证号:370224196307083537

李金霞,系赵振文妻子,女,汉族,身份证号:37022419640403354X

青岛盛基食品有限公司于201083日成立,注册地址为青岛胶州市胶西镇茔子村,法定代表人冷延梅。该公司注册资金10万元,其中冷延梅以货币出资10万元,占比100%。公司主要生产小麦粉、挂面。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目前经营状态为在营。

林兆东,系青岛盛基食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男,汉族,身份证号370281197709054212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位于胶州市马店镇赵家营村,原为公司经营自用。其中:房产于2011年建成,证号为房权证胶自字第51867号,由冷库和钢结构厂房组成,冷库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车间建筑面积1265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346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胶国用(2009)第7-27号,宗地号1-7-7-193,规划用途为工业,面积共计5999.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抵押金额为133万元,抵押率为59.59%,他项权证号:胶他项(2013)第368号。

(五)诉讼情况

两笔债权均已诉讼胶州法院并判决,案号为(2017)鲁0281民初1057号、1058号,已经强制执行案号201702811578号、1582号。抵押资产已顺位查封。

第二户:青岛亚华制盖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青岛亚华制盖有限公司贷款本金余额995.44万元及利息,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本金余额

欠息(截至2018421日)

代垫诉讼费用

保证人

诉讼状态

青岛亚华制盖有限公司

295.44

84.50

0.00

保证-青岛旭阳帽业有限公司、利德健康科技(青岛)有限公司、梁福顺、魏兆云、于琴、杨培金

执行中

400.00

70.35

0.00 

抵押-土地 - 利德健康科技(青岛)有限公司(最高额700万元);保证-魏兆云、梁福顺

未诉讼

300.00

52.76

0.00 

合计

995.44

207.61

0.00

(二)主债务人情况

青岛亚华制盖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目前经营状态为在营。成立于20000707日,现法定代表人魏学贵,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兰州东路东段。企业主要经营金属瓶盖、塑料瓶盖制造、销售;塑料零配件、普通机械零配件加工、销售;批发、零售:铝材、玻璃制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三)保证人情况

青岛旭阳帽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57日,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云溪204国道北侧李孟路东侧(经营场所为租赁)。注册资本700万元,现法定代表人纪同令。公司主要经营帽子、假发制造加工等。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目前经营状态为在营,经实际勘查企业经营地址,企业原租赁地址现由青岛美瑞达衣帽有限公司承租经营。

利德健康科技(青岛)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520日,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区利德路1-3号,注册资本4,185.14万元,原法定代表人魏兆云,现法定代表人魏学贵。企业主要生产:罐头,饮料、果蔬汁、沙棘汁等,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目前经营状态为在营,经实际勘查企业地址,企业有一定经营。

魏兆云,系青岛亚华制盖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女,汉族,出生于1965722日,身份证号:370224196507223549

梁福顺,系青岛亚华制盖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男,汉族,1967528日出生,身份证号:370224196705281539

于琴,女,汉族,出生于1975119日,身份证号码:370281197511097321,系青岛旭阳帽业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

杨培金,系于琴配偶,男,汉族,出生于197343日,身份证号码:370224197304037310

(四)抵押物情况

利德健康科技(青岛)有限公司(系青岛亚华制盖有限公司关联企业)名下位于青岛胶州市经济开发区经三路东、规划工业园路北土地一宗,证号:胶国用(2014)第4-3号,面积25,805.70平方米,地上无房产。他项权证号:胶他项(2015)第588号,最高额抵押700万元,潍坊银行查封。

(五)诉讼情况

201691日,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已将编号2015061284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权起诉至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案号(2016)鲁0281民初8524号,判决已下达,后借款人青岛亚华制盖有限公司提出上诉后撤诉,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524日做出(2017)鲁02民终2074号民事裁定书。潍坊银行于2017814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2017)鲁02812276号。在执行过程中潍坊银行

1)查封青岛亚华制盖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胶州市兰州东路北侧的土地及地上房产,其中:土地面积4,065.20平方米,证号:胶国用(2005)字第4-223号,地号1-4-129-628;房产面积1,927.82平方米,证号:房权证胶自字第51112号。上述资产均已抵押给青岛农商银行。

2)查封利德健康科技(青岛)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青岛胶州市经济开发区经三路东、规划工业园路北土地一宗,证号:胶国用(2014)第4-13号,面积25805.7平方米,地上无建筑物。该资产为青岛亚华制盖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权人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

3)查封梁福顺名下位于胶州市北京东路时代国际中心2号楼2单元1102号房产一处,建筑面积208.76㎡,房权证胶私字第140147号,已在中信银行办理抵押。

4)查封利德健康科技(青岛)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青岛胶州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分别为532905086610669532905086632388

5)查封青岛旭阳帽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3803028209200202686

第三户:青岛大韩食品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青岛大韩食品有限公司贷款本金余额277.28万元及利息,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本金余额

欠息(截至2018421日)

代垫诉讼费用

保证人

诉讼状态

青岛大韩食品有限公司

177.28

5.24

3.43

抵押-青岛大韩食品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最高额350万元);保证-李海源、朴明玉

执行中

100.00

2.95

合计

277.28

8.19

3.43

(二)主债务人情况

青岛大韩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1130日,经营场所位于青岛胶州市胶东镇大辣椒城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李海源。公司注册资本20万美元,其中:自然人权光纯出资20万美元,占比100%。公司主要加工辣椒干、辣椒碎、辣椒粉。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目前经营状态为在营。经现场勘查企业目前为在营。

(三)保证人的情况

保证人李海源,系青岛大韩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男,朝鲜族,身份证号:220524196409153077

保证人朴明玉,系李海源妻子,女,朝鲜族,身份证号:220221197304196264

(四)抵押物情况

青岛大韩食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青岛胶州市胶东镇大椒城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土地证号:胶国用(2004)第12-10号,宗地号:1-12-116-615,面积8850平方米。房产证号胶镇(乡)房自字第461号,面积1310.06平方米,抵押他项权证号:胶他项(2013)第969号、房他证(2013)第056727号。潍坊银行轮候查封。

(五)诉讼情况

201837日,潍坊银行将借款人及担保人起诉至胶州法院,并对潍坊银行抵押物进行了诉讼查封。

第四户:青岛正瑞商贸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青岛正瑞商贸有限公司本金余额本金293万元及利息。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本金余额

欠息(截至2018421日)

代垫诉讼费用

保证人

诉讼状态

青岛正瑞商贸有限公司

193.00

60.94

7.17

抵押—兰美玲名下位于青岛市海川路21号楼3单元102户房产(最高额300万元);保证周丕煌、兰美玲夫妇;青岛九盛酒业有限公司

执行中

100.00

31.54

合计

293.00

92.48

7.17

(二)主债务人情况

青岛正瑞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115日,注册地址为青岛即墨市青威路999号,法定代表人兰美玲,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50万元,兰美玲以货币资金的形式全额出资,该公司是一家从事食品批发兼零售的贸易型企业,主要为即墨市及其周边地区的酒店和商店配送各类酒水。经实际勘察企业地址,企业已关门,停止经营。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经营状态:在业(开业)企业。

(三)保证人情况

兰美玲,女,196922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370222196902216223,为借款人青岛正瑞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周丕煌,男,1970510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37022219700510009X,系兰美玲配偶。

青岛九盛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820日,公司注册资本金5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周丕煌。该公司是一家从事酿酒的生产企业,该企业系借款人关联企业,经实际勘察企业地址,目前借壳勉强维持经营。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经营状态:在业(开业)企业。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兰美玲名下房产,位于青岛市崂山区海川路21号楼3单元102户,产权人兰美玲(为借款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房屋用途为住宅,房屋总面积128.48平方米,该房屋产权证号为:青房第权市字第201193438号,房屋购买时间2011年。潍坊银行最高额抵押300万元,抵押权合法有效。

(五)诉讼情况

潍坊银行向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2016)鲁0282民初9787号民事调解书要求债务人承担还款义务,现已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阶段,有案外人对该抵押物主张权利,提出执行异议,故法院暂停了拍卖程序。目前执行异议已经组织听证,法院已裁决驳回了异议人请求。执行裁定书编号:(2018)鲁0282执异62号。

第五户:青岛圣帝亚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青岛圣帝亚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金余额2000万元本金及利息,具体业务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本金余额

欠息(截至2018421日)

代垫诉讼费用

保证人

诉讼状态

青岛圣帝亚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700.00

524.16

16.74

抵押—青岛鲁锐商贸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莱阳市旌旗东路008号盛隆广场B000715套房地产(最高额2000万元);保证张勇文、黄晓娟、青岛鲁瑞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立案未开庭

300.00

91.44

保证—青岛鲁锐商贸有限公司、张勇文、黄晓娟、青岛鲁瑞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立案未开庭

合计

2,000.00

615.60

16.74

(二)主债务人情况

青岛圣地亚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317日,注册地青岛即墨市青岛北部工业园内龙泉二路南创业二路东,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锡山,经营范围:物理管理及信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设备租赁,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旅游项目策划服务;批发零售;纺织品、针织品、服装、鞋帽、床上用品、箱包、日用百货、工艺品、化妆品、珠宝首饰(不含国家限制品种)、塑料制品、家用电器、厨房用具、装潢材料、五金制品、二类机电产品、电工材料、电线电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青岛鲁锐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1月,注册地青岛即墨市烟青路555号二十六层,注册资本1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勇文,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纺织品、针织品、服装、鞋帽、床上用品、箱包、日用百货、工艺品、化妆品、珠宝首饰(不含国家限制品种)、塑料制品、家用电器、厨房用具、装潢材料、五金制品、二类机电产品、电工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保证人青岛鲁锐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2月,注册地青岛即墨市烟青路555号甲22层(福泰大厦),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勇文,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租租赁,房屋中介,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商用设施的经营、管理、策划、咨询(不含特种设备)。批发零售服装鞋帽、家电、珠宝首饰、箱包、日用百货、钟表眼镜(不含隐形眼镜)、文化用品(不含图书、报刊及音像制品)、工艺品、家具、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洗化用品、通讯器材(不含高频发射器才及地面卫星接收设备)、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生鲜食品、烟草(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保证人张勇文,男,身份证号370222197304030079,山东即墨人,系青岛鲁锐商贸有限公司、青岛鲁锐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黄晓娟,为张勇文配偶。女,汉族,1974年出生,身份证号码:379013197403100029,中专学历。

(四)抵押物

抵押物青岛鲁锐商贸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坐落位置:莱阳市旌旗东路008号盛隆广场B区;房屋建成年代:2005年至2006年;总层数及所在层数:总计六层,其中一层面积468.12平方米、二层面积1375.23平方米、三层面积365.84平方米、四层面积823.84平方米、六层面积820.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53.44平方米。他项权证号:莱他项(2015)第207号,第034766号,设定日期2015512日,潍坊银行已轮候查封。

(五)诉讼情况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已于2017831日向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1797日批准立案,案件编号(2017)鲁0214民初5955号,该案件已经开庭。

第六户:青岛瑞星海藻工业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青岛瑞星海藻工业有限公司本金余额1,397.00万元本金及利息,具体业务明细如下:

客户名称

本金余额

欠息(截至2018421日)

代垫诉讼费用

保证人

诉讼状态

青岛瑞星海藻工业有限公司

45.00

7.82

0.89

抵押高杨名下房产,位于胶南市世纪新村67号楼,权利证号房权证私字第081437号,建筑面积80㎡(最高额48万);保证青岛市汇宇纸塑制品有限公司、丁子合、龙玉美、王政、丁向东、毕维美、丁子平、程茂雯、丁胤钧、迟静、丁胤翔、青岛恒跃工贸有限公司

立案未开庭

552.00

95.99

5.57

立案未开庭

800.00

255.06

7.69

保证—青岛市汇宇纸塑制品有限公司、丁子合、龙玉美、王政、丁向东、毕维美、丁子平、程茂雯、丁胤钧、迟静、丁胤翔、青岛恒跃工贸有限公司

执行中

合计

1,397.00

358.87

14.14

(二)主债务人情况

青岛瑞星海藻工业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4114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70284228031283,位于青岛市黄岛区峄山路791号,法定代表人丁子合。该公司注册资本1188万元,丁子合出资47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9.9%,丁向东出资39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33%,丁子平(死亡)出资31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6.77%。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褐藻酸钠(高粘度、中粘度);生产销售海藻酸钠(工业级)、碘(工业级)、褐藻胶,货物进出口、机械加工:纺织机械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青岛市汇宇纸塑制品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00711日,住所地青岛市黄岛区珠海办民营经济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718095133U,法定代表人:王凤秀。注册资本是450万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纸制品、包装制品(不含印刷品)、植物纤维加工制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目前已停止经营,原经营场地为租赁。

保证人青岛恒跃工贸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11-04-01,住所地青岛市黄岛区台兴二路23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572054514X,法定代表人:丁向东。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化工产品、工业用海洋生物制品(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橡塑制品、电器、电动工具、机械配件、建筑材料、木材、钢材、电子产品、针织服装、办公用品、土产杂品、农副产品、医疗器械、纺织机械及五金配件;货物进出口;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保证人丁子合,男,汉族,195541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0284195504162754

保证人龙玉美,女,汉族,1976101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323197610120025

保证人程茂雯,女,汉族,196612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0223196601282741

保证人丁胤钧,男,汉族,198762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0284198706232734

保证人迟静,女,汉族,1986112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0284198611200449.

保证人王政,男,汉族,19707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0223197007040015

保证人丁向东,男,汉族196173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0284196107312717

保证人毕维美,女,汉族,195951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0223195905192724

保证人丁胤翔,男,汉族,198811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0284198801162754

保证人丁子平已死亡。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人高杨,抵押物位于胶南市世纪新村67号楼,权利证号房权证私字第081437号,建筑面积80㎡,取得时间2011-02-23,抵押物于2015531日由青岛青房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评估价值80万元整,单价10000/㎡。该房产为潍坊银行债务提供最高额48万元抵押担保。

(四)诉讼及财产查封情况

截至目前已将债务人全部起诉。

1、潍坊银行于2016118日就合同编号为“2015060239《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8582679.35元债权提起诉讼。20171016日,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鲁0211民初174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青岛瑞星海藻工业有限公司偿还本金、利息(计算至201695日)共计8582679.35元,嗣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青岛市汇宇纸塑制品有限公司、青岛恒跃工贸有限公司、丁子合、龙玉美、程茂雯、丁胤钧、迟静、王政、丁向东、毕维美、丁胤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目前本案已进入执行程序。

2、潍坊银行于20182月就合同编号“20160114123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45万元债权提起诉讼,法院尚未进行保全,未开庭。

3、潍坊银行于20182月就合同编号“20160114137《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552万元债权提起诉讼,法院尚未进行保全,未开庭。

查封资产明细如下:

所有权人

位置

抵押情况

查封情况

青岛瑞星海藻工业有限公司

胶南市双大路北六号路西(南国用(2005)字第7041)

抵押

轮侯

青岛瑞星海藻工业有限公司

胶南市双大路北六号路东(南国用(2005)第G120301)

抵押

轮侯

青岛瑞星海藻工业有限公司

胶南市海滨工业园七号路北、十六号路西侧(南国用(2008)字第7041)

抵押

轮侯

青岛瑞星海藻工业有限公司

胶南市珠海路南侧北京路西侧(南国用(2004)字第4919)

抵押

轮侯

青岛瑞星海藻工业有限公司

胶南市海滨五路北六号路西(房权证初私字第01546)

抵押

轮侯

青岛瑞星海藻工业有限公司

胶南市海滨五路317(房权证初私字第002394)

抵押

轮侯

青岛市汇宇纸塑制品有限公司

胶南市珠海办烟台东村(南国用(2005)字第6896)

抵押

轮侯

青岛市汇宇纸塑制品有限公司

胶南市珠海办烟台东村(南国用(2005)字第0897)

抵押

轮侯

青岛市汇宇纸塑制品有限公司

胶南市珠海办烟台东村(房权证初私字第395)

抵押

轮侯

青岛市汇宇纸塑制品有限公司

胶南市珠海办烟台东村(房权证私字第01641)

抵押

轮侯

丁胤翔

黄岛区海西东十三路一号二栋二单元502

抵押

查封

丁胤钧

黄岛区海西东十三路一号二栋二单元501

抵押

轮候

王政

胶南市文化路5

抵押

轮侯

丁子合

胶南市凯伦商业步行街(房权证初私字第42023)

抵押

轮侯

丁向东

胶南市珠海东路21731单元1204号到1213号,共计10(青房地权市字第201516173-181)

抵押

轮侯

第七户:青岛万迪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青岛万迪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金余额2000万元及利息,具体业务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本金余额

欠息(截至2018421)

代垫诉讼费用

保证人

诉讼状态

青岛万迪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000.00

110.93

14.84

保证—山东维尔斯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正宇车轮集团有限公司、东营万迪诺制动系统有限公司、王万成、朱芳欣、藏涛、徐东亮

执行中

1,000.00

115.41

合计

2,000.00

226.34

14.84

(二)主债务人情况

青岛万迪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10122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069719799X1,注册地址为青岛保税区上海路34号五段五层C12-2,现经营场所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贸大厦A16011602,法定代表人由藏涛变更为李晓。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只阿金贸易及贸易项下加工整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经实际勘察企业地址,公司有经营,公司内有员工。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经营状态为在业。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山东维尔斯化工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7815日,住所地广饶县稻庄镇西刘桥乡政府驻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236657369793。法定代表人:李树森。注册资本1028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碳酸二甲酯(4万吨/年)(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加工销售: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销售:经核准的自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实际勘察企业地址,该公司尚有经营,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经营状态为在业有失信。

保证人山东正宇车轮集团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164日。住所地广饶县西水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237306655300。法定代表人:徐东亮。注册资本13188万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轻重型车车轮、无内胎轿车车轮、工程车车轮、轮辐、轮辋;经核准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实际勘察企业地址,该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因担保过多无代偿意愿。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经营状态为在业有失信。

东营万迪诺制动系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赵光斌,实际控制人为王万成,与青岛万迪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朱芳欣为夫妻关系。主要生产销售刹车盘、刹车鼓。经实际勘察企业地址,企业有经营。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经营状态为在业。

保证人王万成,男,19751020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70523197510202014

保证人朱芳欣,女,198935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71122198903052229

保证人徐东亮,男,1970116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70523197011062475

保证人藏涛,男,1982217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71402198202175710

(四)财产查封情况

潍坊银行于2017421日就合同编号为2016112495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1611256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20317315.97元债权提起诉讼,20171122日,黄岛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鲁0211民初68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青岛万迪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偿还借款及利息,保证人山东维尔斯化工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保证人山东正宇车轮集团有限公司、东营万迪诺制动系统有限公司、王万成、朱芳欣、徐东亮、藏涛在2000万借款本金范围内承担最高额连带还款责任。

资产情况如下:

产权所有人

权证号

地址

面积

是否抵押

查封情况

东营万迪诺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广国用(2013)第259

大王镇东青高度以东、复兴王村以南

36457平方米

是(建设银行)

顺位

东营万迪诺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广国用(2014)第379

大王镇胜利路以西、山东恒宇橡胶有限公司以北

6355平方米

是(工商银行)

顺位

东营万迪诺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广国用(2014)第380

大王镇胜利路以西、山东恒宇橡胶有限公司以北

34585平方米

是(工商银行)

顺位

山东正宇车轮集团有限公司

广国用(2015)第053

广饶开发区齐安路以西、广明路以北

未知

是(民生银行)

顺位

朱芳欣、王万成

广饶20133139

广饶县东方丽景小区12-3号楼一单元二层东户

152平方米

顺位

山东正宇车轮集团有限公司

EP2708

皮卡

 

查封

徐东亮

E27168

皮卡

 

查封

第八户:青岛建成专用车辆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青岛建成专用车辆有限公司150万元本金及利息,具体业务明细如下:

客户名称

本金余额

欠息(截至2018421日)

代垫诉讼费用

保证人

诉讼状态

青岛建成专用车辆有限公司

150.00

19.95

1.45

保证—青岛奥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丰春、卢清秀夫妻双方,杨磊、张巍巍夫妻

执行中

(二)主债务人情况

青岛建成专用车辆有限公司系于2005427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773515153A,注册地址位于青岛市黄岛区大场镇驻地,经营地址位于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朝阳山路北段(办公场所租赁),法定代表人为安丰春。该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金属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服装鞋帽;批发、零售建筑材料、钢材、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经调查企业地址已无经营,原办公场所已被转租他人使用。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经营状态为在业。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青岛奥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于20131113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青岛市黄岛区铁山街道办事处刘梅家村村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70284230078521,法定代表人:杨磊,张巍巍出资300万元,杨磊出资700万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铸造机械、纺织机械及配件、自动化机床设备、汽车钣金件、精密机械设备、钣金制品、五金工具、模具、结构性金属制品、木制品、手推车及配件、环保设备及配件、汽车配件;批发、零售:建筑材料、金属制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经调查,保证人青岛奥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停产。

保证人安丰春,男,汉族,197841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0284197804100810

保证人卢清秀,女,汉族,197693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0206197609300025

保证人杨磊,男,汉族,197912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0284197912020439

保证人张巍巍,女,汉族,197892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0284197809203325

(四)财产查封情况

潍坊银行于2017816日就合同编号为“2016062410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1566905.5元债权提起诉讼,2017111日,黄岛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鲁0211民初128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青岛建成专用车辆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50万元、利息106427.55(截至20171031日)以及自2017111日起至借款给付之日的利息。保证人青岛奥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丰春、卢清秀、杨磊、张巍巍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本案已进入执行程序。本案已进行诉讼保全,保全资产如下:查封安丰春、卢清秀名下房权证私字第59294号、南房地权市字第2010114393号房产;查封杨磊、张巍巍名下房权证私字第49029号、房权证私字第54682号、胶南市灵海路37-3号《星河城》100户网点,查封期限自2017921日至2020920日。

所有权人

位置

性质

抵押情况

查封情况

安丰春、卢清秀

胶南文化路104

住宅

工行

顺位

安丰春、卢清秀

胶南市珠海东路13611单元408

商业

工行按揭

顺位

杨磊、张巍巍

胶南市灵海路37-3号《星河城》100户网点

商业

建行按揭贷款

顺位

杨磊、张巍巍

胶南市铁山东路世纪花园8811号楼东一单元602

住宅

海汇村镇银行

顺位

杨磊、张巍巍

胶南市世纪花园11号楼

住宅

海汇村镇银行

顺位

安丰春

于黄岛区峄山路5873号楼2单元502

住宅

无查封

第九户:青岛恒鼎工程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青岛恒鼎工程有限公司本金余额600万元及利息,具体业务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本金余额

欠息(截至2018421日)

代垫诉讼费用

保证人

诉讼状态

青岛恒鼎工程有限公司

300.00

60.08

6.64

保证-青岛川源船舶燃料有限公司、刘方炜、田乃元

立案未开庭

300.00

60.28

合计

600.0

120.36

6.64

(二)主债务人情况

借款人青岛恒鼎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29日,法定代表人刘方炜,实际控制人刘方炜,注册资本800万元,其中刘方炜出资480万元,占股60%,田乃元出资320万元,占股40%;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小北曲社区居委会办公楼,经营项目:建筑工程、道路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装潢、园林绿化、管道安装等。企业主要经营市政工程施工,承接青岛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垃圾管理处、青岛市城阳区西部供水处等公司的市政工程项目。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目前经营状态为在营,经实际勘查企业地址,企业目前已关停,原经营场所已由房东转租他人使用。

(三)保证人情况

青岛川源船舶燃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 97日,注册地址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北京路381506,经实际勘察企业地址为青岛市北区昆山路171号楼1203号(该办公区原来为江澎同学杨勇租赁,江澎与杨勇共用一个办公区域,公司不经营以后,江澎公司人员已全部解散,只有杨勇公司在使用该办公室)。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为江澎,注册资金500万元。其中,江澎以货币出资350万元,占比70%,房士道以货币出资150万元,占比30%。主要经营范围:零售柴油、燃料油;货物运输;一般经营项目为:销售船舶配件、机电产品;零售润滑油,青岛川源船舶燃料有限公司是经青岛经贸委批准设立的主要从事青岛港内海事供油服务的公司,所经营的油品包括:柴油、船舶燃料油(4#120#180#等)及各种润滑油,企业经营以供油为主。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目前经营状态为在营,经实际勘查企业地址,企业目前已无实际经营。

刘方炜,系青岛恒鼎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青岛人,身份证号370221197306090036,性别男,出生于197369日。

配偶田乃元,青岛人,身份证号370202197406034921,性别女,出生于197463日。

(四)财产查封情况

该债权已立案,但尚未开庭。

第十户:青岛祺佳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青岛祺佳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金余额30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本金余额

欠息(截至2018421日)

挂账法律费用

保证人

诉讼状态

青岛祺佳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300.00

41.62

0.00

保证—青岛川源船舶燃料有限公司公司、刘同财、吕继美、刘方炜、田乃元、江澎

未诉讼

(二)主债务人情况

青岛祺佳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莱西市黄海西路炉上公寓5号楼1单元东1号网点,注册资本200万,法定代表人刘同财,经营范围批发:汽车(不含小轿车)、纺织品、服装及辅料、仪器仪表、电脑及配件、日用百货、建材(危险品除外)、家具、五金机电(不含小轿车)、润滑油、钢材、工艺品、灯具、保温材料、皮具。

(三)保证人情况

青岛川源船舶燃料有限公司,注册地青岛市市南区北京路381506户,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江澎,经营范围:零售柴油、燃料油;货物运输(限青岛辖区海上成品油运输业务)(水路运输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销售:船舶配件、机电产品;零售:润滑油。

保证人刘同财,身份证号码370212194610170014,职务为青岛青岛祺佳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刘方炜,身份证号370221197306090036

保证人江澎,身份证号370205198006267017,职务为青岛川源船舶燃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诉讼情况

未诉讼

第十一户:青岛中科昊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青岛中科昊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金余额2,923.66万元及利息,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本金余额

欠息(截至2018421日)

代垫诉讼费用

保证人

诉讼状态

青岛中科昊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923.66

203.23

0.00 

保证—青岛信利达玩具有限公司、谈述战,苏丽娟夫妇

未诉讼

(二)主债务人情况

青岛中科昊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310日成立,注册地址为青岛胶州市铺集镇工业园,法定代表人苏丽娟。该公司注册资金30,000万元,其中苏丽娟以货币出资17,000万元,占比56.67%;谈述战货币出资13,000万元,占比43.33%。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子模具以及汽车零部件,动车组零部件的企业,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经营状态为在业。经勘察企业地址,目前该企业仍有实际经营。借款人已被胶州市人民法院裁定破产重整,该笔债权已完成债权申报。

(三)保证人情况

青岛信利达玩具有限公司于2001620日注册成立,法人代表苏强,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产品为毛绒玩具、塑料玩具和童车。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经营状态为在业;勘察企业地址,目前该企业仍有实际经营。

苏丽娟,女,出生于197435日,汉族,身份证号:370224197403051820,为借款人青岛中科昊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谈述战,男,出生于1973324日,汉族,身份证号:37028119730324231X,系苏丽娟配偶。

(四)诉讼情况

未诉讼。

第十二户:青岛威达尔实业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青岛威达尔实业有限公司本金余额997.98万元及利息,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本金余额

欠息(截至2018421日)

代垫诉讼费用

保证人

诉讼状态

青岛威达尔实业有限公司

997.98

2,378.91

0.00

孙成君名下位于开发区香江路58号写字楼,房产所有人孙成君,共35套,总面积1533.51平方米,为商业网点房

执行中

(二)主债务人情况

青岛威达尔实业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895日,位于青岛市保税区上海路前盛一号仓储办公楼5336,法定代表人丁义华。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青岛弘威东方集团出资3950万元,占比79%;丁义华出资1050万元,占比21%。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五金交电、工艺品、建材、文体办公用品、玻璃制品、钢材、电子配件、消防器材、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水泥制品、五金制品、橡胶制品的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之间的贸易及贸易项下的加工整理;国际货运代理;代理报关、报检;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主体资格存在。经调查,目前企业已经停止经营,原办公场所为租赁,已被收回。

(三)保证人情况

(四)抵押情况

抵押人孙成君名下位于青岛市黄岛区香江路58号写字楼44-01号、4-02号、03号、04号、4-05号、06号、07号、4-08号、4-09号、4-10号、4-11号、4-12号、4-13号、4-14号、4-15号、4-16号、4-17号、4-18号、4-19号、4-20号、4-21号、4-22号、4-23号、4-24号、4-25号、4-26号、4-27号、4-28号、4-29号、4-30号、4-31号、4-32号、4-33号、4-34号、4-35号、4-36号共35套房产,总面积1533.51平方米,为商业网点房。该房产所在地是开发区繁华的主干道,周边商业气息浓郁,紧靠开发区利群香江路店,周边有多家金融机构(中行、建行、潍坊银行、潍坊银行、农业银行、人民银行),地理位置优越。案件现已进入执行程序,因孙成君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黄岛分局起诉至黄岛区法院,要求撤销抵押登记。目前本案一审已驳回其诉讼请求,孙成君又上诉至中院,因此法院目前以行政案件未结束为由,暂停推动潍坊银行执行程序。

(五)诉讼情况

2013226日,潍坊银行青岛分行就合同编号为“2012100945《银行承兑协议》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363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3)青民四商初字第65民事判决书,判决青岛威达尔实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承兑汇票垫款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254463.76元(利息计算至2013422日,之后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确定的给付之日)及律师费562400元。青岛恒佳翔实业有限公司在上述债权50%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潍坊银行青岛分行对南他项(2012)第101号他项权证证下抵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孙成君在上述债权50%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潍坊银行青岛分行对青房地权黄岛区他字第81056号、青房地权黄岛区他字第8105881081号、青房地权黄岛区他字第8108381092号他证权证乡下抵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中青岛恒佳翔实业有限公司已经变卖。

第十三户:青岛宁泰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青岛宁泰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金余额9,999,999.88元及相应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本金余额

欠息(截至2018421日)

代垫诉讼费用

保证人

诉讼状态

青岛宁泰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0.00

340.90

9.77

抵押-青岛宁泰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最高额1000万元);保证-山东恒泰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魏琰鄣、孙金燕

立案未开庭

100.00

38.60

合计

1000.00

379.50

9.77

(二)主债务人情况

借款人青岛宁泰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生产加工类企业,成立于201169日,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杜村工业园,法定代表人魏振坡,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万元,魏琰鄣出资9000万元,占比90%,孙金燕出资1000万元,占比10%。公司主要从事风力发电塔、电力铁塔、钢结构制造、销售业务。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目前经营状态为在营,经勘查,企业目前仍处于经营中。

(三)保证人情况

山东恒泰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65日,公司地址:成武县开发区北环路东段,法定代表人魏振坡,注册资本10000万元,魏琰鄣出资9000万元,占比90%,孙金燕出资1000万元,占比10%。主要从事环保设备、风力发电塔、光伏发电设备、电力铁塔、钢结构的制造及销售。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目前经营状态为在营;经实际勘查企业地址,经营场所目前闲置,企业已关停。

魏琰鄣,系青岛宁泰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男,汉族,19761217日出生,身份证号370281197612172618

孙金燕,系青岛宁泰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魏琰鄣实际控制人配偶,女,汉族,出生于19781211日,身份证号370281197812110083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青岛宁泰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胶西镇史家店子村工业园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权利证号为胶国用(2014)第13-2号,地号:1-13-30-121,面积为31717.7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他项权证号:胶他项(2014)第303号。

(五)诉讼情况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于201745日向胶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借款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并上诉,经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17)鲁02民辖终1247号民事裁定书(2017年十二月十四日)由胶州法院管辖。胶州法院案号(2017)鲁0281民初3435号。现案件仍在等待开庭中。

第十四户:青岛维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青岛维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本金余额350万元及利息,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本金余额

欠息(截至2018421日)

代垫诉讼费用

保证人

诉讼状态

青岛维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350.00

121.56

2.35

抵押-项倩房产(最高额400万元);保证-项进军、孔范英、项倩

执行中

(二)主债务人情况

青岛维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5月,经营场所位于胶州市洋河镇工业园,法定代表人项倩,实际控制人项进军。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自然人项倩出资840万元,占比84%;自然人项进军出资120万元,占比12%;自然人孔范英出资60万元,占比6%。公司主要经营猫砂、冶金冷固球团粘结材料、盾构土、钻井泥浆土、防渗土。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目前经营状态为在营;经实际勘查企业地址,企业已停止经营。

(三)保证人情况

项进军,系青岛维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男,汉族,身份证号:370126196010088019

孔范英,系项进军妻子,女,汉族,身份证号370224196309260023

项倩,女,汉族,身份证号370705198607050021

(四)抵押物情况

该项目抵押物为项倩名下位于阳信县幸福三路中段的两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建筑整体于2006年建成,位于阳信县幸福三路中段(新华书店对面),总共5层,潍坊银行抵押物位于建筑物第5层,产权证号分别为:阳信房权证城区字第20060104743号、阳信房权证城区字第20060104744号,房屋性质为私产,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住,建筑结构为框架,建筑面积合计2457.56平方米。他项权证号:阳房他证城区字第201403025号。

(四)财产查封情况

2017118日,我行将借款人及担保人起诉至胶州法院,目前案件处于执行阶段。在诉讼过程中,我行申请法院依法查封我行抵押物及被告名下其他资产,具体明细为:

所有权人

位置

证号

查封顺位

抵押状态

孔范英

威海市高区畅通花园2

威高国用(2002)字第608

轮侯查封

已抵押工商银行

项进军

阳信县幸福三路中段

阳信房权证城区字第20060104735

轮侯查封

已抵押

项进军

阳信县幸福三路中段

阳信房权证城区字第20060104736

轮侯查封

已抵押

项进军

阳信县幸福三路中段

阳信房权证城区字第20060104739

轮侯查封

已抵押

项进军

阳信县幸福三路中段

阳信房权证城区字第20060104740

轮侯查封

已抵押

孔范英

威海市高区畅通花园2

威房权证字第2008035023

轮侯查封

已抵押工商银行

孔范英

阳信县幸福三路中段

阳信房权证城区字第20060104737

轮侯查封

已抵押

孔范英

阳信县幸福三路中段

阳信房权证城区字第20060104738

轮侯查封

已抵押

孔范英

阳信县幸福三路中段

阳信房权证城区字第20060104741

轮侯查封

已抵押

孔范英

阳信县幸福三路中段

阳信房权证城区字第20060104742

轮侯查封

已抵押

项倩

阳信县幸福三路中段

阳信房权证城区字第20060104743

轮侯查封

已抵押

项倩

阳信县幸福三路中段

阳信房权证城区字第20060104744

轮侯查封

已抵押

项倩

青岛市开发区嘉陵江东路27921单元901

轮侯查封

已抵押

第十五户:青岛三特科技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青岛三特科技有限公司本金余额2,957.89万元及相应利息,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本金余额

欠息(截至2018421日)

代垫诉讼费用

保证人

诉讼状态

青岛三特科技有限公司

2,957.89

1,379.93

28.11

抵押—青岛三湖电器有限公司名下土地、房产;保证—修相鹏、冯艳

以资抵债

(二)主债务人情况

青岛三特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316日,注册地址为青岛即墨市三里庄工业园区,公司注册资本金1414.85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414.85万元,其中青岛三特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的形式出资1414.85万元,出资占比100%。该公司占地面积24000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商用不锈钢冷柜、橱柜、展示柜系列产品销售等业务。经实际勘察企业地址,企业借壳勉强维持经营,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经营状态:在业企业。

(三)保证人情况

修相鹏,男197071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370222197007110072,为借款人青岛三特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冯艳,女,1970130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370222197001302364,系修相鹏配偶。

(四)抵押物(抵债资产)情况

抵押物坐落于山东省即墨市蓝村镇崇文路59号附1号,详细情况如下:1.土地。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土地证号:青房地权市字第2013112252号,土地面积44250平方米,合66.38亩。2.房产。房产证号:即房公转字第003914号,层数:1-3层,结构:混合,设计用途:工业用房,房产面积25988.63平方米。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执行中对抵押物依法进行了评估,评估总价为4553.97万元。评估后即转入拍卖阶段,但经过三次拍卖均未成交,最后一次拍卖留底价为3290.24万元。20176月份法院裁定以资抵债。

(四)诉讼情况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即墨支行向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2016)鲁02民初195号民事调解书债权人应承担还款义务,现已进入执行阶段,根据(2016)鲁02419-1号执行裁定书,以资抵债,按份共有。

第十六户:青岛海文鞋业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青岛正瑞商贸有限公司本金余额484.50万元及相应利息,明细如下:

客户名称

本金余额

欠息(截至2018421日)

代垫诉讼费用

保证人

诉讼状态

青岛海文鞋业有限公司

484.50

506.62

8.01

抵押—徐智勇名下位于潍城区东风西街2771号楼3-01;保证刘兴、刘兰翎夫妻

以资抵债

(二)主债务人情况

青岛海文鞋业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41117日,经营年限为10年,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中路180号,该公司由原来的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由于群力变更为刘兴。该公司投资总额为由120万美元变更为60万美元,注册资本由100万美元变更为40万美元人民币,中方股东青岛双星名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青岛海文鞋业有限公司6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原中外合资企业的另一方股东陈凤文,股权转让后,陈凤文以100%的控股权承继青岛双星名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原合资企业中的权利和义务。该公司出资方式是以现汇40万美元投入,未出现出资不到位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各种鞋类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主体资格存在。经调查企业地址已无经营,原经营场所已由房东转租他人。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刘兴,男,汉族,19621020日出生,身份证号110102196210203078,职务为青岛海文鞋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刘兰翎(刘兴配偶),女,汉族,196255日出生,身份证号370206196205050424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保证人徐智勇名下位于潍城区东风西街2771号楼3-01,权利证号为潍房权证市属字第00206623号,建筑面积共计618.6平方米,商业用房。抵押房产他项权证号为潍房他证市属字第00111385号,已办理第一顺位抵押登记,也是唯一的一笔抵押登记,抵押合法有效。

(四)诉讼查封情况

20145月,潍坊银行将债务人起诉至黄岛法院,并对抵押物进行了查封(无其他查封),201612月以资抵债240.4万元,目前终结本次执行。

第十七户:青岛顺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青岛顺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本金余额1,000.00万元及相应利息,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本金余额

欠息(截至2018421日)

代垫诉讼费用

保证人

诉讼状态

青岛顺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1,000.00

245.22

8.94

保证-青岛清光食品有限公司、青岛阿尔特玛机械有限公司、青岛同飞管业有限公司、青岛江山旭机器制造有限公司、赵桂旭、赵烨、王清光、李凤娥

执行中

(二)主债务人情况

借款人青岛顺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于19951127日成立,位于胶州市北关街道办事处山东道35号,占地58130.7平方米,(经营场所为租赁)。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赵桂旭,注册资本416.60万元,主要从事塑料工业专用设备的生产,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目前经营状态为在营,经实际勘查企业地址,厂区现已租赁给其他公司使用,企业已关停。

(三)保证人情况

青岛清光食品有限公司于200012月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地址:青岛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营海工业园,法人代表人张树林,实际控制人王清光,公司经营场所为租赁青岛老三东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土地及厂房(租赁厂房1.5万平方米,办公楼3000平方米),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生产: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目前经营状态为在营;经实际勘查企业地址,企业目前已关停。青岛清光食品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青岛老三东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仍正常经营,该公司成立于2009514日,法定代表人李秀芝,经营范围:1.生产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2.仓储理货。公司于2017525日变更名称为青岛老三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新增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及产品研发、销售。股权机构为:青岛清光食品有限公司持股50.63%、王清光持股18.99%、李凤娥持股18.99%、定向增发1持剩余比例11.39%

青岛阿尔特玛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518日,公司地址:青岛胶州市北关街道办事处台塑路以西、山东道以南,法定代表人赵桂旭,注册资本398.41万美元,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目前经营状态为在营;经实际勘查企业地址,经营场所闲置,企业已关停。

青岛同飞管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714日,公司地址:青岛胶州市北关街道办事处经二路北,法定代表人赵烨,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批发零售塑料管材、塑料制品,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目前经营状态为在营;厂区现已租赁给其他公司使用,企业已关停。

青岛江山旭机器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119日,公司地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东路783号,法定代表人赵凤英,注册资本600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制造压力容器、塑料机械。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目前经营状态为在营;经实际勘查企业地址,经营场所闲置,企业已关停。

赵桂旭,系青岛顺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男,汉族,1957117日出生,身份证号370281195711070597

赵烨,系赵桂旭儿子,男,汉族,出生于1982520日,身份证号370281198205200516

王清光,系青岛清光食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男,汉族,出生于197087日,身份证号37022419700807351X

李凤娥,系王清光配偶,女,汉族,出生于1971103日,身份证号370224197110033522

(四)财产查封情况

2016612日立案,潍坊银行将借款人、担保人起诉至胶州法院已判决(20160281民初5845号),目前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201702812378号)。

2016612日立案,潍坊银行将借款人、担保人起诉至胶州法院已判决(20160281民初5845号),目前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201702812378号),诉讼过程中,潍坊银行依法申请法院对被告名下资产进行了查封。

查封内容

所有权人

位置

证号

查封顺位

抵押状态

土地

青岛清光食品有限公司

胶州市中云办事处河头源工业园(面积6061.20㎡)

证号:胶国用(2012)第2-22号,地号:1-2-26-4-1

轮候

已抵押

青岛清光食品有限公司

胶州市中云办事处梧州路东、护城河支流北侧(面积5057㎡)

证号:胶国用(2009)第2-6号,地号:1-2-26-1170

轮候

已抵押

青岛清光食品有限公司

胶州市中云办事处油坊台子北路南、护城河支流西侧(面积3269㎡)

证号:胶国用(2009)第2-7号,地号:1-2-26-999

轮候

已抵押

青岛阿尔特玛机械有限公司

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山东道南(面积27249.9㎡)

证号:胶国用(2013)第1-20号,地号:1-1-5-598

轮候

已抵押

青岛同飞管业有限公司

胶州市北关办事处士泊村南(面积58130.7㎡)

证号:胶国用(2007)第1-30号、地号:1-1-107-221

查封

已抵押

青岛江山旭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青岛高新区规划东13号线南规划东6号线东(面积53483.1㎡)

证号:青房地权市字第201155583号、地号:1400500270162000

轮候

已抵押

房产

赵桂旭

胶州市中云龙州路1号楼3单元

房权证胶私字第24148

查封

未抵押

赵烨

胶州市翰林苑D2号楼2单元801(面积110㎡)

房权证胶私转第59574

查封

已抵押

王清光

胶州市水岸府邸东区14号楼1单元1702(面积262㎡)

房权证胶私字第139038

查封

已抵押

王清光

胶州市水岸府邸东区12号楼1单元102(面积131㎡)

房权证胶私字第148875

查封

已抵押

王清光

胶州市杨家庙街(面积169.61㎡)

房权证胶私转第16189

查封

未抵押

王清光

胶州市中信森林湖80号楼(面积353.69㎡)

房权证市第201422092

查封

已抵押

青岛同飞管业有限公司

胶州市北关办事处有士泊村南(面积20289.36㎡)

房权证胶自字第51881

查封

已抵押

账号

开户人

开户行

账号

查封顺位

实际冻结余额

青岛清光食品有限公司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

9020102700142050006833

查封

余额665.71

青岛清光食品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胶州支行

20337028100100000087371

查封

余额52.73

第十八户:青岛国坤进出口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青岛国坤进出口有限公司本金余额999.45万元及相应利息,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本金余额

欠息(截至2018421日)

代垫诉讼费用

保证人

诉讼状态

青岛国坤进出口有限公司

800.00

320.33

8.83

保证-河北创隆工程橡塑有限公司、衡水贝舒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林成忠、夏春雷、梁艳、梁爱国

执行中

199.45

78.19

合计

999.45

398.52

8.83

(二)主债务人情况

青岛国坤进出口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110425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保税区莫斯科路39号办公楼211室,客户实际办公地点为青岛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长江中心27层。法定代表人林成忠。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现股东林成忠出资4500万元,占注册资本90%,股东郑浩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未出现出资不到位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批发(禁止储存)易制毒化学品:甲基苯;第2.1类易燃气体:丙烯、1,3-丁二烯[抑制了的];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石脑油、苯、粗苯、甲醇、甲基叔丁基醚;第3.3类高闪点易燃液体: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苯乙烯[抑制了的];第8.1类酸性腐蚀品:丁烯二酸酐[顺式]、邻苯二甲酸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07-10)。一般经营项目: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之间贸易及贸易项下加工整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主要经营橡胶进口业务。经查询工商登记状态企业为在业,经实地勘察,该企业已停止经营。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河北创隆工程橡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510日,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武邑(新区)106国道东侧,法定代表人夏春雷,注册资本10200万元,其中夏春雷出资7900万元,占比77.45%;梁艳出资2300万元,占比22.55%。该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聚乙烯泡沫塑料板,合成轨枕,橡塑止水带、止水条、聚乙烯(高密度、低密度)防水卷材、乙酸乙烯(EVA)防水卷材,橡胶伸缩装置、支座、土工布、膨润土防水毯,土工格栅,锚杆,波纹管,软式透水管,密封胶。销售:防水涂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天然复合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查询工商登记状态企业为存续,经实地勘察,该企业还在经营。

保证人衡水贝舒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43日,公司地址:故城县衡德工业园,法定代表人郭峰,注册资本8300万元,张义旺出资2490万元,占注册资本30%,郭峰出资5810万元,占注册资本70%。该公司的经营范围:非织造布技术研究服务;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加工、销售;涤纶纤维、橡胶促进剂、炭黑制造、销售;钢材销售;农业机械加工、制造、销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须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经查询工商登记状态企业为存续,经实地勘察,该企业已停止经营。

保证人林成忠,身份证号码:352123197308164014

保证人夏春雷,身份证号:410711198011251594

保证人梁艳,身份证号:131127198704063440

保证人:梁爱国,性别:男,身份证号:133030196202263413

(四)财产查封情况

2015430日,潍坊银行青岛分行就合同编号“20150430125《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和“20150630378《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76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鲁0202民初564民事判决书,判决青岛国坤进出口有限公司偿还潍坊银行青岛分行贷款本金9994487.19元、利息、罚息663915.16元(截止201662日),河北创隆工程橡塑有限公司、衡水贝舒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林成忠、夏春雷、粱艳、粱爱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已进入执行程序。查封山东威格尔集团有限公司应付借款人账款1800万元,潍坊银行为第二顺位(首封为平安银行,首封标的金额为773万元)。山东威格尔集团有限公司以资金紧张,自身的应收账款追偿较为困难,无多余资金偿还欠款为由,拒不付款。

第十九户:青岛康联商贸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青岛康联商贸有限公司本金余额300万元及相应利息,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本金余额

欠息(至2018421日)

代垫诉讼费用

保证人

诉讼状态

青岛康联商贸有限公司

300.00

90.08

3.75

保证-青岛永盛医用高分子有限公司、青岛华金地置业有限公司、刘坤洲、潘秋霞

终结本次执行

(二)主债务人情况

青岛康联商贸有限公司于2011112日成立,公司坐落于胶州市铺集镇朱诸路、工业园一号路西,占地200平方米(性质为租赁),注册资本1200万,其中:刘洋出资人民币30万元,李春波出资人民币20万元,陈为阳出资人民币115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为阳,实际控制人刘坤洲。该公司主要销售一次性使用输液器、注射器,主要为青岛周边医疗器械公司供货。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经营状态为在营;经实际勘查企业地址,经营场所闲置,企业已关停。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青岛华金地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56日,注册资本1200万元,法定代表人于守旭(实际控制人刘坤洲),注册地址位于青岛胶州杜村工业园,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目前经营状态为在营;潍坊银行实际勘查企业地址,因承建项目暂停,企业已无经营场所,现已关停。

青岛永盛医用高分子器材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922日,注册资本200万元,地址青岛胶州市铺集镇朱诸路南、工业园一号路西。刘坤洲出资人民币136万元,张永出资人民币40万元,徐庸出资人民币24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坤洲,公司主要生产一次性使用输液器、注射器,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目前经营状态为在营;实际勘查企业地址,企业目前已关停。

保证人刘坤洲,身份证号:420111196706054036,男,汉族,196765日生。

保证人潘秋霞,为刘坤洲配偶,身份证号:370221197311210549,女,汉族,19731121日生。

(四)财产查封情况

潍坊银行对债务人担保人诉讼已判决(判决书案号20160281民初1974号),已经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201702811405号),因执行程序一定时间内无法继续,法院已经终结本次执行。查封资产如下:

查封内容

查封情况

抵押情况

查封法院

青岛华金地置业有限公司青岛华金地置业有限公司名下胶州市杜村镇孝源店子村567,9号楼10210号楼10211号楼10212号楼102四处房产(面积共计1462平方米)

查封

无抵押

胶州法院

第二十户:青岛仁和兴机床制造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青岛仁和兴机床制造有限公司本金余额171.28万元及相应利息,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本金余额

欠息(截至2018421日)

代垫诉讼费用

保证人

诉讼状态

青岛仁和兴机床制造有限公司

171.28

72.32

2.67

保证—青岛宏源铸造机械有限公司、刘杰、杨晶夫妇、侯志诚、于秀云、江亭、王凤萍夫妇、青岛中德数控机床制造有限公司

执行中

(二)主债务人情况

青岛仁和兴机床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724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杰以货币形式全额出资,占比100%,公司主要生产CR系列卧式车床,广泛应用于矿山设备、化工机械、纺织机械和橡胶机械等行业;经实际勘察企业地址,企业已关门,停止经营。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经营状态:在业(开业)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三)保证人情况

青岛宏源铸造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10月,注册资本50万元,法人代表人江亭以货币形式出资25万元,占比50%,其配偶王凤萍以货币形式出资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公司注册地址为即墨市龙泉镇石门,公司主营钢铁铸造,经实际勘察企业地址,企业已关门,停止经营。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经营状态:在业(开业)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保证人青岛中德数控机床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8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际实收资本为200万元,法定代表人侯志诚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180万元,占比90%,其配偶于秀云以货币形式出资20万元,占比10%。注册地址为青岛即墨市通济街道办事处闫家岭村东500米,公司经营项目:制售数控机床,经实际勘察企业地址,企业已关门,停止经营。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经营状态:在业(开业)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刘杰,男,195768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130535195706081711,系青岛仁和兴机床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晶,女,197353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21062419730503272X,系刘杰配偶。

侯志诚,男,1962107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370222196210075634,系青岛中德数控机床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秀云,女,1973827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370222197308275823,系侯志诚配偶。

江亭,男,1980127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370282198001277710,系青岛宏源铸造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凤萍,女,197641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152127197604145123,系江亭配偶。

(四)财产查封情况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就与青岛仁和兴机床有限公司签订的20140904114号合同项下的200万元债权提起诉讼,经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2016)鲁0282民初5887号判决确权,并进入执行阶段。

产权人

财产

面积

查封情况

是否抵押

王凤萍

即房地权市字第201373238号:即墨市长江一路71927号楼3单元101

套内面积100.70平方米、地下室12.71平方米

轮候

江亭

即墨市文化路719号即发阳光城E5号楼1-301

套内面积134.41平方米、地下室34.42平方米

轮候

杨晶

即墨市崂山二路2885号楼1-1301

建筑面积128.33平方米

轮候

第二十一户:青岛运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青岛运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本金余额300万元及相应利息,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本金余额

欠息(截至2018421日)

代垫诉讼费用

保证人

诉讼状态

青岛运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00.00

88.72

2.85

保证—青岛美樱食品有限公司、青岛天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江韶、潘桂荣、宋启升、张俊杰、贾永斌、杨为俭、辛淑芹、杨成

执行中

100.00

47.96

1.99

执行中

合计

300.00

138.68

4.84

(二)主债务人情况

青岛运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22日,注册地址为青岛即墨市凤凰山三路5号,法定代表人宋启升,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500万元,股权结构:辛淑芹占注册资本的95%;宋启升占注册资本的5%。许可证经营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生产业务限分支机构经营)。经实际勘察企业地址,企业已关门,停止经营。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经营状态:在业(开业)企业。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青岛美樱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45日,注册地址:青岛即墨市青岛北部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张俊杰,实收资本300万美元,实收资本300万美元。股东香港美樱普洱控股有限公司占股100%,该公司主要经营蔬菜制品(酱腌菜);罐头(其他罐头)。经实际勘察企业地址,企业已关门,停止经营。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经营状态:在业(开业)企业。现该厂房已经租赁给其他人。

保证人青岛天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623日,注册资本620万元,法定代表人辛淑琴,201565日法定代表人已由杨成更换为辛淑琴,公司注册地青岛即墨市经济开发区黄河三路26号,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帐篷、塑料篷布、塑料制品、纸制品、标签(以上均不含印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经实际勘察企业地址,企业已关门,停止经营。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经营状态:在业(开业)企业。

保证人宋启升,男,198432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371122198403240610,系青岛运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张俊杰,女,1984010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370282198401017723。系青岛美樱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查询,张俊杰名下无被执行信息。

贾永斌,男,19830218日出生,汉族,身份证370282198302181771。系张俊杰配偶。

辛淑芹,女,1962915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370222196209153826。系青岛天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杨为俭,男,19621013日出生,汉族,370222196210133830。系辛淑芹配偶。

保证人杨成,男,19871020日出生,汉族,370282198710203837

江韶,男,197263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370222197206036717

潘桂荣,女,197412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231022197401246460

(四)财产查封情况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就与青岛运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20140905150号、201408116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100万元、200万元债权提起诉讼,经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2016)鲁0282民初5888号判决、(2016)鲁0282民初5888号判决确权,并进入执行阶段。

名称

查封内容

查封情况

抵押情况

杨成

名下房产一套,地址为:即墨市烟青路553号环秀苑13-1-302。(私转051047号)

轮侯

已抵押

辛淑芹

名下房产一套,地址为:即墨市黄河三路38号名都苑170号。(私转097522号)

轮侯

已抵押

江韶

名下房产六十三套,地址分别为:青岛即墨市岙兰路778-1户(私转023050号)、即墨市岙兰路778-2号(私转051189号)、即墨市岙兰路778-3号(私转051188号)、即墨市振华街88C4号楼61-3层(市201419979号)、即墨市黄河二路1821号楼2单元101+地下室(085624号)、即墨市振中西街杰旺花园101号楼1单元301户(私转051875号)、即墨市鹤山路十亩地商住网点157-3号(私转016475号)、即墨市鹤山路十亩地商住网点159号(私转016476号)、即墨市鹤山路689号同顺商贸城7号楼75户(私转081965号)、即墨市鹤山路885491-2(201271103号)、即墨市岙兰路11591号楼1单元2701-2710户、即墨市岙兰路11591号楼1单元2801-2843户、权证号分别为: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0815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0498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0497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0496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0513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0512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0511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0510号、房地权市字第201520509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0507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0506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0505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0504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0503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0502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0501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0500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057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055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050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049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048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047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046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044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042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041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040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038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037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036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035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034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033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029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028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027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304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303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302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300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298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297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295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294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293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290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289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288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287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286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285号、即房地权市字第201521284号。

轮侯

已抵押

第二十二户:青岛聚仁德工贸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青岛聚仁德工贸有限公司本金余额194.50万元及相应利息,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本金余额

欠息(截至2018421日)

代垫诉讼费用

保证人

诉讼状态

青岛聚仁德工贸有限公司

194.50

78.11

3.08

保证—青岛海金记食品有限公司、青岛沃鑫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何书茂、于朝华、赵子荣、姜丽丽

开庭未判决

(二)主债务人情况

青岛聚仁德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0724,注册地址为即墨市北安街道办事处兰家庄村,法定代表人何书茂,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实收资本200万元,何书茂以货币资金的形式全额出资,该公司是一家从事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的贸易型企业,主要为即墨市及其周边地区的企业进行产品的包装加工。经实际勘察企业地址,企业关门,停止经营。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经营状态:在业(开业)企业。

(三)保证人情况

青岛海金记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96日,注册地址即墨市环秀办事处前东城村红领广场东200米,法定代表人为赵子荣,注册资金200万元(赵子荣出资200万元,占比100%)。公司主要经营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生产酿造酱油、酿造食醋。经实际勘察企业地址,企业关门,停止经营。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经营状态:在业(开业)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青岛沃鑫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816日,注册地址为青岛即墨市通济办事处刁家疃村,法定代表人为于朝华,注册资金50万元(于朝华出资5万元,占比10%,沃红芳出资45万元,占比90%)。该公司主要经营聚苯乙烯泡沫制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EPS泡沫板。经实际勘察企业地址,企业已关门,停止经营。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经营状态:在业(开业)企业。

何书茂,男,1972830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370222197208302310,系青岛聚仁德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赵子荣,男,1974826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410225197408262992,系青岛海金记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于朝华,身份证号370282197911133228,系青岛沃鑫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姜丽丽,女,19741128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379013197411286046,系青岛沃鑫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财产查封情况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即墨支行向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2016)鲁0282民初1446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财产情况如下:

名称

查封内容

查封情况

抵押情况

于朝华

即墨市黄河三路16821号楼1单元502

查封

已抵押75

第二十三户:青岛迪威乐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青岛迪威乐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金余额1,268.83万元及相应利息,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本金余额

欠息(截至2018421日)

代垫诉讼费用

保证人

诉讼状态

青岛迪威乐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268.83

286.49

10.85

保证—枣庄市德容纸业有限公司、杨忠利、赵华、张立强

执行中

(二)主债务人情况

青岛迪威乐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0918日。法定代表人李长红,注册资金5000万元,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64号,企业由2名自然人投资筹集,股东为李长红以货币出资3000万元,任鹏以货币出资2000万元,属于外贸企业,主要从事PET塑料制品、各种标号原料纸、木浆、纸浆的进口,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经营状态为在业,潍坊银行提供信息企业地址为青岛市市北区上海路6号文化大厦11楼,企业已经无任何经营,目前该场所已闲置。

(三)保证人情况

枣庄市德容纸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1220日,公司注册资金13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贵胜,公司位于枣庄市薛城区张范镇欣兴路张范工业园,公司主要利用国内外废纸造纸,公司主要生产包装用B2110-1700G箱板纸,及艺术包装用特种黑卡纸。经实际勘查企业地址为薛城区张范镇欣兴路张范工业园,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经营状态为在业;企业已经无任何经营,设备房产均已转让给枣庄市旭辉纸业有限公司,目前该地址由枣庄市旭辉纸业有限公司经营。

杨忠利为青岛迪威乐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前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男,身份证号码为370602197302293419,地址城阳区盛世家园小区7号楼3单元402户。

赵华,女,身份证号码370628197510284627,地址城阳区盛世家园小区7号楼3单元402户,为杨忠利配偶。

张立强为青岛迪威乐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之前股东,男,身份证号码370203196501302017

(四)财产查封情况

潍坊银行已经将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起诉(案号20170202民初348号),目前已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案号201802021002号)。

第二十四户:青岛金大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青岛金大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金余额197.72万元及相应利息,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本金余额

欠息(截至2018421日)

代垫诉讼费用

保证人

诉讼状态

青岛金大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97.72

469.60

1.76

保证—青岛金狮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青岛金贵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丛建军、于晓柳、辛若强

终结本次执行

(二)主债务人情况.

青岛金大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74日,位于青岛胶州市扬州西路70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辛若强。自然人辛若强以货币出资100万元,占比10%,自然人于金以货币出资900万元,占比90%。该企业主要作为胶州区域代理商,从事东风标致轿车销售。因该公司2010年实际控制人丛建军病逝,直接导致公司关停,之后再无任何经营,经实际勘察,公司原地址为租赁场所,目前已经由其他企业使用,与借款人无关联。经查询工商登记,该公司因连续多年未年检,已经被工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保证人情况

青岛金狮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8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丛建军,原主营业务为销售标致汽车,该公司2016年已经吊销。系青岛金大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经实际勘察,公司原地址为租赁场所,目前已经整体拆除。经查询工商登记,该公司2016年已经吊销。

青岛金贵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2月,法定代表人丛建军,注册资本1000万元,原主营业务为销售标致汽车,该公司2016年已经吊销。系青岛金大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

辛若强,男,身份证号码:370202196108064431,此人为青岛金大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丛建军,男,身份证号码:370103640804451。丛建军为青岛金大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青岛金狮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青岛金贵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已死亡。

于晓柳,女,丛建军配偶,身份证号码:370103197509274021

(四)财产查封情况

案件已由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判决,案号(2010)南商初字第30381号,经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案号(2013)青民四商终字第73号,潍坊银行已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2013南执字第10656号。已经终结本次执行。

第二十五户:青岛恒讯电线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青岛恒讯电线有限公司本金余额1200万元及相应利息,贷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本金余额

欠息(截至2018421日)

代垫诉讼费用

保证人

诉讼状态

青岛恒讯电线有限公司

1,200.00

820.06

9.81

保证-青岛青波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金田热电有限公司、周永恒

终结本次执行

(二)主债务人情况

青岛恒讯电线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11日,注册地址为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长城路,法定代表人周中利,公司注册资本1745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745万元,青岛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445万元,周中利出资300万元,该公司主要从事纸包线、丝包线、复合导线、漆包线、电气装备用电线等产品的生产。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经营状态为在业,经实际勘查企业地址为企业经营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长城路厂区,企业已经无任何经营。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青岛青波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916日,公司注册资本金76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7600万元,注册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南端,法定代表人周永恒。该公司主要从事变压器类产品及配件、产品开发及制造,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经营状态为在业,经实际勘查企业地址为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南端,目前已无任何经营。

保证人青岛金田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18日,公司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4000万元,注册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北曲前村,法定代表人周永恒。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经营状态为在业,经实际勘查企业地址为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北曲前村,目前有经营,主要为青岛市城阳区居民及工业用户供热,为公共事业单位。经调查该公司托管于青岛顺安热电有限公司,青岛顺安热电有限公司为青岛城阳区市政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保证人周永恒,男,身份证号37030319630608171X,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源头路6402户,职务为青岛青波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金田热电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财产查封情况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于2014年向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青岛恒讯电线有限公司偿还本金及利息,保证人青岛青波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金田热电有限公司、周永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2014)城商初字第1403号民事判决书各债务人承担还款义务。2015年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目前已终结本次执行。

第二十六户:青岛泰旭木业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青岛泰旭木业有限公司本金余额360万元及相应利息,具体贷款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本金余额

欠息(截至2018421日)

代垫诉讼费用

保证人

诉讼状态

青岛泰旭木业有限公司

360.00

243.69

4.20

保证-青岛太平洋宏丰精密机器有限公司、青岛莱美特机械有限公司、王文彬、于晓翠、傅振瑞、李卓萍、刘亮

终结本次执行

(二)主债务人情况

青岛泰旭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107日,注册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泰旭工业园,注册资金600万元,企业主要生产经营装饰板材、厨具、编织袋。据潍坊银行介绍目前企业已经停止经营,原办公场所现在由青岛泰合洋房建设有限公司使用。根据实地调查发现青岛泰合洋房建设有限公司部分管理人员为泰旭木业原班人员,且办公地址未变,涉嫌脱壳经营。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经营状态为在业。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青岛太平洋宏丰精密机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1018日,法定代表人刘亮,注册资本为2069.33万元人民币,公司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仙家寨村,实际地址为青岛市城阳区仙山东路63号,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制冷空调用控制器相关产品。经查询工商登记状态企业为在业,经实地勘察,该企业已停止经营,原办公场所已转租他人。

保证人青岛莱美特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228日,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双元路西侧,实际地址为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119号,原法定代表人王文彬.青岛莱美特机械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种规格型号的PVC型材、铝合金型材、木塑型材、木塑门、板式家具、橱柜、木材、玻璃钢等异型材料进行表面处理,产品为建材表面处理的覆膜、热转印、印刷三大系列产品及其他辅助产品,经查询工商登记状态企业为在业,经实地勘察,未找到该企业,从周边人员探听得知该企业已于1年前停止经营并撤出,原办公场所已转租他人。

傅振瑞,男,汉族,出生于1949115日,身份证号:370623194911052231,青岛泰旭木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文彬,男,汉族,出生于1977520日,身份证号:370921197705205134

于晓翠,王文彬配偶,女,汉族,出生于1977924日,身份证号:370212197709245542,为青岛莱美特机械有限公司股东。

保证人刘亮,男,汉族,出生于1975118日,身份证号:370212197511084077。经查询,刘亮无被执行情况。

(四)财产查封情况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于2013年向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青岛泰旭木业有限公司偿还本金及利息,保证人青岛太平洋宏丰精密机器有限公司、青岛莱美特机械有限公司、王文彬、于晓翠、付振瑞、李卓萍、刘亮承担连带责任,根据(2013)南民初字第82212号民事判决书各债务人承担还款义务。2016年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根据(2016)鲁0202205号执行裁定书,在执行过程中,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终结本次执行。

第二十七户:青岛莱美特机械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青岛莱美特机械有限公司本金余额180万元及相应利息贷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本金余额

欠息(截至2018421日)

代垫诉讼费用

保证人

诉讼状态

青岛莱美特机械有限公司

180.00

121.48

2.68

保证-青岛太平洋宏丰精密机器有限公司、青岛泰旭木业有限公司、王文彬、于晓翠

终结本次执行

(二)主债务人情况

青岛莱美特机械有限公司见第二十六户情况。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王文彬见第二十六户情况。

保证人:于晓翠见第二十六户情况。

(四)财产查封情况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于2013年向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青岛莱美特机械有限公司偿还本金及利息,保证人青岛太平洋宏丰精密机器有限公司、青岛泰旭木业有限公司、于晓翠、王文彬、承担连带责任,根据(2013)南民初字第82213号民事判决书各债务人承担还款义务。2015年青岛莱美特机械有限公司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根据(2015)青金商终字第58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6年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案号(2016)鲁0202206号。

第二十八户:青岛太平洋宏丰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青岛太平洋宏丰精密仪器有限公司本金余额252.12万元及相应利息,具体贷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本金余额

欠息(截至2018421日)

代垫诉讼费用

保证人

诉讼状态

青岛太平洋宏丰精密机器有限公司

252.12

220.26

0.00

保证-青岛泰旭木业有限公司、青岛莱美特机械有限公司、王文彬、于晓翠、傅振瑞、李卓萍、刘亮

终结本次执行

(二)主债务人情况

青岛太平洋宏丰精密机器有限公司见第二十六户情况。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刘亮,企业法定代表人,男,汉族,出生于1975118日,身份证号:370212197511084077

保证人傅振瑞,见第二十六户情况。

保证人青岛莱美特机械有限公司,见第二十六户情况。

保证人青岛泰旭木业有限公司,见第二十六户情况。

保证人王文彬,见第二十六户情况。

(四)财产查封情况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于2013年向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青岛太平洋宏丰精密机器有限公司偿还本金及利息,保证人、青岛莱美特机械有限公司、青岛泰旭木业有限公司、于晓翠、付振瑞、王文彬、刘亮、李卓萍承担连带责任,根据(2013)南民初字第82211号民事判决书各债务人承担还款义务。2013年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案号(2016)鲁0202执第204号。

第二十九户:青岛格瑞特轮胎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青岛格瑞特轮胎有限公司本金余额499.26万元及相应利息,具体业务贷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本金余额

欠息(截至2018421日)

代垫诉讼费用

保证人

诉讼状态

青岛格瑞特轮胎有限公司

499.26

303.72

5.43

保证-青岛金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起田服装有限公司、高金绪、金瑞芳、薛学强、高绪美、薛洪江、贾全爱

终结本次执行

(二)主债务人情况

青岛格瑞特轮胎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61212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青岛胶南市长春路南两河路西,法定代表人薛学强。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薛学强原来出资100万元变更为200万元,金瑞芳原来出资400万元变更为出资800万元,后金瑞芳将所持有的800万元股权转让给薛学强和李江,其中:750万元转让给薛学强,50万元转让给李江,最后股权转让后,薛学强出资950万元,李江出资50万元,企业实际控制人金瑞芳、高金绪。经调查企业地址已无经营,原经营场所已被他人使用。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经营状态为在业有失信。该公司经营范围为:金属制品、橡胶制品、手推车、塑料制品加工、制造、销售;液晶产品表面处理技术的研发,轮胎翻新,货物进出口。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青岛金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原用名为青岛恒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4118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青岛市黄岛区(原胶南市)海滨工业园,法定代表人由原来的薛洪江变更为宋桂连。该公司现注册资本3000万元,由薛洪江和贾全爱分别出资2400万元和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20%,未发现出资不到位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电磁炉、家用电器配件、金属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粉末涂料、批发、零售钢材、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汽车配件、日用百货、针纺织品。

保证人青岛起田服装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045日的中外合资企业,位于青岛市胶南市隐珠镇驻地,中方投资者为胶南市远大化工有限公司,出资额81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5%,外方投资者为韩国普伦特茂德株式会社,出资额为27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5%,未发现出资不到位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皮衣、皮具、服装。主体资格存在。

保证人高金绪,男,汉族,1968117日出生,身份证号:370223196810170834

保证人金瑞芳,女,汉族,1965722日出生,身份证号:370223196507221221

保证人薛学强,男,汉族,196883日出生,身份证号:370211196808031012

保证人高绪美,女,汉族,1966914日出生,身份证号370211196609140849

保证人薛洪江,男,汉族,1966126日出生,身份证号:370223196612060837

保证人:贾全爱,女,汉族,196696日出生,身份证号:370223196609060828

(四)财产查封情况

潍坊银行于201393日就合同编号:20130903112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发放的借款本金500万元债权提起诉讼,20141112日黄岛区人民法院作出(2014)黄商初字第1152号判决书,判决借款人青岛格瑞特轮胎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律师费,保证人青岛金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高金绪、金瑞芳、薛学强、高绪美、薛洪江、贾全爱、青岛起田服装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查封内容

查封情况

抵押
情况

青岛起田服装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长春路南两河路西的土地一宗(地号GC-45-501,土地面积:21300平方米)

顺位

已被抵押

青岛金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上海路东月牙河北的土地一宗(地号GA-64-168

顺位

已被抵押

贾全爱名下位于胶南市海王路58881单元的房产一套

顺位

已被抵押

薛洪江名下位于胶南市润泽花园的房产一套

顺位

已被抵押

薛洪江名下位于长江中路1961单元2104210221012103的四套房产,位于北江路84号楼3单元501的房产一套,位于庐山路102号内181单元101户的房产一套,共计房产六套

顺位

已被抵押

贾全爱名下位于庐山路102号内22号楼3单元801的房产一套

顺位

已被抵押

金瑞芳名下位于武夷山路1186号楼1单元1803的房产一套,位于井冈山路311号楼三单元601户的房产一套,位于井冈山路311号楼2单元701户的房产一套,共计三套房产

顺位

已被抵押

金瑞芳名下位于海王路398号的房产一套

顺位

已被抵押

高金绪名下位于珠海路28812单元的房产十三套

顺位

已被抵押

第三十户:青岛绅科华润工贸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青岛绅科华润工贸有限公司尚欠本金288.00万元及相应利息,具体业务贷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本金余额

欠息(截至2018421日)

代垫诉讼费用

保证人

诉讼状态

青岛绅科华润工贸有限公司

288.00

124.13

4.06

保证-青岛胶州市建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中海油石化能源开发(青岛)有限公司、青岛德仕伟塑料机械有限公司、吴静静、姜涛、姜玲

执行中

(二)主债务人情况

青岛绅科华润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0515日,注册地址为青岛胶州市胶北镇绅科路1号,法定代表人:姜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0万元,其中:姜涛出资人民币5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公司主要经营润滑油、润滑脂、防冻液的加工与销售,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目前经营状态为在营,经实际勘查企业地址,经营场所闲置,企业已关停。

(三)保证人情况

青岛德仕伟塑料机械有限公司成立20091123日,位于胶州市北关工业园,法定代表人:王炜燕,注册资本168万元,该公司主要从事制造塑料机械及减速机等。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目前经营状态为在营,经实际勘查企业地址,经营场所闲置,企业已关停。

中海油石化能源开发(青岛)有限公司,系青岛绅科华润工贸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成立于201341日,注册地址位于胶州市胶北镇香江迎宾大道178号,法定代表人姜涛,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实收资本12.5万美元。企业主要生产销售润滑油。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目前经营状态为在营,经实际勘查企业地址,经营场所闲置,企业已关停。

青岛胶州市建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330日,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前屯村以南,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马桂芳,实际控制人姜玲占股比99.7%,企业主要经营建筑设备生产及租赁。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目前经营状态为在营,经实际勘查企业地址,经营场所闲置,企业已关停。

姜涛,系青岛绅科华润工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男,汉族,身份证号370224196607130032

吴静静,系姜涛配偶,女,汉族,身份证号码370281197601020547

姜玲,系青岛胶州市建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女,汉族,身份证号码370224196311030067

(四)财产查封情况

2017627日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做出(2017)鲁0281民初380号民事判决书,20181月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20180281521号。

第三十一户:青岛益博包装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青岛正瑞商贸有限公司本金余额347.70万元及相应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本金余额

欠息(截止2018421日)

代垫诉讼费用

保证人

诉讼状态

青岛益博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267.70

64.18

3.15

保证-青岛德鸿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梁光三、李秀菊、梁明策、张鹏、李宏途、于雪娟

判决未执行

80.00

19.18

1.30

保证-青岛圣天木业有限公司、孙建君、张元祝、梁明策、张鹏

立案未开庭

合计

347.70

83.36

4.45

(二)主债务人情况

青岛益博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429日,注册地址胶州市杜村镇工业园,实际经营地址胶北工业园园中路,法定代表人梁明策,实际控制人梁光三。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梁光三出资30万元,占比60%;李秀菊出资20万元,占比40%,主营业务为纸板生产、加工销售。经查询工商登记,企业目前在营状态,潍坊银行实际勘查企业地址,企业已停止经营,但梁光三实际控制的青岛旭宏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仍处于经营状态,现场约有工人10多个,整体开工率30%左右。另据落实,该企业成立于20101123日,注册资本100万元,由梁光三出资62万元,占比62%,李秀菊出资38万元,占比38%。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纸箱、纸板、纸盒、纸袋。

(三)保证人情况

青岛德鸿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14日,注册地址为青岛胶州市李哥庄镇大沽河工业园,实际经营地址位于胶州市胶莱镇胶平路东侧,公司法定代表人于学娟,实际控制人李宏途,注册资本3158万元,其中:于学娟以货币出资3102.7万元,占比98.25%;江华以货币出资55.3万元,占比1.75%。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纸箱包装物,经工商信息查询,该公司目前状态在业,经实际勘查,借款企业自身已无经营。

保证人梁光三,系青岛益博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男,身份证号370224195507253911。李秀菊,女,身份证号370224195607303920

保证人梁明策(梁光三之子),男,身份证号37028119890801391X。张鹏,女,身份证号37078119880104262X

保证人李宏途,系青岛德鸿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男,香港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H0454473000

于学娟,系青岛德鸿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女,身份证号37028319820422392X,住胶州市李哥庄镇香港路翠雍花园小区4-2-402

青岛圣天木业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青岛春敏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126日,注册地址由青岛胶州市胶东办事处前店口村变更为青岛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后海庄村。法定代表人赵春香,该公司主要从事木质家具的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赵春香以货币出资175万元,占比87.5%;张敏以货币出资25万元,占比12.5%。实际控制人孙建君、张元祝夫妇。经查询工商登记,该公司目前状态在营,但潍坊银行多次到后海庄村,并未找到悬挂公司名称牌子的厂区,打听周边村民也未果,诉讼案件开庭传票还为此采用了公告送达方式。经查询,该公司在他行无贷款余额,对外担保余额230万元。公司目前有劳动工伤诉讼记录,无金融案件涉诉信息。

保证人孙建君,系青岛圣天木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女,身份证号370224196607292621。张元祝,男,身份证号370224196503292619

(四)财产查封情况

267.70万元债权潍坊银行于2017915日将借款人及担保人起诉至胶州市马店法院,因尚未摸排到被告名下有效财产线索,故潍坊银行暂未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目前案件处于判决未执行阶段。判决书案号20170281民初9089号,判决日期201839日。

80万元债权潍坊银行于2017915日将借款人及担保人起诉至胶州市马店法院,因尚未摸排到被告名下有效财产线索,故潍坊银行暂未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目前案件处于立案未开庭阶段,开庭传票公告送达中,公告日期2018226日。案件案号20170281民初9089号。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全部集中在莱芜地区,债权全部诉讼并执行。抵押土地面积约167亩,工业出让用地;工业厂房28,563.69平方米、冷库2,200.00平方米;商业房产、办公楼8543.11平方米;住宅1128.48平方米。抵押的房地产位置较好。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拍卖、要约邀请竞价、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协议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可单户、组包或整包处置。

交易条件:一次性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6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合作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31-82079630

传真:0531-82079799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银河大厦

邮政编码:25000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31-82079768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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