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铁四局集团市政工程分公司宁波市第二工业水厂及进出厂管线工程出厂管线(施工)Ⅰ标段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6/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jwz-sz-2024-039
预算金额1816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四局集团市政工程分公司宁波市第二工业水厂及进出厂管线工程出厂管线(施工)Ⅰ标段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中铁四局集团市政工程分公司宁波市第二工业水厂及进出厂管线工程出厂管线(施工)Ⅰ标段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WZ-SZ-2024-039二次
1.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宁波市第二工业水厂及进出厂管线工程出厂管线(施工)Ⅰ标段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宁波市第二工业水厂及进出厂管线工程出厂管线项目施工A段,出厂管线自接本工程拟建宁波第二工业水厂,管线起点为J1-1顶管井,顶管穿越下邵大河、高速公路、铁路高架、箭江河、大徐河至终点J2-1 顶管工作井管径为DN2000双管布置,线路长度约3.644km。原水管与出厂管线共线排管,水流方向相反,管径为DN1600,线路长度约3.717km。本工程内容包括宁波第二工业水厂及进出厂管线工程出厂管线(丁家山-合兴村段) 设备采购、施工、安装。本项目造价18168万元,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1日,竣工日期2025年6月20日。
2.2招标内容:本期计划招标部分混凝土,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且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
3.5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获取。
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1224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响应并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如下:
5.2.1首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获取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入“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最后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简易操作指南》。(注:如投标多个包件,点击“展开包件”,多包件勾选后可同时响应。)
5.2.3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潜在投标人在完成包件响应后,即可在5.2条中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问题可咨询本次招标工作联系人。
5.3本次招标按包件收取中标人成交服务费,中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在合同签订前缴纳。每包件成交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0.1%收受(四舍五入取整),上限不超过1万元。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2个及以下包件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2个以上包件的,按总费用不超过2万元收取。
中标人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不接受现金)缴纳成交服务费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成交服务费,汇款单位名称与中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投标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递交。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2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6月21日上午9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须于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注:为保证投标文件顺利上传,建议投标人提前一天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电商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6.3投标人应对上传平台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核对,如出现投标文件错传、漏传或下载后无法打开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6.4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4年621日上午900分。
7.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7.3开标方式:在开标规定的时间,投标人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入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开标工作人员执行“开标”操作后,各家投标报价自动解锁,投标人即可以在线查看包件报价列表。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组织单位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9.招标人信息
9.1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
联系人:任芳联系电话:0551-82579897
9.2 项目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宁波市第二工业水厂及进出厂管线工程出厂管线(施工)Ⅰ标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赵子龙 联系电话:15226522692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9.3招标工作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0551-82570737





二〇二四年五月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物资
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
数量

招标人

招标项目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二选一)

银行转账(万元)

投标保函金额(万元)

1

商品混凝土

ST-01

立方米

10100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宁波市第二工业水厂及进出厂管线工程出厂管线(施工)Ⅰ标段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60万立方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商品混凝土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最少具备2条生产线、20台罐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商品混凝土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有与招标人需求相适应的商砼的运输、泵送设备,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3.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连续两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生产厂家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至少二份(每份不少于200万元)。
6.供应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备24小时不间断生产发货的能力。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信用证明一份。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8.投标人必须承诺使用中铁四局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安徽中铁工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减水剂,减水剂置换金额不低于商混总货款的5%,方可参与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表2。

2

2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附表2
关于同意减水剂置换商混货款的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若我方中标,我方接受:
(1)我方使用的减水剂由中铁四局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安徽中铁工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供应;
(2)实行减水剂置换混凝土货款方案。我方接受贵方减水剂置换金额不低于商混总货款5%。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返回顶部